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另一半 第11頁

「今天就先這樣子吧。」他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徑自披上外套,一副準備走人的模樣,「那麼,祝你好運,希望你可以達成你想要的改變。」

祝她好運?

祝什麼好運呀!她不可置信地皺了眉頭,這跟被發好人卡有什麼不一樣?而且還是被一個如此樸素的男人給……

沈曼曦太震驚了,震驚到分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感傷還是生氣。

丁柏鑫僅是盯著她一會兒,沒再說什麼,起身買單離開了。她則呆坐在原位上,一碗面只吃了一半,卻已經再也沒有胃口。

……所以她被甩了嗎?

回想當初,伊玫向她提議跟這個男人試試看的時候,她確實假想過許許多多不同的情境,像是「萬一初次約會就看對方不順眼」啦、「覺得對方講話無聊沉悶」啦、「交往三個月之後開始厭惡對方的呆板」啦……

可她絕對沒想過三分鐘前的這一種。

她自負地以為,是男人就一定會接受她,而且是抱著榮幸的心情;她高傲地認定,決定權一定是握在她的手上,她只要煩惱要不要接受就行了。

不過,任憑她擁有比別人更漂亮的臉蛋,地球終究不是繞著她轉。

那個男人就像是個沒有使用手冊的全新儀器。

為什麼?她真的不懂自己到底做錯了哪一步?為什麼他連一點點、一渣渣的心動也沒有?就算只是看上她的臉也好啊!

慢著,等一下,她反省蚌什麼勁呀?她沈曼曦是什麼等級的人物?他不要是他的損失吧?哼!

像是重新為自己灌入了士氣,她再次抬頭挺胸、微揚下巴,拿出香奈兒皮夾優雅地走向結帳櫃台,這過程中,餐廳里凡是男人多半總會回頭多看她一眼。

瞧?這就是她所擁有的魅力,她自己明白,也引以為傲……嗯,好吧,至少大部分的時候是引以為傲的。

于是她暗暗埋怨起伊玟,莫名給她牽了這條荒謬離譜的紅線——以「一雙不合腳的鞋子」為由,她被殘酷地擺回架子上了,他甚至連試穿都不願意。

想到這兒,她終于不免輕輕嘆了一口氣,然後抽了張鈔票,擺到結帳櫃台上。

她擠出禮貌性的微笑,道︰「六桌,一碗鍋燒烏龍面。」

扁頭老板對她笑得油膩膩的,將鈔票推了回去,道︰「小姐,剛才那位穿藍衣服的先生很貼心啦,已經一起算過錢了,他沒跟你說喔?」

她的微笑僵凝在臉上,須臾,她回過神來,皮笑肉不笑地收回了自己的錢。

她想,貼心個鬼?!都說了那種不留情面的話了,何必讓她再欠一碗面?他以為一碗面就能讓他重新當個紳士嗎?

心里愈想就愈是不甘,轉瞬之間,點點星火已經燃遍山頭。

懊死的,改天一定要約伊玫出來狠狠念她一頓,瞧她出了什麼餿主意,這下可好了,要她以後該抱著什麼心情走進技術部?

唉,想到就頭疼。

真是千不該萬不該答應吃這窩邊草,更何況她連根草都還沒吃到,倒是先嘗到了苦頭。

沈曼曦絕對不會承認自己是被丁柏鑫傷了感情,但可以確定的是,她一定有哪個部分被那家伙的毒舌給毒壞了。

上班的時候,她心不在焉;下班了之後,她失魂落魄,甚至沒意識到自己幾乎封閉了所有的社交活動,舉凡吃飯的、跑趴的、看電影的、喝酒聊天的……她提不起勁,全都推掉了。

連她那少根筋的室友都看不下去了。

唐璦琳從浴室里出來,正哼著歌走過客廳想去冰箱拿罐啤酒時,驀地被沙發上那團像是怨靈的東西給嚇了一大跳。

她咒了聲,忍不住怒罵,「喂,你夠了哦!到底想怎樣啦?」

已經一個禮拜了!這女人已經連續一個禮拜都活得像是行尸走肉,化妝超馬虎、衣服隨便穿、泡面吃完了不丟、垃圾滿了也不倒。

「嗯?」沈曼曦懶洋洋地輕睞了對方一眼,隨即將視線移回無聊的節目上,冷冷道︰「我哪有想怎樣?你擋到我的電視了。」

「我擋到你的電視?你說我擋到你的電視?」

媽呀,真是活見鬼,這女人從前幾乎不看電視的,整天只會吵著要出門去找樂子,「哇靠,沈曼曦,我沒想到那個什麼副總來頭的男人……居然可以讓你受到這麼大的打擊?」

「……副總?」沈曼曦皺眉想了想,一會兒才恍然大悟,「哦,你說的是那個副總啊。」

其實她自己也有些意外,沒料到在完全沒有新歡的情況下,她竟能如此迅速淡忘情傷,是因為已經有了更痛的一道傷痕嗎?

哦不不不……也許不能稱它是更痛的傷痕,她甚至沒有任何的痛感,只是覺得心煩意亂罷了。

對,只是心煩意亂……

「璦琳,我問你哦。」

「什麼?」

「你有想過要改變嗎?」

「改變啊?我想想……」唐璦琳以食指指尖點了點下巴,歪著頭道︰「有很多耶,你問的是哪一種改變?」

「像是生活形態啦、穿著品味啦、休閑興趣什麼的。」

「哦,有啊有啊!當然有。」唐璦琳的眼神突然亮了起來,仿佛未來的路上一片璀燦,「我有超多事情想改變,所以我才會努力跑趴,看看能不能釣到誰家的公子,從此之後過著貴婦一樣的生活,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頂級貨。」

「……」沈曼曦突然覺得自己問錯人了,「算了,你當我沒說。」

「欸?為什麼?我有說錯嗎?」

「沒事沒事,你沒說錯什麼,只是我要去洗澡了,晚安。」她馬馬虎虎地結束了,連電視也忘了關,匆匆起身躲回自己的臥房里。

事實上,她最初的室友並不是唐璦琳,而是伊玫。

大概是兩三年前的夏天,她和伊玫同時進了現在的公司,因為當時兩個人都是公司里的新人,自然而然便產生了革命情感,最後甚至決定合租下一間兩房一廳的老公寓。

房東是個不缺錢的退休老太太,人很好,尤其心疼那些獨立在外打拚的年輕女孩,兩、三年下來租金也沒漲過,所以她們也一直沒有打算要搬離。

直到去年初,伊玫結婚搬去了夫家,她不得已只好再找一個室友進來分擔租金,這一找便找來了唐璦琳。

她和唐璦琳在大學的時候就相識了,因為外貌水準相仿,穿著打扮也同樣講究,于是不知不覺漸漸愈走愈近,當時還被學校的男生稱作是商學院的雙校花。

唐璦琳這個人並不是不好,只是太過世故、太過物質化,她總嚷著女人若是長得漂亮就要懂得拿來當武器。

要找樂子,就找璦琳;要聊人生,那就千萬別找她。講直白些,唐璦琳是稱職的酒肉朋友,但絕不會是良師益友。

當然,不可否認透過唐璦琳的牽引,她確實結交過不少知名企業小開,衣櫥里那一整櫃價值不菲的名牌衣裝全是那些男人送的,然而曾幾何時,她看著那些昂貴的禮物卻已經毫無任何的喜悅。

每當她生氣、不開心,男人總是以首飾、包包來打發。最後,她自己也開始漸漸明白,那些男人根本不在乎那一點錢,卻總是拿錢來換取女人的原諒。

這是否代表著這個女人就跟他花掉的鈔票同樣微不足道?

當她寂寞的時候,男人不見得會陪在她的身邊;當她生病虛弱的時候,男人更是肯定不會在她的身邊。

曾經她有個金融新貴的男友,年收入上看千萬,卻在她病得幾乎走不出門的時候說︰「我工作很重要,別傳染給我。你自己去看醫生吧,車錢、醫藥費,還有看你想吃什麼,要花多少錢都算在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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