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1 生命的怒放

自己也无话可说。

南方是翡翠国的正规队伍,这是一个未知的节点。就看自己怎么运筹帷幄。

日出的东方,那是彭建的地盘。胜负的关键也在他那里。

这一战,不好打,自己没把握!

如果这一战打好了,那就能鼎定乾坤。打不好,骑士团要被吞并,自己就连野人山都守不住,等待自己的,就是那吉普赛人的命运。

“老板儿,豆花儿来咯!”

杨聪聪双手捧着刚出锅的嫩豆花儿弯着腰快步出来,将豆花放在最简易的木桌上,回头又给金锋盛满木头抠出来的大米饭。

“快点吃老板儿。那些瓜皮些还在睡。你吃头锅。吃完了让那些瓜皮吃豆花水!”

洋葱头自制的豆花酱麻辣咸三味具有,看着就叫金锋淌口水。嫩嫩的豆花蘸着酱料,大大的刨上一口米饭,金锋忍不住长长吁了一口气,五官皱紧对着洋葱头竖起大拇指。

粗壮的洋葱头就坐在金锋的身边,刚刚美滋滋看着金锋吃饭,铜铃粗的眼里满是温暖的笑意。

“老板儿,我都想好咯。将来我老了就回神州开个店。专门卖豆花和臭豆腐。我这个手艺给是过关?”

金锋嗯嗯点头:“老板儿出钱,给你开个最大的店。”

杨聪聪摇着头,粗硕的手指夹着那细若铁丝的雪茄,慢慢昂起硕大的头颅望着灰蒙蒙的东方,低低说道:“老板儿,是不是要打大仗了?”

金锋身子一震,放下筷子笑着说道:“这回不用你们上。过些天你们去佛国去大马,小七给你们准备了一百八十个美女!”

“好好玩!”

洋葱头嘿嘿笑了笑露出那黑黑的大板牙,低低说道:“昨天四哥说的,你要先把我们弄成外国人。之后你就把我们赶出野人山赶出翡翠国。”

“你的目的就是不让我买参加这次大战。”

“四哥说,你不想我们金家军再死人了。”

金锋摆手大咧咧叫道:“别听那独眼龙的话。他懂个鸡巴!”

“这回啊,老板儿玩的是高科技。老板儿在这里摆诛仙阵,叫李家人来多少死多少。”

“对了。去大马记得去烂虾岛。我在那个大山洞里还埋了两坛酒。不要告诉那些狗逼!就你一个偷偷喝!”

“等你把酒喝完了,老板儿的事也就办好了。”

“哈哈哈,那我一天就把那酒喝光!”

“不。半天!”

洋葱头又给金锋盛满了大米饭,忽然轻声说道:“老板儿。你把我们撵起走,我们不怪你。”

“你要是死了,我们也不会独活!”

“你人没得了,杨聪聪的臭豆腐又做给哪个吃哦。”

金锋一只手默默扒着饭,一只手逮着洋葱头坚逾钢铁的胳膊:“老板儿命大命硬,死不到呢。”

宛若最雄壮金刚的洋葱头靠在那小猴子般的金锋肩头,泪水长流哭着说道:“老板儿,要死,就一起死嘛。”

“我们都陪到你一起!”

“下去了我们还跟到你一起打,一起杀!”

“你做阎王,我们做小鬼!”

金锋抄起木头做的勺子勺了一大勺豆花喂着洋葱头,小小的手掌拍着洋葱头脑袋,笑着骂了一句傻逼。

转过头去的那一刻,金锋五官扭曲,身子阵阵痉挛。鼻子阵阵发酸,不知不觉筷子已被折断。

远处的木屋竹棚缝隙里,一双双眼睛死死盯着外面。

那小山一般高的洋葱头,那瘦如骨柴的金锋。强烈的视觉反差叫金家军们看到阵阵心悸。

再看着金锋一口口喂着洋葱头,金家军们更是一阵阵心酸抹泪。

没一会,高高矮矮胖胖瘦瘦的残疾金家军们先后出来装作若无其事吃光昨晚剩下的烤肉,一把火烧掉住了半年的世外桃源,嘻嘻哈哈跟随金锋下山。

今天凌晨两点,诺曼打来了电话,金锋直接拒绝了他的要求。

凌晨三点,诺曼把金锋要对付李家的消息告诉了李旖雪。

凌晨五点,李家开始在全世界搜查自己的行踪。

现在,就等自己出招把李家和诺曼引进野人山。

彻底打垮他们!

六月,翡翠国已经进入到雨季。就连在翡翠国北方的野人山也进入降雨期。

这段时间是翡翠国洪水风灾最频繁的时候,尤其是野人山地区,泥石流那是家常便饭,山体滑坡那也是司空见惯。

这个季节对金锋来说相当有利,但坏处也不少。

难得的,这些天没有下雨。核心基地里却是一片繁忙景象。

前几天的暴雨形成的泥石流从正上方涌下来将核心基地的底谷高度足足抬升了十米。

曾经李天王种植在谷底的众多天材地宝倒是逃过了一劫。但那些茄子青菜大南瓜整整一亩多的菜地却是全部被毁。

核心基地有着非常严谨科学的构造和防灾系统。不过李天王压根就没读过金锋留下的基地图纸。

泥石流发生之前,李天王就已经有了预警,立刻起身把所有种养在各个山洞的天材地宝搬移到了高处洞穴,饶是如此,也有不少珍稀植物被泥石流淹没。

现在的李天王正在借着天坑顶部的山河水流冲刷天坑底部堆积的淤泥。

刘晓飞受伤严重还不能动,被李天王开凿出来的泄洪口由火幽幽守着。只是火幽幽的受伤也不轻,只能小幅度的刨弄着碎渣碎石,树枝树桠也拿不动。

人彘清风就守在天坑最高处,嘴里紧紧含着一根棍子狠狠戳着入水口。

原先的山河早已被泥石流堵塞,天王足足三天三夜不睡觉才把他疏通。

现在的山河依旧浑浊不堪,清风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入水口被泥渣封堵,那样的话天王又要从一百多米高的天坑爬上来。

换做以前天王能一口气上下十个来回不喘气,现在的天王,已经是垂暮的老狮子了。

狠狠的将一头麂子泡涨的肚皮戳破的时候,清风嘴巴都已经出血。

为了不当废人,不给天王添麻烦,清风自己设计了适用自己的家伙什。

那是用金锋留在这里的合金杆子做的武器。

合金杆子自己咬不动,清风就让天王在合金杆子上套了个木把。除了木把之外,清风还让天王用野兽皮子做了好些个套索。

自己的胸口、脖颈都有套索,这是用来固定杆子的。

自己的整个脑袋上也套上了皮头盔。头部,是自己唯一能使劲出力的地方。

合金杆子穿过自己肚皮上和脖子上的套索,又在固定在自己头部的皮盔套内,紧紧锁死合金杆子,自己就用嘴叼着木把不停的戳着入水口。

偏着脑袋调整杆子的方向,用尽全力推着麂子尸体,直到麂子一点点一寸寸从入水口跌落天坑的那一刻,清风趴在地上,嘴里不停的冒着血出来,滴落在水里瞬息不见。

用力大口的吐着血水,清风嘴里啊啊叫着:“天王。有只死麂子。没臭。”

“看见了!”

“我把他四条腿砍了。晚上烤来吃。一人一支。正合适!”

天坑底部,李天王沉壮的阳刚吼声回荡着腾腾而上,半空都是他那豪爽霸气的声响。

那是生命的怒放!

清风艰难的挪动身子骨到了崖边,低头看着天坑下费力铲着泥巴污秽的李天王。

满脸尽是痛苦却是桀桀大笑。笑着笑着,一行热泪就淌了下来。

曾经叱咤天下一句话就把掌控世界的白皮们吓得肝颤魂抖的天王,现在,竟然沦落到这般境地。

那躺在床上的刘晓飞,那一只手无力刨着出水口的火幽幽。

他们,是七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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