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琬不喜歡玫瑰花。
無論是紅的粉的還是黃的。
理由很簡單也很強大。
因爲她只喜歡黑、白、灰、藍、紅這五種顏色演繹的浪漫。
至於爲什麼不喜歡紅玫瑰呢?
紅玫瑰蚊子血,她寧願當飯粒兒。
那爲什麼寧願當飯粒兒呢?
這就又牽扯到塗琬的病,從得知自己並不是多動症,而是更嚴重的神經系統疾病,一些病例顯示出妥瑞氏綜合症疑似有遺傳的跡象……
從那時起,塗琬就打定主意孤獨終老了。
但,她是無奈才抱着獨身主義的,內心深處則是嚮往婚姻的,哪怕命運不公,還未白頭,已攜手西歸。
而現在,彷彿命運聽到她的心聲,讓她如願以償,白月光走下神壇,成爲霍靜淵的妻,甚至有望經年之後,變成黏在他衣領上的一顆飯粒兒。
塗琬還是不開心。
不是貪得無厭,而是……
一杯泡着草莓的香檳酒輕輕地放到塗琬面前,打斷了她的思緒。
“請您慢用。”
菜還沒有上來,對面男人的桌前是空的,看來是他特意爲她點的一杯餐前淡酒。
真是難得,她當年隨口說一句,“我喜歡香檳和草莓這個組合!”
他竟然記到了現在。
塗琬聳然動容,心湖像被岸邊的柳條輕掃,漣漪圈圈,蔓延而去。
輕靈低柔的小提琴聲如淙淙流水,潺潺而過。
紅燭搖曳,無聲地上演着光與影和諧共振的旋律。
點着香氛的房間裡,霍靜淵嫺熟地切着牛排,面無表情地盯着對面吃相優雅的女子。
燭光映紅她的面龐,那樣的嬌美動人。在她身後卻是巨大的黑暗,那是光照不到的地方。
霍靜淵知道,塗琬眼裡的自己也是這個模樣。
一半放肆,一半陰鬱。
可她哪怕上了他這條賊船,也不願意與他同甘共苦,攜手走下去……
晚餐在沉默中開始,在沉默中結束。
從酒店出來,塗琬才悄然鬆了一口氣。
她之前一直在害怕,害怕霍靜淵一言不合就拉她到樓上總統套房去開車。
夜晚的十一月初,涼風一緊,寒意四起,往骨子裡鑽。
塗琬縮了縮肩膀,被凍的。
沒辦法,她體質太虛。虛到什麼程度呢?人家五月穿短袖,她在家裡,還得裹着毛巾被。
哪怕後來被霍靜淵拎着去學了游泳,一週至少也去了兩次,也沒用。
這一對比,沈殊的體質就要比塗琬好很多,生了丁丁後,更是把塗琬虐成渣渣。按照民間的說法,這是因爲生的是男孩的緣故。
塗琬搓了搓手,正琢磨着怎麼跟霍靜淵開口,他纔會同意她今晚回去看哥哥,一件帶着男人體溫和味道的外套披到了她身上。
塗琬愣在那裡,擡頭看向一身粉衫黃褲的男人,料峭立在寒風裡,莫名地,一道暖流涌遍她全身……
你看,霍靜淵在跟她冷戰,卻還記得溫暖她的身體。
或許吧,這男人是真的有誠意與她共度一生的呢。
“霍靜淵,我不是故意讓司機開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