第三章 丽赛和银铲子(蓄势待发)
1
梦中的景象如此鲜明,然而这个梦却完全无法帮助丽赛摆脱当年纳什维尔那梦魇般的记忆,特别是杀手调转枪口那一幕。杀手先开枪射穿了斯科特的右肺,然后调转枪口对准斯科特的心脏。被子弹射穿肺部或许还有救,可是一旦心脏被打中,那就真的救不了了。事件发生的瞬间,整个世界仿佛突然慢了下来,那调转枪口的动作如此“和缓平稳”,仿佛枪是架在航海罗盘的平衡环上。那幕画面总是一次次在她脑海中猛然窜出,仿佛暴牙的人舌头老是会不经意从牙齿间冒出来。
丽赛用吸尘器把还很干净的客厅地板清了一下,然后把不到洗衣槽一半高的脏衣服拿去洗。放脏衣服的篮子总要好久好久才放得满,因为家里只剩她一个人了。两年了,她到现在还是很不习惯。后来丽赛穿上那件很旧的连身泳装到后院游泳池游了几趟:五趟,十趟,十五趟,游到第十七趟时,她气喘如牛。后来她攀在浅水区池边,身体浮在水里,两腿在后面踢着水,拼命喘气。乌黑的头发黏在脸颊、额头和脖子上,乍看之下她仿佛戴着一顶闪闪发亮的黑色头盔。
那一刹那,当年的景象忽然又回到眼前。她看到那只苍白修长的手慢慢转动,看到那把史密斯女用手枪也跟着转动(那把枪的名称充满女性生殖器那种淫秽又致命的意味。一旦你听过那名字,就很难再把它当成普通手枪了),看到那个小黑洞也跟着向左移动。她感觉得到,死亡就隐藏在那个黑洞里。当时她感觉手上的铲子有如千斤重,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来得及,不可能比那疯狂杀手更快。
她用腿缓缓踢着水,溅起浅浅的水花。斯科特很喜欢这个游泳池,尽管他很少真的下去游。他是只书虫,喜欢喝啤酒,没有游泳圈就不敢下水。他就是这种人,只要没到外地去时,在家里就是这副德性。有时他会窝在书房里写小说,音乐放得震天响。有时在凄冷的冬夜,寒风从北极席卷而来,屋外狂风怒号,他会在凌晨两点独自窝在客房的摇椅上,瞪着大眼,将全身从脚底到下巴紧紧裹在“德布夏大妈”的阿富汗羊皮大衣里——这是斯科特的另一面。一个飞到南,一个飞到北,然而老天,这两个斯科特都是她深爱的,一切都是老样子。
“够了!”丽赛懊恼地大喊一声,“我及时救了他,我及时赶上了。我没错,那个神经小子只打到了他的肺。”只可惜,昔日景象始终在她脑中阴魂不散。此刻,丽赛又看到,那把女用手枪开始慢慢转向。那一刹那,她按住池边,用尽全身力气从游泳池里窜出,想借这激烈的动作驱散脑中的影像,而影像也真的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她到更衣室里冲了个澡,然后用浴巾擦干身体。就在这时,那金毛小子再度浮现眼前,那个杀手又回来了。她仿佛听见他说,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她又看到一九八八年的丽赛抓着那把银铲子猛力一挥,可是这次,在那时间凝滞的世界里,该死,空气突然变得好浓好浓,铲子挥舞的速度变慢了,来不及了。那一瞬间,就差那么一点点,她看到枪口冒出火焰,只不过这次火焰没被铲子挡住。她看到的是一团完整的火花,而不是局部。这次,斯科特休闲外套的左胸口立刻破开一个漆黑的洞。这次,那件休闲外套变成了寿衣——
“够了!”丽赛大吼一声,气冲冲地把浴巾甩进篮子里。“可以了!”
她迈开大步,把衣服夹在腋下,赤裸着身子走回屋里——后院之所以搭起高高的木板围墙,道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