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立命!

俗话说得好,时势造英雄,但其实也是英雄推动了时势;

于千军万马中取敌将首级,看似天方夜谭,但现实和茶楼说书先生嘴里的故事相比,有一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茶楼说书先生编故事,也得是讲逻辑的,否则,听客们可不介意用茶杯果盘儿招呼上去,让你脑袋开开花瞧瞧瞎编故事糊弄爷们儿是个什么下场;

而现实,是不需要逻辑的。

于格里木而言,他并没有做错,雪海关被燕人夺走,他趁着大军制作攻城器具的时间,尝试去和对方主将谈一谈,本就是一种积极的姿态,因为雪海关对于野人而言,实在是过于重要。

一如和隔壁寝室茬架,

格里木带着本寝室当地所长的儿子去了,

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儿,

结果隔壁寝室的那位身边站着的是局长………且是本人。

这种事儿,居然也能被自己给碰到,可以说真的是非人之罪,实乃命数凄惨了。

如果此时有机会,格里木很想回过头,和剑圣好好说说;

说一说,自己其实也是晋人,若是你能在此时收剑,我愿意反正,为驱逐野人做出贡献。

在生死危局之下,

任何誓言,任何承诺,无论是赌上老天爷还是自家祖先,他都愿意。

但偏偏此时,任何的停顿,任何的迟疑,都可能是致命的。

格里木没办法停下来,也不敢停下来,他所面对的若是千军万马,说实话,他还真不至于这般犯怵,就算千军万马包围过来,提溜一圈儿,自己所需要直接面对的,也就二三十人罢了,凭借着自己武夫境界,虽然依旧九死一生,但并不至于瞬间被格杀。

然而身后的那位,

却有一剑对自己封喉的能力,

且无人会去质疑他的能力。

奔袭,追逐,堵截的戏码,

还在继续;

剑圣在此时脑海中则出现了一年前在司徒家内宅的一幕,司徒雷带着自己进入了防守森严的内宅,而后,自己出剑,斩杀了司徒家两个供奉后,将龙渊,刺入了老司徒家主的胸膛;

半年后,他在晋国京畿找到了自己的阿弟,以兄长的身份,劝说阿弟放弃晋皇。

后来,

司徒雷御驾亲征失败,野人入关;

自己的阿弟战死,晋国宗室被迁往燕京。

自己,则被燕人的南侯击败,仓惶而退,丢下了佩剑。

剑圣一度很迷茫,似乎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身负剑圣的名号,但这辈子,似乎自己唯一能依仗的,也真的就是一把剑罢了。

我只能杀人,我只配杀人,我也只会……用剑杀人了。

有些话,剑圣一直没对郑凡说过,那就是他很喜欢在盛乐城当守城卒的那段时光,虞氏落寞已经数代了,虽然姓虞,却出身自落魄之家。

他是从民间走出来的,却很久没有再回烟火中去了。

盛乐的几个月,他感觉自己又回来了;

盛乐城的氛围,让他本能地感到不舒服,总觉得将军府管辖一切的风格,让人倍感压抑。

身为江湖中人,最不喜欢的,就是拘束。

但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看,至少那里的少年,可以上私塾,那里的老人,可以去医馆抓药,那里,不至于有人饿死。

即使是寡妇家,也能靠进作坊做工养活自己的婆婆和孩子。

他其实不是很喜欢那个姓郑的,总觉得他很虚伪;

盛乐上下军民,尤其是那些丘八,对郑将军的崇拜,近乎是被烙印在了骨子里,但他清楚,这完全是两个郑将军。

但不可否认的是,姓郑的做事,很讲究,也很地道。

身为一个靠军功起家的燕人,能够牧守一方百姓,无冻馁之患,真的很不容易。

所以,

郑凡说,

要自己杀了这个格里木,

他就来杀了。

既然,

既然,

既然自己主动去做什么,都会引起不好的结果,那么,就按照他的话去做吧,至少,他已经证明过,他做得,不错。

耳畔边,马蹄声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多的野人骑兵正在向这里涌来,他们企图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用挥舞的兵刃,将自己给拦住。

但这些人,

又算得了什么呢,

真的不算什么。

剑圣一直认为自己的剑,是当世第一剑。

他在自己徒弟面前,就曾这般说过。

徒弟问自己,那谁是当世第二剑?

剑圣回答:袁振兴。

剑婢很高兴,

她以为是师傅为了哄她高兴,才将自己那个死鬼师傅称为当世第二剑,而不是乾国第二剑。

但事实上,剑圣说的是心里话。

李良申入军旅,投身镇北侯府,受镇北侯号令,如今更是卫戍燕京,听燕皇旨意,一如他手中那把沉重的古剑,雕刻着的满是刻板和规矩;

楚国造剑师一生痴迷造剑,但其剑炉金银玉砌,其人身为楚国世袭贵族,如今更是为皇子奔走忙碌。

据说,这次楚人和野人联手,望江江畔,也曾出现过他的踪迹。

其成于剑炉,困于剑炉,受于剑炉,

一方天地,人锁其中,是为“囚”。

百里剑身为乾国太子武师,同姚子詹一起,分润文武两道荣光。

燕京城外,护卫藏夫子斩大燕龙脉,未曾出剑;

上京城下,无数乾国百姓被李富胜驱使攻城,其人一剑未出,直接退避。

他的剑,再快,也终究如同玉器一般易碎,生怕出现丁点瑕疵。

反倒是那个叫袁振兴的,

于汴河一侧,

慷慨赴死,

死得窝囊,死得无用,却诠释着持剑者,真正的精气所在。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

立身正气,

不堕邪道,

古往今来,

江湖孕育出了不知多少名剑,

但剑出江湖后,多半蒙尘,迷失了本心。

姓郑的那小子曾说过,等此战之后,他会为自己“包装”;

奉新城下,一剑夺门;

雪海关前,斩杀敌酋;

江湖故事,酒馆茶楼,往后十余年,都得靠自己的故事佐酒、品茶;

然而,

姓郑的那小子不知道的是,

这些名气儿,

他已经不看重了。

盛乐城南门,百余次的日出日落,让他想了很多事情,也让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寡妇门口,她每次下工回来,看着自己的目光,如同水缸里刚挑上来的水一般,清澈透人。

很多东西,放下了,也就放下了,但唯有一样,却始终挂在自己的腰间。

田无镜,

你曾说江湖太小,小到你觉得可笑,

诚然,

江湖确实小,

身处小小江湖的我,如今所能做的,也就是逞一下那匹夫之怒罢了。

江湖人,做江湖事,

这三晋大地茫茫涌进的野人,

就得靠你靖南侯,给彻底收拾掉了。

顷刻间,

剑圣周身气势忽然暴增!

今日,

我,

虞化平,

为当世持剑者:

立命,

开锋,

明道!

倏然间,

恐怖的剑气宣泄而出,

正在亡命奔逃的格里木眼睛猛地睁大,

这股强横的气息,他从未感受到过,一种绝望的情绪,当即在其心中填满。

后方,正在向这里赶来的哈西脸上露出了惊喜和恐惧交加的表情,

因为他感知到了,

这不是三品剑客的气息,

此时的剑圣,

身上所流转而出的,是超越三品的恐怖剑意!

世间诸道、法、术,到最后,都殊途同归,三品顶尖,却空出一二以做留白;

一品二品者,世间近乎不出,可能记载中曾出现过他们的痕迹,传说中某家老祖曾达到过那种高度,却终究未曾真正展示于人间大众眼前。

西方诸法也是一样,虽然他们不按照品级来划分,但其顶尖之上,更有“超”和“圣”,近乎等同于东方“二品”和“一品”。

若是真的没有,那为何会空留二位?

若是真的有,为何百年来未曾得见真容?

哈西的心脏,在此时近乎骤停,他见识到了,他见识到了,真的见识到了。

须臾之间,

剑圣的身形直接来到了格里木身后,

野人骑兵,竟然没能堵住剑圣的路线,事实上,是这种速度,已经不是他们想堵截就能堵截得了的了。

剑身所行,这是剑在御人,而非人在御剑;

人力有穷时,剑则超出了某种桎梏。

恐怖的威压覆盖了下来,

格里木有些绝望的扭过头,

看着身侧的剑圣,

他能看见剑圣的眼耳口鼻正在有鲜血正在流出,显然,这种超出于寻常境界的力量和速度,哪怕是是剑圣,也得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

但他居然为了杀自己,在此时强行提境!

一时间,

格里木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该继续惊恐,还是该有些受宠若惊的情绪。

他是武者,高品武者,自然清楚此等境界之大恐怖之大机缘,能死在这一剑下,作为武者,应是一种荣耀。

但很快,他就发出一声怒吼:

“我不想死!”

这张和普通晋人无二的脸庞,因为求生欲而开始扭曲。

他还有很多很多事没做,他不想死,不想死!

然而,

剑圣根本就不屑于和他废话,

指尖向下,

龙渊瞬间刺入了格里木的后背,

武者引以为傲的强横体魄,在此时脆如薄纸。

剑圣指尖向上,

龙渊从格里木脑袋位置刺了出来,

顷刻间,

格里木的身躯被一分为二!

随即,

剑圣的声音如洪钟一般炸起:

“背离祖宗祠庙者,当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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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张卫雨最帅成为《魔临》第八十八位盟主。

莫慌,晚上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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