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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丽赛和警方(是偏执狂,还是心力交瘁?)

  1

  接电话的女人告诉丽赛,她是联络组的苏玛丝警官,而且还说里基维克警长没办法接电话,因为他上星期刚结婚,目前和新婚夫人到夏威夷的毛伊岛度蜜月去了,要十天后才会回来。

  “可以帮我接另一位负责警官吗?”丽赛问道。那个女警官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刺耳,很讨人厌。丽赛告诉自己不要太情绪化。可是老天,她有办法不情绪化吗?今天这一整天真他妈难熬。

  “小姐,请稍候。”苏玛丝警官说。接着,丽赛忽然听到一阵防止犯罪宣传音乐,内容是讨论什么小区守望相助之类的。丽赛心想,至少这总比什么布道大会的催眠要好一点。大约过了一分钟左右,宣传音频的声音不见了,一个警察接了电话,斯科特一定会喜欢他的名字。

  “小姐你好,我是克拉特巴克副警长,有什么需要我服务的吗?”

  这时丽赛又自我介绍了一次,说自己是斯科特·兰登太太。这已经是她今天第三次用这个称呼了——她忽然想到那句俗话:“一而再,再而三,第三次一定成功。”不过老妈对“三”的说法是“无三不成礼”。接着她把扎克·马库尔的事简单扼要地告诉那位克拉特巴克副警长,从昨晚她接到扎克电话那件事开始讲起,讲到她今天她打了一通电话,终于听说那家伙名叫吉姆·杜利。这位克拉特巴克一边听她说一边嗯嗯哼哼地应了几声。丽赛说完之后,警官,吉姆·杜利这个名字是谁告诉她的,那有可能是“扎克·马库尔”的真名。

  那一瞬间,丽赛内心忽然浮现一丝丝内疚,不过,内疚中却又带着那么一丝快感。于是丽赛把那狗仔王的名字告诉他。这次她没说他是姓伍伯迪的王八蛋。

  “克拉特巴克副警长,你会去找他谈谈吗?”

  “这应该就是你的意思吧,对不对?”

  “大概吧。”丽赛说道。其实丽赛有点怀疑,就算堡景镇的这位代理警长出马,真的就能从伍伯迪身上挖到什么丽赛问不出的事情吗?也许伍伯迪确实隐瞒了一些事——当时丽赛气坏了,没仔细问。不过丽赛担心的不是这个。“你会逮捕他吗?”

  “就凭你刚才说的那些事吗?不太可能。也许你可以提出民事诉讼——你应该先问一下你的律师——不过一旦上了法庭,我保证伍伯迪一定会说,据他所知,这位杜利只是想登门拜访,强迫推销点东西。那只是例行公事,如此而已。而且他会宣称他根本不知道什么信箱里的死猫,不知道杜利意图伤害她……从你刚才告诉我的那些事来判断,他这样说并不算说谎,对不对?”

  丽赛有点丧气,但不得不承认警长说的是对的。

  “另外你说那鬼鬼祟祟的家伙留了封信给你,那么,那封信你必须交给我,”克拉特巴克说,“还有那只死猫也要交给我。你是怎么处理那只猫的?”

  “我们家外墙用木头钉了几间四四方方的……”说着,丽赛又从地上捡了根烟,想了一下,然后又丢回去。“抱歉,我一时讲不出来那叫什么。我先生帮那东西取了个名字——不管什么东西,他都会自己发明个名字——不过现在我想不起来那叫什么了。反正有了那玩意儿,浣熊就没办法钻进里面乱翻剩菜剩饭。我把那只猫的尸体放在一个垃圾袋里,然后放在……对了,放在‘下层甲板’里面。”那一刹那,连想都不用想,她的脑子就自动冒出斯科特发明的那个字眼。

  “嗯——你家里有冷冻柜吗?”

  “是有——”她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心里突然害怕起来。

  “兰登太太,你把那只猫放到冷冻柜里去。有垃圾袋包着,不用怕发臭。明天我会派人过去拿,然后送到‘肯杰兽医院’去。那是我们郡警局特约的兽医院。他们会检查死因——”

  “要找出死因应该不用那么麻烦吧,”丽赛说,“信箱里全是血。”

  “呃——你大概已经把那些血洗掉了,对吧?可惜你没用拍立得先拍几张照片。”

  “哦!真对不起!我们小老百姓没这么专业!”丽赛听得很不舒服,立刻大吼起来。

  “冷静点,”克拉特巴克平心静气地说,“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不舒服。碰到这种事,谁都一样。”

  你不会的。丽赛忿忿不平地想。你一定会很冷静的……冷静得像冷冻柜里那只死猫一样。

  接着她说:“好了,现在伍伯迪教授的问题解决了,那只猫的问题也解决了,那我呢?”

  克拉特巴克说,他马上派副警长过去找她拿信——可能是贝克曼副警长,或是艾斯顿副警长,看看目前谁离她家比较近。接着他又说,对了,既然要派人过去,那就叫副警长顺便用拍立得拍几张死猫的照片,每位副警长车上都配有拍立得相机。然后副警长(晚上十一点接班的另一位副警长)会在她家视线范围内的十九号公路上监视动静。他会一直留在那里监视,不过要是他接到无线电紧急通告——附近发生车祸或诸如此类的事——他就会离开一下。只要那个杜利一“现身”(克拉特巴克用了个很含蓄的字眼),郡警局的巡逻车就会出动。

  丽赛只能希望克拉特巴克的判断是正确的。

  接着,克拉特巴克又说,像杜利这种人通常只会虚张声势,不会真的下手。要是恐吓无效,对方不肯就范,那他们就会摸摸鼻子走人。“如果我猜得不错,你应该不会再看到他了。”

  丽赛心想,真希望你是对的。不过有件事她还是很不放心。她一直在想,那个“扎克”部署这整件事的手法处处透着蹊跷。从他的行事风格来看,根本没人能令他罢手,至少那个雇他的人没办法叫他罢手。

  2

  刚和克拉特巴克副警长讲完话后(当时她已经有点头昏脑涨,迷迷糊糊把他的名字和一个叫“沙特巴赫”拍立得相机牌子搞混了。所以她把他的名字记成巴特赫副警长),不到二十分钟,就有个瘦瘦的家伙上门来找她了。那人穿着卡其制服,腰间佩着一把很大的枪。他说自己叫丹·贝克曼副警长,然后又说他奉命来拿“某封信”,并且还要给一只“死亡的动物”拍照。听到他那怪腔怪调,丽赛狠狠咬住嘴唇,好不容易才憋住没笑出来,努力装出正儿八经的样子。

  贝克曼把那封信(还有那个白色封套)放进一个丽赛给他的袋子里,然后问她有没有把那只“死亡的动物”放到冷冻柜里。丽赛刚才和克拉特巴克通过电话后,就马上把那个绿色垃圾袋塞进冷冻柜左边最里面的角落。那个角落没别的东西,只有几片用塑料袋包着的鹿肉排。塑料袋上结了一层霜,那几片鹿肉排已经放了很久很久,是当年斯科特还在世时他们的水电工斯迈利·法兰德斯送的。

  丽赛还记得,那年——不过,究竟是二〇〇一,还是二〇〇二年,丽赛已经记不太清楚——斯迈利赢了“麋鹿猎杀特许乐透”,而且在圣约翰谷大有斩获。丽赛忽然又想到,那个查理·克里夫就是在圣约翰谷勾搭上他的新任老婆。她大概可以断定,这辈子她是不可能吃那些鹿排了(除非爆发核战争)。所以说冷冻柜里唯一可放那只死猫的地方,就是那些鹿排旁边。她告诉贝克曼副警长,等一下拍过照后,一定要记得把那只死猫放回原来的地方。贝克曼一脸正经地向她保证,他一定会“遵照她的指示办理”。这时丽赛又赶快咬紧嘴唇,免得自己笑出来,不过这次差点就没忍住。后来,副警长开始沿着楼梯往地下室走,咚咚咚咚,脚步声听起来很沉重。丽赛立刻转身面对墙壁,像个顽皮的小孩一样,额头抵着墙壁,手掩着嘴,压低声音哧哧笑了起来,发出嘶嘶声响,一副气喘发作的样子。

  后来,她终于笑累了,这才又想到老妈那个木盒子(丽赛已经保存了三十五年,只不过她从来不觉得那是她的)。想到那个盒子,想到收藏在里面的那些纪念品,丽赛内心深处越来越强烈的歇斯底里情绪终于慢慢舒缓下来。她想起来了,而且越来越有把握,那个盒子应该就在阁楼。想到这个,她的心情更平静了。斯科特还在世那些年,她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都在这里,在这栋房子里。当年这栋房子是她亲自挑选的,后来他们俩都爱上了这里。

  阁楼上至少还收着四张很昂贵的土耳其地毯。她曾经很迷恋那几张地毯,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那些地毯突然让她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另外阁楼上还摆着三组淘汰的行李箱。当年那些行李箱不知陪伴他们搭了多少趟飞机,其中有不少是那种远距离通勤族搭乘的小飞机。那些行李箱仿佛历尽沧桑的老战士,本来应该受到无上尊崇,如今却孤零零地被遗弃在阁楼度过余年……

  另外阁楼上还摆着丹麦精简风格的客厅桌椅,但斯科特却说,那些家具看起来有点哗众取宠,把丽赛气个半死。不过丽赛生气主要还是因为她觉得斯科特好像说得对……

  另外那里还摆着一座有伸缩活动盖的书桌。这张书桌是趁打折时买的,后来才发现有只桌脚比较短,底下必须垫个木片之类的东西。可是木片常常滑出来,后来有一天,木片滑了出来,桌子一歪,上面的伸缩盖突然掉下来,砸到丽赛的手指。于是,够了,滚到他妈的阁楼上去吧……

  另外还有一座有脚架的烟灰缸,那是他们当年还抽烟时用的……

  另外还有一台IBM古董打字机,那是斯科特从前用的,后来被丽赛拿来打一般信件,直到有一天,办公文具专卖店再也不卖那种打字机的专用色带……

  反正阁楼上放满了形形色色从前留下来的小东西。说真的,那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存在于这栋房子里,就在上面。而老妈的木盒就在那里——说不定就在那堆杂志后面,或是在那张椅背已经松掉的摇椅上。想到那个盒子,丽赛觉得就像大热天口干舌燥时想到清凉的水。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可是,真的就是这样。

  后来,那位贝克曼副警长终于从地窖走上来,手上拿着一台拍立得相机。丽赛迫不及待希望他赶快走,可是他偏偏死赖着不走(套句德布夏老爹的口头禅,像牙痛一样没完没了)。他啰嗦个没完,一开始告诉丽赛那只猫好像被什么工具之类的东西刺到(可能是螺丝起子),然后他再三保证,他会把车停在屋外监视。

  虽然他们“单位”(他竟然用“单位”这个字眼)没有“保家卫民服务乡里”这类信念,不过这个信念却“常在我心”。而且,他一定会保护丽赛的安全,请丽赛百分之百放心。

  丽赛告诉他,她真的觉得很有安全感,甚至已经想安心地上床睡觉去了——今天真是漫长的一天。家里出了急事要处理,再加上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这一整天真的把她累坏了。这时贝克曼副警长终于听懂她的意思了,不过最后他还是又啰嗦了一堆,说什么丽赛一定会很安全,他一定会让这栋房子固若金汤,他保证丽赛可以安心睡觉,用不着提心吊胆之类的。

  他好不容易说完了,终于咚咚咚地走下门廊阶梯,那沉重的脚步就像他刚才沿着楼梯走到地窖时一样。而且,他甚至还趁门廊上有灯光时,边走边看他刚才拍的那张死猫照片。一两分钟后,她终于听见车子的发动声。车子发了两次,发出“大得吓死人的”引擎声。接着她看到车头灯扫过草坪和房子,没多久,车灯消失了。

  她心想,这位丹尼尔·贝克曼副警长一定是把车子停在对面的路边,然后坐在车子里等着。丽赛嘴角泛起一丝微笑,然后沿着楼梯爬上阁楼。当时她还不知道,两个钟头后,她会连衣服都没脱,就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3

  人在心力交瘁时最容易陷入偏执。丽赛在阁楼上翻箱倒柜,整整找了一个半钟头,最后还是没找到。阁楼里空气凝滞闷热,光线昏暗,无论她到哪个角落翻找,那个角落就偏偏会笼罩在一团阴影中,仿佛在跟她作对。

  丽赛没有发觉自己已开始陷入偏执。她并不是真的那么清楚自己为什么急着要先把那个盒子找出来,只是有种很强烈的直觉,认定盒子里的某个东西就是秘宝的下一个线索。很可能是某样他们刚结婚那几年留下的纪念品。可是过没多久,她已经忘了自己要找的是纪念品,而是满脑子只想把那个盒子找出来。老妈的柏木盒。那个盒子大约有一英尺长、九英寸宽、六英寸高。她心想,去他的秘宝,要是找不到那盒子,她绝对睡不着觉。到时候躺在床上,她一定会满脑子胡思乱想,想那只死猫,想她过世的丈夫,想到自己孤零零地睡在这张空荡荡的床上,想到那个遗稿狗仔派来的爪牙,想到她姐姐拿刀子割自己,想到爸爸拿刀子割——

  (嘘,丽赛,不要说)

  她一定会那样愣愣地躺在床上,睡不着觉。

  找了一整个钟头后,其实她应该已经明白,那个盒子不在阁楼里。这时她大概已经可以确定,盒子应该是在客房里。想想确实有道理,那个盒子很可能被搬到那里去了……只可惜,她在客房里翻箱倒柜四十分钟后(那四十分钟里,她花了二十分钟站在折叠梯上,翻找衣橱最上层的柜子),终于明白盒子也不在这里。

  这么说来,盒子很可能在地窖里。一定是。很可能就塞在楼梯底下,因为楼梯底下塞了好几个箱子,里头都是些窗帘、地毯的剩料,旧音响的零件,还有些运动器材,像溜冰鞋、槌球组、一张破掉的羽毛球网。于是,她迫不及待地跑下地窖楼梯(那一刹那,她根本没想到那只死猫放在冷冻柜里,就在那堆鹿排旁边),心里越来越觉得,她真的在楼梯底下看到过那个盒子。当时她已累得筋疲力尽,但悲哀的是,她还不知道自己等一下还是找不到。

  她又花了二十分钟时间,把那些已经很久没动过的箱子拖出来。有些箱子已经受潮,一拉就散掉了。她把箱子里的东西全部翻过一次。她全部翻完后,已经累得手脚发抖,满身大汗,衣服都黏在身上,而且后脑勺开始阵阵抽痛。接着她把那几个没散开的箱子推回原来的地方,那些散掉的箱子她就不管了。

  这么说来,老妈的盒子应该还是在阁楼里。一定是,一直都是。她浪费时间在底下翻那些生锈的溜冰鞋和拼图,而那个盒子却好整以暇地在楼上等她。这时丽赛已经想到阁楼上还有五六个地方刚才忘了找,包括最里面的天花板上那个安置水管电线的凹槽。那是最可能的地方,当初她很可能把盒子摆在那里,后来就忘了——

  突然间,她感觉有个人站在她身后,那一刹那,她的思绪立刻中断。她的眼角瞄得到那个人。应该叫他吉姆·杜利呢,还是扎克·马库尔?管他叫什么名字,下一秒钟,他就会把手搭在丽赛汗湿的肩上,然后用他那很重的南方腔叫她一声“小姐”。那就太可怕了。

  那种感觉真实而强烈,丽赛好像真的听到杜利的鞋子踩在地上,一阵窸窸窣窣。她飞快地转身,手举起来正准备掩住自己的脸。她一转身,看到那台大吸尘器矗立在眼前。那是她刚才从楼梯底下拉出来的。接着,她不小心踩到那个装羽毛球网的烂掉的纸箱,那一刹那,她两手在半空中挥了几下,想保持平衡。但她的身体晃了几下,还是开始往下倒,她只能咒骂几声。

  她的头顶只差一点点就撞到楼梯板下方。还好没撞到,因为撞到了会很惨,说不定会昏倒。更严重的是,如果脑袋撞到水泥地面,可能当场就会没命。丽赛伸出手准备撑住地面,以免摔得太重。她一个膝盖跪倒在软软的羽毛球网上,感觉还好,可是另一个膝盖却跪在水泥地面,摔得就重了。还好她穿着牛仔裤。

  十五分钟后,她连衣服都没脱,躺在床上放声大哭。她心想,还好刚才摔倒时,没有倒向另一边。她心里很沮丧,抽抽噎噎地哽咽着。那一摔,再加上摔倒前那一刹那的恐惧,让她的脑袋突然清醒过来。

  如果不是因为刚才摔了那一下,她现在可能还在找那个盒子。如果她还有力气,她可能还会再找上两个钟头,甚至更久。她会反复回到阁楼,回到那间客房,回到地窖。噢,对了,假如斯科特在这里,他一定会补上一句:回到未来。斯科特总是会在最要命的时刻耍嘴皮子,他就有这种本事。不过你事后仔细想想,回到未来这句话还真妙,说得正是时候。

  她有可能一直找到天亮,结果却还是大失所望,什么都找不到。此刻丽赛终于想通了,那个盒子很可能就摆在某个显眼的地方,而她经过了好几次却偏偏都没看到,要不然就是那个盒子根本已经不见了。说不定是被那个帮他们打扫好几年的清洁女工偷走了,要不然就是,哪个偶尔给他们干点活儿的工人早就盯上了那个盒子,认为他太太说不定会想要一个那样的盒子,而兰登先生的太太应该没把那盒子当一回事。

  这时她脑中那个斯科特的声音又说了,小丽赛,你少无聊了,明天再想吧,明天会是新的一天。

  “是啊。”丽赛说道。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满身臭汗,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浑身脏兮兮的,于是她立刻坐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把衣服脱掉,全部丢到床尾堆起来,然后冲进浴室。刚才在地窖跌倒时,她用手撑住地面,两只手掌都磨破了。然而,她不顾伤口的刺痛,还是用洗发水洗了两次头,任凭泡沫流了满脸。然后在莲蓬头底下用热水冲了大约五分钟后,忽然把冷热水控制杆拨到冷水那边,让接近零度的刺骨冷水冲遍全身,她冷得倒抽了好几口气。跨出浴缸之后她拿了一条大浴巾把身体擦干,然后把浴巾丢进洗衣篮里,这下子她感觉自己仿佛又活了过来,神智恢复清明,心想这天总算过去了。

  她躺在床上渐渐睡着了,就在睡着前那一刹那,她想到贝克曼副警长在外面守卫。虽然刚才在地窖里受到惊吓,不过一想到那个副警长,她觉得很安心。她很快就睡着了,睡得很沉,连梦都没做,一直到后来电话铃声忽然响起,她才猛然惊醒。

  4

  是坎塔塔从波士顿打来的。想也知道她一定会打电话来,因为黛拉一定打过电话给她。每次遇到什么麻烦,黛拉都会打电话给坎塔塔,而且通常会很快就打。坎塔塔问丽赛是否需要她早点回来,丽赛叫她姐姐放心,无论黛拉讲得多悲惨,她根本没必要提早回来。阿曼达现在很好,正在休息,就算坎塔塔回来也帮不上什么忙。“也许你可以去看看她,只不过除非她的状况出现什么戏剧性的转变,否则的话,她可能根本认不出你。埃布尔尼斯大夫已经告诉我们,不要抱太大期望。”

  “老天!”坎塔塔说,“丽赛,怎么会那么严重?”

  “是很严重。疗养院的人都知道她的状况——或者说,至少那里的人懂得怎么照顾她这种人,而且我和黛拉保证会让你——”

  丽赛本来拿着无线电话,边讲边走来走去,这时她突然停住脚步。她看到丢在地上那条脏兮兮的蓝色牛仔裤,看到那本小笔记本已经快从裤子的后口袋掉出来了。那是阿曼达的“强迫症笔记本”,不过丽赛忽然觉得,现在有强迫症的是她自己。

  “丽赛?”只有坎塔塔会这样用正式的名字叫她。每次听到别人这样叫她,她都会觉得好像上了电视上的竞赛节目,赢了奖品拿出来炫耀——丽赛,拿出来让汉克和马莎看看,看看你赢到什么!“丽赛,你听到了吗?”

  “我听到了。”她应了一声,眼睛还是盯着笔记本。在阳光的照耀下,笔记本上的几个小铁圈闪闪发亮。“我刚说,我和黛拉一定会随时跟你保持联络。”笔记本在后口袋里塞得太久了,有点卷卷的。

  她一直盯着那本笔记本,感觉坎塔塔的声音仿佛变得很遥远。丽赛恍恍惚惚意识到自己在跟坎塔塔说,假如生病的人是她自己,她相信坎塔塔也同样会尽力帮忙。丽赛弯腰把笔记本从牛仔裤口袋里抽出来,一边继续对坎塔塔说晚上她会再打电话给她,还有,丽赛爱她。接着她跟坎塔塔说了再见,然后看也不看就把无线电话往床上一扔。

  她死盯着那本文具店里七十九分钱一本的皱巴巴的小笔记本。她为什么突然像着魔了似的对那笔记本那么有兴趣呢?为什么呢?现在已经是早上,她昨晚已经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浑身清爽,也睡饱了,现在她开始有力气思考这些问题了。看着清晨的阳光遍洒房间,她忽然觉得昨晚发了疯似的找那个盒子好像是在干傻事,仿佛只是为了发泄内心的焦虑。不过这本笔记本似乎就有点名堂了,不会是干傻事。不,绝对不是。

  这时候斯科特的声音又出现了,像是在跟她开玩笑似的。那个声音现在听起来比从前更清楚了。老天,那声音听起来好清楚!好响亮!

  小宝贝,我留了些线索给你,我藏了个秘宝要让你去找。

  她想到了斯科特,想到当年在那棵“嗯嗯树”下,想到当年十月那场怪异的暴风雪,想到斯科特告诉她的一些话。斯科特告诉她,有时候保罗会逗他,藏了一个很难找的秘宝叫他去找……不过倒也不是真的那么难找。她已经好多年没再想到斯科特当时说的那些话。是的,她刻意忘了那件事,还有另外一些她不愿想到的事。她把那些往事藏在那片紫色的帘幕后面。然而,那件事真有那么可怕吗?

  “他从来没对我凶过。”斯科特说。她仿佛看得到当年的斯科特眼中泛着泪光,但脑中的声音听起来并不感伤。他的声音很清楚,很平静。每次斯科特要跟她说故事时,声音听起来就会这样。“小时候,他从来没对我凶过,我也从来没对他凶过。我们互相照顾。我们别无选择。我爱他,丽赛,我好爱他。”

  她翻开笔记本,一页页翻过数字那几页——那些数字写得密密麻麻,看起来好可怜。翻过数字那几页后,后面就都是空白页了,什么都没写。丽赛一页页往后翻,越翻越快。她本来预期后面可能还会看到什么东西,可是现在,她越来越觉得后面大概没有其他东西了。但就在快翻到最后面时,她忽然看到有一页上写着一排字母:

  HOLLYHOCKS(蜀葵)

  为什么这个字看起来好熟悉?她想了一下,终于想起来了。昨天早上,她问那个被附身的阿曼达,我的奖品是什么?那个阿曼达说,一罐饮料。丽赛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皇冠可乐?那个阿曼达说——

  “那个阿曼达说……或者应该说那个附在阿曼达身上的人说……‘别说话,我们想看看蜀葵。’”丽赛自言自语嘀咕着。

  对了,这就对了,不,应该说,差不多对了。事实上她还是想不通,不过似乎有那么一丝丝眉目了。她盯着那个字,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又飞快翻到最后那一页,可是,每一页都是空白的。她本来已经要把笔记本丢到旁边去了,但突然间,她看到最后那一页底下隐隐约约透出一行字,于是立刻就把那一页翻过去,看到封底的背面写着:

  4th Station:Look under the Bed(第四条线索:看看床底下)

  丽赛并没有马上弯腰去看床底下。她把笔记本翻到前面数字那几页,然后又翻到倒数第六页,也就是蜀葵那一页。这时她又想到一件事。阿曼达写阿拉伯数字4的时候,都是照小学老师教的那样写成ㄐ。而斯科特写4的时候,看起来会有点像在写&这个符号。还有,斯科特写英文字母会把两个O连在一起,而且,他随手写下备忘时,会习惯在底下划线。至于阿曼达,她写字都是用大写字母……不过,有些字母她习惯偷懒,不写完整,比如说C、G、Y、S。

  丽赛把笔记本翻来翻去,一下翻到HOLLYHOCKS(蜀葵)那一页,一下又翻到4th Station:Look under the Bed(第四条线索:看看床底下)那一页。她心想,假如把这两种字体拿给黛拉和坎塔塔看,她们一定一眼就能认出来,前面那个是阿曼达写的,后面那个是斯科特写的。

  那么,昨天早上和她一起躺在床上那个……

  “好像他们两个合为一体了。”她自言自语嘀咕道,浑身冒起鸡皮疙瘩。她从来不知道,起鸡皮疙瘩的感觉居然会是这样,好像有什么东西慢慢爬遍全身。“别人可能会认为我疯了,可是,他们两个好像真的合为一体了。”

  看看床底下。

  最后,她终于按照线索指示,低头看看床底下,结果只看到一双室内拖鞋。

  5

  一道清晨的阳光照进房间里,照在丽赛·兰登身上。她盘腿坐着,两手放在膝上。她昨晚睡觉时全身赤裸,现在也一样裸着身子坐在那里。东边的窗口有薄纱窗帘,阳光照在窗帘上,长长的阴影笼罩在她身上,乍看之下仿佛她全身被一条网状长袜裹住了。她又看了一眼斯科特写的那行字。那行字要告诉她到哪里去找第四个线索,到哪里去找秘宝——一个很容易就能找到的秘宝,一个好秘宝。剩下没几个线索了,很快就会找到她的奖品了。

  有时候保罗会逗他,故意藏个很难找的秘宝叫他去找……不过,倒也不是真的那么难找。

  倒也不是真的那么难找。想到这句话,她立刻“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去看封底。看到啦,在笔记本的商标底下有几个黑黑的德文小字:

  mein gott(老天)

  丽赛立刻站起来,开始穿衣服。

  6

  那棵树枝叶低垂,围成一个属于他们的小天地。那棵“嗯嗯树”底下回荡着斯科特的声音,他那充满催眠魔力的声音。那个声音在问丽赛会不会把《空虚的恶魔》当成是他自己的恐怖故事?这是他自己的恐怖故事,不过,那也是个令人落泪的故事。斯科特跟她说了许多保罗的事,告诉她小时候他们如何互相慰藉,熬过那些恐怖的经历。他们亲眼目睹有人拿刀割自己,鲜血洒了满地。他把过去的一切一五一十告诉了斯科特。

  “爸爸在家时,我们从来不玩寻宝游戏,”他说,“我们都是趁他去工作的时候才玩。”斯科特平常讲话时有种宾州西部的口音,不过此刻,那声音听起来却很像她自己的纽约腔,而且有点像是小孩在讲话,有点含糊。

  “保罗藏的第一个线索一向很容易找。那个线索通常都是一句话,像是‘秘宝总共有五个线索’——只是为了告诉你总共有几个线索——然后会叫你‘去衣柜里看看’。第一个线索偶尔会是一句谜语,不过后面的线索一定全部都是谜语。我还记得有个线索说:‘到爸爸踢那只猫的地方去’。看到那句话,我就会想到那口古井。另外,我记得有个线索说:‘到那一“大”片我们耕了一整天的“田”里去’。看到这句话,我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想到他说的是那辆‘大田’牌老拖拉机。那辆拖拉机停在农场东边的石井旁边。当然,一定会有个线索用石头压在拖拉机的座椅上。你应该知道,所谓的线索通常就是张碎纸片,上面用手写了几个字,然后折起来。我通常都会马上猜出来,不过,有时候我猜不出来,保罗就会一直提示我,直到我猜出来为止。最后我就会拿到我的奖品,一罐可口可乐或者皇冠可乐,或者一根棒棒糖。”

  说完之后斯科特凝视着她,斯科特身后空荡荡的,只见一片白茫茫——一片白茫茫。那棵“嗯嗯树”——其实就是棵柳树——枝叶垂挂下来,形成一个魔法般的圆圈,把他们围在中间,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

  他说:“丽赛,有时候爸爸会很‘邪’,光是拿刀子割自己还不足以让他发泄。那天,他又发作了,情况很严重。当时,他把我……把我放在走廊的长板凳上。”

  7

  此刻,她忽然想起来(不管她愿不愿意想起来)当时斯科特说了什么。此刻她已经快要穿透那片紫色帘幕了,已经快要深入记忆隐藏的角落了。就在那一刹那,她忽然看到有个人影站在后面的门廊上。那可不是错觉,不是什么刈草机,也不是什么吸尘器,而是个活生生的人。她很快就认出那个人并不是贝克曼副警长,不过还好,至少那个人身上也穿着堡景镇警察的卡其制服。还好她很快就认出来,所以才没有尖叫出声。要是她真的像恐怖片女主角那样开始尖叫,那就太丢脸了。

  那个人说他是艾斯顿副警长,他来拿冷冻柜里的那只死猫。他还安慰丽赛说,今天一整天他都会在外面监视。他问丽赛有没有手机,丽赛说有,在宝马车上,应该还可以用。艾斯顿副警长建议她把那支手机带在身上,然后把警长办公室的号码设定成快速拨号。这时他看到丽赛脸上困惑的表情,于是告诉她,如果她“不熟悉那种功能”,他可以帮忙设定。

  丽赛很少用那支电话。于是她带着艾斯顿副警长走到宝马车旁,发现那支电话的电力只剩一半,而充电线摆在座椅中间的扶手箱里。艾斯顿副警长伸手把点烟器拔出来,看到上面沾了一圈淡淡的烟灰,忽然愣了一下。

  “没关系,拔出来吧,”丽赛告诉他,“我本来想重新开始抽烟,不过后来又决定不抽了。”

  “兰登太太,不要抽应该比较好。”艾斯顿副警长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然后把点烟器拔掉,把电话接头插进去。丽赛一直不知道,原来电话还可以插在那上面。每当那支摩托罗拉手机需要充电时,她都是拿到厨房去充。这两年来,她身边再也没有男人可以帮她解释说明书上那些指示图。两年了,她还是很不习惯。

  她问艾斯顿副警长,充电需要多久。

  “充到满吗?应该不用一个钟头吧,说不定更快。对了,你家里应该还有别的电话吧?这段时间,你可以尽量待在电话旁边吗?”

  “没问题。我等一下要到谷仓整理一些东西,那里有电话。”

  “那就好。等一下那支电话的电充满了,你就把它挂在腰带上。要是有什么紧急状况,你就按1键,办公室那边就会有人接电话。”

  “谢谢你。”

  “不客气。对了,我刚才说过,我会在外面监视,另外,丹·贝克曼今晚会来接班。他会一直留在原地监视,不过如果临时接到无线电通报,他会暂时离开一下。这种状况是存在的,因为像我们这种小镇,周五晚上警察都会比较忙,不过还好你身上有电话,而且已经设定了快速拨号,贝克曼随时会回你这边来的。”

  “那就好。对了,关于那个骚扰我的家伙,你有听到什么消息吗?”

  “没有,兰登太太。”艾斯顿副警长说,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他当然悠哉,反正又没人威胁要伤害他,而且应该不会有人想威胁他。他身高将近六英尺五英寸,体重两百五十磅。要是她老爸在这里,可能会说:衣服加装备可能还有一百七十五磅。在她们老家里斯本瀑布镇,老丹迪·德布夏的机智可是出了名的。

  “要是安迪听到什么消息,我保证他一定会马上告诉你。噢,对了,安迪就是克拉特巴克副警长。里基维克警长去度蜜月了,在警长回来前,我们办公室由他负责。目前你只要尽量提高警觉就行了。你要待在屋里,就把门锁起来,知道吗?特别是天黑以后。”

  “我知道。”

  “还有,记得随时把电话带在身边。”

  “我会的。”

  这时他竖起大拇指朝她比了个手势,然后笑了一下。她也立刻笑着朝他竖起大拇指。“我现在就去拿那只死猫。我敢打赌,你一定想赶快把它弄走。”

  “你说对了。”丽赛说。不过此刻她心里真正想赶快弄走的,就是眼前这位艾斯顿副警长。这样她才能赶快到谷仓那里,看看床底下有什么东西。那张床就放在那间粉刷过的鸡舍里,已经放了大概二十年了,那是他们在……

  mein gott(天啊)

  在德国买的。当年在德国的时候……

  8

  没有一件事情不出差错。

  丽赛已经忘了是在哪里听到这句话的。当然,这并不重要,不过他们住在德国不来梅的那九个月里,她越来越常想到这句话:没有一件事情不出差错。

  每一件事,毫无例外。

  他们住的那栋房子位于伯坎林大道,一到秋天时风会灌进屋子里,一到冬天屋子里就会变得奇寒彻骨。跟房东抱怨,房东总是借故拖延,好不容易等到春天来了,没想到雨水也来了,屋子开始漏水。两间浴室的莲蓬头都堵住了,而楼下的马桶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恐怖至极。房东满口答应说会来修,可是后来斯科特再打电话给他,他却根本不接了。最后斯科特花了一笔天文数字找了位德国律师。斯科特告诉丽赛,主要是因为他不能便宜了那狗娘养的房东。那房东有时会趁斯科特不注意,用意味深长的眼神对丽赛眨眨眼(她一直不敢告诉斯科特,因为只要一扯到那个房东,斯科特就会变成另一个人)。

  后来那个房东发现可能吃上官司,立刻找人过来修房子。后来屋顶终于不再漏水,楼下的马桶半夜也不再发出怪声了。而且他连家具都换了。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奇迹。后来有天晚上,他突然醉醺醺地跑来,对斯科特大吼大叫,一下子骂德语,一下子骂英语,骂斯科特是“美国共产党疯狗”。那句话被斯科特当成宝,到死都念念不忘。当时,斯科特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在德国那段日子,斯科特很少有哪天不是喝得醉醺醺的),居然还请那狗娘养的房东抽烟,然后兴冲冲地用德语大嚷:继续说,继续说,大师,求求你,求求你。

  那一整年,斯科特一天到晚喝酒,一天到晚开玩笑,要不然就是找律师对付那狗娘养的房东。他什么都干,就是没写小说。不过究竟他是因为一天到晚喝醉,所以才没写?还是因为他写不出文章,所以才一天到晚喝醉?这个丽赛也搞不清楚,也许一半一半吧。

  到了五月,她已经不在乎斯科特写不写得出来了,因为谢天谢地,他学校里的客座讲学任务终于结束了。到了五月,她满脑子唯一的愿望,就是赶快搬到一个听得懂别人讲话的地方。她只希望沿街走进一家又一家商店和超市时,耳朵里听到的声音不再是像科幻小说《莫洛博士岛》里的兽人那种呓语般的咕哝声。

  她知道这样对斯科特不公平,可是事实摆在眼前,她在不来梅找不到半个朋友,就连学校里那些会讲英语的教授太太也跟她说不上话,而斯科特却又一天到晚待在学校里。星期一到星期五,她几乎整天自己一个人窝在那栋根本挡不住风的屋子里。冷飕飕的风一直灌进屋里,尽管她已经用围巾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但还是冷得要命。

  她总是孤零零一个人,很寂寞,觉得自己好悲惨。电视节目她一句话也听不懂,唯一听得懂的是山上环形交叉路口那里传来震耳欲聋的卡车声,尤其是标致那种巨无霸卡车经过时,连屋里的地板都会震动。其实斯科特自己也很惨,他在学校开的课上得很不顺利,一塌糊涂。

  然而就算斯科特过得和她一样悲惨,她心里也没有平衡一些。天知道,两个人一样惨有个屁用。“人倒霉的时候,就会很想看到别人也遭殃。”这句话是谁发明的?根本就是狗屁。“没有一件事情不出差错”这句话又是谁说的……说得还真准。

  屋里有个小得像鸟笼的房间,被斯科特用来当做书房,可是斯科特在家时,并没有窝到里面去写他的小说,反而和她黏在一起大眼瞪小眼。其实丽赛反而不太习惯这样。一开始他曾经试着想写点东西,可是到了十二月,他坐下来写稿的次数越来越少。到了二月,他已经完全放弃了。记得从前在国内,他们到外地演讲时,都是住在汽车旅馆。旅馆外常是那种八线道的公路,车声震耳欲聋,楼上常有年轻小伙子在开派对,吵闹声惊天动地。在那样的环境里,他居然还有本事照写不误。至少就她所看到的,斯科特完全没有受到干扰。

  可是到了德国,斯科特不再写小说了,而是整个周末跟老婆耗在一起嬉笑玩闹,闹到两人都筋疲力尽为止。他们经常一起喝酒,然后喝到烂醉。丽赛想不出两个人在一起除了做爱和喝酒还有什么事可干。但到了星期一早上起床时,宿醉的滋味很不好受。这时候她还真的很乐于看到斯科特出门去。只不过一过了晚上十点,如果他还没回来,丽赛又会趴在客厅的窗口,痴痴盯着窗外的伯坎林大道,忐忑不安地等着看斯科特那辆奥迪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心里疑神疑鬼,想知道他在哪里喝酒,跟谁一起喝酒,喝了多少酒。

  到了星期六,斯科特会怂恿她陪他玩那累死人的游戏,在那间被风灌得凉飕飕的屋子里捉迷藏。他说,至少动一动身体会暖和点。还真是被他说中了。他们会互相追逐,身上只穿着那种滑稽的德国皮短裤,楼上楼下跑来跑去,沿着走廊蹦蹦跳跳,那模样很像嗑药嗑得神志不清的青少年(甚至有点像变态色情狂)。他们边跑嘴里还边用德语吆喝着一些字眼,像是“小心”、“对了”、“我好痛”,还有,最常说的一句,“Mein gott(老天)”。他们胡闹了半天,最后通常是闹到床上去。

  从冬天到春天,不管有没有喝酒(喝的时候居多),斯科特一直想跟她做爱。她几乎可以断定,在他们搬走前,在那栋被风灌得冷飕飕的房子里,大大小小的角落都曾是他们做爱的战场,包括每个房间,每间浴室(包括马桶会发出怪声那间),甚至每一座柜子里。就是因为斯科特近乎疯狂地不断跟她做爱,所以她才从来不曾疑心(好吧,几乎从来不曾)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尽管他平常一天到晚在外面,尽管他喝酒喝得很凶,尽管他没做他该做的事,没写小说,她都不曾起过疑心。

  不过她该扮演的某种角色,她自己也没办到。有好几次,她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件事。她不能说当初是被斯科特骗了,甚至不能说斯科特故意误导她。不,她当然不能那样说。有件事斯科特只跟她说过一次,不过却说得直截了当,斩钉截铁。他说,他绝对不生孩子。他还说,他知道丽赛是在那种大家庭里长大的,所以要是她觉得非生孩子不可,那他们就不能结婚。虽然那会让他很伤心,可是如果丽赛认为生孩子是那么重要,那他们也只好分开了。

  当年他们在那棵“嗯嗯树”下,被困在那场怪异的十月暴风雪中,这件事就是斯科特当时告诉她的。此刻,她不愿意再想那些事,她宁可回想德国不来梅那寂寞的周末午后,回想当时两人说过的话。当时是下午三点,天空一片白茫茫,屋外是惊天动地永无休止的卡车声,连床铺都会震动。斯科特说,他坚持要把他买的那张床运回美国去。那天下午,就像平常周末的午后,他们嬉笑玩闹、疯狂做爱,而丽赛也像平常一样躺着,习惯性地把手臂搁在眼睛上。然而,当时她心里想到的却是,这真是她听过最“恐怖”的念头了。他们做爱时有很多花样,而六个月前还在国内时,她绝对不敢相信他们会玩这些把戏。

  丽赛心里明白,这些疯狂的花样跟爱情没什么关联。那只是因为他们太无聊了,太沮丧了,太想家了,喝醉了。斯科特喝酒真的喝得好凶,喝到她都害怕了。她看得出来,要是斯科特不赶快悬崖勒马,总有一天一定会崩溃的。另一方面,她的肚子英雄无用武之地,没机会孕育孩子,这件事令她十分沮丧。

  当年他们在那棵柳树下说好了以后不生小孩,只不过,当时她没有真正意识到,岁月会改变一个人的想法,而时间会逐渐成为一种压力。也许回到美国后,斯科特又会开始写他的小说,可是她呢?当时在不来梅,她躺在床上,手臂搁在眼睛上,心想,尽管斯科特从来没骗过我,可是总有一天,我会后悔自己当初的承诺——而那天已经不远了。这种预感令她害怕。有时她会想,真希望当年没和斯科特·兰登一起坐在那棵该死的柳树下。

  有时她甚至会想,真希望当年没认识这个人。

  9

  谷仓里昏昏沉沉,笼罩在一片阴影中。她自言自语地嘀咕道:“不会的。”然而,她却忽然感觉楼上的工作室仿佛散发出一种压迫感——所有的书,所有的小说,所有逝去的人生岁月,这一切仿佛都在告诉她,不要自欺欺人。是的,虽然她并不后悔嫁给斯科特,可是有时候她真的希望自己从来没有遇见这个令人头痛的男人。她真希望自己当年认识的是另一种人,比如说,安全可靠的程序员。只要这个人一年可以赚七万块钱,可以让她生三个孩子,这样就够了。说不定她现在已经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两个还在念书,而另外一个现在已经长大成人结婚了。只可惜,她没有找到这样的人生,或者说,命运之神并没有引导她走上这样的人生道路。

  丽赛进了谷仓后,并没有马上朝那张德国床走去,而是先转身走到那间办公室门口,打开门,看看里面。当年斯科特在楼上写他的小说,而她就弄了这间办公室,但她忽然想不起来,当年她弄这间办公室究竟想干什么。不过此刻她倒是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她想看看录音机。她看了一下留言显示屏,结果看到一个一闪一闪的数字1。这时她忽然想到,是不是该通知艾斯顿副警长,叫他一起来听?后来,丽赛还是决定先不找他。如果是杜利打来的,她再放给副警长听。

  一定是杜利——不然还会有谁?

  脑中那个声音听起来是那么平静,那么有条不紊,却又隐含着一种威胁。接着,她鼓起勇气,按下播放键。没多久,一个女人的声音开始说话,那是个名叫埃玛的年轻女孩,她说,改用MCI电话公司的系统,可以省下惊人费用。丽赛听到一半就按下消除键,删掉那则留言,心想:原来女人的直觉也不过如此。

  接着,她走到办公室外,边走边笑。

  10

  那张从不来梅运回来的床用一大块布罩着。丽赛看着这张床,想到从前曾经和斯科特在这张床上做爱——或者说,在这张床上搞过——不过她眼神中没有感伤,也没有怀念。她已经想不起来,在那段“斯科特与丽赛的德国时期”,他们究竟在那张床上“做”过多少次——大概有好几百次吧。好几百次?有可能吗?他们在德国才待了九个月,更何况有些日子,甚至有时候连星期六、星期天,他都很难得待在家里。

  那些日子,有时候他早上七点就睡眼惺忪地提着公文包出门,然后直到半夜才回家。他回到家时通常已经晚上十点,甚至快十一点了,而且还喝得醉醺醺的。所以说,好几百次?有可能吗?嗯,确实有可能,因为如果他们整个周末都在搞斯科特所谓的“连环炮”,那确实有可能。

  不管他们从前如何在那张床上猛烈震荡,她都很难对眼前这个盖着白布的怪东西有任何感情。相反她还更有理由恨它,因为她心里隐约感觉得到,这张床差点毁了他们的婚姻。这不是她的直觉,而是神志清明的推论(斯科特曾在一次宴会上告诉别人,丽赛只要不刻意思考,会比鬼还精。当时,她真不知道自己该要觉得飘飘然,还是应该觉得丢脸)。是的,当初翻云覆雨的感觉多么美妙,当初那惊涛骇浪般的高潮是如何一波又一波席卷而来,当初斯科特埋首在她双腿之间,那无比猛烈的快感是如何令她浑然忘我,飘飘欲仙。而且她也发现斯科特身上有个地方极其敏感,如果她趁斯科特快射出来之前去碰那个地方,他会开始浑身发抖,有时甚至会嘶吼呻吟,令她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当时,斯科特还深深留在她体内,而她感觉得到他那坚挺的器官好热好热,就像……呃,热得像火炉。

  尽管如此,她内心深处却有种感觉,那张该死的床确实应该像这样用布罩起来,当成尸体一样裹起来,因为,至少在她的记忆中,当年他们在那张床上所做的一切,都是一种错误,都充满了暴戾之气,仿佛他们的婚姻被人掐住了脖子。那是爱吗?或者,那是性爱吗?也许吧,也许有几次。可是,在她的印象中,那多半是一次又一次的丑恶性爱,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放开了,又掐住……然后又放开。

  每次做爱之后,他们俩都要花很久时间才能恢复正常,而且一次比一次更久。终于,他们离开德国了。他们先抵达英国的南安普敦,从那里搭乘“伊丽莎白女王二号”邮轮回纽约。上船后的第二天,她到甲板上散步,然后走回他们住的特等舱。一走到门口,她掏出钥匙,忽然听到里头有打字机喀哒喀哒的声音。那一刹那,她愣了一下,然后不自觉地微微一笑。

  她不敢相信一切都已恢复正常,可是站在房间门口,听到那熟悉的打字机声音又回来了,她心里明白,他们有可能再次恢复往日平静。确实有可能。斯科特告诉她,他已经安排好把那张“老天床”运回美国。她嘴里没说什么,不过心里已经打定主意绝对不会再睡那张床,绝对不会在那张床上做爱了。要是斯科特敢要求她做这种事——一次就好了,小丽赛,就当重温旧梦嘛!——她一定会当场拒绝。不对,她一定会破口大骂“操你”。假如天底下真有诅咒这回事,那么这张床铁定遭到了诅咒。

  她慢慢走到那张床边,蹲下来,把布罩的下摆掀起来,瞄瞄床底下。这时她仿佛又闻到一股阴魂不散的鸡屎味(她就像狗在闻自己的呕吐物)。接着她看到了,她看到她要找的东西了。

  老妈的盒子就在阴暗的床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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