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收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每当埋头思量这些,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自从和前男友分手,就有两个男同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甜点。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人力资源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淘浆糊敷衍了事,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她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是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的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照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个地方,十年来从没改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就要不认识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从阿里旺旺找到上次对话,输入道:“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看似永久在线的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把小麦惹火了:“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将“魔女区”全说了出来。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恶鬼?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难以平静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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