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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巴达鲁,见,见过李帅。”
不多时,青台峪堡的主人、隶属镶黄旗麾下的牛录章京巴达鲁,恭敬的跪倒在了李元庆面前,额头都贴在了地面上,大气儿也不敢喘一口。
这时,巴达鲁早已经知道了,攻克他这堡子的,不是别人,正是闻名天下的李元庆。
巴达鲁今年已经五十七岁了,早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对于厮杀争斗这种东西,他早已经看透了。
李元庆的声名,李元庆的行事作风,在后金全国,早已经不是啥子秘密。
巴达鲁虽然大半截身子都已经入土了,但他还不想死,更不想连累着他的几个儿子、十几个孙子、孙女儿,跟他一起陪葬。
因此,巴达鲁非常明白,在李元庆这种天下枭雄面前,耍横,那是没有半点作用的,只有死路一条。
在之前,早已经有无数血淋淋的案例,摆在眼前。
的确。
那些勇士们,的确是用鲜血染红了他们的荣耀,证明了他们的勇武,但此时,他们衣冠冢上的坟头草,怕是都要一人多高了啊……
李元庆点燃了一颗雪茄,大马金刀的坐在了将官们搬来的一张太师椅上,饶有兴趣的打量着眼前这个老鞑子。
他的金钱鼠辫已经花白,前半边脑门子,充满了老迈而又油光的褶皱,身形虽还能勉强看出些当年孔武的架子,但此时,却不过是枯萎老树、雨后黄花,已经步入了生命末期。
“你的汉话说的不错。抬起头来。”李元庆笑着吐出一口浓雾,言语虽轻,但里面的威严,却是绝不容有半分质疑。
“是。”
巴达鲁哪敢有半分怠慢?忙稍稍抬起了头,恭敬看了李元庆一眼,忙又谦卑的垂下了目光,绝不敢与李元庆对视。
李元庆笑道:“你之前在大明当过差?”
巴达鲁一愣,忙恭敬道:“李帅明见,万历年中、奴才还年轻时,曾经在李家门下当过差。”
李元庆笑着点了点头,“不错。你也算是受过朝廷教化之人,应该也是懂得一些是非的吧?”
巴达鲁忙恭敬道:“李帅,奴才,奴才是受过朝廷教化不假,但,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奴才绝无反抗大明之意,只可惜……”
李元庆笑着摆了摆手,“你这堡子,有多少人?有多少田地和人口?”
一旁,杨妙才看着李元庆像是拉家常一般,对这老鞑子的问话,眉头不由紧紧皱起来。
李元庆的言语虽看似没什么力道,很是寻常,仿似还有些轻飘飘的,但杨妙才却能感觉出来,眼前这老鞑子,看向李元庆目光里的那种畏惧感,却好像是深入骨髓深处里的。
仿似,哪怕他说错了一个字,李元庆就会即刻取了他的性命,他根本生不出半点反抗之心。
仿似,在李元庆的面前,他就像是一只最卑微的蝼蚁,根本不可能生出半分反抗的余力。
这……这真是……
杨妙才忽然想起了早些年、流传在大明的一个传言。
传说,当年沈阳李家在鼎盛时,李成梁无意间放了一个屁,竟然活脱脱把一个蒙古台吉给吓死了……
原本,杨妙才以为,这肯定是无中生有的笑谈,徒增别人笑料而已。
放个屁怎的可能把人都吓死?
这肯定是哪个不要脸的,想抱李家的大腿,没脸没皮的拍马屁而已。
但~~,此时,活脱脱的现实就摆在眼前,杨妙才的心中,忽然升腾起了一丝无法言语的异样。
眼前
。
此李家虽然非彼李家,但,这两位爷的威势,就算有些差距吧?怕,怕是……也相差不了多少吧?
若是这般,那……
一瞬间,杨妙才只感觉到背后的冷汗都渗出来。
他本以为,他是三晋才子,东林新贵,大明年轻一代文人中的佼佼者,对万事,皆已经了解通透,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洞悉华夏数千年的文化精髓,对于官场那一套,也早已经玩的顺溜。
但此时……
杨妙才心中止不住的失笑啊。
他本以为,他已经经历过残酷的政治~斗争,对一切事物,早已经可以看的风轻云淡,宠辱不惊。
可惜啊。
可笑啊。
在真正强大的威势面前,在真正强势的实力面前~~,那些卑微的、就像是狗肉摆不上大台面的小手段,算的了什么?
怕真的连个屁都不如啊……
这时,李元庆已经听完了巴达鲁对青台峪堡形势的解释,缓缓点了点头,笑道:“女真人,我见过不少。不过,像你这么精于政务的,却是头一个。”
“奴才不敢。”
巴达鲁的头垂的更低了,老泪都流出来,“李帅,两国相争,各为其主啊。李帅,奴才一把老骨头了,绝非是好战之人,但,但大势是这般,奴才也是没有办法啊……李帅,您,您可以去打听,对于奴才麾下的汉人奴隶,奴才从未有过任何虐待。李帅,奴才知道,您,您拥有跟长生天一样宽阔的胸膛,恳请李帅您,您能饶过奴才一家老小的性命吧。奴才愿做牛做马,报答李帅的恩德啊……”
看着巴达鲁鼻涕眼泪都滴到了脚下的泥土上,一旁正翘着二郎腿享受雪茄的陈忠,不由狠狠啐了一口:“老狗,你这讨饶的功夫倒是不弱啊!合着,千错万错都是皇太极这狗杂碎的错,跟你没有半点关系?”
“呃?陈帅,这……”
巴达鲁想要解释,但一时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忙哀求般看向了李元庆。
李元庆笑着摆了摆手,示意陈忠先别说话,笑道:“你不必这般紧张。冤有头,债有主。谁做下的孽,自有谁担待责任。我观你养的这些马不错,看得出,你也是个爱马之人啊。”
陈忠这时也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不由笑着摇了摇头,用力吸了一口雪茄。
跟他这个兄弟相比啊,他还真是有点,有点太过简单粗暴了……
之前李元庆怎么教他的来着?
陈忠用力挠了挠头,忽然想起来,前~戏。
没错,就是前~戏。
在李元庆之前的解释里,人生,其实就像是那事儿……总要多一些耐性,而不是一上来就直接简单粗暴的进入节奏……
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很多东西,都是相互的。
在自己爽的时候,何不让自己的女人也能舒爽一些呢?
就比如此时,若是跟他陈忠这般,上来就一顿暴躁,恐怕,就算这老鞑子知道汗血宝马的秘密,怕也很难交代详细啊。
不过,此时由李元庆来掌握这个节奏,这个老鞑子,已经没跑了啊。
此时,听到李元庆忽然提起了马,巴达鲁老眼不由一亮。
他忽然想起来,除了哀求,他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保命绝招,忙道:“李帅,您见笑了。奴才十岁便在蒙古为奴,伺候牛马牲畜,一晃,已经快要四十年了。对养马,奴才还是有些经验的。”
李元庆一笑,“马是个宝贝啊。我很喜欢,也非常喜欢跟马儿作伴。不过,我很好奇啊,你不过区区
一个牛录章京,何以弄来汗血宝马这种宝贝?嗯?还是种马?”
李元庆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巴达鲁却是清晰的感受到了其中的力道。
一旁,陈忠虽然有些暴躁,但以巴达鲁眼睛的老辣,却是能清晰的看出来,若是陈忠要杀他,只要他卖出汗血宝马这个手段,陈忠必定会上钩,绝不敢再轻易杀他,他会有很大的缓冲余地。
但李元庆,却是陈忠远远无法相比的。
这么一大会儿了,李元庆的脸上虽然一直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看似平易近人,极好相处,但巴达鲁却能感觉到,在李元庆这温柔的笑容背后,他的心,他的心志,怕是比陈忠要坚毅十倍啊!
想糊弄李元庆,那真是老寿星吃砒~霜------自己嫌自己命长啊。
沉吟了片刻,整理了一下思绪,巴达鲁忙道:“李帅,您是行家啊。奴才绝不敢瞒您。汗血宝马,那绝对是马中之龙,万里挑一啊。奴才不是吹牛啊。在整个大金,汗血宝马是有十几匹,但种马,却唯独只有奴才这一匹。”
李元庆笑着点了点头,却并未接话,静静等待着巴达鲁的下文。
汗血宝马的原产地,主要在后世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这一块中亚区域,尤以土库曼斯坦为最。
若是蒙元时期,庞大的黄金家族,搞些汗血宝马,那真不叫事儿。
但此时,黄金家族早已经失去了对贝加尔湖区域的控制,便是林丹汗,想搞到汗血宝马,那绝对也需要花上不少心思。
更不要提,是种马了。
古往今来,为了争夺这一马中之龙,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战争。
最为有名的,便是当年的汉武帝,用一架纯金打制的马鞍,去跟当时控制中亚的大宛国,换取汗血宝马的种马。
但大宛国最后拒绝了这个提议,并在汉使返回长安的途中,派人截杀了汉使,抢走了金马鞍。
汉武帝得知消息后,顿时爆若雷霆。
在后世时,‘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好像已经成为了一个笑话。
但~,对于喊出这个口号,简直可以说是‘穷兵黩武’的汉武帝而言,这简直就是送给了他一个天大的借口啊。
没多久,汉武帝便令他的小舅子、汉朝大将、海西候李广利,率十万大军,征伐大宛国。
真正诠释了什么是‘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李广利第一次出征,虽然遭到了失败,损失惨重。
但汉武帝却丝毫不罢休,在三年后,继续以李广利为帅,率领精兵六万人,继续征讨大宛国。
那时恰逢大宛国国内政变,李广利连打带骂,巴掌、甜枣一起上,最终,得偿所愿,换回了十几匹优良种马、母马,并获得了三千多匹中等公母马,使得汉军骑兵实力大增。
蒙元时期,因为蒙元的强大,长期控制中亚区域,尤其是蒙古人喜马、爱马,军队中充斥着大量的汗血宝马,为蒙古勇士的四处征伐,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惜,到了大明,一切却是风轻云淡,好像是随风飘远了。
莫说是汗血宝马了,便是优秀的粗壮蒙古马,那也是一马难求啊。
此时,巴达鲁本想卖个关子,增加一些他的本钱,却发现,李元庆根本就不上他的套,巴达鲁也绝不敢再耍小心思,只能恭恭敬敬、规规矩矩的解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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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