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戀傷心惡男 第24頁

頭頭知道,即便在下一秒便奪回主控權,但他們的氣勢已經輸人一大截。與己方相較,這個陌生的男人更能豁出性命。

連命都不要的男人最可怕!他考慮一槍先斃了他。

下一瞬間,範錯為笑了笑,拋開長槍。

「不用麻煩了,我們自己進去。」他拉起蒂琺,緊扣在身邊,用身體替她掩護。

「我帶了交換條件來,等你想好之後,進來找我。」

「錢收買不了我。」頭頭恫嚇。

「其它東西卻可以。你們不出去,不就是還在等某些東西運來嗎?」

那頭頭下巴一緊。

「是什麼東西?」蒂琺警覺的問。

範錯為沒說白,「那些東西被扣住了,不信的話,打電話去確認。」他穩穩的說,「只有當我們平安出去,那些東西才會被放行,你考慮考慮。」

他一拍她的,惹得她回頭怒瞪。「我們走,進儲藏室。」

門關上,天與地,瞬間只剩下他們兩人。

經過剛剛的生死危機,蒂琺幾乎虛月兌。

儲藏室空間不大,只有一條走道淨空,兩旁擺滿了貨物,與外面隔了一扇薄薄的木板門,頂多算是空間的區隔與視覺的屏障,不具任何保護效果。

範錯為把她按坐在一座迭高的酒箱上,背擋在門與她之間。如果外面那些家伙大開殺戒,他們得越過他的尸體,才能動到她。

蒂琺讀懂他的肢體語言,有點氣,更氣的是,她有點被感動。「你沒有資格出現在我面前,」她恨恨的說,「更沒資格對我擺出保護者的姿態。」

「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誰跟你談資格了?」他一臉無所謂。

她為之氣結。

小空間里,空氣不怎麼流通,屬于他的味道很快就擴散開來,氣味讓一切有了實感。

第7章(2)

蒂琺怔怔然的看著他。

範錯為,她的前夫,曾經被她昵稱為「阿為」的男人,站在面前。

見到他,她很驚訝,又不太驚訝。驚訝的是,他竟然出現了,就在她遇險的時候;不驚訝的是他的模樣——她常見到他,借著電視,借著刊物,借著網絡,因此非常清楚他如今的長相。

罷離婚時,她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他的模樣與痛苦記憶鏈接,傷痕太新了,她甚至不願想到他。可是,矛盾的是,又會不時想到他,即便費盡力氣,終于能用理智摒除他時,夜里的夢仍對他大敞門戶。

抵抗他、抵抗叛節的自我,太辛苦了!她只好悄無聲息的,讓他繼續活在腦海中。

自從他發片之後,她不用費勁找尋,就能從媒體或歌迷的分享中,看到他的訊息。她為自己牽了線路,接收故鄉的電視訊號,以便看到他的身影。

這六年來,他對她的意義,就是無力收拾,益發泛濫的思念,以及無數平面的影像,而此刻,他的味道,淡淡的煙氣,濃郁的雄性氣息,讓他的存在變得無比真實。

她甩甩頭。無論如何,不能讓他知道這些。「他們在等什麼東西?」

「你不必知道。」

她討厭他一副自己說了算的態度,這一點,六年前後都沒變!「我……」

「現在不是爭辯的時候。听著,有機會出去時,我要你頭也不回的跑掉。右邊街角有一輛銀色面包車,那是來接應的,只管朝它跑過去,記得找掩蔽物,不要暴露在槍口下,把談判權交給我。」

「你……」她瞠目結舌。不用問也知道,他是來救她的。「你怎麼會……又是誰來接應?」想必是說來話長,不適合現在談,她決定先講重點,「你是外人,那些人不會跟你談判。」

「我有他們要的籌碼。」

「在你說完之前,他們會先殺了你。」一陣顫栗穿過她。

他倒是很冷靜,「殺人對他們沒好處。」

「也沒壞處。這里沒有法律可管。」她低語,「你真的不該來,你會搞死你自己。」至少她還比較懂那些人的思考邏輯,就算對逃跑一籌莫展,她也清楚怎麼做方能保全一命。他這麼一來,必然增加沖突。

「這是承諾。」他簡單的說。

誰對誰的承諾?什麼時候給的承諾?她暈頭轉向。「你怎麼知道他們要什麼?」

「我做了功課。」他低頭端詳她,「你還好嗎?」

她頓了下,「很累,非常累。」上的疲勞,她願意坦承,但心神上的脆弱,她絕不松口。「我已經超過三十六個小時沒睡覺了。」而此時見到他,她竟然感覺全身上下的戒備都在松懈,她不想,但無力阻止,她的自保神經竟然把他當作一道最安全的防護。

「休息一下,我們晚點再談。記住,可以跑的時候,絕對不要停。」他說著,用膝蓋擠開她的雙腿。

一定是她分神了,因為她的腿被他一踫就開。

她臉上一紅,才要再度夾住,下一秒,他便將她的臉往月復間壓去。

她馬上聯想到極度曖昧的事,速度快得連自己也阻止不了。「我不要!」她反射性的喊。

「不要什麼?」他明知故問,隨即嘆了口氣,此時不是調情的時候。「不要亂想,你需要體力,快把握時間休息。」

他終于趕上了!

範錯為扶著蒂琺的後腦杓,讓她偎著自己睡一會兒。

一接到鳳凰島發生動亂的消息,他立刻放下錄唱。趕過來的航程中,得知蒂琺處于風暴中心,更讓他心驚。

心驚反而令他鎮定,他立刻聯絡動員得了的人脈,迅速掌握對峙雙方的情勢。挾持蒂琺的這方人馬率先起義,雖然搶到先機,但武器補充不足,卡了一天半,還沒辦法沖出去。

他聯絡到能幫忙的人,決定以武器放行為條件,交換蒂琺。

這一單,短兵相接是必然的,面對情緒逐漸失控,可能不講道理的粗漢,出面交涉的人,耍槍技術居于其次,膽量卻一定要夠。

沒有猶豫,他決定親自出馬。

範錯為低頭看著幾乎立刻在他肚子上睡去的女人。

蒂琺,他的妻子。

她是他法律上的前妻,可他沒說的是,她是他心中認定的今生另一半。雖然離婚了,但對他來說,她不是過去式,他們只是暫時分開。

她太會跑了,竟然在離婚後的一年內,飛越大片海洋,到鳳凰島做生意。

當初知道時,他幾乎去找夜店老板的麻煩。按照說好的協議,夜店老板應該給她一個工作,但不是遠在千里之外。

但那老板說,且讓她試試,反正暫不見面,相隔一條街跟相隔千里,有什麼不同?鳳凰島上滿是外國人,嘰哩咕嚕說些她不懂的話,她反而清閑。

他勉為其難的點頭。

幾個月後,她決定在鳳凰島定居。在震驚之余,他也為她月兌離了是非圈而松口氣。他步入音樂界後,在某人刻意的炒作之下,她被掀了個底朝天,如果她沒事先遠走,會受傷更重。

他撫著她的發。

這幾年,她愈發成熟,六年前猶豐潤的臉龐變得清瘦,以前稍嫌單薄的身子,卻因為經常勞動而結實,陽光與海風不斷為她洗禮。每隔一陣子,他就會來鳳凰島一趟,每次遠遠見到她,都會被那充滿生命力的美麗震懾。

儲藏室的門被推開,蒂琺瞬間被驚醒。

「出來吧。」來傳話的男人說,「你們可以走了。」

蒂琺站起身,投了一個極為擔憂的眼色給他。

他牽住她的手,給她心安的一笑,往外走去。

那頭頭雙腿岔開,盤著手說,「為了拿到那批東西,我只能放你們走。我不會對你們動手,但是,你們一踏出去,安危就不關我的事了。」他嘿嘿笑著,「據我所知,對方布了人馬,只要有人從這里出去,就會被掃成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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