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慢慢的升起来了,三亩多的田已经消灭了半亩多了,陈苏伸直了弯了半天的腰,看着已经被消灭掉的粮食,脸上红扑扑的,秋风吹来,才算凉爽些。
在陈苏不远处收割稻谷的是顾氏和沈夏,两人慢吞吞的割了半天了,也不见怎么挪动着,可不管如何,她们还是帮上了忙的。
沈夏看着那比她们割的要快许多的沈二诚,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蹲在地上不想动弹了。
她快热死了,这鬼天气,割自家的她没话说,可割陈苏家的她才不行割呢。
“娘,我好热,能回去了不?这太阳都照老高了。”
顾氏也是那个热加累啊,可现在全村人都知道她帮忙收割这粮食,中途离开只会让人觉得她是惺惺作态,她可不想累了老半天还不讨好,现今之计就是赶紧把这几亩田里的粮食收了,到时候再一次性从老二家拿过来。
这么想着,顾氏也不再累了。
“好了,你别说话了,赶紧的,早收拾好了早回去,你可别忘了,你这弟媳妇的嫁妆有多好,我们平常农村人家的,可没有这么好的东西。”
沈夏听到这嫁妆,眼睛也瞬间的一亮,一咬牙,点头,“好,我知道了。”为了嫁妆,她拼了!
陈苏哪里知道那两母女嘀咕了什么?接着就像吃了兴奋剂那样收割的很快。
她在心里笑着,也不说话,她们这么勤快也好,自己少出些力气。
一天忙活下来,陈苏也累了个够呛,回去的时候,沈衍还在用木做的耙收着稻谷,然后再用箩筐装好,怕的是被露水弄湿了。
陈苏上前去帮忙,两人很快就收好了放在屋檐下。
看着陈苏那本就不白的脸现在晒的通红,沈衍心里头也不是滋味,明明他才是家里的顶梁柱,怎么能让这个不到十三岁的丫头去干粗活呢?
越想,沈衍心里头就越难受。
陈苏正忙活着,突然一瞥头,就看见沈衍怔怔的看着她,眼底里的羞愧没有掩盖半分。
她突然直起了身子,问道:“你怎么了?可是不舒服,要不要去歇着?”
沈衍突然被问住,一愣,随后才把视线移开,“没、没什么,没什么,我身体好着,不用担心。”
陈苏没多想,继续忙活,却没有看见沈衍在一旁偷偷看了他两眼,然后才移开,而那耳后,突然红了。
夜晚,陈苏一早就让沈衍去休息了,而自己则回到自己的房间。
因为她还小,所以来到沈家的时候,沈父就给她另开了房间,而沈衍对门。
等沈衍那边的灯火熄了,陈苏才点起自己房间的烛火。
她将那天在江城买的粗糙的本子拿出来,然后拿出一支鹅毛笔,那是她昨天找二诚哥的时候顺便问他哪里有粗的鹅毛杆,她想要一些,毕竟沈父的房间还放了些墨,她可以用墨写字,这样比那学不会的毛笔写字要快多了。
二诚哥虽然不知道她要这鹅毛杆做什么,但是刚好他家也养了两只鹅,弄了三根给陈苏。
沾了墨水,陈苏开始在本子上写字。
她将这些银两开始计划一番,她是个小财迷,从小就是,所以现代的她小金库可厉害了,当然,都是她奋斗得来的,小时候那会,放了假,她就会去舅舅的店铺帮忙,然后舅舅就给她点酬劳,长大了些,她偶尔会去舅舅店铺帮忙,有时候有好的活她都接,上大学可没少干兼职赚多点钱装在小金库。
在陈苏的认知里,这世界上最靠谱就是自己有钱,有钱了想去哪里都容易了,也不用靠谁,所以她刚毕业在经验之上,就很好的找到了好的工作。
如今,来到这里,虽然起步艰难点,但她觉得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自己有口气在,还有什么是不能翻身的?
山里的银耳可能只有这一次,毕竟木头放久了没有水分滋润的话,它是会慢慢变了菌种,长其他菌类出来的,秋季雨水不多,她也不能一直依靠。
不过也有一千二百两,对于贫困了一辈子的农民来说,这就是天文数字,借着这钱势,她想翻本再翻本,做个小土豪。
心里头想着,陈苏在本子写写停停。
她算计着这钱,之前用了十几两,然后剩下的,要拿一部分给自己置办点铺子什么的,可是转念想想,又觉得这不可行。
要知道,这镇上都是寸土寸金的地方,那些铺子也不会有太小一辆平方给你用的,而且如果去了镇上,这么远就不会经常回来这里住。
想想这还要住人,面积小的铺子少说的都要几百两,这一下子去了那么多钱惹人疑心是小,自己没点钱防身可不行。
而且沈衍的病还没治好,她还离不开这村子。
最主要的,其实陈苏不想在镇上买铺子,她看中的是江城那样的富庶之地,那种地方才是她想要住的地方,至于镇上,那只是个过度,她有手艺,能卖的起好东西,翻本很快的,大不了和酒楼合作。
当初舅舅家的点心店就是和各大酒楼合作,将自己家做出来的点心供应在各大酒楼,这些点心都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外头卖的多,可是味道却都不一样,所以这也让舅舅家的点心店越赚越多,现在在这里,她也想这么做。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早,毕竟做生意也是有风险的,即使她信心满满还是有风险,现在当务之急是把两人身体调养好,让手里多些钱。
想到此,陈苏觉得有必要在村子里再建房子,这房子太破旧了,就算修缮也是抵不了太久,而且冬天马上要来了,这对沈衍的身子很不好。
想了想,陈苏觉得应该拿出两百两来当作这建房子的钱。
可要建什么样的房子,陈苏也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