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字写得可真有'气魄'

“小姐,你对王爷有偏见,怎么老记不得王爷的好只记得王爷的坏呢?

你忘了,昨天是他救了你吗?要不是王爷和墨侍卫,你早就——哼!”

半夏见莫媛媛没句好话,对王爷不禁同情起来。

袖儿在旁只是听着,不敢吱声,只是眸光一直盯着莫媛媛的侧面看。

对于半夏的不满,莫媛媛只觉好笑,侧眼瞪着她,

傲抬着下巴,道:“一码归一码,不能相提并论。”

他救了她自然是放在心里感激,可动心可是分‘天时地利人和’的,

让她喜欢他,哼,早着呢?

除非他真的做到什么叫做‘尊重’和懂得‘一心一生’再说。

半夏恨铁不成钢的冷嘁一声,懒得跟小姐这块木头辨驳,

为她绾好发,插好赤玉簪后,呶嘴道:“小姐,你该捎信回书府了,

都一个月没捎信,老爷一定着急。”

哪有嫁出去的女儿不想娘家,半夏看啊,就只有她小姐才会这样,

这一个月里,就没听她口中提起过娘家。

闻言,莫媛媛眸光一愣,蹙眉迟疑一阵后,

僵硬的颔首:“那,既然都提起了,就今日捎信吧!”

心里一阵郁闷,用狼毫笔她可怎么写啊?

要知道,她只是一个现代人,握刀握枪可以,可这握狼毫笔——!!

不一会儿,半夏将文房四宝准备好。

莫媛媛接过半夏手中的狼毫笔,一阵轻咳!

无奈之下,莫媛媛依样画葫芦,拿着狼毫笔用尽力气,

只写了十个字:‘嫁入王府,一切安好,勿念!’。

当半夏看着书信龙飞凤舞的十个字,额鬓一阵汗颜,

这字写得可真有‘气魄’。

袖儿在旁看了半天,也不知道那字写着什么,

揪着眉头半天也只能认出‘安好’二字。

可见轩王妃的文字功底实在不咱滴!

莫媛媛一副如临战场的提袖拭汗,满意地迸出两个字眼:“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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