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 结局前奏一

079 结局前奏(一)

“师父……”元缺还想说什么,谷主抬手阻止了他再替寒初蓝说话,“如果你们连老夫这个要求都不同意,就不要怪老夫见死不救。”

元缺歉意又心疼地望向了跪着的寒初蓝,她脸上的焦急,痛苦,烙入他的眼底,痛在他的心头。孩子是她生的,可她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很短,可以说母子不过才重逢,她刚刚与孩子培养出一点点的感情,在这个时候,谷主要带走孩子,无疑是让她与孩子再次骨肉分离。

他怎么忍心呀!

哪怕只是十年的时间,可十年并不是十天呀。

现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势,药王谷远在天边,又不是谁都可以进去的,这十年里,她怕是见不到孩子的一面,看不到孩子的成长,对她来说是多大的痛。

他知道谷主提出这个要求,都是为了他,他又不能指责师父强人所难。

寒初蓝低首看着吃饱了在她怀里动来动去的夜璃,五个多月的孩子对什么都好奇,除了睡着都兴地安安静静的。地上有草,夜璃想去抓地上的草,他觉得这些绿绿的东西很好看,他想抓来把玩。想到今后十年的分离,寒初蓝的泪就泛出了眼眶。

儿子一出生就被人抱走,她这个当娘的甚至连孩子一面都没有看到,再相见时,儿子都五个月了,才与儿子相处十天半月的,好不容易让儿子认她这个娘,培养出还很脆弱的感情,为了儿子的命,她却要再一次忍受骨肉分离之苦。十年后,儿子还记得她这个娘吗?还认她这个娘吗?

夜千泽心疼地把寒初蓝母子带入怀里。

他也痛,也不舍。

如果这是儿子唯一的活路,他们为人父母的却不能断了孩子的活路。

哪怕分离一辈子,只要孩子还活着,至少是个安慰。

“蓝儿。”夜千泽低低叫着,“十年很快就会过去的。”

寒初蓝咬着唇不让自己哭出声,十年,写这两个字倒是很快,可是过起来却很慢。但她知道她此刻别无选择,谷主拥有绝世医术却没有为医者该有的仁慈,如果不答应他的条件,他是真的不会救夜璃的。抬起泪眸,寒初蓝望向了元缺。

夜璃是给元缺当徒儿的,元缺对他好,他就会好,元缺对他不好,他就不会好。而且不管元缺待他如何,他都必须给元缺养老送终。寒初蓝知道元缺看在她的份上,不会为难孩子,可孩子毕竟是夜千泽的骨肉,她还是有点担心两个人敌对的立场会影响到孩子的未来成长,她希望元缺能亲口向她承诺,一定会善待夜璃。

知道寒初蓝的心思,元缺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手帕,其实不是手帕,而是一块内裙的布料,当初救李公公时,她用来给他拭汗的,哪怕她后来亲手为他做了一套衣裳,这块内裙依旧被他当成宝贝,整天不离身。站起来,走到寒初蓝的面前,蹲下身去,他用那块柔软的内裙布碎轻轻地替寒初蓝拭泪,夜千泽揽住寒初蓝的肩膀,看着元缺做这个动作,却不阻止。

“初蓝,我元缺向天指誓,绝对会善待你的儿子,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以他为儿,定会尽到师父的责任,好好地培养他,教导他,不会让你失望的。如有违誓,就让我元缺五雷轰顶吧。”

寒初蓝更是泪如雨下,抱着夜璃,重重地就朝元缺叩头。

这辈子,她欠得最多的便是元缺。

他救她无数次,帮她无数次,爱她,疼她,宠她,她却什么都没有回报给元缺。

“初蓝。”

元缺心疼地阻止寒初蓝再给自己叩头。

他所做这一切,都是希望她好。

她好了,他便好。

以前,他还奢望她会感激他的帮忙,然后爱上他,后来他知道,他错过了与她相遇的最佳时机,就是错过了,不管他有多么的优秀,多么的努力,付出再多,终是抵不上夜千泽与她相遇在前。

所以,他慢慢地不再奢望能得到她的回报,对她的那份情,他无法放下,只能无条件地一再付出,只愿她在前进的大道上少受一点苦。他甘愿在她的身后,看着她一步一步地走到夜千泽的身边,看着她与夜千泽恩恩爱爱,夫妻和睦。夜千泽对她的爱,他明白,也放心。

“元缺,谢谢你!”夜千泽能说的,只有这一句话。

不仅仅是寒初蓝欠元缺的,他也欠元缺的人情。

元缺望着夜千泽,笑了笑,“君昊,是我们元家欠你的。不管我曾经对你做过什么,在我心里,你都是我唯一的朋友。”上官紫的死,他的亲姐也脱不了关系。当年十三岁的他,更是知道一些真相,他却漠然地看着夜千泽母子就那样被人加害。

这么多年来为了巩固外甥的帝位,他对夜沐一家子也做过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暗杀过夜沐,在夜沐出事的时候,他当下吩咐自己的人协助夜无极剪除了夜沐的党羽。

夜千泽抿了抿唇,忆起当年,也笑了笑。

元缺也是他儿时唯一的朋友。

“元缺……”

寒初蓝亲吻着夜璃的脸,额,小家伙不知道娘在做什么,还冲着寒初蓝笑,让寒初蓝的泪更像断线的珠子一般滚落。

忽然,她把夜璃塞进元缺的怀里,元缺赶紧抱住小家伙,小家伙被转移了怀抱,或许是吃饱了,心情好吧,又或许与元缺有点缘份吧,他没有哭,还好奇地用小手去抓元缺的衣裳,在他的眼里,一片的白,他好奇。

“前辈,晚辈答应你的条件,只要前辈救了夜璃,夜璃便是元缺的徒弟,前辈可以马上带着夜璃回药王谷。”

狠狠地抹一把泪,寒初蓝答应了谷主提出来的条件。

谷主嗯了一声,又盯着夜千泽,再提一个条件:“夜千泽,老夫还有一个请求,将来,你若为皇,不准追杀缺儿,也不准问他的罪,他没有错,只是各为其主,不得已。”夜千泽如今还是被夜无极追杀的对象,携家带小逃亡,谷主却提出这样一个条件,纵观天下走势,他是在赌夜千泽赢吗?

不管他是不是在赌,夜千泽都答应了他,就算谷主不提出这个条件,他也杀不了元缺,寒初蓝也不会让他杀元缺。

“谷主。”追赶着谷主而来的凌青,拎着庄严总算赶上了,谷主轻功了得,一跃十几米远,凌青哪里追得上,被谷主甩得远远的。

“少谷主?”

凌青落在地上才发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怎么寒初蓝眼睛红肿,一看就知道哭了一场,夜千泽神色也不好,自家少谷主却抱着人家的儿子。

在他被谷主甩得远远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放下他吧。”没有人回答凌青,谷主淡冷地吩咐着凌青把庄严扔在地上。

凌青照做。

谷主指着庄严对寒初蓝夫妇说道:“是这个人给孩子下的盅毒,哦,忘了告诉你们,盅毒是无药可解的,但也不是无法解,一是求得盅主主动解开盅,二是杀了盅主,盅主一死,被下的盅也就失效了。盅主在此,你们是自己求他还是杀了他,适从尊便。”

众人:……

要救夜璃原来根本不需要什么解药,最简单最直接的就是杀了盅主!

夜千泽站起来,走到庄严的跟前,认得庄严便是斗笠杀手头儿,他没有揭开庄严的斗笠,冷冷地问着:“你的选择?”

庄严仰起头,随着他的仰头,他的下巴以及半边脸露了出来,斗笠下的眼神寒冷,虽然软而无力,依旧一字一句地吐出话来:“落在你的手里,生死还由我选择吗?”他解了夜璃的盅毒,夜千泽也不会放了他,因为他是斗笠杀手,夜无极的爪牙头子。他不解夜璃的盅毒,夜千泽也会杀了他,他的死能换来夜璃的活命。

“很好!”

夜千泽淡淡地说了两个字,骤然出掌,落在庄严的天灵穴,结束了庄严的性命。

元缺本来想救庄严一命的,夜千泽出手太快,他未能救下庄严。

庄严是斗笠头儿,斗笠杀手属于大星帝君的直系亲信,只听命于帝君,也是帝君的身份象征。庄严的死,无形中就给元缺一种不祥之感,感觉到夜无极似是大势已去。

明明夜千泽还处于劣势,他怎么就会生出这种感觉?

“记住你们应允过老夫的话!”

谷主沉冷地提醒了一句,然后伸手自元缺手里抱过了夜璃,“孩子我现在就带走,十年之后,你们可以到药王谷入口处等着他出谷。”

说完,谷主闪身离去。

“平安。”

寒初蓝追赶着谷主,可惜谷主动作太快,她根本就追不上,转眼间,谷主已经抱着夜璃消失得无影无踪,寒初蓝连与儿子道别的机会都没有。

“蓝儿。”夜千泽追来,心疼地把落在地上,失声痛哭的妻子揽入怀里。

“千泽,平安走了……”寒初蓝反身就在千泽的怀里泣不成声,“我连与他道别的机会都没有……千泽!”

夜千泽默默地搂着她,下巴抵在她的肩上,望着谷主消失的方向。

儿子,保重!

良久——

“初蓝,我走了。”

元缺温淡的声音在夫妻身后响起。

在夫妻俩扭头的时候,他带着凌青飘然远去。

这一别,再相见,便是兵戎相见时。

接下来,夜千泽等人依旧北上,前往朔州与玉铃兰汇合。

夜璃被谷主带走,寒初蓝压下了骨肉分离之痛,与夜锦英一起,利用自己的厨艺,一路上赚点钱以作盘缠。寒初蓝有钱,动没有动用那些钱以作盘缠。

夜锦英告诉她,食福酒楼赚了很多钱,寒初蓝暂时还不想动食福酒楼的钱,就连凤凰令背后的财富,她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动,大钱得留着大事上用。

再过一个多月,又是收割稻谷之时,寒初蓝计划着,在收割稻谷时,再调些银两来买粮,囤粮。夜千泽是拥有了军队,加上她亲娘的亲兵,如今还有夜沐的几千亲兵,可谓军队人数庞大,但他们目前还没有占领到地方,在那些州府官员的眼里,夜千泽的军队依旧是朝庭的。

所以一旦夜千泽回到军营中,与夜无极分庭抗礼,他们的军粮立即就会被夜无极斩断,她囤粮那么久,也就派上了用场。可她囤的那些粮食,对十几万大军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支持不了多长时间。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抢在朝庭之前,把这一季度的粮食都买下来,二是动作迅速地占据稻田最多的州府,杀掉忠于夜无极的官员,换上夜千泽的人。

有了后盾,夜千泽才能一路杀回帝都,夺回本该属于他的帝位。

在此之前,寒初蓝还有一件事要做,便是说服欧阳烈不要在大星内战的时候,趁势攻打大星。欧阳烈重情,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也和上官紫一样,希望天下归一,成为天下霸主。除了说服欧阳烈,还需要说服大历国主帅上官平,以及大历帝君。

寒初蓝并不希望战争再继续下去,虽说为了一统天下,战争是必走之路,可连年的战争,带给天下百姓的痛苦却是无法言喻的。因为战争,朝庭征粮,也就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其实,只要三国达成协议,井水不犯河水,哪怕没有天下归一,少了战争,百姓们一样能安居乐业。天下大势,本来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现在归一,将来也会分散,现在散,总有一天也会归一。既然改变不了,为什么不能坐下来谈谈,结束战事,彼此休生养息?

------题外话------

亲们,这两天少更点吧,周一等编辑上班,我再请假码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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