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夏清雪笑了:“我爲什麼被叫做黑寡婦?因爲我剋夫啊,我連續剋死了自己三任丈夫,而且三個人,死活都很悽慘。”
“這就是爲什麼圈子裡的人稱我爲黑寡婦,他們認爲我不祥,我天生剋夫命……”笑着笑着,夏清雪的眼淚落了下來。
“你不是一個信命的人,你會相信,你自己是剋夫命?”林煜搖搖頭。
“可是他們三個,確確實實都死了,第一個……我們剛剛確定戀愛關係,打算領證,可是我在民政局等他的當天,他出車禍……被一輛酒駕的車撞的不成人形……”
“第二任,我們結婚當天,他突然從三十八層樓上跳了下來……原因是個謎,第三任……呵呵,我們結婚了,三個月,可是婚後我才發現,他是個gay……之後就莫名其妙的死了。”夏清雪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我只是想找個人,把自己嫁了,然後過着平淡的生活……”
“因爲這些,我被視爲不祥,家人和我徹底的斷絕的聯繫,用我母親的話來說,我的剋夫,也克男人……剋死了別家的就算了,千萬別禍害自己的家人……我絕望過……可是命運偏偏讓我遇到了一些不該遇到的人……”
夏清雪的話已經有些語無倫次了,她的眼淚大顆大顆的落到了那碗熱騰騰的牛肉麪裡。
餐廳裡其他的人都詫異的看着哭得梨花帶雨一般的夏清雪,他們不知道這個漂亮的女人,爲什麼會哭成這樣。
“你只是沒有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罷了。”林煜苦笑了一聲:“對不起,我提起你的傷心事了。”
“沒事……有些東西壓在這裡,很堵,很難受。”夏清雪拭乾了眼淚,她指着自己的胸口道:“說出去,好多了。”
“別給自己太多壓力了。”林煜笑了笑道:“繼續吃麪,重新在叫一碗吧。”
“不,我來這裡只要一碗。”夏清雪拿起筷子,挑起那碗混着她眼淚的牛肉麪,大口大口的吃了起來。
“我覺得,這碗牛肉麪一定有故事。”林煜苦笑了一聲。
“有……”夏清雪道:“關於一個男人的故事。”
“喜歡他,就去撲倒他。”林煜苦笑了一聲,他感覺到胸口空空的。
“不……我不喜歡他。”夏清雪把跟前的那碗麪吃的乾乾淨淨,連一點湯也不剩,她放下了筷子道。
“可是你吃的這碗麪,確確實實的是因爲他。”林煜嘆了一口氣道:“你每次來這裡都要點一碗麪,從你二十歲開始,到現在已經八年了,八年,每週都要來同樣的地方,吃同樣的東西……那說明有些東西,你始終沒有放下。”
“這麼多年來,你一直重複當年的場景,也一直活在過去,這樣,不累嗎?”
“累。”夏清雪坦城的說:“可是我放不下,儘管我覺得那個男人沒有擔當,在感情和流言之間,他選擇避開流言……我們本應該在一起的,可是因爲我黑寡婦的盛名,因爲他家族的壓力,所以我們沒有在一起。”
“你應該慶幸。”林煜搖搖頭道:“這種男人,連流言都怕,又怎麼可能託付終身?”
“對,想通了以後,我也很慶幸。”夏清雪道。
“那你爲什麼還活在過去,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有放下?”林煜反問。
“我……我不知道。”夏清雪嘆了一口氣道:“我有種直覺,我是最後一次來這裡,八年來,我來這裡吃東西都是孤身一人,但是這一次……我有你陪着。”
“我很榮幸。”林煜有些澀澀的笑了笑:“能替代你八年沒有忘記的人……”
“沒辦法,你就是我的冤家……”夏清雪笑了,她有些如釋負重的出了一口氣道:“我們走吧,這是我最後一次來這裡吃東西。”
“以後還可以來,我陪着你。”林煜笑了笑道。
“好。”夏清雪微微一笑,她站起身來。
“這位小姐,能給我五分鐘時間嗎?”
就在兩人即將離開的時候,一名衣着十分沉穩的男人走了過來,他拿着一束玫瑰,他顯得一幅彬彬有禮的樣子。
“當然可以。”夏清雪一愣,隨即笑了。
“我注意你很久了。”男人微微一笑,做出一幅很誠懇的樣子:“你每週六晚上,都會穿着同樣款式的衣服來這裡,從一樓的小吃城,一路掃到三樓,然後最後來到這家店裡,每次都會點上一份鹽酥雞,一份港式辣魚蛋。”
“還有一份紅燒獅子頭,一份核桃凍,但是每次這些菜你都不吃,你會叫上一份臺北牛肉麪,怔怔的出神,然後以最快的速度把它吃完。”
“你觀察我多久了?”夏清雪的臉色有些古怪,她不認識這個男人,這男人出來就是想泡她,但不得不承認,他觀察的很仔細,也很認真。
“很久……很久。”男人微微一笑道:“憑心而論,你吃麪的樣子一點也不優雅,但是我卻很喜歡,每次我都會坐到一外角落裡,看着你狼吞虎嚥的把一碗麪吃完,然後買單走人。”
“我覺得,你是一個有故事的人,你的故事,應該就是從這一碗牛肉麪說起,說來很巧,我也很喜歡吃牛肉麪……請原諒我的冒昧,我能代替……你心中的那個人嗎?”
男人的話很煸情,而且他的表情也很到位,如果是一些初出茅廬的小姑娘,一定會被感動的稀里嘩啦的。
但夏清雪不是那些懵懂的小姑娘,從這個男人的眼裡,她完全可以看透他這個人。
“不好意思。”夏清雪挽着林煜的手臂道:“如果你用心觀察我的話,你會發現,以前我都是一個人來,但是這一次我卻帶了另外一個男人來。”
“之所以帶上他,那是因爲,我覺得,我該忘記以前的那些事情了,因爲我心裡,有這個男人代替了。”
“這……”男人的臉色變了變,他看了林煜一眼,微微一笑道:“沒關係,我覺得,沒有撬不動的牆角……”
“她不是牆角,她是我的女人。”林煜認真的說:“另外,別用你這一套來哄她,因爲她與那些不懂事的小姑娘不一樣,打扮的人模狗樣的,骨子裡卻是衣冠禽獸……”
“你的男朋友,素質貌似不怎麼樣啊。”男人掃了林煜一眼,他的心情相當的不爽。
“不,我很認可他的話。”夏清雪咯咯一笑道:“雖然你打扮的很紳士,但我覺得,你就是一個衣冠禽獸。”
“你傷害了我的感情。”男人的臉色變了,他把手裡的玫瑰花放下,把自己的領帶扯鬆了一點,既然裝逼失敗,那就不裝了,累。
“你在欺騙我,我爲什麼不能傷害你?”夏清雪鬱悶的看了這傢伙一眼,她很煩這種男人,明明骨子裡是一頭狼,可是平時偏偏要把自己僞裝成一幅紳士的模樣。
一旦企圖被人戳破,他馬上就變回了狼的樣子,這樣裝着累不累?
“我泡妹子,一般情況下都是用錢砸的,很少這樣用心了。”男人咧嘴一笑,他取出一枚鑲着綠寶石的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手上,悠悠的說:“我之所以這麼用心,那完全是感覺你與衆不同,不過現在嘛……”
男人說着擡起了頭,吹了一下自己手指上那個價值不菲的戒指道:“我現在覺得,你與別的女人也沒什麼不同,無非就是身材好一點,胸大一點罷了,用錢,一樣能搞的定。”
“哦,那意思是你想包養我咯?”夏清雪頗感興趣的說:“咯咯,不妨告訴你,我是剋夫的,這麼多年了,從來沒有男人敢打我的主意,你真的這麼不怕死?”
“哈哈,這天下,沒有我降不了的烈馬,一個女人而已,我不信你的命比我的命更硬。”男人哈哈大笑了起來。
“那真的不巧,我的命,真的很硬。”夏清雪一本正經的說:“別人都叫我黑寡婦……”
“呵呵,你的綽號我管不着。”男人笑道:“你說個數吧,我包年。”
“我感覺,你的智商像是被驢踢過的。”林煜搖搖頭,他覺得這傢伙真的是活膩歪了,由此可見,這傢伙絕對不是圈子裡的人,因爲圈子裡的人不會沒有聽說過大名鼎鼎的黑寡婦。
他想包養黑寡婦?他是活的不耐煩了吧。
“你最好閉嘴,像你這種渣渣,我動動手指頭都能掐死一大把。”男人不屑的看了林煜一眼,他感覺林煜很普通嘛,可爲什麼他能泡來這麼好的妹子?這世界真的是太不公平了,好白菜都被豬拱了。
“那你動動手,把我掐死吧,求你了。”林煜誇張的說。
“你想死的話,我隨時都可以成全你。”男人瞥了林煜一眼道:“不過,我現在正在談價錢。”
“你覺得,我值什麼價格?”夏清雪咯咯笑道。
“就這顆戒指的價格。”男人揚了揚手上那鑲着綠寶石的戒指:“你知道這戒指值多少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