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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丽赛和教授(你输了)

  1

  丽赛忽然不觉得怕了。刚刚她还觉得好笑,但一转眼,她的肝火就冒了上来。她把那辆宝马停在谷仓紧闭的门口,然后从车里钻出来,两腿直挺挺地迈开大步朝屋子走去。她有点好奇,不知等一下会不会看到那位新朋友留给她的字条。他会留在厨房门口呢,还是大门口?其实她已经算准了,那家伙铁定会留字条给她的。果然不出所料,字条塞在后门下面。那是个牛皮纸袋大小的白色封套,塞在纱门和门框中间。丽赛用牙齿咬着烟,然后撕开封套,抽出里头的字条打开来看。那张字条是用打字机打的。

  小姐:这么做,我很遗憾,因为我很爱动物。不过你的猫遭殃,总比你自己遭殃好。我并不想伤害你。我真的不想,不过,你最好打四一二—二九八—八一八八这个电话,告诉“那个人”说,你会把我们谈到的那些稿子交给他,通过他捐给学校的图书馆。小姐,我们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所以请你今晚八点之前打电话给他,然后他就会跟我联络。我们赶快把这件事敲定,就不会有任何人受伤害。不过,至于那只猫,我只能说我很抱歉了。

  你的好朋友

  扎克

  又:你那天叫我“操你妈的”去死吧,我完全没有生气,因

  为我知道你气坏了。

  Z

  她看着最后面那个字母Z,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仿佛这位“扎克·马库尔”突然化身为“侠盗佐罗”,拿剑在敌人身上划出他的注册商标。她仿佛看到他骑着马在夜色中风驰电掣,披肩随风飘扬。

  这时她忽然发现自己眼里湿湿的,刚开始她以为自己在哭,后来才发现原来是被烟熏的。她嘴上咬的那根烟已经烧得只剩烟屁股了。她随口一吐,把烟屁股吐到红砖走道上,那然后用鞋跟狠狠踩熄。她走到厨房后门口,手上拿着“扎克·马库尔”这封信——这封文法不通的信让她越看越火大。这是他妈的最后通牒。她抬起头看看左边那道高高的篱笆。那道篱笆延伸得好长,把整个后院都围起来了……其实他们家的房子,只有南边有别的人家,篱笆围得那么长,只是为了视觉上的对称。篱笆另一边是加洛韦家,他们家养了六只猫——这一带的人都说那根本就是群“野猫”。那几只猫有时候会跑到丽赛家的庭院,翻箱倒柜到处找吃的,特别是没人在家时。

  丽赛心里有数,信箱里那只猫铁定就是加洛韦家的“野猫”。接着丽赛忽然又想到另外一件事,刚才她把阿曼达家的门窗都锁好后开车回家,半路上看到一辆克莱斯勒休旅车迎面开来,和她擦身而过。此刻丽赛几乎可以断定,开那辆车的人就是扎克。当时扎克车子是往东开,仿佛从逐渐西沉的夕阳里冲出来。丽赛面对着阳光,根本看不清楚那个人长什么样子。那浑球居然还有种跟她挥手打招呼,仿佛在跟她说,小姐,你好,我在你的信箱里摆了个小东西,一点小心意!而她竟然也跟他挥手,因为斯迪克维尔这一带,大家都习惯挥手打招呼,不管彼此认不认识。

  “你这浑球!”她咬牙切齿嘀咕道,气得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咒骂谁,究竟是骂那个扎克,还是骂派扎克来骚扰她的那个遗稿狗仔。不过既然扎克这么贴心,把伍伯迪的电话号码都告诉她了(她一看到那个电话号码,立刻认出前三个数字是匹兹堡的区号),那么她该先对付谁已经很清楚了。而且,丽赛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迫不及待想去找他了。只可惜在动手前,她必须先做一件很可怕的家务事。

  丽赛把“扎克·马库尔”那封信塞进后口袋。这时她的手碰到阿曼达的那本笔记本,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她甚至没有察觉到。接着她掏出家里的钥匙,她还在生气,气到很多事情都没注意到,比如说,她甚至没想到,说不定可以从那封信上找到寄件人的指纹。另外她也没想到可以打个电话到当地警长的办公室。其实稍早之前,她第一个念头就是打电话报警,但现在却忘得一干二净。愤怒使她的心思凝聚起来,集中在一个思绪上,就像刚才那支手电筒,射出一道光束,照进黝黑的信箱里。此刻她脑中只剩下两个念头:第一,把那只猫处理掉;第二,打电话给伍伯迪,叫伍伯迪打电话给那个“扎克·马库尔”,叫他罢手。不然……

  2

  她打开厨房水槽下的柜子,拿出两个水桶,几条干净的抹布,一双旧橡胶手套,然后把一个垃圾袋塞进牛仔裤后口袋。接着她在其中一个水桶里倒了一点清洁剂,然后灌进热水。灌水时,她用的是水槽上的喷枪水管,好让水快点起泡。接着她走到厨房的大抽屉前,在里面找到一把夹钳,然后走向屋外。斯科特帮厨房那个大抽屉取了个绰号叫“百宝箱”。她只有偶尔想要烤肉时,才会去开那个抽屉。她一边做这些琐碎讨厌的工作,一边不自觉地哼着《强巴拉亚》这首歌,一次又一次地唱着同一句歌词:“臭小子,我们到海边玩个痛快!”

  玩个痛快。等着瞧吧。

  丽赛走到屋外,用橡胶水管在第二个水桶里灌满冷水,然后沿着车道往下走。她一手提一个水桶,抹布披在肩上,两个后口袋一边插着长长的夹钳,另一边塞着垃圾袋。她走到信箱旁,把水桶放下,皱起鼻子。真的还有血腥味吗?或者只是她的错觉?她瞄了信箱里一眼,可是阳光的方向不对,根本看不清楚。她心想,早知道就把手电筒也带着。可是她根本不想再走进去拿了。现在她已经上紧发条准备动手,不想再耽搁了。

  丽赛把那只夹钳慢慢伸进信箱里,等到感觉钳子碰到东西了,她停住。她感觉那个东西并不软,不过也不算太硬。接着,她尽可能将夹钳张开,然后用力一夹并往后拉。她感觉手上沉甸甸的,一开始不太能拉得动,后来她加了把劲,那只死猫终于开始移动了。

  钳子突然松开,两片钳铁撞在一起,发出喀嚓一声。丽赛把钳子抽出来,看到钳铁上沾满了血和一撮灰色的毛。从前斯科特常说那两片钳铁看起来很像“大钢牙”,不过丽赛还记得,当时她告诉斯科特,大钢牙只有〇〇七电影里才有。斯科特听了大笑起来。

  接着,丽赛弯下腰往信箱里瞄,看到那只猫已经被她拖到信箱中间,已经可以清楚看到了。很难形容这只猫的颜色,看起来一团灰,不过这肯定是加洛韦家的猫,绝对错不了。她把钳子夹起来,喀嚓喀嚓空夹了两下——听说这动作可以带来好运。接着,就在她准备把钳子伸进去时,忽然听到身后有车子靠近的声音。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胃一阵紧缩,立刻转身看向后方。是那辆克莱斯勒休旅车吗?是那个扎克跑回来了吗?丽赛根本连想都没想就认定是他。扎克一定会把车子停在她旁边,然后从车窗探头出来,问她需不需要帮忙。扎克一定会操着那口南方腔问她,小姐,你需要帮忙吗?结果她仔细一看,发现那是一辆吉普车,开车的是个女人。

  小丽赛,你已经快变成偏执狂了。

  大概吧。以她目前的处境,到现在她还没崩溃已经算厉害了。

  赶快把这件事搞定吧。既然人都出来了,就赶快动手吧。

  于是,她又把钳子伸进信箱里。这次,她仔细看着自己的动作,先张开钳口,对准那只倒霉的“野猫”,夹住它一只已经硬掉的爪子。这时她又想起一部古老的黑白电影,想到那男主角正在切火鸡肉,一边切一边问谁要吃鸡腿。此刻,她真的闻得到了那股血腥味。她突然觉得一阵恶心,立刻弯腰呕出一小口,吐在两只拖鞋中间的地面上。

  赶快搞定吧。

  于是丽赛把那两片“大钢牙”合起来,把猫的尸体拖出来(大钢牙,仔细想想,一旦听习惯了,这名字似乎也还不错)。她用另一只手把那个绿色的垃圾袋扯开,把那只猫头下脚上丢进去,接着她拉紧垃圾袋口并打个结,一边暗骂自己笨,刚才怎么会忘了顺便带个封袋口用的黄色塑料条出来。接着她鼓起勇气刷洗信箱,把里面的血和猫毛清干净。

  3

  丽赛终于把信箱洗干净了,然后提着两个水桶,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步步沿着车道走回屋里。这个季节白天比较长,虽然已是黄昏,天色却还没暗下来。今天早上她只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碗麦片粥,中午也只吃了一点点东西,一片莴苣叶夹鲔鱼和美乃滋。现在她真的饿了。尽管弄了半天死猫,她还是一样饿得快昏倒。于是,她决定先填饱肚子,等一下再打电话给那个伍伯迪。不过,此刻她倒是还没想到要打电话到警长办公室——以目前的情况,不一定要找警长,只要是穿制服的都可以。

  她先跑去洗手,足足洗了三分钟。她把水温调得很热,洗得很彻底,把夹在指甲里的血都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她从冰箱里把那个“特百惠”的名贵盘子端出来,把里面的汉堡馅倒进另一个盘子里,放进微波炉。等待食物的时间里,她从冰箱里拿了罐皇冠可乐出来。

  这时她想到,从前她总是认为,吃了那种汉堡馅几口,一旦感觉没那么饿了,就不会想吃剩下的了。也许又估计错误了。很多事情她都会估计错误,那么,把这次也算进去吧。那又怎样?“有什么大不了。”她姐姐坎塔塔十几岁时很喜欢说这句话。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姐妹里最聪明的。”丽赛自言自语道。她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厨房里回荡着。这时,微波炉忽然发出哔的一声,仿佛也认为她说得对。

  那团黏糊糊的东西经微波加热后变得非常烫,几乎没办法吃,不过丽赛边吃边喝可乐,让嘴里凉一点,最后还是硬把它吃完了。吃到最后一口时,她又想到那只猫。她想到猫毛在信箱的铁皮上摩擦的声音,此外她也想到当时她很费力地扯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扯动猫的尸体,那一刹那的感觉实在很怪异。她心想,扎克一定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把那只猫塞进去。接着她又想到那部黑白电影,这次她想到的是那个男主角说了一句:来吧,大家把肚子撑饱吧!

  她整个人立刻弹起来,飞也似的冲到水槽边,差点把椅子撞倒。不用想也知道,她一定会把刚才吃的东西吐得干干净净,她会连胆汁都吐出来。她整个人挂在水槽边,闭着眼睛,嘴巴张开,感觉整个胃扭成一团。

  她维持了这个姿势大约五秒钟,在这五秒钟里,整个世界仿佛静止了下来。接着,她打了好大一个嗝,听起来简直就像蝉鸣。她就这样趴在水槽边,趴了好一会儿,想确定是自己是不是真的已经吐光了。后来,等到想吐的感觉终于消失之后,她漱了漱口并把水吐掉,然后从后口袋掏出“扎克·马库尔”那封信。该打个电话给那位约瑟夫·伍伯迪了。

  4

  那个电话号码应该属于匹兹堡大学办公室——谁会笨到把自己家里的电话告诉丽赛的新朋友扎克这种神经病?她拨了电话后,心想等一下电话切到伍伯迪教授的答录机后,一定要说几句“超级劲爆”的留言给他听听。但是电话响了两声后,没想到竟然有人接了起来。是个女人的声音,语气听起来满愉快的,仿佛刚喝了杯餐前酒,正准备吃大餐。她告诉丽赛,这里是伍伯迪家,问丽赛要找谁。丽赛说她是斯科特·兰登太太,这已经是今天她第二次这样称呼自己了。

  “请问伍伯迪教授在吗?”

  “请问您有什么事情要找他吗?”

  “我要跟他谈谈我丈夫的稿子。”丽赛说道。她一边说话一边在小茶几上转动那包已经拆开的香烟。这时她发现自己手边有香烟但没有火。也许冥冥中是老天在警告她,应该赶快把烟戒了,以免瘾头又阴魂不散地盘据脑海。她本来想再补一句,伍伯迪教授一定很想跟我谈谈,不过最终决定还是算了。他太太应该知道这件事。

  “麻烦你稍候。”

  丽赛并未事先想好等一下该说什么。不过这倒满符合他们家的“兰登守则”。“兰登守则”里有一条:当你和别人意见不合,但还有办法冷静讨论时,你才会预先想好该说什么。不过当你真的抓狂时——也就是说,当你气得想把对方五马分尸时——那你就干脆直接挥动马鞭吧。

  所以她就这么神经紧绷地坐在那里,脑中一片空白,手上还是转着那个烟盒,一次又一次转个不停。

  后来,电话里终于出现一个斯文的男人声音。丽赛隐约记得那个声音。他说:“兰登太太,你好,真没想到,不过我很高兴你打来了。”

  此刻她心里想着:静动,小宝贝,静动。

  “你错了,”丽赛说,“我看你是很难高兴得起来了。”

  电话里伍伯迪迟疑了一下,接着他的口气听起来开始有点警觉了。“不好意思,请问你是丽赛·兰登吗?斯科特·兰——”

  “你这浑蛋,你给我听着,有个家伙跑来骚扰我。我觉得那个人很危险。昨天,他威胁要伤害我。”

  “兰登太太——”

  “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当年我参加学校舞会的时候,身上什么地方不准男生碰,那他就会让我那个地方痛死。还有,今天晚上——”

  “兰登太太,我不——”

  “今天晚上,他把一只死猫塞在我家的信箱里,然后在我家门口塞了封信,信上有你的电话号码,而且就是这个号码。所以别跟我说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因为我知道你一定听得懂!”说到最后一句,丽赛猛然把手一挥,打在那个香烟盒上,仿佛在打羽毛球。那包烟立刻飞向客厅另一头,盒里的赛伦淡烟在半空中飞出来并散落满地。她不停喘气,喘得很急,可是她故意张大嘴巴,因为她不想让伍伯迪听到,免得伍伯迪误以为她不是生气,而是害怕。

  伍伯迪没有吭声,而丽赛也不催他。后来,他还是一直不吭声,丽赛终于忍不住了。“你听到了吗?你最好听得够清楚。”

  伍伯迪终于开口说话了。丽赛认得他的声音,可是平常上课演讲特有的温和语气已经不见了。这个人的声音仿佛突然变年轻了,但同时也变得更苍老。“兰登太太,能不能麻烦你等一下,我到书房去接。”

  “怎么?怕你太太听到吗?”

  “麻烦你稍等一下。”

  “最好别让我等太久,你这个王八蛋,要不然——”

  她听到电话里传来喀嚓一声,然后就没声音了。这时丽赛突然很希望自己用的是厨房里的无线电话,因为她不想再站在原地,很想走动走动。她甚至还想去地上捡根烟,然后到火炉边点火。不过她还是决定算了,这样也好,因为这样她一肚子气就不会那么快消,因为这样她才能让自己的情绪保持在紧绷状态。

  十秒钟过去了,二十秒钟过去了,三十秒钟过去了。她准备挂电话时,又听到电话里传来喀嚓一声,然后那个狗仔王又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还是跟刚才一样,听起来既年轻又苍老,不过丽赛好像听到另外有种轻微的震动声,一阵阵的,听起来有点滑稽。丽赛心想,那是他的心跳声吗?此刻她仿佛听到自己在说话,不过,也有可能是她脑子里那个斯科特在跟她说话。你听,他心跳得好厉害,我真的听到了。我不是想吓吓他吗?我吓到他了,可是为什么我自己反而开始害怕呢?

  真的,那一刹那丽赛真的突然开始害怕。假如害怕是条黄色的线,而愤怒是件鲜红的被单,那么此刻她的感觉就像红色被单上缝着一条黄色的线。

  “兰登太太,他的名字是不是叫杜利?詹姆斯·杜利或吉姆·杜利?他是不是个子高高瘦瘦的,讲话山地腔很重?像是西弗吉尼——”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叫扎克·马库尔。还有,在信上签的也是这个名字——”

  “他妈的。”伍伯迪突然咒骂一声。不过他把那三个拉得很长,仿佛在念什么咒语。他骂了那三个字后,又发出一种怪声,像是在呻吟。丽赛感觉心里的红被单上仿佛又多了条黄线。

  “你说什么?”丽赛大吼了一声,口气很严厉。

  “就是他,”伍伯迪说,“一定是他。他给我的电子邮箱的名字就叫Zack991。”

  “是你叫他来恐吓我,要我把斯科特未出版的遗稿交出来,不是吗?就是这么回事,不是吗?”

  “兰登太太,你不懂——”

  “没什么好不懂的!自从斯科特过世后,我一天到晚都在应付这种疯子。那些收藏家已经够疯了,不过跟你们这些学院混蛋比起来,他们简直就是小孩子。至于你,姓伍伯迪的王八蛋,跟你比起来,另外那几个学院混蛋就实在太正常了。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一开始你有办法装斯文装得那么像。真正的神经病才有这种本事,你的功夫真是一流。”

  “兰登太太,拜托你让我解释——”

  “有人来威胁我,而罪魁祸首就是你。这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所以你给我听着,仔细听清楚:我要你现在就打电话给他,叫他停手。我还没把你的名字告诉警察,不过警察找上你还不是最可怕的事。告诉你,要是我再接到那个‘宇宙密码狂’的电话,或是再收到他的信,或是再看到他在我信箱里塞进什么死猫、死狗,你就准备上报纸头条了。”说到这里,她灵机一动。“我会先找匹兹堡的报社,他们一定爱死这种八卦了。‘疯狂大学教授威胁名作家遗孀’。想象一下这个标题出现在报纸头版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跟这比起来,被我们缅因州的警察盘问根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再见了,教授。”

  话说完了,丽赛觉得自己讲得还不错,心里的恐惧没那么强了——至少暂时如此。不幸的是,当她听完伍伯迪接下来说的话,那种恐惧感立刻又回来了,而且更强烈了。

  “兰登太太,我要说的是,我没办法叫他停手。”

  5

  有好一会儿,丽赛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然后说:“没办法?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已经试过了。”

  “你不是有他的电子邮箱吗?好像是Zack999什么的——”

  “Zack991@Sail. com。他给我的账号就是这个,另外Zack000也可以用。只不过,刚开始时能用,后来我再寄邮件给他就都被退回来了,说是‘无法投递’。”

  接着他又继续解释他如何又试了一次,可是丽赛的心思已经飘到别的地方去了,没有仔细听他在说什么。她开始回想自己和“扎克·马库尔”当时的谈话内容——也许应该叫他吉姆·杜利,说不定那是他的真名。当时他好像说,伍伯迪会打电话给他,或者——

  “你专门和他联络用的电子邮箱吗?”她打断伍伯迪的话,插嘴问他,“他告诉过我,当你拿到你想要的东西后,你就会发电子邮件给他。那是哪一个邮箱?是学校办公室的?还是网络上的免费信箱?”

  “没有!”伍伯迪几乎要哭出来了,“你听我说——学校办公室里确实有电子邮箱,可是我从来没把那个账号告诉杜利!我疯了才会干那种事!我办公室里有两个研究生,他们常用那个账号收发邮件,还有英文系那两个秘书有时也会用!”

  “那你家里的呢?”

  “没错,我给他的是家里的邮箱,可是他从来没发来过邮件。”

  “那他给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接下来好一会儿,伍伯迪都没说话。后来他再开口时听起来很困惑,而且不是装出来的。这下子丽赛更害怕了。她看看客厅那扇大窗户,看到窗外西北方的天空已逐渐变成一片深蓝。天很快就要黑了。她有种预感,今夜将非常漫长。

  “电话号码?”伍伯迪说,“他从来没告诉我他的电话号码,只给了我电子邮箱。我只给那个邮箱成功发了两封邮件,然后就不能再发了。他根本就在鬼扯,要不然就是有妄想症。”

  “那你觉得他是鬼扯,还是有妄想症?”

  伍伯迪的声音小到几乎快听不见了。“我不知道。”

  在丽赛看来,伍伯迪这种嗫嗫嚅嚅的态度,只是因为不敢说出心里真正的想法。丽赛知道,他心里真正想说的是:那个杜利根本就是个疯子。

  “等我一分钟,先不要挂断。”丽赛把话筒放在沙发上,想了一下又拿起来。“教授先生,等一下我回来时,你最好还没挂。”

  好像没必要用火炉点烟了。火钳架旁有个黄铜盆子,里头有几根点壁炉用的长火柴。她从地上捡起一根赛伦淡烟,拿了根火柴往心石上一划,然后把那个陶制花瓶里的花抽出来摆在旁边,拿花瓶充当临时烟灰缸。那几朵花是一种参照(这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比出抽烟是全世界最恶心的坏习惯。然后她又走回沙发旁坐下来,拿起话筒。“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告诉我。”

  “兰登太太,我和我太太今晚要出——”

  “那你只好改天再出去了,”丽赛说,“从头开始说吧。”

  6

  追根究底,当然要怪那些遗稿狗仔。那些人仿佛某种狂热教徒,把斯科特的作品和未出版的遗稿当作神明般膜拜。整件事一开始就是他们惹出来的,约瑟夫·伍伯迪教授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丽赛觉得他根本就是狗仔王,天知道在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和斯科特·兰登有关的有多少篇。可能很多篇就收在谷仓楼上那堆积尘已久的杂志期刊里。此外,这位伍伯迪教授如果知道斯科特那些未出版的遗稿也堆在工作室里积尘,心里不知会是什么滋味。但话说回来,丽赛才懒得管他心里什么滋味。

  此刻丽赛唯一在乎的是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位伍伯迪教授说他有个习惯,每星期大概有两三天晚上他会在离开办公室回家途中停下来喝个两三杯啤酒,而且都去同一家酒吧。那家酒吧叫“老地方”。

  匹兹堡大学附近有不少专门让学生饮酒作乐的地方。其中有些是可以让穷学生喝到饱的啤酒屋,另外也有些比较高档的酒吧,顾客主要是教职员和自觉高人一等的研究生。那种地方装潢优雅,窗台上摆着蜘蛛草盆栽,而点唱机里播放的不是“我的另类罗曼史”那种庞克摇滚,而是充满政治反叛气息的“明亮眼眸”合唱团。

  至于“老地方”则是那种劳工阶层聚集的酒吧,离学校大约一英里远,点唱机里唯一有点摇滚味的,是“特拉维斯·特里特和约翰·麦伦坎”二重唱。伍伯迪说,他之所以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周一至周五的下午到傍晚这段时间,那里比较安静,而且那里的气氛会让他想到他父亲。他父亲从前在“美国钢铁公司”所属的一座轧钢厂里工作(丽赛心想,他妈的谁管你爸爸在哪里工作)。

  他就是在那家酒吧里认识那个自称吉姆·杜利的人,杜利也是那种喜欢在下午到傍晚这段时间去那里喝酒的酒客,喝得很节制。他经常穿蓝色粗布格子衬衫,还有裤脚翻边的迪基斯牌连身工作服。他爸爸从前也喜欢穿那种连身工作服。伍伯迪说,那个叫杜利的身高大约六英尺一英寸,身材瘦削,略微驼背,有点凌乱的头发又黑又细,常遮住额头。

  伍伯迪说,大概有六个星期的时间,他们常在一起喝酒,到后来,两人开始有点“哥儿们”的感觉了。只不过尽管已经是“哥儿们”,伍伯迪却说不出杜利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好像是蓝色吧,不过他不那么确定。

  酒吧里的男人都是这样,后来两人开始聊起各自的身家背景。虽然还不至于到交代祖宗八代的地步,不过零零星星倒也聊了不少。伍伯迪说,当初他告诉杜利的事都是真的,但他开始怀疑杜利跟他说的故事很可能都是鬼扯。

  根据杜利的说法,大约在十二还是十四年前,他离开西弗吉尼亚州,流浪到匹兹堡。从那时候起,他做过各式各样低收入的体力活儿。当然他也可能在牢里蹲过,因为他眼中总是流露出小心翼翼的神色。他伸手拿啤酒杯时,总是会抬头瞄一眼吧台后面的镜子。他去上厕所时,总是不时回头看看后面。至少有一次是这样。他右手腕上有个疤。说不定是他在监狱洗衣房和人打斗造成的。不过也可能不是这么回事。说不定那只是他小时候骑三轮车摔倒受的伤。

  伍伯迪唯一能确定的是,那个杜利确实读遍了斯科特·兰登的所有著作,而且讨论起来头头是道。当然,伍伯迪想必也跟他提到斯科特的遗孀。丽赛不用想也知道,他一定说那个顽冥不灵的兰登太太死抓着兰登未出版的遗稿不放,霸占了宝贵的知识财产,而且据说遗稿中有本已经完成的小说。而杜利听他说起这件骇人听闻的事时,脸上充满了同情。不过丽赛心里明白,同情这个字眼太斯文了。猜也猜得到,杜利当时一定听得火冒三丈。

  根据伍伯迪的说法,杜利骂她是“小野洋子”,那个霸占约翰·列侬音乐遗产的臭婊子。伍伯迪说,他们在“老地方”碰面的频率“介于偶尔和定期之间”。这种吊书袋的说词,丽赛认为根本就是狗屁。根据丽赛的分析,实际的情况应该是,每星期至少有四到五个下午,伍伯迪和杜利两人会凑在一起咒骂那个臭婊子,那个“小野·兰登”。

  伍伯迪说他们“只喝一两杯啤酒”,实际上应该是一两桶吧。于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这两个书呆子几乎每天下午泡在酒缸里惺惺相惜。一开始,他们聊的是斯科特的书有多么伟大,后来自然而然就聊到那个未亡人,聊到她竟然是那种霸住茅坑不拉屎的臭婊子。

  根据伍伯迪说法,主动谈到这个话题的人是杜利。但其实丽赛见识过伍伯迪那口是心非的嘴脸:心里想得要命,嘴里却说不要。所以不难想象,杜利一提起这个话题,两人自是一拍即合。

  聊着聊着,杜利忽然对伍伯迪说,他有办法说服那个女人,让她把那些未出版的遗稿交出来。毕竟那些稿子早晚都要送到匹兹堡大学图书馆,和《兰登文集》另外那些稿子一家团圆,跑不掉的。既然如此,要跟她讲道理有那么难吗?杜利说,他很擅长让别人“改变心意”。他有些独门功夫。

  接着,我们这位狗仔王就问杜利,这种“服务”价码是多少(丽赛不难想象,当时他一定是醉眼迷蒙看着杜利,偏偏又要摆出一副精明的模样)。杜利说他的目的不是钱,毕竟他们是为了全人类的福祉,不是吗?那女人笨到不知道自己霸占的东西有多宝贵,活像只愣头愣脑的老母鸡死抱着一窝蛋,而他们要从那个笨女人手中把那些宝贵的资产夺回来。

  嗯,我们的伍伯迪当然说好,不过他没什么钱,不知道能不能请得起杜利。杜利想了一下,然后说,他会把各种花费记录下来,等他完成任务,下次碰面,他会把那些稿子交给伍伯迪,然后再来讨论报酬的问题。说到这里,杜利隔着吧台朝他的新朋友伸出手,一副煞有其事的模样,仿佛两个人谈成了什么大买卖似的。伍伯迪跟他握握手,心里又是高兴又是轻蔑。

  伍伯迪告诉丽赛,大概连续五个星期,也可能是七个星期,他几乎每天都和杜利碰面。那段时间,他一直在估量杜利这个人。有时他觉得杜利是个很认真、很坚毅刻苦的家伙。他在牢里奋发向上,苦学有成。杜利说他从前干过打家劫舍的勾当,跟人打斗,把汤匙当刀子用。伍伯迪相信那些都是真的。可是有时候(包括他们握手谈成交易那天),他却又认为吉姆·杜利不过就一张嘴厉害。他这辈子干过最恐怖的事,也不过是在沃尔玛大卖场偷了两罐油漆稀释剂。二〇〇四年,杜利曾经在那里工作半年。后来杜利有意无意地告诉他,为了抢救伟大的艺术品,他要去说服丽赛,叫她把她先生的稿子交出来。当时伍伯迪还以为杜利只是喝醉了在开玩笑。以上内容,就是那个狗仔王在六月这个傍晚跟丽赛说的。

  不过丽赛可没忘记,这个狗仔王也曾经和那个素昧平生、自称牢房硬汉的人坐在酒吧里,喝得醉醺醺的。他们俩还骂她是“小野洋子”,而且他们私底下一定认为,斯科特之所以和她在一起,还不就是为了那档子事,而且那就是唯一的目的,丽赛还能干什么?伍伯迪说,在他看来,整件事不过就是个玩笑,只是两个家伙在酒吧里发牢骚。没错,这两个家伙确实交换过电子邮箱,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谁没有电子邮箱?自从他们谈好交易后,这位狗仔王只再见过杜利一面。那是两天后的下午。

  当时杜利只喝了杯啤酒,他告诉伍伯迪,他正在“受训”。喝完那杯啤酒后,杜利就从吧台前的高脚凳上跳下来,说他跟“另一个家伙”有约,此外他还告诉伍伯迪,也许明天两人可以碰得上面,至于下星期,他一定会来跟伍伯迪碰面的。可是自从那天后,伍伯迪就再也没看过吉姆·杜利了。过了几星期后,他就不再去想那个人了。没多久,Zack991那个电子信箱无法接受邮箱。伍伯迪忽然觉得,从某个角度看,见不到吉姆·杜利倒也不是坏事。这阵子他酒实在喝过头了,而且他突然想到,杜利这个人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丽赛心想,这时候才想通,你不觉得有点太迟了吗?)

  后来,伍伯迪喝酒的次数就减少了,恢复到从前每周一两杯啤酒的标准,而且,他不自觉地换到另一家酒吧去喝,和原来这家酒吧隔了几个路口。过了一阵子他才明白(他的说法是,过了些时候,他的头脑慢慢恢复清醒了,他才明白),那是种本能反应,他想和他认识杜利的地方保持距离。他还说,他很后悔做了这件事。也许这一切只是他异想天开的幻想,而吉姆·杜利那个人就像海市蜃楼,在觥筹交错中,陪伴他度过那几个星期,度过匹兹堡黯淡寒冷的冬天。

  最后伍伯迪说,他相信整件事就是这样。他那种迫不及待要下结论的口气,很像法庭上快要败诉的律师,要是他搞砸了,他的客户就要坐电椅了。他最后的结论是,吉姆·杜利告诉他的那些事,包括他怎么在监狱里熬过来的故事,绝大多数都是鬼扯。还有,他说他要想办法说服兰登太太,让她把她先生的遗稿交出来,这应该也是鬼扯。他们两人谈好的那件事,只不过像两个小孩在比赛谁的志愿比较伟大。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丽赛问,“要是杜利真拿了一沓斯科特的小说稿去找你,你会不要吗?”

  “我不知道。”

  她心想,这句话倒还算老实。于是丽赛又问他:“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你知道你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什么后果吗?”

  那位伍伯迪教授没吭声。丽赛心想,这反应也算老实。也许,他的确非常老实。

  7

  丽赛想了一下,然后又问:“他打电话给我。那个电话号码是你给他的吗?这笔账也该算在你头上吗?”

  “没有!绝对没有!我发誓,我没有告诉他任何电话号码!”

  这个丽赛倒是相信。“教授先生,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她说,“说不定杜利会再跟你联络,也许他会告诉你,他现在大有进展,已经快要拿到了。要是他真的打电话给你,我要你告诉他,交易取消了,立刻停手。”

  “我会的。”伍伯迪迫不及待地答应了,口气听起来甚至有点凄凉。“我一定会,我——”这时丽赛听到一个女人打断了伍伯迪——丽赛知道那一定是他太太。伍伯迪太太好像在问伍伯迪什么事。接着丽赛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是伍伯迪在用手遮住话筒。

  丽赛并不在意。她一直在评估自己目前的处境,发现结果可能不太妙。杜利告诉过她,只要她把斯科特的文稿和未出版的稿子交给伍伯迪,痛苦就结束了。到时教授就会打电话给那疯子,跟他说事情已经搞定了,可以罢手了。可是,刚刚那个狗仔王教授却告诉她,他没办法联络上杜利。丽赛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这么说来,难道是杜利忘了自己并没有留电话给教授?这是否只是整个计划的一个小漏洞?不是,她觉得不是。

  她认为那个杜利别有用心,也许杜利确实有一丝丝的念头,打算事后到学校的办公室去找伍伯迪(或是到伍伯迪家里),把斯科特的文稿交给他……然而在那之前,他打算先把丽赛折磨得不成人形,打算先让她身上的某个地方痛死——她中学参加舞会时,身上那个地方是绝对不让男生碰的。可是,先前杜利不是答应过教授,也答应过丽赛,只要丽赛乖乖合作,他就不会对她不利?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呢?

  说不定他想犒赏自己一下。

  一定是这样。等这一切结束之后——也就是说,等丽赛死了之后,或是等到丽赛被折磨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之后——吉姆·杜利说不定还会自我安慰,说这是丽赛自找的。这位好朋友“扎克”可能会自我安慰说,我已经给过她很多机会了。要怪只能怪她自己,不能怪别人。谁叫她冥顽不灵,一定要跟小野洋子一样。

  好吧好吧,那么要是杜利出现了,丽赛应该把谷仓的钥匙交给他,告诉他想拿什么就拿什么。然后,我还会告诉他,来吧,好好痛快一下,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想到这里,丽赛忽然露出一抹微笑,可是笑容里看不到半点笑意。这种笑容只有她那些姐姐,还有她过世的丈夫才懂。斯科特一定会说,丽赛这种表情叫“暴风雨前的宁静”。“他妈的,我一定会当面告诉他。”她嘴里喃喃嘀咕着,一边左顾右盼,看看那把银铲子在哪里。可是铲子不在屋里。接着她突然想到,铲子放在车里没拿出来。如果她想要那把铲子,最好赶快出去拿,因为天快黑——

  “兰登太太?”教授忽然又开口了,他的声音似乎更紧张了。她几乎忘了自己还在跟伍伯迪讲话。“你还在吗?”

  “我在,”她说,“你知道吗?我一定会让你如愿以偿的。”

  “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

  “别装蒜了,你明知故问。这些东西你不是想得快发疯了吗?这些东西,你不是非要不可吗?好啦,现在我一定会让你如愿以偿的。怎么样,高兴了吗?我要挂电话了。对了,刚才我交代你办的事情,你可别忘了。”

  “兰登太太,我没有——”

  “要是有警察打电话找你,你最好一五一十坦白招供,把你刚才告诉我的从头到尾再说一遍。这样到时候你就得先跟你太太交代清楚了,对吧?”

  “兰登太太,求求你!”伍伯迪的声音听起来已经有点慌了。

  “你们自找的。你和你那个朋友杜利。你们自找的。”

  “他不是我朋友!”

  这时丽赛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狰狞,几乎已是龇牙咧嘴。而且她的眼睛眯了起来,几乎眯成一条线。那是猛兽般的虎视眈眈表情,德布夏家姐妹的注册商标。

  “不要跟我说不是!”她开始嘶吼了,“你和你那位哥们儿不是喝得很痛快吗?你们不是骂我是臭婊子吗?他骂我是小野·兰登,你不是听得很乐吗?你刚刚跟我扯了半天,但说穿了,你不是找他来对付我吗?而现在呢,你竟然告诉我,他根本就是个神经病,你没办法叫他停手了。既然如此,教授大人,我要打电话到警长办公室去了,而且,你猜对了,我会叫他们去找你。为了帮他们赶快找到你那位朋友,我会把你的底细全都抖出来,因为我们两个都心里有数,他是不会罢手的,因为他不想善罢甘休。他现在玩得正他妈过瘾,所以我一定会让你如愿以偿的。这是你自找的,你这叫自作自受,对不对?对不对?”

  教授没再说话,不过丽赛听得到他浓浊的呼吸声,知道这个狗仔王正拼命忍住不敢哭出来。于是丽赛挂断电话,然后又从地上捡了根烟,点火吸了一口。接着她走回电话旁边时忽然摇摇头,现在先不用急着打电话到警长办公室。她要先到车上去拿那把银铲子,现在就去,因为天快黑了,夜幕即将笼罩她的世界。

  8

  屋子旁边的庭院已是一片漆黑,黝黑的夜空看不到半颗星星,黑得令人胆颤心惊。谷仓旁的工具棚里更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偏偏那辆宝马停的位置距离那里只有二十英尺远。丽赛暗暗祈祷,希望杜利没有躲在那团阴影里。然而,要是他真的已经在这里了,那么他有可能躲在任何地方,说不定此刻就在游泳池旁,靠在更衣室的墙上,说不定此刻就躲在厨房旁边的角落里偷瞄着她,说不定此刻正蹲在地窖盖子后面……

  想到这里,丽赛立刻猛一转身,眼睛看向地窖盖。幸好那里还有一点光,看得到盖子两边什么都没有。而且,盖子的挂锁锁得好好的,她可以不用担心杜利会躲在地窖里。当然,除非他在丽赛回到家之前,已经想办法潜入屋内,躲在地窖里。

  丽赛!别再胡思乱想,你想把自己吓——

  她走到宝马旁,伸手抓住后车门的门把,这时整个人忽然呆住了。她一动也不动,用这姿势整整维持了五秒钟,然后她把另一只手上的烟屁股丢到地上,狠狠踩熄。她看到谷仓旁边的工具棚里有个人影,躲在很里面。那个人影看起来很高,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她打开宝马后座的车门,抓起那把银铲子,然后把车门关上。没想到车里的小灯却还亮着。老天,她居然忘了,关上车门后,车里的小灯不会马上熄灭。有人说这是种贴心的设计,可是丽赛完全看不出来哪里贴心,因为那盏他妈的小灯会妨碍她的视力。这下子她看不到杜利,可是杜利看得到她。她从车旁倒退几步,双手抓着铲柄斜举胸前。后来车里的小灯终于熄灭了,可是那一刹那,情况反而更糟,因为她的视觉无法立刻适应,只见暗蓝色的天空越来越黯淡,而工具棚里那个人影变成一团模糊的暗影。这时她已有心理准备,认定那个人会猛然蹿出,用那南方腔叫她一声“小姐”,问她为什么不乖乖听话,然后用手掐住她的脖子,越掐越紧,越掐越紧,她的喉咙发出一阵咯咯声,然后她就断气了。

  不过大约过了两三秒后,丽赛想象中的场面并未出现。她的视觉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眼睛又慢慢看得清楚了。丽赛又看见他了,那个直挺挺的高大身影,一动也不动,就在连接谷仓和工具棚的那个角落里。他脚边好像摆着什么东西,好像是个四四方方的包包。可能是个行李箱。

  她心想,老天,他该不会想把斯科特所有的稿子全装在那个箱子里吧?接着,她小心翼翼往左挪了一步,手上那把银铲子握得好紧好紧,握得手都痛了。“扎克,是你吗?”说着,她又往左边挪了一步,两步,三步。

  这时她听到一阵车声逐渐靠近,突然想到,等一下车灯一定会扫过整个庭院,照到那人身上,到时那个人一定会立刻冲出来。于是丽赛把银铲子高高在身后举起,那姿势就像一九八八年八月她对付那个杀手一样。

  就在她把铲子举高到头顶的那一刹那,那辆车子正好开到苏克塔丘路的弯道,一道耀眼的光束瞬时扫过整片庭院,这时她才看清楚,谷仓和工作棚中间的那个身影原来是电动刈草机,是她自己摆在那里的。车灯照过时,刈草机握把的影子忽然拉得很长,扫过谷仓的墙壁,然后灯光消失了,影子也跟着消失了。她心想,虽然刚才已经看清楚那只是部刈草机,可是说不定她还是会看错,说不定真是个人站在那里,脚边摆着个手提箱……

  她忽然想到,恐怖片不都这么演吗?就在你松懈下来时,怪物又会突然从黑暗中冒出来抓住你。

  可是后来根本没有东西跳出来抓住她。不过丽赛心想,还是把银铲子带进屋里,反正也不麻烦,说不定会带来好运。于是她抓起铲片和握柄连接处,去打电话,打电话给诺瑞斯·里基维克,堡景镇的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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