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來了 第2頁

她訕訕的收下錢,「好吧。」

吧嘛計較那麼清楚?等她以後成為他的妻子,大家不都是一家人了,她的錢就是他的錢,而他的錢就是她的……

嘿嘿,想到這里,她不禁開心的笑了起來。

「神經。」看她把錢收下,他才拎起早餐走到櫃台後開始用餐。

雖然每天都會抱怨她的雞婆,不過她倒是很能抓住他的口味,從沒有讓他失望過,只可惜他不喜歡她每天一太早就來報到。

「奇怪……」她忽然念念有詞了起來。

「什麼事?」他咬了一口吐司後看向她。

以他對她的認識,八成沒好事,可是不听她說話,她又會繼續嘮叨。

朱真攤開手中的錢,「你少給十塊。」

什麼?姜令書瞇著眼瞪她,「連十塊妳都要計較?」他又不是故意少給她錢的,她竟這樣跟他討債!罷才是誰說不用給錢的?

「你還說!你也知道小錢不用計較喔,那你干嘛給我錢?」這是她特地為他準備的愛的早餐,收錢就沒有意義了嘛!

「不一樣,我也有賺錢,憑什麼我要吃妳免費給我的東西?我們不是家人,正確來說是沒什麼關系。」

「什麼叫做沒什麼關系?」朱真動怒地站了起來,「好歹咱們也認識十幾年了,你竟然說我們沒什麼關系?」

薄情郎啊!也不想想她天天繞著他跑是為哪樁?還不是希望他可以把她列入理想伴侶的人選中,可他現在竟然說出這樣的話來!

他穩穩地坐著,一臉平靜地看著她,「朱大小姐,與其在這邊大聲嚷嚷,倒不如回去準備授課的事情吧。」

他不是不懂她的心意,問題是她不是他喜歡的型,要他勉強去喜歡是很痛苦的事,對她也不見得好。

而且她一早就趕來他這里,等會兒還要急忙地沖回家,根本沒時間休息,就算是精力再怎麼充沛的人也會有累倒的一天。

「沒良心!」她恨恨地道,「等一下我會回去準備,不用你操心。」

「嗯哼。」他認真啃著早餐,如她所願,不再操心她。

安靜了好一會兒,朱真終于忍不住又開始喚他,「書生?」

「嗯?」他就知道她無法安靜多久的。

「你今天準備要做什麼事?」

他想了想,「一樣要開店,而且最近我要交一本書,到現在都還沒寫完,可能會搞好幾天。」

他從小就生活在這個地方,後來求學也沒離這里多遠,因為父母都是高中老師,所以他們家的經濟情況良好,也造就他喜歡念書的個性。從大學歷史系畢業後,他繼續攻讀研究所,這一念,竟也讓他讀完了博士。當完兵後,他因為教授的介紹繼續走向研究歷史的這條路,因為之前博士論文深受好評,因此有出版社找他出書,他也就這麼走上寫作的路了。

不是太難,也不會太無聊,反正他喜歡讀書,也喜歡歷史。

而父母退休後開了家書店,這本來是件好事,想不到開不到兩年兩老就結伴環游世界去了,將書店留給他管理;至于他老哥呢,早就連夜逃走,上台北展開他的新生活去了。于是他一邊寫書,偶爾接些研究的案子,其余時間都在家中顧著生意普普的書店,生活還算好過啦。

他叫姜令書,可是朱真似乎沒把他的名字記在腦子里,每天開口、閉口都叫他書生,他一指正她,她就會振振有詞的說,他的名字有一個書,他又很愛看書,家里又開書店,叫他書生有什麼不對?算了,一切隨她,反正她高興就好。不過他懷疑這麼多年過去,這女人根本早就忘了他本來叫什麼名字了。

「那麼無聊喔!」她眼楮亮晶晶地盯著他,「書生,要不要出去走走?」

「不了,妳去就好。」

「又來了。」她有些賭氣的揮揮額頭上的汗。

「朱小姐,請妳不要隨意把汗灑到書上頭,都已經拿毛巾給妳了,妳就是不用。」他皺起眉頭看著她。

他最不欣賞朱真這一點,好歹她也是個女生,卻不注重外表儀容到了極點,時常隨意用袖子或是衣服去擦汗,讓有潔癖的他不由得厭惡了起來。

「你有必要這麼愛干淨嗎?」一個男人比女人還愛干淨,怎麼想都不對勁。

「是妳太髒了。」他簡單一句話就把她堵死。

其實他從來都不覺得朱真長相不好,雖然大家都猜測他不喜歡她是因為外貌的關系。坦白說,朱真沒有讓人驚艷的外表,但是她耐看的外表也不輸許多人,除了遺傳到朱媽秀麗的外表外,她還有一雙明亮的大眼、總是溢滿笑容的嘴角,再加上她本身個性的關系,全身上下總是充滿了活力,這讓她更有魅力,可以算是個亮眼的女人。可惜,她從不在意自己的舉止跟儀容。

因為工作及本身個性的關系,她總是整天蹦蹦跳跳的,而且每次見到她她都是揮汗如雨,這樣的她實在無法讓他喜歡︰因為他從小就是個愛干淨的小孩,所以喜歡的人也不能差太遠才行,而她和他的標準明顯有著很大的差距。

另外,可能是從小喜歡歷史的緣故,他一直很欣賞古典優雅的女性,要是有古代女人現身的話,他一定會深深著迷的,而朱真……他搖搖頭,跟古典優雅一點關系也扯不上,如果在古代,她八成是捕快或巾幗英雄之

類的。

「好啦。」她扁著嘴胡亂擦一通,算是給他交代了。

真不知道她怎麼會喜歡上這個男人,整天嫌東嫌西的,還極少給她好臉色看,無怪乎老爸老說要沖來殺了這個臭小子,不過她可不容許老爸傷害他半分。

「妳早餐已經拿給我了,趕快回去準備授課吧。」他也準備要開始點書、進書了。

「這麼快就要趕我走?無情的男人!」她只差沒跪倒在地哭訴他的負心。

雖說認真的男人最帥是沒錯,可是過于認真只會讓人想從他頭上捶下去。

他不理會她每天必上演的哭戲,輕松的開始整理起櫃台的垃圾。

她起身拍拍準備走人,「好啦好啦,我要走了。」等不到他溫馨地道再見,她認命的往外走去。

「上課好好加油。」身後突然拋來一句。

她驚喜的轉身,本來以為會看到他鼓舞的笑容,想不到他竟然背對著她開始整理起書籍。討厭!她有些氣餒的看著他的身影,還以為他剛才會替她加油是表示他們之間總算有進展了,結果咧……唉,不過她不灰心,依舊厚著臉皮開口。

「你有比較喜歡我了喔?」

「……」

「智障!」她恨恨地道,跺跺腳往外跑去,一下子就不見人影。

听到她走遠的腳步聲,他才微笑的轉身,雖然不可能喜歡上她,不過她真的是個很好的朋友。

在他的人生中,快樂的時候有她、難過的時候有她、連無聊的時候也有她,她在他的生命中佔有很重要的部份,當然有一部份也是因為她從小就毫不避諱地到處宣傳喜歡他的事情。

若說這件事沒造成他的困擾是騙人的,因為每次他出門的時候,總會接收到附近鄰居投來曖昧的眼神,活像他剛干了什麼好事似的,剛開始會有不舒服的感覺,不過久了也就麻痹了,反正他知道街坊鄰居沒有惡意,只是因為閑閑沒事干;更何況咱們的女主角一點也不覺得害臊,身為男人的他又何必計較太多?

她怎麼會喜歡他?這是他一直很疑惑的事情。他們雖然是同年齡,不過她向來好動,一刻也停不下來;而他卻可以靜靜待在一旁好幾個小時,可能連天塌下來也影響不了他。所以當十三歲的她頂著滿臉青春痘對他說喜歡他時,他沒有被告白的感動,他只有災禍到了的領悟,實在不能期待正值青春期的他會對她產生什麼好感,當時只想勸她早日去看皮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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