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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四年八月的大热天,我妻子跟我说要到德里镇的莱德爱药店去补充她鼻窦炎的处方药——我想现在这东西应该已经不需要处方了。那时,我已经写完当天该写的份,便说我去替她买好了。但她说谢了,反正她顺便要到“莱德爱”隔壁的超市去买鱼,可以一兼二顾。她从掌心送我一个飞吻之后,就出门了。之后,我再见到她时,就是在电视荧光屏上了。在我们德里这里,要认尸不必到地下室,穿过墙面贴着绿瓷砖、头上有白色长日光灯管的走廊,不必去看赤裸的尸身由轮床从冰冷的柜子里推出来;只需要走进一间挂着“非请莫入”牌子的房间,看一看电视荧光屏,然后说“是”或“不是”就好了。

  “莱德爱”和“惠购”超市离我家都不到一英里,就开在一处小街区的购物中心里面。那里还有一家音像店,一家叫“物尽其用”的二手书店(我的平装版二手书在他们那里卖得很旺),一家“电子小栈”和一家快速冲印店。购物中心在上里丘,威臣路和杰克逊路的十字路口。

  她把车停在“百视达”音像店前面,走进“莱德爱”,向乔伊·怀泽尔先生买药。当时他是那里的药剂师,后来调到班戈的“莱德爱”去了。结账时,她挑了一颗老鼠造型的小巧克力糖,里面包了糖稀。我后来发现这颗糖还放在她的钱包里。我撕开包装纸,自己把糖吃掉。那时,我坐在厨房的桌边,她红色手提包内的东西在我面前散了一桌子。吃的时候,我感觉有一点像在领圣餐。等我把糖咽下肚,只剩巧克力的滋味还留在舌尖和喉头时,我哭了出来。我坐在那里,身边散了一堆她的面纸、化妆品、钥匙、几条吃剩的赛滋口香糖。我双手盖在脸上,像小孩子一样号啕痛哭。

  鼻窦炎的吸入剂还包在“莱德爱”的袋子里。十二块又一角八分。袋子内还有别的东西,价钱是二十二块又五毛五。我看着那件东西好一阵子,却仍旧无法理解。我觉得意外,甚至震惊,但仍然没有想到约翰娜·阿伦·努南可能有我浑然不知的另一面,至少那时没有想到。

  乔[1]结账之后,再度走入屋外亮晃晃的毒辣艳阳里,拿掉脸上的普通眼镜,换上有度数的太阳镜。她一踏出药店略朝外突的风檐(我在这里是用了一点想象力。我想,这应该算是踩到小说家的领域了,但不多,几英寸而已,我保证),就听到轮胎咬死在人行道上“吱——”的一声,声音凄厉,像是出了车祸,或者差一点要出车祸。

  是真的出了车祸——那种白痴X形路口,大概每个礼拜至少要来上一次。一辆一九八九年的丰田,刚从购物中心的停车场出来,左转开进杰克逊路。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住在拜瑞特果园的埃丝特·伊斯特林太太。陪着她的朋友是艾琳·迪沃西,也住在拜瑞特果园。艾琳在音像店逛了一阵子,没找到想租的片子。暴力太多了,她说。这两位都是“烟枪寡妇”[2]。

  埃丝特几乎不可能没注意到那辆橘色的工程车从山丘上面开下来,尽管她跟警方和报社都否认这一点。事后两个月我跟她谈,她也跟我否认。我觉得,她根本就是忘了看路。我老妈以前就跟我说过(我老妈自己也是“烟枪寡妇”):“老人家最常见的两大毛病啊,关节炎和健忘症。别拿这两大毛病来怪他们出事。”

  开工程车的那个人叫威廉·弗雷克,住在“老岬角”。我妻子死的那天,弗雷克先生三十八岁,正打着赤膊开车,急着要冲凉、喝冰镇啤酒——孰先孰后无妨。他和另外三人都已经上工八小时,在机场附近的哈里森大道外沿道路铺柏油。热死人的活儿,热死人的天气!比尔[3]·弗雷克说,对,他是可能开得快了点——在限速三十英里的地方开到了四十。他急着要开车回车库,把车签退缴回,好坐进自己的福特F-150里去,那辆车里就有空调了。还有,那辆工程车的刹车虽然还算好,过得了车检,但远算不上是顶呱呱。弗雷克一看到那辆丰田车从他前面冒出来,就马上踩了刹车(当然也按了喇叭),但为时已晚。他只听见轮胎摩擦的厉声尖叫——有他自己车子的,也有埃丝特的。埃丝特发现有危险时已经晚了。他也看到了埃丝特的脸,就那么一下。

  “这其实才是最惨的,”我们坐在他家的门廊喝啤酒时,他跟我说。那时已经是十月天,虽然太阳晒在脸上还是暖洋洋的,但我们两个都已经穿上了毛衣。“你知道坐在工程车的驾驶座上离地有多高吗?”

  我点点头。

  “嗯,她仰起脸来看我——应该说是‘伸长脖子’来看我——阳光照在她脸上,这就看得很清楚她有多老。我记得那时我想,‘真要命!车停不下来她就要碎得像玻璃碴了!’但一般说起来,老人家反而像是‘老不死’,有可能出乎你的意料之外。我是说,你看看结果就知道了。两个老太太都没死,但你老婆……”

  讲到这里,他停了下来,脸颊刷一下涨得通红,像小男生在校园里被女生抓到石门水库没关。很滑稽,但我若是笑了,准会把他搞糊涂。

  “努南先生,很抱歉,我从来就管不住这张嘴。”

  “没关系,”我说,“反正最糟糕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我在撒谎,但这样才能回到正题。

  “总之,”他说,“就撞了上去。好大一声‘砰——’驾驶座那一边嘎扎、嘎扎凹了下去,玻璃也碎了。我摔在方向盘上面,摔得很重,害得我有一个多礼拜呼吸时胸口都痛。这里一大片淤青。”他在胸口的锁骨下面画了一道弧线,“我的头撞上挡风玻璃,撞得很重,玻璃都裂了,头却只肿了一小块儿……没流血,连头痛都没有。我老婆说我一定长了一颗铁头。我看到那个开丰田的女人,伊斯特林太太撞得飞过前排两张座椅中间的排挡杆。后来车子终于停了下来,两辆车在路中央歪七扭八地挤成一团。我下车去看她们怎么样了。我跟你说啊,我原以为她们两个准死。”

  但她们两个都没死,连昏过去都没有。只是,伊斯特林太太断了三根肋骨,骨盆移位;迪沃西太太和撞击点隔了一个座位,有脑震荡,因为她的头撞在她那一边的车窗玻璃上。就这样,“经治疗已经出院”,这类事情《德里新闻报》上都这样子写。

  我妻子,已故的约翰娜·阿伦·努南,麻省莫尔登人氏,手提包挂在肩上,一只手拿着她的药袋,从她站的药店外面把这场车祸看得一清二楚。她一定跟比尔·弗雷克一样,以为丰田车里的人不是死亡就是重伤。撞击的巨响空洞而决绝,像保龄球滚过球道,卷过午后酷热的暑气;玻璃碎裂的声音,则像它参差不齐的蕾丝花边。两辆车在杰克逊路的车道中央绞成一团,严重扭曲,脏兮兮的橘色卡车森森然压在淡蓝色的进口车上面,居高临下,像凶巴巴的父母亲在厉声责骂缩成一团的子女。

  约翰娜一个箭步,冲过停车场朝街道的中央跑过去。她身旁的其他人也跟她一样。其中一位,吉尔·邓巴利小姐,事发当时正在“电子小栈”看橱窗。她说她觉得自己当时好像曾跑过约翰娜的身边,但不敢确定——不过,至少她可以确定有一个人穿着黄色休闲裤。那时,伊斯特林太太已经在尖叫,说她受伤了,两个人都受伤了,有谁可以帮帮她和她的朋友艾琳。

  我妻子在跑过停车场过半,也就是那几台自动报纸贩卖机附近的地方,倒了下来。手提包的带子还搭在她肩膀上面,但药袋从她的手里滑落到地上,鼻窦炎的吸入剂也从药袋中滑出一半。另一个东西还在里面。

  没人注意到她倒在报纸贩卖机旁边。所有人都只在关注纠成一团的汽车、尖叫求救的老太太、从工程车破掉的散热器外泄在地上的一摊水和防冻液。(“汽油!”快速冲印店的店员冲着大家喊,希望有人注意到。“汽油!小心爆炸!”)我想那些赶去抢救的人里面,应该有一两个人从她身上跳过去,可能还以为她只是昏倒了吧。气温飙高到华氏九十五度[4]的大热天,他们可能会觉得这没什么不合理。

  约有二十多个购物中心里的人围在车祸现场旁边;另外有近五十个人从斯特劳福德公园跑过来,那里正有一场棒球赛。我想,一般人碰上这种情况会说的话,应该都有人说了,搞不好还同时有好几个人说。人们在四周乱转。有人把手伸进一个歪歪扭扭的洞里,拍拍埃丝特不停发抖的老手;这个洞原本是驾驶座的窗口。乔伊·怀泽尔到的时候,大家马上给他让路。在这样的当口,不管是谁穿着白大褂,都绝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远处也传来了救护车幽幽的哀鸣,像焚化炉里袅袅上升的青烟。

  就在这一团乱里,就在停车场没人注意的地方,躺着我妻子,手提包还挂在肩头(里面有她没吃的巧克力老鼠,连包装纸都还没撕开),白色的药袋掉在她朝外伸的一只手边。直到乔伊·怀泽尔要赶回药店去拿纱布帮艾琳·迪沃西包扎头部时,才瞥见了她。虽然我妻子俯卧在地上,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他是从她的一头红发、白色套衫和黄色休闲裤认出来的。他认得她,是因为不过十五分钟之前,他才刚招呼过她。

  “努南太太?”他开口问,原本要替神色茫然但显然伤势不重的艾琳·迪沃西拿纱布的事,这时被丢到了脑后。“努南太太你还好吗?”但他心里清楚(或说是我猜的,我也可能猜错),她不好。

  他替我妻子翻身,还必须双手并用,但即使如此,仍然很费力。要跪下,在停车场上又推又抬,头上顶着能烤焦人的大太阳,之后还要赶忙从柏油路面跳起来。我觉得人死了会变得更重;他们的肉身和在我们的心里,都会变得更重。

  她脸上有几块红印子。我去认尸的时候,这些红印子通过荧光屏也还看得很清楚。我才问法医助理那些红印子是怎么回事,自己心里马上就有答案了。八月末的时节,滚烫的人行道,基本常识嘛,华生。我妻子是中暑死的。

  怀泽尔站起来,看见救护车已经到了,便朝救护车跑过去。他挤过围观的人群,一把抓住正从驾驶座上下来的那个救护员。“那边有一个女人。”怀泽尔指向停车场。

  “老兄,我们这里就有两个女人再加一个男人,”救护员说完就想走人,但怀泽尔不依。

  “先别管他们,”他说,“他们大致都还可以。那边的女人就不一样了。”

  那边的女人死了,我敢说乔伊·怀泽尔心里知道……他知道轻重缓急,这一点要肯定他。他也挺有说服力的,说动了那两个救护员从纠成一团的工程车加丰田那边挪步外移,暂时不管埃丝特·伊斯特林喊痛的惨叫和旁观的“希腊歌咏大队”[5]不满的咕哝。

  他们赶到我妻子身边时,一个救护员很快就证实了乔伊·怀泽尔先前估计得没错。“真糟糕,”另一个说,“她怎么会这样?”

  “心脏的问题吧,这最有可能。”头一个救护员说,“一时紧张,心脏就跳不动了。”

  但问题不在她的心脏。验尸结果发现她的脑部长了一个动脉瘤,可能跟着她有五年的时间了,一直无声无息。可就在她一个箭步跑过停车场朝车祸现场冲过去时,她大脑皮层里那一条脆弱的血管就像轮胎爆胎一样爆裂了,脑子的控制中枢因此淹在一片血水里,进而要了她的命。法医助理跟我说,虽然可能不是立即死亡,但时间应该也很快……她绝对没吃什么苦。就像忽然有一大团黑影当头罩下,人还没摔到人行道上,所有的感觉和意念就已经全部消失了。

  “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努南先生?”法医助理在问我的时候,轻轻推着我转了个方向,不让我再盯着荧光屏上动也不动的脸和紧闭的眼看。“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吗?我能答的一定尽力。”

  “只有一个。”我说。我跟他说她死前在药店里买了些什么,然后问了我要问的问题。

  接下来到举行葬礼的那几天,还有葬礼的过程,在我的记忆里都像做梦一般——我记得最清楚的,只是把乔的巧克力老鼠吃掉,然后痛哭失声……我想,我哭,主要是因为我知道这巧克力的滋味消失得会有多快。她下葬后过了几天,我又痛哭了一场。不过,这我稍后再跟各位详述。

  我很高兴乔的家人都来了,尤其是她的大哥,弗兰克。就是靠弗兰克·阿伦——五十岁,两颊红扑扑的,虎背熊腰,一头茂密的黑发——才把事情打理得好好的……事实上,他到最后居然还跟葬仪公司的人“杀价”。

  “想不到你还来这一招。”后来我们坐在杰克酒吧的雅座喝啤酒时,我对他说。

  “他存心要敲你一笔,迈克,”他说,“我最讨厌这样的人。”他伸手到后裤袋,摸出一条手帕,不经心地抹了一把脸颊。他的情绪没失控——阿伦家没有一个人失控的,至少在我面前没有——但弗兰克整天都在流泪,看起来像得了严重的结膜炎。

  阿伦家总共有六个孩子,乔是最小的一个,也是独生女,从小一直是上面几个哥哥娇宠的宝贝。我觉得若她的死跟我有一点关系的话,她那五个哥哥准会徒手把我碎尸万段。结果,现在反而是他们联合起来,在我身边织了一张保护网。这感觉不错。我想,没有他们,我应该还是熬得过去,但就是不知道会是怎么个熬法了。我才三十六岁,记得吧。有谁会想到自己在三十六岁的时候就替妻子办葬礼?她还小我两岁呢。在这年纪,死是我们两个脑子里最难找到的字。

  “有人从你的车里拿走音响被逮了,他们一定说这是盗窃罪,送他去坐牢。”弗兰克说。阿伦家是麻省人,弗兰克的口音还听得出来有莫尔登的乡音——“被逮”念成“被抬”,“车子”念成“褶子”,“说这是”念成“说彻是”——“但这家伙把三千块的棺木用四千五卖给丧妻的伤心老公,就可以说是生意,还恨不得请他到扶轮社[6]的午餐会演讲。贪得无厌的混账!我就是要他吃不了兜着走,对吧?”

  “对,是这样。”

  “你还好吧,迈克?”

  “还好。”

  “真的?”

  “妈的我怎么知道?”我反问他一句,声音大得惹来附近雅座的几个人转过头看。接着:“她有孩子了。”

  他的脸倏地没有一点表情:“啊?”

  我拼命压下自己的声音:“她怀孕了。六七个礼拜,从……你知道,从验尸知道的。你知道这件事吗?她跟你提过吗?”

  “没有!天啊!没有!”但他脸上有怪怪的表情,好像她是跟他说了些什么事。“我只知道你们一直在努力……她说你的精子数量比较少,可能需要等长一点的时间,但医生觉得你们可能……迟早你们还是可能……”他的声音愈来愈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们看得出来,啊?他们做过检查?”

  “他们看得出来。至于检查,我就不知道他们是主动做检查还是怎样。我自己问出来的。”

  “你为什么要问?”

  “她死前不只买了鼻窦炎的药,也买了那种居家验孕剂。”

  “你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没看出一点端倪?”

  我摇了摇头。

  他从桌子另一头伸过手来,捏了一下我的肩膀:“她只是想先确定再跟你说,没别的。你也知道,对不对?”

  去补充我的鼻窦炎药,再买鱼,这是她说的。跟平常没两样,不过是一个女子出门去办几件杂事。我们一直都想要有小孩,想了八年,但她那样子跟平常没两样。

  “对,”我说,伸手拍一拍弗兰克的手,“对,大块头,我知道。”

***

  约翰娜的告别仪式是阿伦家处理的,由弗兰克领军。我由于是家里当作家的人,因此分到了写讣告的差事。我哥哥从弗吉尼亚州来参加告别式,带着我妈和我的姨母;阿伦家分派他在开放亲友瞻仰遗容时主掌来宾留言簿。我妈——她从头到脚都算得上是六十六岁的“老糊涂”,只是医生一直不肯宣判她得了老年痴呆症——和她妹妹住在孟菲斯。我这位姨母小我妈两岁,糊涂的程度也只少一点点。她们两个负责在葬礼的餐会上切蛋糕和派。

  其他的事,就全都由阿伦家的人打理,从瞻仰遗容的时间到葬礼的细节等等。弗兰克和老四维克多作简短的致辞,乔的父亲负责祈祷,让女儿的灵魂安息。最后,夏天替我家除草、秋天替我家扫落叶的那个男孩子,皮特·布里德洛夫,以一首圣诗《有福的确据》,唱得人人动容掉泪;弗兰克说这是乔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圣诗。至于弗兰克是怎么找到皮特这孩子的,还说动了他在葬礼上献唱,这我就永远搞不清楚了。

  我们就这样熬了过去——礼拜二下午、傍晚的瞻仰遗容,礼拜三早上的告别式,然后是在绿茵墓园里举行的小祈祷会。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心里一直在想怎么这么热;在想没有乔可以讲话,我这个人就像连魂都没了;在想我真该买一双新鞋。乔看见我脚上穿的这一双准会唠叨——若她还在的话。

  后来,我又跟我哥哥锡德谈了一下,跟他说我们两个一定要趁我妈和弗朗辛姨母在垂暮之年的迷离幻境里走失之前,先替她们作一点安排。她们住养老院还不够老;所以,锡德有什么看法呢?

  锡德是有提议,只是,要命的是我想不起来他提议了什么。我只记得自己同意了他的提议,但就是想不起来他说了什么。那天再晚一点时,锡德、老妈和姨母一起坐进锡德租来的车,开往波士顿。他们先要在波士顿过夜,隔天再赶“南湾”[7]的火车回家。我老哥还算乐意护送两位老人家,只是他不肯坐飞机,哪怕机票算我的也不行。他说天上又没有紧急停车道,万一飞机引擎坏了怎么办?

  阿伦家的人大部分隔天就走了。天气还是一样热得会死人,大太阳在热气氤氲的天际闪着亮晃晃的光,罩在万事万物上面,像融化的黄铜。他们站在我们的屋子前面——不,那屋子已经算是我一人独有了——身后的路边停了三辆出租车在等他们。几个傻大个儿站在四散的行李袋旁,搂搂抱抱,用浓浊的麻省乡音互道珍重。

  但弗兰克多留了一天。我们在屋子后面挑了一大束花——不是那种闻起来很恐怖的温室花朵,那种花的香味,我一闻就会想起死人和管风琴;而是户外长的真花,乔最喜欢的花——插在两个咖啡罐里,咖啡罐是我在后面的餐具间里找出来的。然后,我们两个人到绿茵墓园,把花放在新砌的墓碑前面,又顶着毒辣的大太阳,在墓碑前面小坐了一会儿。

  “她一直是我生命里最美的那部分。”过了好一阵子,弗兰克终于开口,声音很怪,像憋在胸口里面出不来。“我们从小就把乔照顾得好好的,我们几个做哥哥的。没人敢欺负乔,我跟你说。有谁敢,我们就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她跟我说过很多你们的事。”

  “棒吧?”

  “对,都很棒。”

  “我会很想她。”

  “我也是,”我说,“弗兰克……是这样子的……我知道她跟你最亲。她难道从没打电话跟你说,比如她月经没来或早上不舒服什么的?你就跟我说吧,没关系,我不会生气。”

  “可是没有啊,我对老天爷发誓。她早上会不舒服吗?”

  “我没见过。”就这样。我什么也没发现。当然,那时我正在写书,而我每逢写书的时候,通常都会神游太虚。只是,她知道我神游的太虚在哪里,一定找得到地方,把我摇醒过来。但她怎么没有呢?有喜的事,她为什么要瞒着大家呢?不到确定时不肯跟我说,是有这种可能……但就是不像乔会做的事。

  “儿子还是女儿?”他问我。

  “女儿。”

  我们结婚后没多久,就开始给孩子挑名字,只等孩子来报到。儿子要叫安德鲁;女儿就叫凯娅。凯娅·简·努南。

  弗兰克离婚六年,一人独居,所以留下来陪我一阵子。我们回家去时,他说:“我担心你呢,迈克。你又没几个家人让你在这时候可以投靠的,仅有的那几个还都住得那么远。”

  “我会好好的。”我说。

  他点一点头:“唉,我们每个人都这么说,对吧?”

  “我们每一个?”

  “男人啊。‘我会好好的。’就算不好,也会藏着不让别人知道。”他瞅着我看,眼角还在泛泪光,一只晒得红红的大手上拿着一条手帕。“你若心情不好,迈克,又不想打电话给你老哥——我注意过你看他的眼神——那就把我当作是你老哥,好吗?我这是在帮乔,不是你。”

  “好。”我说,对他的好意既尊重又感激,但也知道自己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我绝不会打电话跟人求助。虽然从小父母教的就是这样,但那倒也不是主因——至少我自己不觉得——而是因为我天生就是这性子。约翰娜说过,我这人若是一头掉进旧怨湖要淹死了——我们在旧怨湖有一栋避暑别墅——我也会一个人闷不吭声,就算是死在离公共岸区不过十五英尺的地方,也不会开口喊救命。这不是爱或感情的问题。这些我都可以给,也都可以拿。我跟任何人一样,也会觉得痛苦。我也有拥抱别人、被别人拥抱的需要。唯独有人问我:“你还好吗?”我就是没办法说不好。我就是没办法说:请你帮帮我。

  一两个小时后,弗兰克走了,要南下到州界的南端去。当他打开车门时,我发现他在听的有声书正是我的作品,颇为感动。他搂了我一下,接着吓我一跳——他凑上来,在我的唇上亲了一下,重重的一咂。“要找个人谈的时候,一定要打电话来,”他说,“要找人做伴的话,尽管来找我。”

  我点一下头。

  “自己凡事小心。”

  这让我有一点惊愕了。酷热加上悲伤,弄得我过去那几天一直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但这时,却像一语惊醒梦中人。

  “小心什么?”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知道,迈克。”说完就坐进车里开车走了。他长得那么魁梧,车子却那么小,坐在里面像把车子穿在身上一样。那时太阳也要下山了。各位知不知道八月的大热天,太阳要下山时是什么样子?一团橘红色,还像被压扁了,活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正搭在这个火球上面朝下压,而这一团火球也随时会像吸了一肚子血的蚊子一样啪地爆掉,把血溅得地平线上到处都是!那时就是这样。东边的天已经黑了,传来隆隆的雷声。但那天晚上没有下雨,只是暗沉沉的,又重又闷,人像罩在毛毯下面。我则是老样子,一屁股坐到电脑前面,写上一个小时左右。写得相当顺;我记得是这样。各位知道,就算不顺,也可以打发时间。

  我第二次哭,是在葬礼过后三四天。当时,那种像在做梦的感觉还没走。我照样走动,照样讲话,照样接电话,照样写我的书——这书在乔死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将近百分之八十——但始终有一种明显的断线的感觉,觉得不管什么事,都和我这个真人隔着一段距离,我不管做什么都像是在茫然敷衍。

  丹尼丝·布里德洛夫,皮特的妈妈,打电话来问我要不要让她带两个朋友在下礼拜找一天到我家来,替我现在独居的这栋又老又大的爱德华式屋子来一次从里到外的大扫除——在这屋子里晃,你会很像一颗豆子在特大号的罐头里面滚过来晃过去。她说只收一百美元,她们三个分就好,而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做大扫除对住在里面的我不好。家里有人死后,都要做一次大扫除,她说,就算不是死在家里也一样。

  我跟她说这主意不错,但我要付她们每人一百块钱,六小时的工。六小时到后,一定要完工。就算没办法完工,我跟她说,也就算完工吧。

  “努南先生,不用这么多。”她说。

  “不管多是不多,我就付这么多,”我说,“你们要做吗?”

  她说她做,怎么会不做。

  说不定大家都猜得到,那天傍晚在她们到达之前,我自己就先在屋子里巡了一圈,做一次大扫除前的小扫除。我想我是不想让这几位太太(这里面可有两位是我根本不认识的人)看到她们会脸红或我自己会脸红的东西吧:搞不好会有一双约翰娜的丝袜塞在沙发靠垫后面(“我们常忍不住在沙发上哎,迈克,”她跟我说过,“你有没有注意到?”),或露台的情人座下面躲着几个啤酒罐,要不就是马桶没冲!其实,我根本说不清楚我在找什么,那种梦游的感觉还是牢牢扣在我的脑门儿上。那几天我脑子里最清楚的,要么是我正在写的小说的收场(疯子杀手把我的女主角骗到一栋高楼上,想把她从楼顶推下来),要么就是乔死的那一天买的“诺可居家验孕剂”。鼻窦炎的药,她说;鱼,晚餐时用,她也说,而她的眼神看不出一丝异样需要我再端详一下。

***

  等我的“小扫除”快要完工时,我看了一下我们的床底,看见乔睡的那边有一本翻开的平装书摊在那儿。她没死多久;只是,居家的领域少有地方会像“床底国度”那样可以积那么多灰。我把那本书拿出来,蒙尘的封面刹时让我想起了约翰娜的脸和双手在棺木里的样子——乔已经到了地底的黄泉。棺木里会积灰尘吗?当然不会,只是……

  我把这念头硬压下去不想。虽然看起来像压下去了,但那一整天它就是不时要探出头来,像托尔斯泰的白熊[8]。

  约翰娜和我都在缅因大学主修英语文学。我想,我们跟很多人一样,都爱上了莎士比亚的音韵和罗宾逊的蒂尔伯里嘲谑[9]吧。只是,真能把我们两个紧紧绑在一起的作家,不是学院派偏好的诗人或散文名家,而是毛姆这位老前辈。这个走遍世界的小说家、剧作家,爬虫类的脸后(在相片中好像老是遮在氤氲的烟气后面),藏着一颗浪漫的心。所以,发现床底下的书是《月亮和六便士》,我并不那么意外。我自己高中时就读过了,读了还不止一次,而是两次,对书里的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10]一角,大感心有戚戚(不过,我想去南洋当然是写作,不是画画)。

  她从废弃的扑克牌里拿了一张来做书签。我翻开书时,不禁想起我们刚认识时她跟我说过的话。在“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的课堂上讲的,可能是一九八〇年吧。约翰娜·阿伦那时是热情急躁的大二学生,而我已经四年级了,会选“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纯粹是因为在大学的最后一学期比较闲,有这时间。“再过一百年,”她那时说,“二十世纪中叶的文学评论家会因为拥戴劳伦斯、忽视毛姆而蒙羞。”这番话立刻引来一阵没有恶意但不表苟同的轻笑(他们都知道《恋爱中的女人》是人类笔下有数的伟大邪书),但我没笑。我就此坠入爱河。

  那张纸牌夹在第一〇二页和一〇三页中间——戴尔克·施特略夫刚发现妻子已经离开他,投向毛姆版的保罗·高更——就是思特里克兰德。叙事者想给施特略夫打气:好兄弟啊,别伤心,她会回来的……

  “说的比唱的好听。”我自己在房间里咕哝一声;现在,这房间全归我一人所有。

  我翻过这一页,就读到下面这一段:思特里克兰德的这种叫人无名火起的冷静叫施特略夫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一阵狂怒把他攫住;他自己也不知道做的是什么,一下子便扑到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思特里克兰德没有料到这一手,吃了一惊,踉跄后退了一步,但是尽管他久病初愈,还是比施特略夫力气大得多。不到一分钟,施特略夫根本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已经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了。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这时,我忽然想到,乔再也不可能翻页,看到思特里克兰德骂可怜的施特略夫小丑了。刹时像是灵光一闪,开了天眼一般——那感觉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怎么忘得了?那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一刻——我知道了,这不是可以改正的错误,这不是醒来就不见的梦。约翰娜死了。

  悲伤顿时带走了我全身的力量。若不是床就在身边,我准会一头朝地板栽下去。我们的泪,是从眼里流下没错吧,我们身上也只有眼睛会流下泪水。然而,那天傍晚,我却觉得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在哭泣,我整个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在哭泣。我坐在她睡的那半边床上,手中拿着她那本满是灰的平装本《月亮和六便士》,号啕大哭。我想,我那时心里的惊,不亚于痛。虽然已经在高清晰度的荧光屏上认过尸,确认了身份;虽然已经办过葬礼,皮特·布里德洛夫也用他甜美清润的高音唱过《有福的确据》;虽然已经在坟边办过祈祷会,说过尘归尘、土归土,我却始终没真的相信过。这一本企鹅平装书,帮我做到了那一具灰色大棺木做不到的事:这一本书明确跟我指出,她已经死了。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我躺在我们的床上,双臂交叉盖在脸上,哭到力尽睡去,跟小孩子闹脾气时一样,结果做了一个噩梦。我在梦里醒了过来,看见《月亮和六便士》还放在我身边的被单上,就决定把书放回床底先前找到它的地方。各位也知道梦境会有多混乱——梦里面的逻辑可以像达利画的钟一样,轻软得可以挂在树枝上,像毯子般翻折下来。

  我把纸牌书签夹回第一〇二页和一〇三页之间,食指一翻,就把“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这一句盖掉,一劳永逸。然后我侧躺着,头垂在床沿,想把书放回原先找到它的地方。

  但乔就躺在床底下的灰尘里!一张蜘蛛网从床底的弹簧垂下来,像羽毛般轻拂在她的脸颊上。她的红发看起来很干,眼睛倒是幽深、警醒,在惨白的脸上显得很哀怨。她一开口,我就知道死把她逼疯了。

  “把那给我!”她气呼呼地说,“那是我的集尘网!”我还没来得及把书还给她,她就一把把书从我手里抢走。我们的手指头碰了那么一下,她的手指冰得像霜降后的树枝。她把书翻到她原先摊开的地方,纸牌便从书里飘落。她把这一本毛姆盖回脸上,像是她的文字裹尸布。等她交叉起双手摆在胸口,躺着不动之后,我想起来了:她穿的正是我替她选的蓝色连身裙寿衣。她从坟里跑出来躲到我们的床底下!

  我猛地从梦里醒来,惊叫压在嘴里,痛苦得抽搐一下,差一点就从床上滚下去。我睡得不久——脸颊上的泪痕都还没干,眼皮也有哭过一场才有的怪怪的、胀胀的感觉。只是,梦里的情景太鲜明,所以我真的侧翻过去,把头伸到床沿下面,朝床底下看。我要看她是不是就躺在那里,脸上盖着书;要看她是不是会伸出冷冰冰的手指头,朝我摸过来。

  只是,还用说吗?床底下什么也没有。梦,就只是梦。尽管如此,那一晚,我还是改到书房的长沙发上睡觉。我想,那是正确的决定,因为那天晚上我再也没做梦。一夜好眠,什么也没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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