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首先要感謝各位熱烈參與天使來做媒的贈書活動。盡避答案令岳盈看得眼花撩亂,頻呼不可思議。果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名偵探的。
第一題無疑是這次贈書活動的重頭戲,天使來做媒中,薔薇的父親在盼男的前世安平的故事,扮演哪個角色?答案五花八門,連作者都不曉得怎麼解答了。不如由當事人自己說好了。
幕起。
人物依序上場。
齊韶︰「被列為答案之一的我,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我想我應該可以榮任最離譜的答案的頭餃吧。喂,小姐呀,難道你們忘了我是男主角了嗎?我的今生德女好端端地在盼男身邊,怎會是薔薇那位正在天堂享福的父親?難道我像宋七力一樣會分身,一半靈魂在天堂當薔薇的老爸,一半靈魂附在德女身上?你們有沒有搞錯呀!」
安平的守護天使︰「我命苦,說我是最離譜兼悲情的答案一點都不為過。人家岳大作家筆下根本沒我出場的機會,竟然還被揪出來當替罪羔羊。我招誰惹誰呀,難道你們考試成績不理想,都怪守護天使沒及時勸你們用功嗎?哎,守護天使其是越來越歹命了!」
艾伯特︰「知道嗎?作者熊熊差點記不起來我是誰,可見得我有多卑微了。我是被外甥菲力敲了一詞頭的大野狼舅舅。我知道我卑鄙、無恥、下流……隨便你們怎麼罵我好了。我不該色迷心竅,欺負安平,我承認自己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可是,不該我受的,別硬栽在我頭上呀?我真的是冤枉呀,大人!又不是我害安平和齊韶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我沒必要為這事耿耿於懷吧。雖說上天堂享福,又有地獄二王子善惡這種乘龍佳婿是件好事,但也不能這樣就冒別人的名呀。真的不干我的事,在這件事上,我是清白的!」
安平的媽︰「我比守護天使無辜一些。作者同樣沒安排我出場,只提了一下我這個人。身為安平的母親,我當然會為女兒的遭遇感到難過。可是,我不知道人死了,還得對活著的人負責。這麼說來,安平的爺爺、你你,外公、外婆,不是都得為這件不幸的事負責嗎?我要不要順便找貝多芬、莫札特來湊一腳?」
楚逸軒︰「老婆把我的話都說了。不同的是,作者雖安排我出場,並沒有給我半句台詞。再說,安平與齊韶的未來我根本來不及參與。答我的人,不是沒把題目看懂,就是根本投仔細看完整本小說。薔薇的父親是因為前世沒能完成安平所托,使得她和齊韶未能在最後關頭會成面,造成她含恨而死,他則為此耿耿於懷。他擔任的該是信差的角色。說得這麼明白若還搞不清楚正角兒是誰的話,罰你們把天使來做媒再看個十遍吧。」
神鶴︰「該怎麼說呢?身為軍人,我有自己的職責,逼死安平並非我所願,何況是她自己掉下去,又不是我推她。為她的死耿耿於懷沒必要吧!再說,別忘了我是個沒人性的……嗯,也不能說日本特務就是沒人性的。但不過是死了個中國女人淋,又不是我心愛的宜蓉,我沒必要愧疚到來生吧?選我的人,八成只用到肚臍眼思考。」
宜蓉︰「我就是在本故事鋒芒蓋過女主角的宜蓉啦。安平與我關系密切,她是逸軒的女兒,可想而知,我對她的死有多傷心了。話說回來,我已盡了全力保護她,是安平不听我勸。盡避我自責甚深,後悔沒用強硬的手段架安平離開上海,問題在於造成安平與齊韶有情人不能成眷屬的人應該不是我吧。我自認該做的事做了,該托的人也托了,仍留下這樣不幸的殘局,只能說是命運的捉弄。」
寧季群︰「感謝各位的抬愛,猜我的人竟比正角兒還多,對此有點受寵若驚。可這又不是最佳男主角選撥大賽,我高興個什麼勁呀!話說回來,會猜我的讀者多半是根據第三十九頁的描述,薔薇提到︰「……父親唯一的遺憾︰他一直覺得是自己沒將事情辦妥,才會造成這對愛侶含恨以終。」能注意到這點,顯示各位已經用到大腦了,只是不夠用心。符合該句話資格的,除了我外,還包括宜蓉和菲力,你們為什麼一定要猜我?就因為我是個帥哥嗎?噢,我太厚臉皮了,原來大家是認為養你不教兄之過,誰教我有個像季楮一般任性的妹妹。要在我、宜蓉及菲力三人中挑出正確答案,除了一丁點邏輯推理能力外,如果看過愛到天翻地覆會更有幫助。大家看一下第一百八十三頁的描述,作者藉著寧旎旎的口這麼說︰「……祖父晚年在日記曾提及安平的才華……」請注意晚年這兩個字。晚年表示本人壽命不短。在愛到天翻地覆,薔薇的父親在她年幼時便過世,壽命達三十多歲,也就是說距今至少五十幾年前,薔薇的父親的前世便結束生命,他才能轉世投胎。安平的前世發生在三O年代初期,距今有六十幾年,顯示薔薇父親的前世生命至少該在四O年代左右或之前結束,那時候本人正值青春年少,應該不到晚年吧。把我去掉之後,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菲力︰「終於輪到我上場了。能猜到我的讀者朋友,個個都具有柯南的推理能力,我對各位佩服得五體投地。齊韶之所以未能準時赴安平約會,乃至於造成安平含恨而亡,關鍵在於齊韶並沒有接到安平要我轉交給他的信。這件事一言令我耿耿於懷。若不是我生性單純,沒提防到季晴,齊韶一定可以看到信,安平也不會死。所以,答案就是我這個善良純真又有責任感的菲力。你們猜對了嗎?」
幕落。
人物依序下場。
再來就是作者的事了,首先公布幸運得到贈書的讀者名單︰羅燕芬(中壢)、吳秋燕(新店市)、柯玉千(彰化市)、林曉怡(台北市)、鄒瓊蘭(高雄市)。恭喜這五位讀者,大家也別羨慕、嫉妒她們,暑假期間我將在(禾揚)辦第三屆的讀者問卷調查活動,只要參加就有機會得到贈書,千萬別錯過喔。
這次的活動讀者提供我許多意見。有幾位讀者相當認同這類型的推理游戲,還希望我未來能多出些題目讓大夥兒猜,好給大家機會拿贈書呀。呵呵,這樣好的意見,我自然同意。也有讀者建議我辦簽名會、討論會、茶會……這些牽涉廣泛,非我一人之能力辦得到的事,容我拜訪各方賢達後再做評估。其中簽名會是最麻煩的,不單是出版社和我的問題,還要有書局願意配合吧。時間、地點,以及人氣,都在考量之內,算是滿大的工程喲。
上回的婚書活動就聊到這,接下來談談好聚不好散。我原先想好的名字(其實是因為書名先出來,才有這故事的)是「下堂情婦」,但一直覺得這書名太過通俗,好像有人用過了。故事寫完後,更覺得這書名與不故事不怎麼合(情婦一直沒下堂,怎叫下堂情婦?)。根據書名,我始終以為應該是很好寫的題材,天知道我多羨慕某些作者可以把故事寫得那麼簡單,又符合市場潮流。可是為什麼到我手,簡單卻變復雜?原本想寫少少的就好,卻越寫越多?一個單純的情婦題材,卻加進謀殺、推理的情節?我真的是很認真的想寫一部符合市場導向的情婦故事嗎?是呀,我的確是。而且要告訴大家,為了愛而當人情婦的女人是最愚蠢的。試想,如果那男人愛你,怎會忍心如此屈辱你,讓你只當情婦?為什麼不是人人大轎將你正式迎娶?所以,為愛當情婦的女人最不值。但如果是為了金錢或是名位呢?衡量過自己的得失後,把感情拋開,只論買方與賣方的關系。但這樣的關系就安全嗎?萬一有一方動了心,就是受苦的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