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Vol·13 [Bury the Light·葬光]
英國的《太陽報》是臭名昭著的RED·TOPS[紅字超醒目標題黨]——爲了方便理解,你可以將它看做UC瀏覽器終極黃金加強版。
三十一歲的威爾遜先生是一位獨立撰稿人,不過比起撰稿人這種稱呼,他更喜歡稱自己爲[作家]或[文豪],要再浮誇一些,就是[時代的寵兒]或[以筆爲槍的弄臣],此類稱呼換個戲服就能登上隔壁英格蘭皇家劇院的大舞臺作報幕員。
他爲太陽報寫文章,寫的東西不能說子虛烏有,至少也是空穴來風。
他將柯南·道爾當做偶像,把莎翁視爲人生目標。
除了這些崇高的藝術追求之外,還有一個作者,是他念念不忘,時時刻刻記在心頭,掛在嘴邊的——
“——大衛·維克托。”
昏黃的燈光下,威爾遜撫摸着自己的一頭黑髮,從髮根處冒出點點猩紅。
他有一雙非常好看的眼睛,像是頑火輝石一樣的暗紅色眸子,瞳孔處透出金色的火焰光彩來。這雙眼睛花了六十萬歐,是人類世界的頂級醫美手術,才能鑄就如此漂亮的人工眼眸。
“大衛·維克托”威爾遜挑弄着鋼筆,像個狂熱的追星族,在工作臺前呢喃着,“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寫?”
多年之前,威爾遜先生與大衛有一面之緣。自此一眼定情,他再也無法忘記這個妖嬈風騷的作家。
此時此刻,威爾遜遇上了難題。
他是《太陽報》的當家花旦,報社的老闆接來新活,要他在兩張報紙主版刊登新的故事,講的是聖詹姆士公園殺人案。
死者有兩百多個,全是血族。
要把這段故事寫成一部短篇小說——
——不能寫的太詳細,因爲這是紀實故事。
——不能寫的太明白,因爲要寫給玫瑰教的孩子們看。
——不能寫瑪麗主母的壞話,反而要歌頌瑪麗主母的睿智,要將她爽約之後的瀟灑,保全性命的幸運都寫明白。
有一點特別重要。
那就是寫清楚真兇,是一個四十六歲垂垂老矣的詹姆士公園前任鴿子飼養員。
要怎麼辦呢?
該怎麼辦呢?
威爾遜思索着,做過豐脣手術之後,他的臉就像是一塊大理石雕。
“大衛·維克托,你會怎麼做呢?”
“你是個寫實派作家,若是你來寫這個故事,恐怕會親自找到元兇,好好詢問一番,從他的顱腦中取出素材,再將這兇手送下地獄吧?”
鋼筆從尾指轉到拇指,緊緊夾住。
“我可不一樣,我靠文字討生活,榮華富貴要我寫什麼,我就寫什麼——哪怕是莫須有的事,哪怕是FAKENEWS(假新聞),只要它好賣,只要它好看,就到了我使出看家本領的時候。”
直挺的鼻樑裡有兩塊假體,這張人工塑造的臉像極了維克托老師。
“我想你,無時不刻都在想你,我愛你!勝過愛自己.”
“維克托維克托.”
“把你的靈感交給我。”
“把你的所有元質都交給我.”
書頁上起了一個標題。
名字叫[Bury the Light·葬光]——是講述古老神怪傳說的離奇故事。
它一點都不真實,非常魔幻。
要將墓園裡兩百多位死者的死因,都推脫到一個鴿子飼養員身上,實在是太難太難,威爾遜先生換了一種視角,換了一種寫法——將既定真兇的身份,變作神怪傳說中的開膛手傑克。
至於這個溫斯頓·斯賓塞爲什麼會變成傑克?
爲什麼傑克要殺這些大貴族,就得從長計議了。
“真該死”
威爾遜罵罵咧咧的,眼神越來越冷,拿走桌邊的咖啡杯,對着血肉榨汁機接來一杯新鮮的熱飲。
咖啡因與人血的混合飲料也衝不散他心中的困頓。
每次他提筆之前,都會感覺靈魂有一種莫大的蒼涼,彷彿它已經被掏空,再也沒有任何新鮮的段子了。
幹這行的絕對不能靠靈感,像大衛·維克托也需要奔波於各地,與無數人交際溝通,現場取材。
很可惜的是,威爾遜沒有這個機會。
他每天的出稿量是一萬兩千字,還需要親自跑去印刷社與報社反覆校稿,嗎啡與冰毒是他刺激精神元質進行創作的萬靈藥。
可是此時此刻,他必須保持清醒。
因爲這次接的活是重中之重——
——關乎於瑪麗主母的清白,關乎於整個血族的未來。
他必要用指向性極強,目的性極強的語序,用狠厲的詞,用惡毒的句——把所有矛盾整理歸攏,扯去溫斯頓·斯賓塞身上。
然後由溫斯頓這位真兇的身世脈絡,引去其他地方,將這口黑鍋罩在某個倒黴教派頭上,或直接扣死在深淵鐵道的BOSS頭上。
這件事非常難,比微博小作文或知乎抖機靈要難多了。
故而威爾遜又想起了心心念唸的仰慕之人——
“——如果是你,大衛·維克托。這件事一定難不倒你吧?”
他非常羨慕維克托老師的創作方式,像是印刷或雕刻一樣,寫出一個個鮮活的角色,不過是在路邊採花弄草,將這些人物與事件都完完整整呈現在讀者眼前。
可是他威爾遜呢?
他需要從零開始,從空無一物的虛假中拼盡全力去圓一個個謊言。
就像是今天老闆送來的新題——
——他幾乎無法理解,這件事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在倫敦!
在他媽的英女王的眼皮底下。
在唐寧街外不過一公里的地方。
在歷代英王朝的英靈面前。
有他媽兩百多個非人怪獸,被一個四十六歲,看起來像是糟老頭子的醜陋男人殺死了。
沒有任何一個人逃出來。
根據警官的描述,現場非常乾淨,連彈殼都看不見,只有留在類人生物體內的金屬裂片,說明曾經有人在這裡開槍殺敵。
兇手留在現場的所有痕跡都被抹去。
原本腳印的位置被工兵鏟挖開,連鞋子的尺寸或身高都推算不出來。
緝毒犬嗅見濃烈的硝煙與驅趕野獸的尼古丁溶劑時嚇得夾住尾巴猛跑,警官拉都拉不住。
一場大雨過後,什麼都留不下。
威爾遜只是個作家,他不是偵探。
要他從這些蛛絲馬跡中推導出真兇是不可能的——
——但是要把這場殺人案算到溫斯頓·斯賓塞頭上。
他只能用神怪傳說結合僞科學來解釋,來向民衆和血族們道一個說法。
首先是仿照大衛·維克托的語序,寫下最關鍵的副標題。
它叫[基因突變:314.1C]——這種基因突變在歐洲人種中非常普遍,也是二零一四年《獨立報》中報道的,一百六十年前開膛手傑克的DNA樣本覈驗結果。
根據坊間傳聞,威爾遜瞭解到——溫斯頓·斯賓塞喜歡寡婦。
那麼講一個苦情故事吧?
就講這變態醜陋的殺人狂魔,與紅皇后的教母芭芭拉私下通姦。
這位殺人魔在倫敦的聖詹姆士公園蟄伏多年,私底下幹着殺人越貨的勾當,爲唐寧街的政要除去競爭對手。
他先後犯下無數血案,手上沾過的人血,能將整條泰晤士河染紅。
因爲他獵奇又變態的惡趣味,遇見漂亮的女人,就要將她們變成寡婦。
而這一次,芭芭拉教母不過是拒絕了謀害丈夫的請求,傑克就要葬禮上所有賓客跟着一起陪葬。
“嗯——大綱做完了。”威爾遜表情變得冰冷,又給文章的主幹脈絡適當的潤色,加上一些細節。
“芭芭拉是一個蕩婦,她貪戀萊昂教父的錢財地位,也貪戀開膛手傑克強壯健康的肉身。我知道,女人就愛看這個,她們喜歡彬彬有禮的強者作丈夫,又喜歡放蕩不羈能力超然的野狼作情夫。”
“傑克多次與芭芭拉謀劃殺害萊昂教父的事,芭芭拉嘴上答應,暗地裡卻使着小手段,多次幫助教父躲開刺殺。她既忠貞又多情,是個新時代女性。啊哈!~”
“在她迷茫困頓時,遇上了來自東方的王成桂醫生,並且在芭芭拉的心理治療課上,兩人乾柴烈火欲拒還迎,當晚就搞在一起。”
“他們去了Cafe Royal酒店,在樓頂最高點醉酒狂歡,芭芭拉心中有莫名的悔恨,因爲相隔數百米能直接看見丈夫的工作場所,這種火辣又刺激的身心體驗,能把讀者的心都緊緊抓住,扼住他們的咽喉——維克托!你就是這麼做的!對嗎?扼住他們的咽喉,卻不殺死他們!”
“可是芭芭拉瞞不過傑克,瞞不過開膛手的眼睛。”
“在得知這一切之後,傑克這頭養不熟的白眼狼嫉妒到發狂,於是有了皇家自由醫院的慘案,有了聖詹姆士公園的慘案。”
“最終這朵嬌花凋零於墓園中,和救人於水火中的醫生死在一起,和愛她一生一世,得知她出軌卻依然甘作陪襯的丈夫死在一起。其他兩百多個陪葬品,都算成傑克對她病態的愛意。”
“站在女性視角來看這篇文章,它浪漫又刺激,充滿了不倫之戀與恐怖奇幻的元素,那種背德之後的自我感動應該能打開她們的心門——有兩百多個活祭品當做愛情的見證,是一等一的好素材。”
“嗯”
威爾遜咬着筆桿,神情複雜。
“故事說完了,該說說這篇文章的目的性和指向性了。”
他披上大衣,帶上底稿準備動身。
“大衛·維克托,我這回要試試你的創作思路,因爲我實在想不到該把這盆髒水往誰身上潑,要怎麼合理的潑出去,並且讓人信服。”
他搭上車,趕往泰晤士河畔的公園舊址,依稀記得溫斯頓經常去的幾個地方。如果能在謊言里加點真實的東西,效果會變得特別好。
半個小時之後——
——格林威治大酒店的門童滿臉驚恐。
他被威爾遜綁走,關在酒店幽暗的地下室裡。
威爾遜先生滿面春風,此時此刻他能感受到大衛·維克托的美學。
面對鮮活的素材時,他定要好好品嚐這種主宰別人生命,凌駕弱者人生,肆意奪取元質的感覺。
只是輕輕一帶,威爾遜的鋼筆如鋒利的刀子,劃開門童的腿動脈。
他蹲伏在門童腿邊,猩紅的長舌舔舐着大腿上的血——
“——我要問你一些事,你必須如實回答,否則你會死。”
面對如此直接了當的死亡威脅,門童一個勁的猛點頭,大腿大血管上的傷口並沒有想象中那麼疼,但是他能實實在在的感覺到,生命力源源不斷的從身體中流失。
威爾遜冷着臉:“你只有二十分鐘的時間,小子。二十分鐘之後你就會失血過多而死,能拯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門童驚訝又抓狂,從口腔麻布裡發出嗚嗚嚶嚶的聲音。
威爾遜吐出舌頭,吼出古怪的顫音。
“我能從血液裡感受到你的情緒,你很委屈?很疑惑?很憤怒?但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在我眼中,你就像是一塊餐桌上任人攫取的肉,我殺你,是天經地義——除非你給我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價值,我纔會留你一命,現在你要好好想想了,小子,你得努力思考,別再用那副囂張忿恨的表情對着我!”
門童立刻做好了表情管理,強烈的求生欲讓他不得不委曲求全。
威爾遜抽出門童嘴裡的抹布,陰仄仄的問。
“你認識溫斯頓·斯賓塞,對嗎?”
“是的!是的我認識!”
“他是個怎樣的人?”
“喜歡吹牛!他總是說自己認識很多大人物!”
“他認識哪些人?”
“英國皇家空軍的總司令,參謀和參謀夫人.”
“還有呢?”
“查爾斯王子和他喝過茶。”
“呵真離譜.還有呢?”
“兩任財政大臣都與他鬥劍比武,最終輸給他。”
“嗯除了這些人,他還認識誰?難道沒有什麼骯髒的?下賤的?譬如殺人犯綁架犯恐怖分子之類的?”
門童想了想.
“沒有.他從不把這些人當做談資,我也很好奇。”
威爾遜皺着眉,繼續問:“那他喜歡在什麼地方活動?”
“除了公園以外,他喜歡看軍艦,去倫敦塔博物館,沿着泰晤士河散步,騎自行車繞着格林威治一大圈,每天都在鍛鍊身體。”
“無聊.”威爾遜撇撇嘴,像是聽見了非常無趣的故事:“是沒有價值的素材”
門童的眼神越來越驚恐,他努力搜索記憶,要找出點有用的東西。
“不不不!不不不不!大人!讓我想想!讓我仔細想想!”
威爾遜橫眉冷眼,拿出咖啡杯繼續接血暢飲,“你最好想快點,我沒什麼耐心,現在這個時代,很多讀者只會看一本書的前三段,他們與嫖客一樣,看見不順眼的姑娘就立刻離開——像是高高在上的神靈,好比手中握着作者的命根子,握着生殺大權。像你這種垃圾素材,我都不稀得看第二眼。”
“您要殺死我?只因爲我的人生對您來說一文不值?是沒有任何新意的故事嗎?”門童感覺匪夷所思。
威爾遜滿臉嫌棄:“擺正你的位置呀!若不是你與溫斯頓·斯賓塞有關——像你這種臭血,我都不願意喝第二口,這血裡滿是風霜雨水的味道,又苦又寒!要我反覆去品嚐如此悲苦的信息素,簡直是一種精神折磨!你還敢對我大呼小叫?我碾死你就和碾死一條蟲子一樣!明白嗎?你!就是蟲子!”
門童劇烈的呼吸着,他的嘴角抽動,連眼淚都流不出來。
威爾遜站起身,任由獵物的血液滲進地下室的磚石中。
“你想到了嗎?哪怕是編!都要給我編出一個精彩的故事來!斯賓塞·溫斯頓到底是個什麼人——難道他真的黃賭毒三樣都不沾?他與任何犯罪黑幫沾不上半點干係?你搞得我好亂啊!這下我要怎麼把他寫進別的血族派系裡呢?”
“他他.他他他.”門童小子渾身抖擻,隨着時間的流逝,身體中的血液越來越少,正常人類在失血五百毫升左右就會出現暈眩,失血性休克等等併發症狀會奪走他的生命。
他感覺體溫在下降,巨大的恐懼淹沒了所有理智。
他只會點頭說是,他變得瘋瘋癲癲。
麻繩勒住手臂,原本是火辣辣的疼,後來是酥癢麻木,最終腫脹冰冷。
他面無血色,口齒不清的求饒。
“求求您,求求您放過我這條蟲子吧求您了..求求了.”
威爾遜想從衣服裡掏出底稿,要與這意識模糊的[素材]說說故事該怎麼寫,或許這些虛構出來的東西,能讓這可悲可憐的小夥子腦子裡多點新貨。
正當他的右手,他穩如泰山八風不動的右臂,他用來握住武器扣動扳機,也用來寫字誅心掙錢殺人的手臂伸進衣服的瞬間。
一道銀閃閃的光芒劃破了黑暗。
地下酒窖的橫樑上,落下一個巨大的影子。
威爾遜兩眼失神,從手臂中迸發出來的低溫血液濺上白熾燈,整個地下室變得一片鮮紅。
他幾乎沒有任何反抗的機會,武器在右腿,右利手拔槍都做不到。
稿紙四散紛飛,只見面前的龐大陰影如鐵塔一樣聳立着——
——巨大的寬檐風帽下,亮起一對血紅的眼睛,還有兩排白淨的牙齒,是笑出自信,笑出強大的滲人獰笑。
“我是迫在眉睫的暴雨雷霆。”
大衣上整整齊齊的鳥羽編成這惡客的斗篷。
“我要掙脫樊籠,取回我的真名。”
銀閃閃的鋸肉大刀帶着血沫和火花,反覆蒸騰着血族的骨頭。
“你就是我重獲新生的祭品。”
傑克·馬丁拎起獵物的衣領——
——威爾遜在瞬間暴起發難!顱骨瞬間變形!
如一個神聖十字,四瓣嘴亮出獠牙的時刻,死死咬在傑克的肩頭。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威爾遜聽見了笑聲,是重生之時的狂喜,是詭異莫名的謎。
很快,他就只剩下嘴了。
地毯上的碎肉給驗屍官出了個難題——
——傑克一根一根扯出肩頭的長牙。
他彎下腰,爲門童割開繩索,低頭探身時,從血紅的燈光下能看見一個約莫三十歲出頭的金髮男人在熱情的大笑,彷彿腦子出了什麼毛病,笑個不停。
不過幾十秒的功夫,門童從失血的輕度失明中醒覺。才發現大腿已經包紮完畢,大腿上還插着輸血注射器,半根針管露在外邊搖搖晃晃的。
再往大門處看——
——傑克捧着底稿,認真讀着威爾遜寫的爛作。
大風帽下,這個男人只是獰笑着,瞥了一眼門童,像是確定這倒黴孩子沒事了,恢復神智了。
他就像是一陣煙,黑鴉羽斗篷緊緊裹住身體,像是利箭一樣消失在地下室的門廊通道——
——消失在黑暗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