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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给杨磊和一众亲兵们轮值放了假,李元庆顺着天字号小院儿的密道,独自来到了雾雨阁的后院。
此时,虽然形势已经有些趋向于明朗,但李元庆的后续主力,为了稳妥起见,却并没有分批次入城,而是留在了城外的庄子里留守。
沈氏和毛文龙的一众妻妾,已经被李元庆安排人送到了毛文龙在京师的府邸,包括小雨、芍药、凤儿等十几个李元庆的侍妾侍女,都被李元庆暂时拨给沈氏,先帮她们这一众孤儿寡母的,在京师安顿下来再说。
事实上,李元庆本想今天下午,便过去毛文龙府上拜会的,但~,‘寡妇门前是非多啊’,尤其是~,之前李元庆已经令商老六跟张氏这边有了接触,而沈氏对李元庆这边,又有些……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抗拒。
眼不见为净。
既是如此,李元庆自也不会再着急去拿自己的热脸、赶着贴沈氏的冷屁股,自讨没趣。
还是那句老话,‘只有死鞑子,才是好鞑子’。
只有烂到锅里、吃到嘴里、咽到肚子里消化掉的肉,那才是好肉。
皇帝这边李元庆都摆平了,又何须急于这一时?
雾雨阁后院的景色还是相当不错的,亭台楼阁,花园回廊,假山细流,精致中带有磅礴的大气,大气中却又包容着江南瑰丽的精致,也映衬了杨娇~娘多年的心血。
只可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距离李元庆全面撤出京师,已经有小两年的时间了~,此时,虽还有几十个留守的忠诚老龟奴、婆子,依然每天小心打扫着雾雨阁的卫生,但~~,当年哪种到处幽香、随处是景儿、充满了青春活力的雾雨阁,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再好的景儿,再好的地段,再好的房子,有人才会有生气。
而一旦人不在这里停留,一切不过都是死物。
这也是这么多年,李元庆在长生岛、在辽南、包括对雾雨阁和治下各处的奴隶,都始终秉承着‘以人为本’这个大框架。
哪怕是对待那些最低贱的真奴奴隶,只要他们不造反、不自己寻死,李元庆就算会虐待他们、打骂他们,却绝不会轻易剥夺他们的性命。
在此时这个时代,每一条生命,尤其是青年、壮年的生命,都是很宝贵的。
就像是一池池水。
有生命,就意味着水会流动,池水中的生命越多,就代表着池水的流动会加快,有出有进,从而反复循环。
尤其是辽南这片土地,当年,后金军攻克时,造下的杀孽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海州、盖州、复州、金州,这传统的南四卫,是属于大明相当肥沃的土地了,在当年鼎盛时,拥有百多万人口,人烟兴旺。
但此时,哪怕已经过去了快十年,李元庆几乎是拼命抢劫一般的收拢着人口,辽南却依然有着大片大片的无人区,大片大片肥沃的土地闲置,变成荒地,白白浪费在那里。
当然,以李元庆此时的实力,若是在辽南‘播下种子’,让这片土地重新长出生机,长出幼苗,已经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无法找到头绪、很难实施的事情。
丁卯朝~鲜一役,今年年初关内一役,仅是这两次战役,李元庆就掠获了十几万的青壮年女丁口,有她们在手,李元庆就有了最坚实的底气,辽南恢复生机也有了最温润的土壤。
而此时李元庆之所以不去选择这么做,依然将这大片大片的好地闲
置,更多的,还是为了政治和军事方面的考量。
毕竟~,长生岛有天险可守,从地理位置上,便拥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进可攻,退可守。
在很大程度上,羊官堡、复州、金州、旅顺,包括张攀和陈~良策的红咀堡、归服堡一线,已经可以形成一道完整的防线。
但哪怕军事方面已经有了基础,李元庆却也必须要照顾到政治方面……
脑海中杂七杂八的想着,不知不觉间,李元庆又来到了那一株腊梅前。
这腊梅究竟是什么时候种下的,李元庆一时也想不起来,不过,看其枝干的粗度,没有十年,至少也得八年了。
此时,虽正是寒冬腊月里最冷的四九天,但这颗在平日里并不是太起眼的腊梅身上,却是开满了一朵朵娇媚、明艳的小花儿。
李元庆低下头,轻轻嗅着一朵小花儿上的芳香,本想将它摘下来,好好欣赏,但手已经碰到了它的枝芽,李元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君子不夺人所爱。
他李元庆虽不是君子,但在此时,他却并不想伤害这朵娇艳、美丽、又努力的小花儿。
可惜,此时没有相机,也没有下雪,否则,若能拍下这一个画面,足可以当做李元庆内书房案头上的背~景了。
李元庆笑着摇了摇头,开始以脚步,来丈量这片他最熟悉、充满了无数美妙回忆的后花园。
就像当年英帝国那位著名诗人的不朽名言:“我心有猛虎,却细嗅蔷薇。”
但李元庆心中却是更明了,想要保住这美好的景致,想要保护这人世间的美好,究竟要有多少鲜血流成河,又要有多少皑皑白骨,来将这血河填满。
世人多畏威,而不怀德。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啊。
只可惜啊,他李元庆也不是圣人。
为了达成他的政治意图,获取最大化利益,己巳之变之事……他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某种程度上,这也相当于李元庆自己给自己放几天假,总不能像是被绷紧了的弦一样,一辈子一个节奏的无休止的运转下去。
在雾雨阁后花园里溜达了一个多时辰,李元庆的身心已经放松了不少。
这个院子,迟早有一天,他会让她重新焕发生机,并完完全全的占有她,再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已经开始微微黑下来,李元庆正准备回去三福客栈这边的天字号小院儿休息,准备吃晚饭,这时,却有心腹亲兵急急来报,‘有亲兵在不远处的一座酒楼里出了事情,伤了人命。此时,事情已经闹大了。顺天府、兵马司,甚至锦衣卫这边,都已经赶到,把人扣下了。’
李元庆闻言不由眉头微皱。
他麾下的亲兵队伍,军法军律一向是极为森严、简直可以说是苛刻的。
尤其是此时进城来的这二百多名亲兵,皆是李元庆亲兵中的心腹,其中又有一大半,都经过了辽南军校的科班再培训,个人素质,几乎是毋庸置疑的。
但此时,竟然有人搞出了人命,还把事情搞的这么大,显然不是小事情啊。
这种时候,李元庆本是想低调、尽量不在公开场合露面的,但麻烦已经找上门来,李元庆又怎能坐以待毙?
“走。去看看。”
“是。”
…………
不多时,李元庆点齐了一百名当值亲兵,并没有穿官袍,而是穿了一件黑色的裘皮袄,大步直奔事发地。
事发地距离三福客栈这边,大概不到三里地,是周围这片区域内,一座小有名气、但规模却并不是太大的小酒楼,只因其有一道狗肉热汤做的不错,十几个李元庆的亲兵便选了这里,当做今天下午他们庆祝的好地方。
因为老奴的关系,后金鞑子不吃狗肉,但李元庆和长生营这边却没有这忌讳,尤其是那些与鞑子血海深仇的儿郎们,每次大台面,都要点些狗肉。
一方面是狗肉的确不错,很好吃,又滋补,另一方面,却也是恶心狗鞑子。
因为民间速来疯传,老奴当年曾被一条大黑狗救过性命,便不再让他的儿孙、奴才们吃狗肉。
不多时,李元庆一行人已经赶到了这事发酒楼,一路上,李元庆也大体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冲突的起因很简单。
当时店里喝酒的有两帮人,一帮自是李元庆的十几个亲兵们,另一帮,却是一帮公子哥的随从。
李元庆的亲兵们,待遇虽不低,一年仅是基本饷银就三十六两,再加之各种补助、战功、封赏之类,搞个百多两银子,并不是太难的事儿。
但京师这地方物价高,亲兵们都是凑份子喝酒,自然也不会高雅的到更贵的包厢里去,加之正好是下午,这酒楼也没有什么人,大家伙儿便在大厅里拼了几张桌子,又宽敞还又痛快。
包括后来,一群公子哥上了楼上的雅间,他们的奴仆在大厅另据了一桌,双方各喝各的,倒也没有太多大碍。
但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一个长的很窈窕的卖唱女身上。
这卖唱女本来是先赶往的这边奴仆桌上,恳求他们花点小钱,点个小曲儿,让她能糊口饭吃。
但这帮奴仆在主人面前跟狗一样,摇尾乞怜,但对这卖唱女,瞬间却成了高大上的‘大老板’。
不仅言语极尽侮辱,甚至有人还动手动脚。
这卖唱女不堪忍受羞辱,赶忙在她爹的陪同下,急急奔到了李元庆的亲兵们这边,想寻求个买卖,让这些奴仆们知难而退。
李元庆的亲兵们,常年跟随在李元庆身边,虽不是多么高贵,但最低的却至少也得是小旗官身。
加之在长生岛,大家何曾见过这等恃强凌弱之事?
没费多大的力气,双方便开始争吵起来。
但当这帮奴仆,听到了李元庆的亲兵们皆是一口‘土掉渣’的辽地口音之后,登时更加过分。
李元庆的这帮亲兵们,何曾受到过这般委屈?被人指着鼻子骂娘?
不多时,双方便由‘文斗’变成了‘武斗’。
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毫无意外,这些奴仆都被放翻在地上。
但李元庆的亲兵们也知道这里是京师,都没有下重手,只是点到为止,让他们长点教训而已。
但就在事情快要了结的时候,有一个有些身份的奴仆似是不甘心丢了面子,突然掏出了一把利刃匕首,想偷袭一个李元庆的亲兵。
却不防,这亲兵儿郎身边正好有同伴看到了这一幕,当即便迅速冲上去,反手将这奴仆手里的刀夺下来。
谁知,这奴仆身上还有一把更隐秘的利刃匕首,反手将一名亲兵儿郎的手背划破了。
一见了血,双方的火气登时都大了,争执之中,这奴仆不小心跌了个跟头,导致直接来了个一刀锁喉,当场就不行了。
而一见出了人命,这些奴仆立刻就将他们的主子叫了下来,事情迅速被放大开来。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