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狩猎
假使知识浅薄是危险的,那么知识渊博的人难道就不危险吗?
──英国生物学家,汤玛士.亨利.赫胥黎
一八三八年,五月五日
每星期六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十六岁的珍妮弗.雪佛德会离开在贝塔西马斯卡林巷的家,穿过公园西南角,来到比其摩路的卡尔凡特家。她不从大门进去,反而是走下房子旁边的台阶,从侧门进去,管家崔度尔太太会帮她开门。
珍妮弗总在下午两点到达,一直工作到晚上八点。
她的父母称之为「训练」,崔度尔太太称之为「工作」。但珍妮弗.雪佛德则称之为「奴役」。
虽然她得承认,自己确实在过去这六个月学会了许多技巧。现在她知道该怎么帮银器打蜡,让它光亮如镜;知道该怎么清洗棉布和丝绸上的污渍;知道该怎么摆放餐盘,让它平衡站好不倒下;也知道该如何烘烤面包,去除鱼的内脏。她现在能做到许多她以前做不到的事。
这个夏夜,当珍妮弗离开雇主家,觉得分外疲倦,因为她跪了整整六小时,不停刷洗地板。她全身都很痛,一心只想赶快回家、上床休息。
空气相当潮湿,飘散着泰晤士河浓厚的臭气。太阳快下山了,但天空还算明亮,她决定违抗父亲规定只能走大路回家的指示,从公园抄近路。
她穿过铁门,沿着步道前进。
身上的女佣制服让她觉得很热,而且很不舒服。
回家、睡觉。她一边在心里想,一边为脚步打着拍子。回家、睡觉。回家、睡觉。回家、睡觉。
那是什么?
她左手边的灌木丛里突然传出声音。
也许是游民在找过夜的地方吧?可能是要找一个警察看不到、不会赶他的藏身处吧?
她开始偏离一般的路,绕过那个灌木丛。毕竟公园的这部分人迹罕至。
珍妮啊珍妮,小心为上。她轻声自言自语,学父亲说话。眼睛放亮点。耳朵张大点。
回家、睡觉。回家、睡觉。回家、睡觉。
「珍妮弗.雪佛德!」
灌木丛里传来响亮的气音。
她停下脚步看着灌木丛──有人藏在里头,她可以看到白色的衣服在晃动。
「珍妮弗.雪佛德!」
而且是个认识她的人。
「是谁?」她大声地问。「赫伯特.史塔伯斯,你又在玩那套把戏了吗?想玩官兵捉强盗是不是?还是迪克.塔皮?小鬼,我不会容忍、也不会接受你这种行为──不!我要赶快回家,躺在凉爽的床单上好好睡一觉。你就继续待在那个灌木丛里等着吓下一个人好了。」
她转身走开,但突然停下脚步,转身对着灌木丛。
「嘿!迪克.塔皮,」她大叫。「给我出来,像个有教养的小绅士那样送我回家。你的母亲正在等你回家吃晚饭,现在可不是小孩在外面玩的时间。」
没有回应。
「赫伯特!马上给我出来!」
灌木丛晃动着。
「就算是强盗也要吃饭吧!小子!」她大声说:「也许你可以──」
突然间,她再也说不出话,只能惊骇地张着嘴、瞪大眼睛。她两条腿开始剧烈抖动。
一个极度瘦长的男人身影从树丛后站起来,脚上踩着高跷,朝她走来;蓝色火焰环绕着他巨大的黑色头颅,他只用三大步就来到她面前。男子蹲低,双手抓住她的肩膀。
「妳的胸口有胎记吗?」怪物龇牙咧嘴地问。
她想挣脱、想尖叫、想逃走,但身体却无法动弹。
「女孩,回答我!」怪物咆哮。「在妳胸口上方是不是有个彩虹形状的胎记?」
回家、睡觉。回家、睡觉。回家、睡觉。
她吓到尿失禁。
那瞬间,她耳中充斥可怕的噪音。一开始没有很大声,但很快就变得越来越大声,大到震耳欲聋,震得她耳膜好痛。怪物举起一手,挥了挥,噪音就变小了。怪物伸出手拍打她的脸颊。噪音消失了。此时她才明白,那噪音是她自己发出来的。
「没有!」她啜泣。
「妳没有吗?」
「没有。」她大声说。
「没有胎记?」
「没有!」她一边尖叫一边挣脱恶魔的双手,匆匆忙忙跑上步道,以这辈子最快的速度逃走。她不断流下眼泪,所有的酸痛在霎时间全忘得一乾二净。
一八三七年,十月九日
她今年十五岁。但从十二岁开始,每个礼拜一到礼拜五都住在雇主家。
感觉像是每个星期都被送去坐牢。
监狱的第一条规定,如果没人先跟她讲话,她绝对不能先开口。
第二条规定,无论何时,只要在走廊见到男主人、女主人或他们的儿子,她都得转身面对墙壁,直到他们走过。假使他们的儿子独自经过,一定会伸出咸猪手摸她屁股一把。她非常不喜欢这样。
第三条规定,如果她打破任何东西,都要被扣钱。这是她最痛恨的一条规定,因为她总是笨手笨脚。再这样下去,到年底她很可能一毛钱都领不到。
只有周末才是属于她自己的时间。天啊!她实在太喜欢周末了。每星期五晚上,她会离开雇主在熏衣草山的家,沿着割喉巷走到克拉彭广场,顺着广场边缘走到覆盆子巷,回父母家度过开心的两天。
周六是她弟弟的五岁生日,母亲用剩下的布帮他缝了一件特小号的军服,父亲则用捡来的木头刻了一把枪。
她一边沿着割喉巷往雇主家走去,一边回忆着弟弟收到礼物时脸上高兴的表情。他骄傲地踢着正步、来回走动。在父亲喊出命令时挺胸缩肩,摆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
「二等兵史蒂文森,」他父亲以严肃的声音说:「我看到你的制服扣子不符规定,也许维多利亚女王才刚登基,但这不表示她不会要求勇敢的军队士兵遵守规定。我告诉你,年轻人,维持扣子闪亮是每个士兵最基本的仪容要求。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她弟弟犹豫地看着母亲。
「我──我──我──」他结结巴巴地说。
此时,玛莉走上前对他说:「我想我能帮上忙。生日快乐,二等兵史蒂文森。」
她送他的礼物就是六颗闪闪发亮的铜扣。
她边走边笑,回想着弟弟脸上开心得不得了的表情。她宁愿去想象这个画面,也不愿去想又要来临的另一个星期。
「玛莉.史蒂文森!」
她身旁的栅栏传来一个嘶哑的声音。
她停下脚步。
「什么事?」
「妳是玛莉.史蒂文森吗?」
「是的,先生,你是谁?」
某个东西飞过栅栏,跃过她的头顶,降落在马路上。
她吓得大叫,转身要逃,却被掐住喉咙。
一张可怕的脸瞪着她。玛莉双脚一软,瘫坐在圆石路上。抓住她的怪物跟着她蹲下,并没有放开手,反而弯下腰看着她。
「女孩!妳的胸口上有胎记吗?」
她想尖叫,可是却发不出声音。
「蠢蛋,不要再反抗了,回答我!」
「什──什么?」她口齿不清。
恐惧瞬间将她吞没,宛如全身通了电。她开始用力挣扎、乱踢乱打、挥动手脚,张大了嘴巴准备尖叫。
但她还没发出任何声音,怪物已经一把抓住她大衣的领口,连人带衣用力往上一扯──大衣被撕开了。
她终于放声尖叫。
「闭嘴!闭嘴!」她的攻击者大喊。
可是她停不下来。
「混账!」这个异常高大的怪物慌乱地抓住她的洋装,蛮横地把她的内衣、外衣从脖子到腰际全部撕开。
她死命抵抗、扭动身体、握拳捶打、用力踢脚,扯开喉咙尖叫。
怪物抓不住她,她往后朝着栅栏一倒,力量大到栅栏都弯曲裂开,压得整片栅栏倒了下来。
「嘿!」远方有人大喊。「出了什么事?放开她!」
怪物转动那颗黑色的大圆头,看着倒在地上的玛莉。
玛莉听到好多脚步声往自己的方向奔来。
它低头看着她,目光集中在她的胸口。
她抓起布料,想要遮住身体。
「不是妳,玛莉.史蒂文森。」怪物说完,跃入高空。
「那是什么玩意儿?」传来男人的惊叫。
「我的天啊!」又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
她看到怪物跳得越来越远,每一步都高的吓人,旋即消失不见。有人伸出手温柔地扶起她。
「妳受伤了吗?亲爱的。」
「我没事了。」
「把大衣拉起来,把身体遮好。」
「欸,是玛莉.史蒂文森。我认识她父亲。」
「那是什么玩意儿?玛莉?那是什么东西?」
「你看见它跳得多高了吗?哎唷我的天,它一定是在脚上装了弹簧。」
「那是人吗?玛莉?」
少女望着周围关心的人群。
「我不知道。」她无声低喃。
一八三八年,一月至五月
爱德华.奥斯福躲在西尔弗索恩路,圣戴维教堂院子某个丑丑的纪念碑后面。他知道德博拉.古德凯这一年来时常参加这里的周日礼拜,可是他一月的三个周日和二月的两个周日都在这里等,现在是三月的第二个周日,却还没看到任何符合她外型描述的女孩出现。
「如果第一个奥斯福给侯爵的消息是错的,那我永远也找不到那个小贱人了。」他喃喃自语,旋即大笑。但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笑。
地上还有残雪,他觉得冷。时空旅行装的温度控制已经坏了。
人们从教堂鱼贯而出。他没看到她进去,但也可能她夹杂在群众中,所以他没发现。现在,直接面对这些走出来的人群,他可以把每个人的脸看得更清楚。
因为担心胸前控制板发出的火花可能会吸引不必要的注意,所以他往后退了几步,用披风遮住身体。
半小时后,最后一个人离开了教堂。
「妳到底跑哪儿去了?」他喃喃自语。
他蹲低身体,纵身一跳,在一个月后早九十分钟的时刻着陆。
雨下的很大。
他握拳捶向纪念碑的石墙。
「他妈的、他妈的。出来!快出来!」
来做礼拜的群众陆续到达,但所有人的脸都被雨伞和帽子遮住。
他骂了一句脏话,纵身跳到五月二十五日。
等了超过一个小时后,他终于看见她从教堂走出来。
她的个子很小,像只老鼠一样不起眼;头发毫无光泽,皮肤灰白,四肢细瘦,关节突出。
她和教区牧师谈了一会儿,接着又跟一个老太太闲聊。和一对年轻夫妻简单地道别之后,她走上步道,出了教堂院子,左转。
伦敦市被一片诡异的温暖雾气笼罩,但还没有浓密到可以完全遮住他。奥斯福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其他人看见。
但他决定冒险一试。
他跳过墓园围墙,进到一户人家的后花园,顺着西尔弗索恩路的房屋后院往前跳,直到跳进一条小巷。他快步走到角落,望着刚才跳过来的方向。
没多久,女孩走进他的视线范围。
幸运的是,路上没有其他人。
奥斯福靠着墙壁静静等待。
她踏着轻快的脚步越走越近。
她走过的那瞬间,他伸出手一把将她拖进小巷,把她转过来压在墙上,举手摀住她的嘴。
他贴着她的脸,问出他要问的问题。
「妳的胸口有胎记吗?」
她摇头。
「没有?没有彩虹形状的胎记吗?」
她再次摇头。
奥斯福放开手,最后又望向她异常平静的脸,大步走开,跳进另一个时空。
德博拉.古德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肩膀抵着砖墙。
她又摇了一次头,露出微笑。
她举起右手,用掌根击打耳朵。
她又做了一次。
又一次。
再一次。
她咯咯笑了起来。
一直笑个不停。
从此之后笑声没有停过,直到一八四九年,她在贝德兰精神病院去世为止。
一八三七年,十月十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
莉琪.弗瑞沙和德博拉.古德凯一样,没在她应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出现。
爱德华.奥斯福蹲在一堵石墙后方,此处在离熏衣草山北方不远的锡达斯路延伸出的马厩街,距离他前天攻击玛莉.史蒂文森的地方很近。
这是莉琪.弗瑞沙每天从工作的杂货店回到泰桥路的家必经之路。
理论上,她应该每晚八点都会走过这儿,但现在已经是星期二了,奥斯福在这里等了七次,都没见到她。
现在,时空旅行装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漏出小小的电流,窜过他的身体。
他躲在墙后,看着巷口人来人往。他们身上穿了一层又一层装饰蕾丝的衣服,动作拘谨有礼,看起来如此不真实。他们骑乘的马和马车全成了幻影,伦敦的噪音断断续续搔刮着他的意识,似有若无,却总不停止,他隐约还记得刚到过去时竟觉得伦敦异常安静──真是大错特错!刺耳的噪音从没停止。实在是一场噩梦!噩梦!噩梦啊!
他双手握拳,敲打着自己戴了头盔的头。蓝色火焰灼伤了他的指关节,但他却感到麻木。
「每晚八点?哼!去你妈的!」他呻吟道。
不行。
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一定要找到她!」他抬起头,望着满是乌云的天空,大声咆哮。「一定要找到她!」
他跳过石墙,从小巷冲到大马路上。
女人发出尖叫,男人吃惊地大喊。
奥斯福冲向路过的一辆有篷马车。因为受到他往上跳的力道冲击,马车急转弯,差点翻覆。马夫惊惶地大叫,马儿嘶鸣着跃起,几乎把踩着高跷的男人撞翻。
「莉琪在哪里?」他尖喊着。
「天父!耶稣!圣母!救救我啊!」车夫大喊。
「你这小丑!快告诉我莉琪在哪里?」
马儿惊慌地在街上狂奔,人们哭喊窜逃,马车左右摇摆,危险地晃动,轮子在石子路上发出如雷的声响。
「走开!走开!」吓到快要发狂的车夫大吼。
但奥斯福却紧抓住他不放,一脚的高跷磨擦拖行在地面。
马车冲进前方一个小巿集,侧面撞上水果摊,所有水果飞入空中,又擦撞到一个卖家禽肉的摊子和另一家水果摊。食物和木材的碎片顿时在空中飞散。
尖叫、哭泣、警察的哨音。
「他妈的!」奥斯福边说边放手离开马车。他用力往地面一踩,弹到离地十五英尺的高空,降落,接着开始大步奔跑。
车夫发出惊慌的尖叫,但在马儿和马车猛撞进一家商店的角落时,叫声便停下;马车的木片和骨架顿时与碎裂的玻璃一齐飞入空中,建筑物的砖墙很快地倒在已破烂不堪的马车上。
奥斯福跳过惊慌的群众上空。当所有男男女女与孩童慌忙逃离时,他歇斯底里地大笑。
「走开!」他又是咆哮、又是怒吼。「你们全都是历史、你们全都是历史了!哈哈哈!我的祖先在哪里?我要修复!修复!」
他跳过一堵九英尺高的墙,跳进一片荒地,绊倒摔了一跤,翻滚好几圈。
他仰天躺着,手指插进草地下的泥土。
「我现在是在哪里?」他问。
高墙后传来许多尖叫声。
他坐起来,用力将自己往上推,对着他的控制板下令。奥斯福跑了两大步后用力往空中一跳。
他跳回马厩街的石墙后,时间为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七点四十五分。
爱德华.奥斯福蹲低身体,边啜泣边等待。
半个小时后,她终于出现。
莉琪.弗瑞沙今年才十四岁。
一八三七年时,她的年纪已经大到可以出来工作。但在奥斯福的年代,她不过是个孩子。
当他轻声叫唤着「莉琪.弗瑞沙!」时,他的眼泪流个不停。
一八三九年,一月十二日
提莉.亚当斯十七岁。每星期六──不管天气如何──她一定会在早上到贝塔西广场散步。夏天采野花、冬天抓昆虫。她梦想当个植物学家,虽然她很清楚这个野心其实遥不可及。
「妳一定要学会怎么煮饭、怎么缝纫、怎么持家,」她母亲如此坚持。「没有一个男人会想要一个知道每种昆虫的名字、却不会煎羊排的妻子。况且,妳当母亲和妻子成功的机会要高很多。毕竟,妳看看,世上哪有女人在当科学家的?」
她母亲所建议的人生方向也是社会对女人的期待,她知道,那才是她唯一的选择,可是,在她还能这么做的时候,她仍坚持要在每个星期六早上到贝塔西广场去做她最喜欢的事。
「欧洲深山锹形虫!」她一边尖叫一边弯腰看着在步道旁爬行的黑色大虫。
一道又长又瘦的影子笼罩住她。
「提莉.亚当斯?」
她抬起头。
然后她便昏倒了。
过了一会儿,有个年轻人看到她,拿出他随身携带的酒瓶,将白兰地倒入她的口中。
她缓缓醒来,呛到咳嗽,低头看看自己,发出羞愧的尖叫。她的连身裙前方扣子全被扯开,内衣也被推到上面。
「不是我,」年轻人脸涨红,连忙辩解。「我看到妳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了。」
提莉.亚当斯站了起来,穿好自己的衣服,狂奔回家。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那个踩高跷的男人的事。
她再也不去贝塔西广场。
她放弃植物学,接受父母的安排,找个丈夫。
一八三八年,二月十九日
艾尔索一家最近搬离了贝塔西,搬到靠近赫特佛德的老佛特村,好让戴维.艾尔索接下这个小小区出缺的铁匠职位。也因为他们才刚搬家,所以还没交到什么朋友。大部分的晚上他们都待在家里。
时空旅行者在巴尔拜德巷的上空出现,穿着高跷落在草地上。
八点四十五分。
道路是沿着山谷辟的,一边是黑暗的陡坡,另一边则是村民的小木屋。艾尔索家的木屋在最远的角落,离其他房子有一段满远的距离。
奥斯福看见远方有个男人站在梯子上修理一盏坏掉的街灯。除了他以外,街上空无一人。
他走向小木屋前院的铁门,用力拉拉门铃,听到屋里传来响声。他把斗篷拉起,当成帽兜,盖住头盔。奥斯福跪下来,以免看起来太高大。他小心地躲藏在阴影后面。
大门打开,有个女孩走出来。她走下台阶时,奥斯福看到她的右脸靠近嘴角处有颗痣。运气不错,来开门的人就是珍.艾尔索。
女孩走到前院铁门。
「先生,请问有什么事?」
「我是警察,」他说:「我们接到通报,附近有陌生人游荡。我得向妳借盏灯或蜡烛。天色实在太暗了。」
「没问题,先生,请在这儿稍候,我进去拿根蜡烛给你。」
很好,奥斯福想。等她回来就一定得走出铁门才能把蜡烛交给我。
一分钟后,女孩又出现了。她走下台阶,打开铁门,站到马路上,把蜡烛交给他。
他放开斗篷,一手扯住她的头发,将她拉进暗处。蜡烛从她的手中掉落地面。
「不要!」她大喊。
他连问都懒得问,直接用力撕开她的衣服,从脖子一路撕到腰际。
但他还没来得及检查她的胸部,她已经挣脱他的箝制,飞也似地奔回小木屋,留他在原地,握着从她头上扯下的头发。
他追了上去,踉跄撞上铁栅栏,重新站稳后又跳进前院,在她跑进大门前再度抓住她。
「让我看看!」他咬牙切齿,一边拉扯一边撕开她的衣服。
艾尔索家中传出刺耳的尖叫。
他抬起头,看见一个小女孩站在走廊。她又放声尖叫。
奥斯福将注意力转回珍.艾尔索,把她的身体往后一拉,瞪着她赤裸的上半身。女孩的肌肤洁白如玉,没有任何胎记。
另一个女孩突然从屋里冲出来抓住珍,用力将她从他手中夺回来,关上大门。
「没有胎记。」他喃喃地说。
一八三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只剩一个女孩还没检查──莎拉.诺富特。她在兰伯斯下游沼泽地市场的卖花摊工作。
因为家里和工作的地方距离很远,而且会经过泰晤士河旁许多街道,所以她总会拿着一束香香的花贴在脸旁,抵御泰晤士河的臭味。
因为这个特殊的习惯,她非常好辨认。
爱德华.奥斯福在九榆树路上一拳将她打昏,拖到一栋没人住的小木屋旁的废弃院子。
莎拉听说过这种事──女孩会被强迫做不想做的事,而男人一旦得手就马上跑掉。
别反抗,她对自己说,这样比较快结束。
攻击她的人把她翻过来,她看到了他。
她拚死抵抗。
她用指甲抓破奥斯福的脸颊,张嘴咬了他的手腕。他没把她抓牢,她差点逃脱,但又被他一把抓住,结果失去平衡,拉着她一起跌倒在地。两人在肮脏的地上翻滚、乱打。她的哭喊震天响。
「放开我!走开!警察救命啊!」
她的手肘撞上他的下巴,力道之大,他的头盔都偏了。
他怒火中烧,全身重量压到她身上,逼她不再移动。他疯狂的眼神和她的眼睛对视。
她对他吐口水,奥斯福用头盔前端撞她的额头,她立刻失去抵抗的力气。
奥斯福移开身体,站了起来。
她呻吟着坐起来,眨眨眼,看着他。
「你是从马戏团跑出来的吗?」她问。
「不是,给我起来!」
她爬起来。
「回答我的问题,妳就可以离开。」他说。
「你不会伤害我?」
「不会。」
突然之间,他的控制板射出一道闪电,击中女孩的胸膛。她往后飞,撞上墙壁,瘫倒在地。
奥斯福痛苦地大喊,踉跄后退。
「天哪!」他倒抽一口气。
另一阵电流窜过他的身体,他摔倒在地,昏了过去。
几分钟后,奥斯福恢复了意识。
「赶快回家吃晚饭。」他喃喃自语,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
莎拉.诺富特说不定已经成了一具尸体──说不定还是一具胸口有彩虹胎记的尸体。他开始发疯似地咯咯笑不停。
但他很快就发现这两件事他都猜错了──她还有心跳,但没有胎记。
一八四○年七月一日,维多利亚女王被残忍地暗杀之后的第十天。
「祝你好运!爱德华,旅途愉快。」亨利.德.拉.波尔.贝雷斯福站在暗黑塔的草地上说。他看着奥斯福消失在高空中,便转身走向露台门口。但他还没进屋就听到身后传来重物坠地的声音。
他转过身,看见时空旅行者缩成一团躺在草地上。
「哇!你动作真快!」他大叫着跑向他的朋友。「你没事吧?」
奥斯福翻过身,仰头望着他;贝雷斯福惊讶地后退两步──奥斯福彷佛瞬间老了二十岁。
「到底出了什么事?爱德华?你看起来糟透了!」
「全都不是!」时空旅行者恼怒地说:「没有胎记!天知道我花了多少小时在臭的要命的过去苦苦等待,结果却一无所获!」
贝雷斯福弯下腰,为奥斯福脱掉靴子。
「来!」他说:「我们先进屋再说吧!」
两小时后,他脱掉故障的时空旅行装,好好吃了一顿饭,喝下一杯白兰地。然而,奥斯福却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他一动也不动地瞪着墙壁,瞳孔周围的白色明显可见,下巴两侧的肌肉不时痉挛。他几乎没跟贝雷斯福说些什么,只说贝塔西防卫队的女儿没有一个人身上有彩虹胎记。
尽管如此,侯爵还是很确定,她们很快会有人生下一个有这种胎记的女婴。
因此,搜索的对象轮到了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