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東部勢力
斜劉海在房間呆了一會兒,最後還是從房間走了出去。
他不想再待在這個地方,這房間裡面的一切,讓他覺得有些壓抑。
跟着他的兩個男人,隨即也跟了出去。
微弱的蠟燭,照亮了這個老舊的民房。
“海哥,咱們現在怎麼辦?”那個受傷的男人說道,臉上因爲失血,如今顯得有些慘白。
斜劉海去到門口,再次檢查了一下門口的橫栓,確定鎖的很緊,於是說道:“把那個房間封起來吧,咱們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出發。”
兩個男人點了點頭,過去把那個房間門直接鎖死。
三個人在另外一個房間裡,簡單收拾了一下東西。
這個房間倒是有兩張木板牀,牀上的被褥已經有些發臭的。他們把被褥簡單抖了抖,也能夠睡下去。
8月的天氣,溫度也有些炎熱,到了晚上纔沒有那麼熱,此時他們在直接睡在硬板牀上,也能夠稍微休息一下。
一夜無話。
第二天,斜劉海早早就起來牀,簡單吃了點東西,叫上旁邊的兩個男人。
但是呼喚了幾聲後,看到他們依舊熟睡。
有些不耐煩,直接過去拍了下他們。
“咱們該出發了。早點出發吧,好趕路。”斜劉海不耐煩地說道。
兩人睜開眼,眼神中有一些呆滯,剛剛醒過來,剛纔做的美夢一下被打斷,睡眼朦朧。
斜劉海有些無語,在這種環境下,他們兩個人竟然還能夠睡的這麼香甜。
而他昨天晚上,一直想到那個野人男人,一晚上都沒能夠睡着,他想不明白,到底爲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趕緊的吧。”斜劉海說道。
兩人簡單收拾了一下,就跟着斜劉海走出了房子。
晨曦微露,在朝陽下,這山林中有着斑斕的色彩,與山中翠綠交相輝映。
很美。
昨天看到的這幾棟房子,陰森。
此時在陽光的照射下,顯露出古樸的味道。
“走吧。”斜劉海一馬當先,往國道方向走去。
按照路程,他們走到那個目的地,估計差不多也就3個小時左右。
衆人就此出發。
在當初,斜劉海在周圍清掃物資的時候,遇到一個團隊,那個團隊的其中一個小頭目,是他以前的朋友,關係倒也不錯。
之前也曾經招攬過他,只不過後面斜劉海覺得呆在解放城,其實也挺安逸的。食物不缺,然後也有一定的地位。
要不是他被這羣流民們給搞成這樣,他此時應該還是很美滋滋的吧。
現在的食物,雖然還有一些,但是就他們三個人,在這末世中,還是有一些危險的。
當然,人相比較於喪屍,可能會更加危險。
可這個朋友,和他關係比較要好,他也想去試一試。
看看他們的那邊是怎樣的一個情況。
三人就這麼往國道的東部方向走去,行進速度雖然不快,但是也不算慢。
差不多走了三個半小時。
中午,烈日當空。
三人都有些口乾舌燥。
“海哥,您說到的那個地方,還有多遠呀?”
斜劉海看了看前面出現的一個鄉鎮,按照他朋友所說,就應該在這周圍了。
“先進這個小鎮看看吧。”斜劉海眼中也閃過一絲糾結。
他其實也在想,來找他這個朋友,到底靠不靠譜。
畢竟他現在所擁有的物資,大部分的都已經被流民他們給搶奪走了,現在身上這一點點物資,不足以支撐他們。
現在食物珍貴,投奔他們,也未必能夠獲得一些食物上的幫助。
可是,在這末世中,光靠他們三個人,如果稍微遇到一些多的喪屍,也很難抵抗。
至於說接納自己,他已經想了一套話術,當初從這些流民口中得知,在信城那邊,有一個物資充足的基地。
他也見過這個基地的人,也曾經看到過他們殺人。
如果要加入東部的這個團體,就必須要有一定的價值。
除了能夠砍殺喪屍之外,他打算把李宇他們的整個基地,泄露給東部的這個勢力。
反正就誇張地說,信城的那個團體,物資很充足,然後也有一定的勢力。
將信息告知,至於他們要不要過去搶奪,就是他們的事情了。
他只不過負責把信息傳遞過去,以此作爲加入他們的籌碼。
他們在這個小鎮呆了一個多小時。
突然從小鎮外面走過來一個人,斜劉海見過這個人,這個人正是他那個朋友的隊友。
於是從屋檐下直接跑了出去,招了招手喊道:“嘿!咱們見過的,還記得我嗎?就是你們那個老鐘的朋友。他還叫我加入你們呢。”
因爲斜劉海突然的出現,把這個人嚇了一跳。
這個人身後,也冒出來幾個人。
都是當初見過了斜劉海的人,此時他們看到了斜劉海三人。
站在原地看了看他們,手中的長刀,隱約指向他們。
“我啊,我是老鐘的朋友啊,上次我們還見過面呢。”斜劉海說道。
對面的人也似乎認出了他,幾人附耳說了幾句話。
斜劉海也很有耐心,等待着他們把話語說完。
面帶着微笑,靜靜地看着他們。
“你找鍾哥有什麼事嗎?”其中一個稍微年紀大的人,對着斜劉海說道。
“欸,一言難盡,可以帶我去見鍾哥一面嗎?”斜劉海笑容滿面,客氣地說道。
“鍾哥啊,他在後面,我叫一下他。伱稍等。”
斜劉海也不靠近,這個時候,即便他們之前見過面,但是貿然地走近,只會讓他們提高警惕心。
那個年紀大的男人,對着旁邊的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說了幾句話。小男孩就一溜煙地往後面跑去,看樣子是要去叫鍾哥了。
不一會兒。
少年帶着一個綁着紅領巾的男人出來。
斜劉海一看到這個男人,臉上閃過欣喜,喊道:“鍾哥,我啊,小海。我來投奔你了。”
那個帶着紅領巾的男人,穿着有些怪異,渾身的搭配都是黑紅爲主,但是最顯眼的是他,胸口的那塊紅領巾。
這個紅領巾綁的很巧妙,在他身上,彷彿注入了時尚潮流的感覺,普普通通的一塊紅領巾,穿在他身上,彷彿有種先鋒潮流的感覺。
紅領巾男人認出了斜劉海。
走近,問道:“你怎麼來找我了?上次不是讓你加入我們嘛,你又拒絕了。現在這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