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昨天自己失态醉倒,齐爷不仅没把她丢出去,还派人照顾了她,沈若兰很是感激,见面后,忙上前致谢。
“齐爷,小女子昨日酒醉失态,多谢齐爷不加责怪,还派人悉心照拂,小女子感激不尽。”
淳于珟拿着汤匙,不紧不慢的吃着碗里的紫米粥,对她的感激倒是没什么话说,只是忽然来了一句:“好几个女人抢一根黄瓜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虽然昨天已经被他被认定为她的酒后胡言,可昨晚睡前,他又冷不丁想到了另一层意思,只是,那层意思太难登大雅之堂,也有太难以启齿,所以今个儿他特意问问她,看她怎么解释。
要是这该死的东西真说出那个难以启齿的意思,他现在就把她掐死,就地埋了!
沈若兰一怔,想不到他为什么问起这个,傻愣愣的说:“什么?”
淳于珟重复了一遍,说:“你说,你才不要跟那么多女人抢一条黄瓜呢,这是你昨日醉倒前跟爷说的话,爷想问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沈若兰心里突突了几下,她真说过这么污的话吗?仔细回想一番,不记得了啊?但是,她倒是可以肯定,这话一定是她说的,不然他一个受封建礼教制约的老古董说不出这么新潮的话来!
想了想,她一本正经的的说:“大概是喝醉了,胡言乱语呢,请齐爷不要见怪。”
“真的?”
淳于珟停下手里舀粥的动作,眸光沉沉的看着她,想要看出她说的是真是假似的。
沈若兰坦然抬起眸子,对着他的审视,心里不断的默念,“老娘有枪,老娘天下无敌,老娘什么都不怕……”
见她如此坦荡,一身浩然正气,淳于珟淡淡的收回自己眼神。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吧,她一个云英未嫁的闺女,哪会儿想到那层意思呢?
沈若兰见他不在追究,心里暗暗的松了口气,好险啊,要是被他知道自己这句话的深刻含义,自己怕是就要被扣上淫荡无耻的帽子,说不定立马就被丢出去呢。
不过,昨天她为啥要说那样的话呢?按理,她不该跟他提及这样的话题啊?还是他说了什么?引起了她的话题呢?
正苦苦的回想着,案边的男人懒懒的说了一句:“爷昨日去见湛王了。”
“什么?”
沈若兰一脸茫然。
他去见湛王关她屁事,为什么要告诉她呢?
淳于珟看了她一眼,不疾不徐的说:“爷已经把你倾慕他的事告诉了他,湛王听说你还算能干,已经答应娶你!”
闻言,沈若兰脸上徒然变色,瞪着眼睛道:“齐爷,您……没跟我开玩笑吧?我只是尊重他敬佩他而已,什么时候倾慕他了?您怎么可以这样做?”
淳于珟见她这般激动,撂下手里的汤匙,眸光幽深的看着她,道:“既然你尊重他敬佩他,嫁给他又有什么不好?嫁给你尊重的敬佩的人,总比嫁给个山里汉强吧?还是说,你觉得湛王的身份配不上你?”
沈若兰说:“这不是配上配不上的问题,而是合不合适的问题。您想想,湛王乃是皇室贵胄,怎么可能会娶我这样一个乡下女子?就算他肯娶我,也肯定是要娶我做妾室,我才不要给人家当小妾呢!”
淳于珟的神色变了变,有点儿冷傲,又有点儿生气的说:“就算是湛王的妾室,也不是什么人想做就能做的,多少官家女子、名门千金,挤破脑袋的想在湛王的后院居一席之地,都不能够的,你不要不识好歹。”
沈若兰说,“那您就当我是不识好歹好了,反正我不想在他的后院儿当个妾室,别说是妾室,就是让我去当湛王妃,我也是不愿意的。”
淳于珟又是一惊,神色复杂的看着她:“为什么不愿意?”
“因为他那样的身份,肯定不能只娶我一个人,到时候,后院一定是莺莺燕燕的一大群妾室,这不是我要的婚姻,我可以过清贫、简单的日子,但是我未来的丈夫只能娶我一个人,我们的婚姻里,绝不可以存在第三者。”沈若兰坚定的说道。
这下子,淳于珟彻底惊呆了,“你在想什么?男人怎么可能只娶一个女人?爷认识的这些人中,还没看见谁只娶一个女人不娶妾室的呢,就是驸马也都有一两个妾室,除非是娶不起妻室的穷汉才会一辈子只娶一个妻子。”
他从不认为男人娶妾是什么不对的事,在他的认知中,男人纳妾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千百年来的规距就是如此,男主外,女主内,女人依附男人而活,男人自然可以随便娶,老祖宗就是这么传下来的规矩……
所以,听到她这番话,他不仅觉得震惊,还觉得她善忌和不可理喻。
沈若兰说,“所以我就跟穷汉订了婚啊!我就是情愿一辈子平平淡淡的生活在乡下,过一夫一妻白头到老的过日子,也不愿嫁到王府深宅去跟那么多女人共享一个丈夫,哪怕是让我做正妃,我也不愿意!”
“你很叛逆!”淳于珟看了她一眼,语气森凉。
沈若兰说:“您说我叛逆也好,不守妇德也罢,我都认了,我不想为了个贤德的名声去委屈自己,丈夫和月事带,绝不和她人共用!”
这句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带着不可改变的坚定和决绝。
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声音。
“男儿立世,有时候会有很多无奈,或许,想娶你的男人并不想妻妾成群,只是迫于无奈不得不如此,只要他心中有你,凡事都能以你为先,做妻做妾,他有多少女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若兰冷笑,“当然有关系,若是做妾,就得屈居人下,看着正妻的脸色过日子,连个婚礼和嫁衣都没有,寒碜地一顶粉轿抬进门,将来自己辛苦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还得叫别人娘,儿女们的身份还是庶子庶女,永远低人一等,若如你所说,那个假设的丈夫心中有我,又怎会让我过这种的日子?他若能忍心让我这般委屈,又怎能说他心中有我?既然心中没我,又让我受这样的委屈,我又为什么嫁他呢?”
“所以,还要烦请齐爷您再辛苦一趟,跟湛王说明吧,我只是尊敬他,敬佩他,对他绝没有别的心思,还有,我已经订婚了,不可能蘸夫再嫁。”
“这是你说的,最好别后悔!”
淳于珟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拂袖而去,脸上冷的跟三九天的寒冰似的。
看的出,很生气!
沈若兰也知道他生气了,气自己不识好歹,不识抬举,但是也不能怪她啊?谁让他欠欠儿的去当媒婆儿了呢?或许他是好意,想成全自己敬仰湛王的一片心,但他真的曲解自己对湛王的心思了,天地良心,她一真的点儿觊觎湛王的心思都没有啊~
悄悄的跟进书房里,齐大爷已经坐在那里了,只是脸色差得出奇,又跟谁欠了他八百吊似的,沈若兰见气压这么低,也不敢多话,拿起笔,悄悄的开画。
几乎一整个上午,两人都没再说话,一个专心的画画,一个专心的生气。
没有人跟自己说话分心,沈若兰画的格外顺利,涂、摆、挫、扫,各种画法轮流上阵,到中午时,已经画好一大半儿了。
到吃饭的时间了,她得要去准备午饭了,就向齐大爷报了个备。
这一上午,齐大爷脸黑的像墨水似的,她也一上午都没敢开口说话,现在总算可以有个正当理由开口了。
“齐爷,我去给你准备午饭了。”她说道。
没想到,沉默了一上午的淳于珟突兀的来了一句:“若嫁个山里汉,你就得一辈子像现在这样,日日给人洗手做汤羹。”
沈若兰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儿,还以为他早就忘了这茬了呢,没想到还记着呢,真是个小心眼儿!
她浅浅一笑,说:“洗手做汤羹也没什么不好的啊,我倒是很喜欢给自己家里人做饭吃呢,您想想,亲手给自己的家人做饭,然后一家子坐在一起,一边吃着家常便饭,一边说说笑笑的说话唠嗑,多温馨啊,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空荡荡的大屋子里,对着清风冷月吃山珍海味要好吧!”
他抬起眼,清冷的看着她,语气凉凉,略带嘲讽,“你就确定你的山里汉能一辈子对你好,他现在对你好,答应一辈子只娶你一人,不过是因为他现在还没有纳妾的能力,要是有朝一日他发迹了,没准儿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纳个妾回去呢?到那时,你又该如何自处?”
沈若兰吸了口气:“齐爷,您这个比方真让人不喜,不过,要是万一将来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也不妨告诉您,我不会妥协,我会跟她和离,绝不迁就,哪怕那时的我已经皓首苍颜,步履蹒跚,也会毅然决然的离他而去,绝不委屈求全。”
“沈若兰!”
淳于珟冷怒,啪的一声将手里的书摔在地上。
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却是带着气叫的,“你真是个大逆不道、顽固不化、不守妇德、冥顽不灵的女人!”
沈若兰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见他一连数了自己好几重罪,还以为他要惩罚自己呢,心肝儿突突好几下,呆了半晌,见他没有下一步的动作,才放下心来。
福了福身,说:“齐爷说的是,我就是顽固不化,冥顽不灵的女人,像我这样的人,确实不适合嫁到大户人家去,还是嫁给山里汉更合适些。”
说完,低头快步走了出去。
“忤逆、放肆!”
看着那道飞也似的逃出去的背影,淳于珟气得一脚踢飞了眼前的案几,只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疼了,真不知他怎么喜欢上这么个悍妒的女人,忤逆、大胆、还提出了那般不合情理的要求,简直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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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把那个人气坏了,还在忙碌着自己今天要做的吃食,她今天要做的,也是现代的一种有名的垃圾食品——麻辣烫!
之前她曾在空间的剩菜打包盒里挑出过一些麻椒,还拿着那些麻椒在县城里挣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之后,那些麻椒就被她收在空间里,一直都没动呢,今儿正好拿来答兑这为大爷。
今儿这位大爷让她气的不轻,她得好好给人家做顿好吃的安抚安抚,把他的胃伺候好了,没准儿他的气儿就消了呢!
洗菜,泡木耳、切薄薄的肉片,还做了几个鱼丸子和虾丸子,十几种菜品一起下锅儿,烫了一小盆儿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麻辣烫,隔得远远的就能闻到那股子香气。
她小心翼翼的把那盆儿麻辣烫端了上去,但愿那位大爷吃过美食后能消消气。
然而
齐大爷居然不在,罗城面无表情的告诉她,主子出去了,让她自便。
不用想,沈若兰就知道那个大爷是生她的气跑了,没留下只言片语,也没说一会儿还回不回来了,用不用她等着了……
沈若兰很是无语,这种情况下,她是等他还是不等呢?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还是等着吧,万一他再回来,看见她走了,气上加气,那还能派聂恒给她娘治病了吗?
打定主意,沈若兰在他的书房里呆了下来。
一呆就是一下午,空无一人的书房里安安静静的,沈若兰眼巴眼望的等着那个人,忽然想到那个人给她的提议,要是她真嫁到湛王府去做小妾,大概天天都要过现在这种眼巴眼望的等人的日子了吧……
一直等到日偏西,那位大爷也没回来。
沈若兰知道这是不打算回来了,就去找白嬷嬷,希望她能给自己安排一辆车子,把自己给送回去。
然而,昨天还以能伺候她为上辈子修来的福分的白嬷嬷,今儿竟异常冷淡的说:“对不住了姑娘,我们爷没说要送您回去,我们做下人的不敢善专啊!”
也就是说,没有车送她回去了。
沈若兰傻眼了,简直欲哭无泪,这儿离吉州大约二十多里,天又快黑了,让她一个人走回去,她找不到路啊?
每次来回都是坐在马车里,她怕冷也不大掀帘子看外面,根本不知道路,让她咋往回走啊?
沈若兰说:“白嬷嬷,我觉得肯定是齐爷忘记告诉你了,他不会不同意送我回去的,您看——”
“对不住了姑娘,我们做下人的只听主子的命令,不能随意揣摩主子的心思!”
白嬷嬷客气而又冷淡的拒绝了他,拒绝的干干净净,毫不拖泥带水。
沈若兰又去找罗城,然而罗城也早不知去向了,眼看着天黑下去了,沈若兰觉得自己再不走,很可能就要在野外过夜了,趁着还有最后一丝光亮,她赶紧跑了出去。
凭着为数不多的那点儿记忆,她一路开跑,跑得气喘吁吁。
然而,不管她怎么使劲儿的跑,终究还是跑不过时间,太阳彻底的落下去了,大地笼罩在了一片黑暗中,沈若兰不怕黑,她只是着急自己不能快点儿回去,怕爹和娘担心她。
特别是娘,娘的身子不好,着不得急,万一因为她着急上火病倒了,她岂不是成了罪人了?
因为着急,她跑得很辛苦,她跑跑停停,跑了五六里的时候,一个没留神,咔嚓一声崴了脚脖子,她‘哎呀’一声,重重的跌倒在地,摔得半天都没爬起来。
真是屋漏偏逢阴雨天啊!
沈若兰揉着迅速肿起来的脚脖子,都有点儿想哭了。
看起来,今晚真的只能在荒郊野外住一宿了,别说她的脚不能走了,就算能走,走到回去时,城门也肯定关了。
这下糟了,她一宿不回去,娘肯定得急死,怎么办呢?
沈若兰站起身,一瘸一拐的向前走去,每走一步,脚踝处都像针扎了似的,钻心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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