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
那年盛世华刚过四十岁,是一家国有商业集团的总经理,自己做老板还是后来国企股份改革的结果。他的妻子虽不再工作,却是支撑他的事业最重要的因素——自然因为手握重权的老丈人,才保证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从80年代一家小工厂的技术员,调到外贸公司做部门经理,直到现在令许多人羡慕的位置,还有被提拔为更高官衔的可能。
那年春天,单位司机载他去郊外办事,经过荒凉偏僻的南明路,看到路边有个小杂货店。那时盛世华的烟瘾很大,刚好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便让司机停车去买包烟。杂货店门口对外敞开,司机进去买烟时,盛世华透过车窗,恰巧看到了女店主的脸。
刹那间,他的眼睛被定格,那张脸深深映入心底——仿佛时空错乱,回到十四年前,那个山高路远的小县城,第一次与她相逢的时刻。
还记得1981年那个遥远的清晨,西北的春风并不似杨柳拂面,而是吹来漫山遍野的黄沙。有个年轻女孩裹着一条紫色丝巾,艰难地穿过县办工厂的门口。忽然又一阵狂风袭来,女孩裹得严严实实的丝巾,竟然整个被吹到了天上。在充满黄色沙粒的空气中,丝巾如同一条紫色的彩带,更像一幅荒芜中涂抹绝色的油画。
二十六岁的盛世华,用毛巾包着自己整个脑袋,像个阿拉伯人只露出一双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条飘扬在天上的紫色丝巾,接着才是那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肆虐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插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地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是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东西,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戴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戴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戏文里才有的英俊的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缓缓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她的眼睛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住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许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在她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也一直期待这么一天,能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的儿子的亲生父亲。
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许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改。他也明白十四年前是自己太无情,便竭尽全力弥补过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与社会关系,替她摆平了许多烦恼,比如工商税务卫生的检查和纠缠,比如地面上小混混和黑社会的骚扰。他想让她单独搬到市区金屋藏娇,但她不愿放弃小店,经营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太多心血。他们总是在郊区的高级宾馆幽会,尽量避免在南明路附近,特别是绝不能让他的妻子知道。
他发现她与十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变化,竟比当年的少女更有成熟魅力,他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就像她也无法克制对他的爱。
盛世华送过她许多礼物,因为他的公司兼营进出口贸易,大多是从国外进口的奢侈品。包括意大利的顶级靴子,法国的高级内衣,日本的护肤品,都是那时的女人们闻所未闻的。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紫色丝巾——乍一看就像十四年前他们第一次相逢时的那条丝巾,当然质量和款式完全是天壤之别。许多年前上海产的那条丝巾,仍然压在老家的箱子底下。而这条进口的顶级丝巾,仿佛让她重回了少女时代,每次与情郎见面都会裹在脖子上,偶尔也会在小杂货店里穿戴。
几个月后,许碧真告诉他一个秘密——他们有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盛世华开心,反而让他坐卧难安,乃至难以置信!
于是,她拿出儿子的照片,终于使他彻底崩溃。
照片里的乡下少年秋收,几乎与盛世华少年时候长得完全一样,甚至比他和妻子生的儿子盛赞更像他!
更让他绝望的是,许碧真提出了和他结婚的要求。她说自己从没爱过丈夫,只是为了儿子才委曲求全,她会尽快回老家和丈夫离婚,带着儿子来到上海。她期望盛世华也尽快离婚,这样他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对于这样的要求,盛世华却是连想都没有想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在做梦!
她,虽然漂亮迷人还替他生了一个儿子,但毕竟只是一个乡下女人!毕竟只是一个外地来沪开杂货店的下等人!她怎会提得出这种非分之想?
盛世华开始含含糊糊,后来明确拒绝了她的要求,他说一定会保证她过上富裕生活,也可以把秋收接到上海来,但绝不可能和现在的妻子离婚。
然而,许碧真已铁了心要和他长相厮守,每次见面都提出这个要求,不断打他的电话和呼机,还在他的公司门口等他的专车出来——这让他极度恐惧,最怕的就是万一被妻子知道的话......他的前途就会彻底毁灭!如果失去妻子,如果让她知道十四年前的秘密,如果得罪了那位无所不能的老丈人?他将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死得很惨!又能拿什么来给许碧真和秋收带来幸福呢?
犹豫、踌躇、惊悸了几个星期,他决定要彻底结束这场恶梦。
那个夏天的雨夜,他独自坐公交车来到南明路,站在杂货店的卷帘门外,却想起了十四年前——1981年,那也是个夏天的雨夜,黄色泥土在暗夜里被冲涮成无数条小溪,最终将汇入黄河东流大海。二十六岁的盛世华,十九岁的许碧真,躲在县工厂后面的土窑洞里。从没人注意过这个地方,这里也成了他们的伊甸园,许多个夜晚的如胶似漆,许多个凌晨的指天发誓。虽是西北的小县城,却已悄悄流行起了邓丽君,每次两个人来此欢愉,还不到二十岁的她,都会学唱那首《小城故事》。那晚,她幸福地在他怀里睡着了,而他无限留恋地看着她的脸,看着她诱人的身体,完全不像这大西北的女人,白得像条东海里刮了鳞的鱼,又像一只出没在黑夜屋顶上的猫。然而,她于他而言,也就只是一条鱼,或者一只猫,需要时可以品尝,不需要时也可以丢弃。一天前,他拿到了返城的通知,他知道那是已经官复原职的岳父的作用,否则已错过第一批返城机会的他,恐怕将要留在这里一辈子了。他轻吻了一下熟睡中的许碧真,他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温存了。他轻轻地将她放在那堆干草里,迅速穿上衣服离开窑洞,连行李都没有回去拿,更没惊动任何一个人,顶着满地泥腥味的疾风骤雨,永远离开了这个小县城。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他却不知道,他虽然走了,他的一部分,却已留在她的身体里,留在这片黄色的土地。
1995年,8月6日,23点19分。
南明路。
盛世华敲响了杂货店的卷帘门,许碧真颇感意外地打开门,又特地披上那条紫色丝巾,还准备在他最没防备的时候,突然给他一个惊喜——他们的儿子就在这里!
可惜,她还没来得及说出这个惊喜,盛世华就从背后用丝巾缠住了她的脖子。
他从背后勒死了她。
只是,他并不知道在画报上多了两个洞眼,一双眼睛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
他并不知道,在这个瞬间,他已变成了一只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