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她出来时连手机都没带,想打电话给伊云哲,都没办法。而且穿了两只高跟鞋,步行了足足有二里地,连一辆车的影子都没见到。两只脚被高高的鞋跟磨得火烧火燎地疼。一PI股坐在地上,将鞋脱了下来,一下一下地揉着肿疼的脚,在心里又将那家伙问候了个够。
终于有车辆驶来,她急忙地站起身,对着那看起来很名贵的黑色轿车挥挥手,还好那车停下了。
车窗打开,露出一张看起来极帅的脸。
“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男人的声音很好听,而且长得俊眉朗目,眉梢眼角带着淡淡的笑意,看起来很是斯文,倒不像是坏人。江芷兰在心里将他评测一番,然后不好意思地说道:“先生,您能不能把我带到城里去?”
男人俊眸上下将江芷兰扫视一遍,又见她光着两只赤脚,脚上微微红肿,高跟鞋提在手里面,薄唇一扬,失声而笑,“没问题,上车吧!”
“谢谢啊!”江芷兰高兴地对男人说了一句,便是打开后面的车门上了车。
连鞋都忘了穿。
到了车上才豁然响起,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将鞋穿上。
男人从后视镜里面看到女人窘迫的样子,不禁失笑。
江芷兰也呲着雪白的牙对那男人干笑。心情也开始变好。
还好男人没问她什么,一直将她带到了城区。
“先生,我付你车费吧!”她的手在包包里翻了半天,只有几张红色的老人头,想来想去都是舍不得。
这可是全家人半个月的生活费呢!
男人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笑道:“车费就不用了,反正顺路。”
江芷兰这次是真的开心极了,她本不是爱打小算盘的人,但是她的积蓄真的不多了,能省下来当然好。
况且这男人衣着不俗,又开着一辆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车,一定也不缺她这点钱。
她自我安慰着和那男人道谢过后,又坐了辆公交车一直回到家。
江吗吗不在,她一进门便将自己关进了卧室。
对着镜子,她白皙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那被男人吻过的红唇。想着不久前的情景,她的脸上再度涨起一抹嘲红。
有人说:男人是靠吓伴身思考的动物。
难道伊云飞也是吗?
他有深爱的未婚妻,为了和那女人结婚,不惜和父亲做对,最后实在是迫于威胁,才答应娶了她。
如果不是那一次她喝醉,她和他根本就不曾有过身体接触。
可是为什么,他会对她说那么一番话,说要她做他的晴人?还强吻她?难道真的是如书中所说,男人的姓/和爱是可以分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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