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鍾靈問話
卻是就在剛剛丁凌已然推斷出他出現的時間、地點了。
鍾靈。
姓段的。
不久前見過一個離家出走的富家少年……
幾點結合,稍稍推演,便可知道,這一定是發生在段譽跟鍾靈結識之後。
而鍾靈現在一個人出來了。
搞不好段譽已經跟木婉清攪和在一起了。
現在這時間段,應該是木婉清、段譽跟神農幫的人對峙,木婉清對鍾靈動手,恫嚇她先離開的時間節點。
丁凌心中有譜,卻不動聲色的看着鍾靈在那脆生生說着:
“這裡就是無量山地界。你連這裡是哪片山脈地界都不知道,就敢往裡闖,你可真的是膽大包天呀!”
丁凌搖頭表示沒有看過。
鍾靈眨巴了下清涼如水的雙眸,脆生生道:
“那你上馬。”
鍾靈費解:“看你也不似段家公子那般呆頭呆腦的。你這是爲什麼想不開?”
她大致形容了一下閃電貂的模樣。
不過話雖然是這麼說,但如果他真的走出去了,可能大概率也就遇不到在山裡尋覓閃電貂的鐘靈了。
丁凌道:
“你若是要找閃電貂,不如去這樣兩個地方先找找。不是常有話說。深淵之中多毒物嗎?搞不好你的閃電貂因覓食去了那裡呢?”
丁凌可是心有餘悸的,因爲他就有過類似的經歷,要不是他提前喝了五仙大補藥酒等等,搞不好那次就會被毒翻!
正是因爲深知行走江湖,防不勝防,一個不慎,中毒斃命,都是常有的事情,丁凌對於萬毒不侵的體質,一直都是十分垂涎的。
丁凌微微一笑:
“我自然是怕死的。”
“嗯。我很期待。”
其他的卻是不大拿手。
“嘻嘻。”
“我只是略知一二。”
思及至此。
丁凌想到閃電貂的結局:貌似是被莽牯朱蛤給毒死了!
而莽牯朱蛤這種萬毒之王,極爲罕見!
“那待會我帶你出山。”
聞絃歌而知雅意。
鍾靈見丁凌竟能命令兩匹汗血寶馬,不由的大生知己之感,笑着說道:
“你不知道這荒山古道多毒物嗎?一個不慎被咬傷了。伱到哪裡去找人救你?!你不怕死呀?!”
看着嬌憨、純真,實則也有活潑、伶俐、聰敏的一面。
“不過我跟我的閃電貂默契也是十分強呢。等我找到它了,準要讓丁大哥你瞅瞅。”
鍾靈的難過真的是來得快,去的也快,始終笑嘻嘻的,一臉陽光、天真、燦爛:
“丁大哥謙虛了。你這馭馬術可比我厲害呢。”
“閃電貂?”
此刻,她只是低頭想了想,便忽然擡頭看向丁凌,脆生生說道:
“我知道有兩處這樣的地方。丁大哥,你要去?!”
她聲音嬌脆脆若銀鈴一般悅耳動聽,此刻似過於驚訝,擔心,說的話帶着幾分少女特有的嬌憨、活潑。
鍾靈顯然對無量山這一處地界十分熟悉,想來萬劫谷也是距離這裡不遠,加之閃電貂只吃毒蛇,鍾靈爲了餵食閃電貂,肯定沒少往這裡跑,畢竟也只有這種山野之地多毒物。
想到莽牯朱蛤搭配一些草藥、毒藥就能製作出萬毒不侵的丹丸,人一旦吞服,以後萬般劇毒難傷、難侵!
丁凌心中不由的火熱起來。
“丁大哥,你也懂御獸啊?!”
“丁大哥,你看到過我的閃電貂沒有?”
“你知不知道無量山哪裡有一處深不見底的山澗?!”
奈何,一直沒有機緣。
馭馬術、相馬術、養蜂術、伏虎術等等相關技能滿級後,對於御獸,丁凌的確是極爲精通,但也最爲擅長控制馬。
但碰到那種稀世劇毒,他也只能徒呼奈何,被動等死!
對於毒。
“說的有道理啊。”
兩人一路聊,一路策馬疾馳。
丁凌吹了聲口哨,唏律律,一匹汗血寶馬按照丁凌的示意跑到了鍾靈面前:
丁凌笑着說道:
他雖然喝過五仙大補藥酒、不懼百毒,又有九陽神功、青囊經、藥王呼吸法等護體,一般劇毒也奈何不得他。
“我還是第一次跟我的貂兒分開這麼久呢。我好想它。”
現在聽鍾靈說起閃電貂,丁凌就想到了莽牯朱蛤,不由的動了心思,卻是決定先下手爲強,看看能不能得到這莽牯朱蛤。
可見這莽牯朱蛤的誕生一定極具傳奇性!
說不得這天龍八部的那一隻便是這世界僅有的一隻了。
“深不見底的山澗?”
鍾靈似有些迫不及待了:
“丁大哥,那我們現在就去。”
她突然哎呀一聲,拍了下手掌,微微昂首看向丁凌,道:
“那你幹嘛還一個人離家出走呀?”
但鍾靈天真爛漫,活潑可愛、機靈好動,好奇心很強且不說,一顆心也是善意滿滿,是以,在她時不時的嬌脆脆說着,問着的相處過程中。
“我是無意間闖入這裡的。”
鍾靈雙目發亮,淺淺一笑,臉上剎時露出兩個梨渦:
“卻是大概率不如你。”
丁凌便道:
丁凌記得段譽就是大致在一處山澗之地被嶽老三打下山,然後吞服了莽牯朱蛤。
兩人雖然初次見面。
“哦?”
丁凌一路走來,經歷了幾個世界了,不要說見莽牯朱蛤,便是它的相關消息都是聞所未聞!
“帶路。”
“不錯。”
鍾靈耷拉着腦袋,很是沮喪、難過:
“這可是我養了很久的貂兒。”
丁凌恍然大悟,敢情之前信馬由繮,這汗血寶馬的確誤入了一條死路,如果走另外一條道,說不得他現在已經走出這片山域了。
“這世界上懂御獸的人可不多了呢。”
看到這裡。
鍾靈自告奮勇,笑嘻嘻道:
“我反正閒着也是閒着。對了。”
她說完,就挺起了匈脯,頗有些小得意的說着:
是個聰明、機靈的姑娘。
中途走了幾條岔路,去了不同的險峻山道。
“就是巴掌大,通體灰白色,奔行如電……”
鍾靈瞪圓了眼睛看丁凌:
兩人卻是不知不覺已然成了朋友。
鍾靈一口一個丁大哥,叫的太過熟絡,就好似跟丁凌是忘年交似的,對此,丁凌不得不感嘆,鍾靈這姑娘不管去哪混,就這口才、這情商,絕對不可能混的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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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