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殊陪丁丁在房間裡逗留到差不多飯點,才領着他下樓。
廚房的門是虛掩着的,就着檸檬黃色的燈光望去,見穿着淺灰色家居服的男子,衣袖挽起一截,正握着一隻長柄的鍋鏟,在炒菜,空氣流動着食物的誘人香氣。
談十年聽見小孩子的拖鞋擦着地面的聲音,身子微僵,不緊不慢地淡聲道,“還有一道菜,就可以吃了。”
沈殊“哦”了一聲,忽然進而不去,退也不是。
爲難得無所適從時,又聽對方冷漠地說,“行李箱在客廳。”
“我知道了。”
沈殊應了聲,牽着丁丁,繞過去,果然看到客廳裡的沙發旁,放着一大一小兩隻行李箱。
大的是她留在度假山莊裡的那隻,小的……
“媽媽,這位叔叔是特意去溫爸爸那裡,幫我拿回來的嗎?”丁丁眼睛亮閃閃的,像住了兩顆星子,傲嬌地撇撇嘴說,“這位叔叔還不算太壞啦!”
沈殊不知該作何表情,迴應自己的寶貝兒子,索性拍拍他的腦門,微笑道,“丁丁,你快去洗手,要準備吃飯咯!”
“好噠!就是不知道這位叔叔做的飯,好不好吃?”丁丁說着,便一溜煙跑了。
沈殊呼出一口氣,拎着行李箱上了樓。
丁丁洗了手後,默默地走到廚房門口,抱着門框,透過門縫,虎頭虎腦地張望裡面的談十年。
不知爲什麼,就算這位壞叔叔把的足球踢飛了,他是惱他的,但並不討厭他。
這位叔叔嚴肅了點,感覺不好親近,可是做飯的樣子還是很帥的,比溫爸爸看起來還要有魅力。
雖然他現在還不懂爲什麼女生會選擇跟這個男生在一起,而不是跟那個男生在一起,但是他覺得媽媽和這位叔叔比較般配……
這位叔叔比較酷,不會像溫爸爸那樣被媽媽騎到頭上,比較有威嚴。
對的,他喜歡這位叔叔很有氣派的樣子!
溫爸爸喜歡穿白衣白褲,像王子;那麼這位穿深藍色條紋襯衫黑色長褲的叔叔就是國王。王子要聽國王的話,國王允許了,他才能娶媽媽。而國王只要聽自己的話就可以了。
談十年關了火,神色淡漠地轉過身,望見一張粉團似的無辜的小臉,大大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談十年握着鍋鏟的手倏然加大力氣,心跳不禁加速,一股奇妙的吸引力促使他不由自主地走向丁丁。
隨着距離的縮短,談十年的胸膛裡升起一陣陣的窒悶感,恍惚的眼神瞬間恢復清明,淡淡地說,“去洗手。”
就算他再愛沈殊,也很難愛屋及烏了,因爲這是一個孩子,一個沈殊背叛他的證據。
丁丁對着手指頭,望着面前好高大的男人,紅着小臉,奶聲奶氣地回,“我洗好了。”
談十年薄脣微動,對着孩子無邪的大眼睛,終究啞然,沉默地轉身,將做好的三菜一湯,端到餐廳裡,回到廚房,眼前的一幕,令他不由地擰起了眉頭,不悅地低呵,“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