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一碗粥并一些小菜,严易的胃里已经舒服了很多,他其实不大吃肉,但是方才那碗红烧肉,该怎么形容呢,恐怕会成为他以后人生里非常值得回忆的一碗肉了,很少有这样好吃又回味无穷的肉,香而不腻,烂软却富有弹性,说是唐僧肉也不过如此了。
两人各自想着心事回到了车上,黑色的奥迪又一路从郊区的国道驶回市区,回到严易在市区的公寓时,已经是灯火辉煌入夜时分。
家里的帮佣周嫂做了一桌菜,林至出言解释说严易已经在外头吃过了,周嫂只好又将菜都给撤了,毕竟每天这样浪费一桌,也是常事,只是说起吃饭,她不免还是有些八卦,“少爷怎么在外头吃的?”
周嫂是严宅送过来的老人,还习惯称呼严易为少爷,严易倒是说过几次不必这样称呼,周嫂却改不过来,严易也只好听之任之了。
这句话有两重意思,一重是惊讶,严易竟然吃东西了,并且林至特意这么一提,好像是说他还是自己主动吃的;还有一重是质疑,颇有些责备的意思,说林至怎么随便就让严易在外头吃了,也不知干净不干净呢。
毕竟严易肠胃较普通人要虚弱许多,一个搞不好,就又要难受许久。
林至也是人精,哪里听不出周嫂的意思,但周嫂也是严家的老人,她待严易几乎如同自己亲生儿子一般,这显然是关心严易,便笑着解释道,“周嫂你放心,我们在外头一户农家吃的,几个新鲜的小菜,主人家特意做的,都很卫生,严总也没吃多少,尝了个鲜。”
至于这顿饭怎么个好吃法,怎么个绕梁三日余味不绝,他没有提,周嫂这才做了一桌子菜,严易没吃上一口,他这里费力夸赞外头的饭菜,不免就有些寒老人家的心了。
几人稍微絮叨了一阵,严易有些疲惫,白日里谈判特别消耗体力,林至看出他的疲态,连忙告辞。
严易洗了个热水澡,竟有些困意,想起白天那个胖丫头,白白胖胖带着个大双下巴喜气洋洋的样子,又觉得有些好笑,这么一想,挨着床竟然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这夜睡得颇为香甜,一觉竟到隔天6点才醒,连严易自己都觉得有些意外。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一觉睡到天亮了,虽然医生说他吃饱了养好了身体,睡眠也自然会恢复,但就在外头吃了一顿饭,就能入睡了?或许是郊区乡村的空气令人觉得清新,继而影响了晚上的睡眠吧,严易并未放在心上。
连盼这边,也是一夜好眠,一顿饭收了两千块,这买卖太划算了。
她晚上特意用手机查了一下,发现大财主送的这串南红玛瑙一百单八子佛珠串,水头油亮,颜色纯正,特别值钱。不过正因为它贵重,连盼反倒不敢随意动用了,她慎重其事地收在了房间里,心中构想日后的伟大蓝图——首当其冲,就是要依赖这位大贵人,想办法解决自己和爷爷的生活所需。
爷爷一把年纪了,还要出去摊煎饼供自己读书,连盼实在于心不忍。
对比古代,女人只能锁在深闺后宅,嫁人生子,看夫家脸色仰人鼻息生活,现代的日子虽然贫困,却很自由,女子竟可以上学、工作,这种自由,是连盼以前从未想过的,因此她特别珍惜,也更加感激从小带她到大的爷爷,更不愿他老人家出去受累。
隔天一大早,连盼就被院子里乒乒乓乓的敲打声吵醒了,她漱了个口出来,就看到爷爷在院子里敲敲打打,好像是煎饼车坏了。
说是坏了都有点抬举“坏了”这个词了,因为煎饼车根本已经面目全非,两个轮子已经扭曲变形,最上面的煎饼轮也被划得乱七八糟,根本就是没法用了。
昨天晚上天色暗,连盼没有留意,其实煎饼车就停在院子的角落里,今早起来一看,一堆废铜烂铁,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车肯定是被人砸了。
这是连大爷的吃饭家伙,连大爷一向十分爱惜,怕别人嫌弃自己是个糟老头子不买煎饼,他一向都把车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每天回来都要擦一擦,肯定不会把车子弄成这样。显然,煎饼车是被人蓄意破坏的。
只不过连大爷勤勤恳恳一辈子,对左邻右舍都是和和气气的,一个乡下老头,哪里又来什么仇人?连盼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那个富二代同学莫轩的女朋友。
“是不是一个年轻女的,化着大浓妆,找人给弄的?”连盼很是恼火,她脑子里瞬间就冒出了莫轩女友的鼻孔朝天的样子。
“哎呀,你就别管了,修修还能用。”连盼给自己同学家里做钟点工的事,连大爷也是知道的,只不过做了没几天就回来了,好像是受了气,在家里大哭一场,后面还发起烧来,连大爷反倒不好问了。
后面又有个年轻小姑娘找了一帮人过来砸他的煎饼车,嘴里骂得难听,连大爷虽然不清楚始末,然而他毕竟一把年纪了,猜也猜得到,怕是连盼喜欢人家姑娘的男朋友,遭人给记恨上了。
自己的孙女,连大爷心里再清楚不过,因为身材肥胖,从小就自卑,性格最是绵软,万万不敢得罪别人的,她就算是喜欢别人,也绝对是要藏在心里不敢说的,那个小姑娘确实做得过分了。
然而这又涉及连盼的自尊心,连大爷便只能认了这个闷亏,也不敢在连盼面前提。
“真是仗势欺人!”连盼咬咬牙。
“小姑娘家家的,吵个架,过去就过去了,车子我这不是在修呢,你那么大气性干什么?”
连大爷还是坚持认为不过是两个小姑娘吵架罢了,再者也是怕连盼真去找人理论,别人有权有势的,他很担心连盼又受欺负。或许那个小姑娘也不知道他们家就靠这个煎饼摊养活呢。
连大爷心地善良,可真是高估了某些人的心性,人家就是知道他家只有这个煎饼摊,特意命人来砸的。
连盼气呼呼地叉着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冷静了好一阵子,才过来一把把连大爷的修理工具给夺了,“算了,爷爷你别修了,我养你。”
这句话说得连大爷心里暖洋洋的,一时笑道,“你拿什么养我呀?”
“做饭呀!”连盼想起昨天的辉煌事迹,颇为自信,“昨天人家还付了我两千块钱呢!”
“那是人家图新鲜,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连大爷不以为然。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因为家里没人,连盼三四岁就会淘米做饭了,这么多年练出来,厨艺比一般人是强上一些。连大爷一辈子也没去外头吃过什么好菜,只觉得连盼昨天做的菜特别好吃,只当是连盼厨艺又精进了,并没想到此连盼早已非彼连盼。
“那您就等着瞧吧!”连盼也不给自己做辩解,准备用事实来证明自己。
她回里屋打了几个鸡蛋,锅里头早在她起来时就蒸了一把糯米,一旁的小炉子上炖了一小锅粥,正汩汩开始冒泡,散发出阵阵香气。连大爷在院子里顺着气息这么一闻,顿时觉得拿锤子的手都没力气了。
这丫头,又在捣鼓什么呢?
早上做的东西并不复杂,就是一个蛋包糯米饺,一小锅小白粥,夏天早上吃得清淡点,人不容易困。
糯米稍微蒸一蒸,下锅炒成一团,一点油烟,两根葱花,小米粒亮晶晶的,撩得人食欲大开。
鸡蛋冲散了下锅一滚,一个小小的正圆就成型了,连盼迅速用勺子挖了一团糯米球,锅铲一翻一抖,一个小巧精致的蛋皮糯米饺就立刻被乘到了一旁的盘子里。
连大爷是没瞧见,连盼这边手却跟花似的,每个动作简直像用尺子量过,一模一样,不出一会儿,一盘摆放整齐黄灿灿的糯米蛋饺就出锅了。
顺着溜儿摆在盘里,圆鼓鼓,满当当,就差写着‘快来吃我’四个大字,鸡蛋糊一点不剩,糯米也不多一点儿,一切刚刚好。
饺子只有拇指来长,十分小巧,毕竟糯米不太易消化,吃多了也不好。
这边饺子包完,那边粥也炖稠了,一把葱花下去,瞬间香气四溢,连院子里的大黄狗都忍不住嗷嗷叫了两声。
连盼隔着两片粗布把小锅端到了外头的桌子上,又返回屋里把蛋饺也给端了出来,连大爷早已等不及了,一筷子伸出去,就夹了一个蛋饺起来。
饺子还冒着热气,里头的糯米刚离锅还有些烫,一口咬下去,轻微有些粘牙,米粒分明,每一粒都仿佛裹着一层薄薄的油光,里头夹杂着一点点葱花,这么简单的东西,可真是香,香得连大爷都说不出话来了。
外头几个馋嘴的固定队伍又来了,两人一狗,眼巴巴朝着连大爷流口水,连大爷有点悔恨早上没锁院门。
“一人最多吃两个。”连盼敲了敲桌子,提醒两个小孩子。
糯米确实很香,但肠胃不好的人,尤其是小孩子不能多吃,否则容易积食。
她体型庞大,对这两个小孩子确实也有点威慑力,连大爷也立刻出言护食,“对,对,不能多吃。”
然而他自己嘴里还含着饺子,说话含含糊糊的,令几个小孩子颇有些不满。然而有什么办法呢,谁让自家做的就是没连家的好吃呢。
连盼一贯奉行养生,只吃个七八分饱,并不多吃。这可正顺了连大爷的意,端着大碗,囫囵囵几口,一大海碗粥,喝得一点不剩。
连大爷吃完了,才发觉连盼的饭量好像比从前要小了些,可是眼前盘子和碗都已经空了,不免有点老脸发红,“盼盼,是不是没吃饱?都怪我这老头子,吃太多了。”
“不多,我吃饱了。”连盼笑眯眯地拍着自己柔软肥胖的肚子,还真有那么点说服力。
对一个厨子来说,吃的人越投入,她就越有成就感。想当初,御膳房周围的那些个小宫女小太监们,那个不是养得圆滚滚,白胖胖的?连大爷要能忍得住这张嘴,连盼也就不叫连盼了。
连盼的当下之急,是要早点给自己找点活儿干,不然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没地儿出了,她是真的打算不让爷爷摊煎饼了,风吹日晒的,老人家太劳累不好。
她这么打算,却不和连大爷多做解释,只等着先养活了自己,证明给爷爷看。吃完了早饭,连盼立刻照着名片上的号码给林至打了个电话。
林至这边也是到公司没多久,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倒也没挂,一接通就听到了一个甜美的声音,“林大哥,我是连盼,您还有印象吗?昨儿您在我家吃饭来着。”
这丫头真是太上道了,林至心里暗暗给连盼点了个赞,又隔着玻璃望了望严易,严易早上还没吃饭呢,喝了一杯牛奶而已。
别看连盼人生得胖,但声音却甜甜的,让人一听就心生好感,想到她一双笑起来跟月牙似的弯弯眼,连带她喜气的外形也给忽略了,别说还真挺招人喜欢。
“怎么会没印象呢?我太记得你了!”林至这边也笑起来。
连盼又问,“您今天中午还来吃吗?还是说我给你送过来?我准备一会儿去买菜,您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
要不怎么说和聪明人讲话就是省事呢?林至忍喜上眉梢,“我一会儿差人去取,你做点时令新鲜的菜就好了。”
“好,”连盼犹豫了一下,“那个……价钱……”
“只要我们严总吃,钱少不了你的,我回头给你结。”林至打包票。
连盼听到这句话,顿时心满意足。
一大早,连盼就蹬着家里那个小破自行车,吭哧吭哧上附近的市区买菜去了。
不像附近的邻居,家里或多或少都种了点菜,连盼在市里上大学,连大爷又经常出去摊煎饼,家里的一点菜园子反而荒废了,就栽了几从葱和蒜,旁的也没有。
连盼打定主意,得赶紧把菜园子弄起来,吃自家种的菜,多新鲜呐。
她家离菜场还有那么一会儿距离,连盼想了想,先去附近的超市,特意买了两个颇贵的保温桶,又买了一套简洁的餐具。人家常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做菜莫不如此,器具美观精致,吃的人也更为舒心,菜的档次也就就上去了。
连盼现在是没条件整什么金银器或是珍贵的瓷器,但是尽量高大上一点,还是很有必要的,再者林至说差人来取,显然车送过去还要一段时间,非常有必要买个保温桶,菜凉了味道也是要打折扣的。
就这几样,一下子就花去了五百多块,连盼顿时有些肉疼,但是为了今后的长远打算,这点本钱还是得下的。
虽然超市里也有卖菜的,不过连盼瞧了瞧,却觉得不够新鲜,买菜还得去菜场。
因为来得还不算太晚,此刻附近的菜场正是热闹时候,连盼买了一斤虾,又买了些小白菜,并一点排骨,杂七杂八,还有些大料小料之类的,顺便还背了一小袋大米。
家里的米其实有点太硬了,并不适合昨儿晚上来的那位贵客吃,不易消化。
买了一堆,她吭哧吭哧又驮回家,这股勤奋劲儿,可真是惊到连大爷了。要知道胖人一般都懒,连盼从小可是除了吃,别的都半点不积极的,要不然也不至于养成今天这个体型了。
连盼说来可就真来,撸起袖子把厨房又给大清扫了一番,等到中午时分,厨房里已经又飘来一股令人欲罢不能的香味。
连大爷一瞧,卡着点,小院门口又来了一辆崭新的豪车,想起连盼上午说的话,他还真有点惊讶,难不成昨天那两位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