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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人的上帝 Homo Homini Deus Est

  战争里的小不点儿思考着万物为何从无到有。她在石砌的教堂里听到上帝的故事,上帝像外祖父一般慈祥,不喜欢傲慢托大,他用六天悠然创造了万物——天空和大海,太阳和月亮,绿树和海草,骆驼,骏马,孔雀,猫狗虫豸,世间所有的生灵都向他唱着欢快的颂歌,就像天使们一直做的那样。他将人类安置好,告诫他们安分守己,不得吃使人分辨善恶的智慧之树上的果子。小不点儿看多了神话故事,早明白故事里的戒律就是用来打破的。人类的祖先注定要去吃那果实,命运原就和他们相悖。上帝只对自己满意,小不点儿不觉得故事里有谁值得同情。

  也许那条蛇除外,它可没有自告奋勇去引诱谁,它不过是想盘在枝叶间休息。

  仙宫的传说里又是怎么说这世界的缘起的?

  纪元之初

  杳无一物

  无沙无海

  亦无寒流

  尚未有地

  也未有天

  虚空裂处

  草叶初萌

  这虚空之物叫作金恩加格,一个奇妙的名字,小不点儿在心里念了又念。它并非缥缈无定,也有四面八方。北方是浓雾之国尼弗尔海姆,湿冷之地,十二道冰冷的大川发源于此,奔涌而出。南方是真火之国穆斯帕尔海姆,烈焰焦灼,烟雾弥漫。冰山在尼弗尔海姆覆积而成,又被穆斯帕尔海姆的热风融化。一片纷乱混沌之中,一位巨人却就地生成。他的名字是伊密尔,或名奥尔格尔密尔,意思就是沸腾的黏土或沙砾上尖叫的人。有人说,是诺伦命运三女神用来照管生命之树的纯白黏土造就了他。他庞大无比,堪比万物。小不点儿看见他横跨天地,周身闪耀,面容不清,头颅坚如岩石。

  金恩加格还孕育出另一奇特的生物——一头大母牛,她一面舔食着冰山上的盐粒,一面不停地分泌出乳汁,伊密尔便以这乳汁为食。小不点儿不知他是怎么吃的,那对他来说实在太多了。伊密尔是霜巨人之父,霜巨人们从他的躯干之中生出。他的左臂腋下生出了一子一女,两脚盘起处又生出一子。而此时那奶牛仍在用火烫的舌头舔食着盐粒,久而久之,冰山渐消,巨大头颅的卷发显露出来,之后露出另一个沉睡巨人的冰冻躯体——祖神勃利。勃利甫一出生,就诞出了其子勃尔,而勃尔在某处(哪儿?小不点儿有些好奇,她脑袋里只有满是巨人的金恩加格) 遇见了女巨人贝丝特拉,生了三个儿子:奥丁、维利和伟。

  这三子绞杀了伊密尔,将他的手足肢解。

  小不点儿试图想象这一切。如果将一切按比例缩小,便可以思量:金恩加格大致是个沉重的玻璃球,浓雾在其中像绳索般刮动,而那个黏土塑成的人就躺卧其间,身上霜冻闪耀。那些最初的神灵爬向他,将他撕裂——用指甲,用牙齿,用镰刀,用钩子,用一切可以用的东西。他们将他五马分尸——小不点儿可知道这个词儿。然而他们没有脸孔,他们不是凡人,这三位天神像黑色的幽灵般倏忽而来,又像鼠人那样穿刺搜寻。这些新降生的巨人们最初的作为俨然分为三色,人类便以黑、白、红命名之。虚空是黑色,四面阴霾的黑,深重精美,光滑黑暗。雪巨人是白色,除了他那雪紫色身体在腋窝间、鼻孔里、膝盖下投下的浓重阴影。新晋的神灵们杀伐作乐。殷红的血从伤口里迸出,从脖子倾斜到肩膀,看上去就像一件火烫的马甲,覆盖了前胸和两肋,这血流奔涌开来,猩红色淹没了整个玻璃球,也淹没了世界。血流不可遏止,因它原本就是巨人体内黏土和寒冰下流淌的生命,如今流向死亡。仙宫的传说中有个故事,说另有个叫勃尔格尔密尔的巨人造了艘大船,逃脱了洪水,成了另一群巨人的祖先。德国作者说也许这是效仿诺亚方舟的传说,但小不点儿不喜欢这故事,她希望这传说能够自成一脉。

  诸神用死去巨人的肉体塑成了新的世界。小不点儿在想象时深受困扰,因为没有尺寸可以估量,她只能抓住身体的零星碎片和世间万物间的朦胧相似处。

  这冰冷如霜的巨人伊密尔

  他的肉体塑成了大地

  骨骼形成了山脉

  头颅化作了天空

  血液流成了海洋

  他的汗水形成了湖泊,卷曲的头发长成了绿树,头颅里的脑髓化作了飘动的白云。或许是众神从穆斯帕尔海姆取来火种,布洒在苍穹,形成了群星。或许它们本就是光亮,在巨人被杀时,透过巨人头骨上的孔洞缝隙而形成。

  各样的蛆和蠕虫噬啮着溃烂的尸体。众神将它筑成洞穴,里面住着矮人,迟钝却强壮的魔怪,还有黑暗精灵。他们用巨人浓密的眉毛筑成界墙,围起米德加德,中土之城。在米德加德的中心他们建造了众神的家园——仙宫阿瑟加德。众神自称阿萨神族,世界的栋梁,而仙宫位于米德加德中心,四面是血海,其外坐落着乌特加德外宫,在那里,可怖的生灵潜行徘徊。

  众神还创造了日月和时间。

  大地是一具萌芽的尸体,天空是倒覆的颅骨,而日月同样具有人形。太阳是位光彩照人的女子,坐在车内驾驭着骏马阿尔瓦克(早醒者) ,月亮是位光华夺目的男孩玛尼,驾驭着骏马阿尔斯维(快步者) 。黑夜母亲骑一匹黑色骏马赫利姆法克西(霜之马) ,马鬃上有露和霜落下,她的儿子达格驾着一匹极白的马斯基法克西(光之马) 紧随在后,鬃毛间射出极亮的光线。这些神灵在巨人的颅骨和云层间无尽地穿梭来往,而昼夜得以交替。

  这些幻影般的华丽驭者和骑士们有些蹊跷,永远有狼群张牙舞爪地追逐着太阳和月亮,迈过茫茫的空间,抓咬着他们的脚踝。

  故事里从没提及是谁造出了狼群,它们就那么存在着,阴森咆哮着。它们似乎是为着造物的押韵而生,从不休息,从不疲倦。这个世界建造于巨人的颅骨内,而狼群自造物初始就盘踞脑海。

  众神将仙宫建造得美轮美奂。他们制造工具武器,也做金壶金杯,他们投掷金盘,或者雕刻用来下跳棋或者象棋的金人,反正金子多的是。他们造出了矮人、魔怪、黑暗精灵和光亮,最漫不经心的一个当口,为了消遣取乐,他们创造了人类。

  有三位天神离开了阿瑟加德,去米德加德的绿野上取乐,那里绿草茵茵,新韭遍野,一片生机。这三位天神是奥丁、海尼尔和洛多尔,而仙宫的传说里说洛多尔很可能是洛基的另一个化身。他们在海滩漫步,捡到两段木头,一段是梣树,另一段可能是桤木、榆树,或者葡萄树的根株。这两段木头平淡无奇。

  既无智识

  又无感知

  无血无肉

  无声无色

  三位天神却把这两段木头变成活物。奥丁予它们灵魂,海尼尔予它们感觉,洛基予它们鲜血和色泽。小不点儿疑心海尼尔和洛基就是故事里先前消失的两位天神——维利和伟——的替身,而三位惯行杀戮的天神此时便俨然化身为造物主。不论神话还是童话里,天神总是三位,不多不少,所谓万事皆三。基督教的故事里,这三位是戴着十字架的老祖父,受折磨的好人儿,还有扑扇着翅膀的白色大鸟。而仙宫的世界里,奥丁是造物主,那用来凑成三的两位也是。

  小不点儿想象着这对新生的树人男女。他们皮肤光滑,宛若新木,双眼明亮,像机警的鸟儿,他们试探性地缓缓动动手指脚趾,载着新生的惊奇,像甫破壳的小鸡小蛇,磕磕绊绊地蹒跚学步。他们咧开嘴,相顾而笑。本是枯木做成的躯体,自然什么也不曾吃过,但新长的两排牙齿又白又硬,甚至还有像狼一样的食肉动物所有的尖利犬齿。

  这两棵树人最终的命运喜乐我们无从得知。像故事里的很多角色一样,他们相依相生了一阵子,然后就被黑暗所吞噬。不过奥丁是故事的推动者,还有洛基,设若如小不点儿所愿,这位漫游的天神就是那位神奇的魔术师,众神造人的故事才环环相扣,有迹可循。

  不管晴雨,小不点儿都漫步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背包里是书和笔,背包外挂着防毒面具,沉甸甸的,仿佛书里读到的基督徒一路背负的重担。小不点儿一路走,一路艰难思考着信仰的含义。她并不相信《仙宫和诸神》的故事,但它们却如青烟在脑中盘旋,像蜜蜂在暗黑的蜂巢里嗡鸣。她在学校读到希腊神话,告诉自己是过去的人们将“信仰”加诸那些反复无常争吵不休的众神身上,而她只当它们是神话故事来读。故事里有穿靴子的猫、雅加婆婆、棕仙、小精灵和小仙女们,有的呆呆笨笨,有的充满危险,还有森林女神、树精、九头蛇和白翼飞马珀加索斯。这些虚幻形象带给她的快乐,有时候比现实中更加真实。只是这些可人儿并不存在于她的世界,她也住不进她们中间。

  教堂的一侧有个小门,和《天路历程》里写的一样,书上说敲敲门,它就向你敞开。她穿过那扇小门一路小跑,扔掉书包摘掉面具,却不得不拾起另一个重担——她得去相信那些自己不能相信的东西,而不论在脑海在心底,在喘息未定的胸口还是目不能及的所在,她都不愿去相信。班扬应该有厉害的办法惩治她吧,让她失足滑进沸腾的油锅,或是被恶魔的利爪越过树顶掠走。

  可牧师在布道时是那样温雅,她要是不信就太失礼了。

  这片洁净的石地散发着黄铜和木质打磨抛光的味道,英文的祈祷声在其间回荡。最全能慈悲的父,我们离开了圣道,走错了路,如同失群的羊,我们常随自己的意思,放纵自己的情欲,违背了您的圣律,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倒做,性情柔弱,无力自救,求主赐恩与我可怜的罪人,认罪者求主怜悯,悔罪者求主赦免。

  小不点儿对祷文烂熟于心,有时沿着树篱一路走着,她还会唱起来,抑扬顿挫,留心押韵,想象着那只迷途的羔羊在灰蒙蒙的旷野上四顾无依,低声哀鸣。可她依然对教义无感,什么圣父、圣子、圣灵,她只是不信。她悄悄说出来,立时觉得自己就是童话里的坏女孩,喉咙嘴巴里塞满了蠕动的青蛙和癞蛤蟆。

  匆匆上学的路上和放学回家的漫长午后,她自己编织出草地的神话,教堂内,学校里,那些神话在唱着:

  看那银子般的雏菊

  看那金子般的金凤花

  那就是我们的宝藏

  我们爱惜又珍藏

  看那钻石般的雨滴

  和那闪闪的晨露

  还有那蓝莹莹的婆婆纳

  耀目的蓝宝石就是她

  小不点儿喜欢去看,去学,去给各种东西起名字。雏菊,白昼之瞳,学到这儿她心底欢喜地悠悠一颤;金凤花,光泽的明黄比金色还要讨喜;鲜黄的蒲公英开遍原野,叶子是小小的锯齿形,绒头比羊毛还要细巧,种子是一个个小黑点,看上去像是池塘里一团团果冻球中的小蝌蚪。春天里原野上开满了报春花,而灌木篱墙上,杂草纠缠的河岸边,山楂树篱和白蜡树下,到处都点染着苍灰的樱草花和各色紫罗兰,从浓烈的深紫,到摇曳在纯白上的一点浅绛。母亲告诉她,蒲公英的意思拆解开来是狮子的牙齿,她喜欢这样说文解字。这儿有野豌豆和篷子菜,勿忘我和婆婆纳,毛地黄、牛舌草、峨参、柳兰和老鹤草、碎米荠、白屈菜、剪秋罗还有仙翁花,颠茄缠绕在篱笆上,酸模说是对伤口和叮蜇有益。她一样样看过来,看它们一簇簇点缀在草地上,或是伶仃绽放在沟渠和石缝间。

  杂草纠葛的河岸上生机勃勃,然而大多可闻不可见,它们在枯叶间沙沙作响,又或静默与人相互聆听。你听得到藏匿的鸟儿和潜伏的仓鼠在凝神窥伺。蜘蛛在编织它们完美精巧的陷阱,或隐藏在诱人的蛛网下伺机而动。一年四时总有蝴蝶来去翩翩,鹅黄玉白,鲜蓝深橘,而那墨黑的就像片片丝绒。遍野的蜜蜂嘤嘤嗡嗡,吮吸花蜜。树梢和天空是鸟儿们的天下,云雀从平地直冲蓝天,纵声歌唱。画眉衔起蜗牛,重重摔向石块,留下空空的裂壳。乌鸦跨在枝头,沙哑嘶叫,簇在树顶召开堂皇的议会。八哥也纷纷聚拢,像黑色的羽翼盘旋头顶,又像青烟萦绕不散。田凫在鸣叫。

  小不点儿在池塘边垂钓,那里的蝌蚪和小鱼多得数不清。她采了一大束野花带回家,有含蜜欲滴的九轮草,蓝色花托的轮峰菊,还有犬玫瑰。花儿转眼枯萎,小不点儿也并不可惜,总有更多的花儿又会在原地萌发。小不点儿心想,它们盛开,枯萎,凋谢,年年岁岁花相似,明朝春风吹又生,到她作古也依然如故。她最爱的是那野罂粟,绿草如茵的河畔被这花儿点染得绯红如血。她喜欢摘一朵含苞欲放的,绿色的花萼上满是绒毛。她把花苞剥离开来,拽出皱皱的殷红花瓣,铺展在阳光下面,指尖触到花瓣丝一般的光滑,只略觉有些潮湿。她心里知道不该这么做,她折损了花儿的寿命,硬生生地阻断它自然的舒展,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一窥那殷红花瓣褶皱下的隐秘。花儿即刻在指尖枯萎,不过花儿多得是,而且一直都是那么多。就像那田野间的绿篱白蜡树,那杂草纠葛的河岸,还有过往的人儿踩出的小路,这众多的生命形式,而撂下花束和防毒面具的小不点儿,只是其中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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