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箴聳聳肩,坐在沙發上高高的蹺起她的二郎蘿卜腿。「誰不知道咱們小芃芃是優良品種,放心啦,我影響不了她的啦!好啦!就這麼說定了,我們『一家三口』去听羅奇?羅勃茲的音樂演奏會。」
「不太好吧?」馮羽桑的意志力開始動搖,想要見他的念頭愈來愈強烈。「票不是已經賣完了嗎?」
「哈哈!」巴箴從牛仔褲的口袋里亮出三張羅奇?羅勃茲演奏會的門票。
馮羽桑馬上就有上當的感覺。「你不是說票都賣完了嗎?」
巴箴玩著手上的三張票。「沒錯呀,最後三張票,『剛好』被我買下來了呀!」
馮羽桑遲疑著,如果又遇見羅奇,他又問起芃芃的身世,她要如何回答?如果讓他知道了芃芃其實是他的孩子,他又會如何?
芃芃拉了拉馮羽桑的袖口,引她的注意。「去。」芃芃仰著小小的臉,一臉的認真。「媽咪去。」
她童稚的話讓馮羽桑訝異。她的小芃芃知道些什麼?看來這次,她逃不掉了。
***
羅奇回到下榻飯店,已經是下午的事了。那是一間雙套房,他和他的經紀人各住一間。他開了門,就見到他的經紀人半躺在沙發上喝酒。他只看了她一眼,正想直接回他的房間休息,便被她喊住︰「Ricky。」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她,等著她的話。
「你今天見過她了?」陶曼莎開門見山地問。
他不置可否地在另一張沙發上坐下,隨手解開上衣的前兩顆鈕扣。
「我從你的眼神中看得出來,她對你造成的震撼力,依然可觀。」她盯著杯中琥珀色的液體。
他冷笑︰「什麼時候你變成了心理學家?」
「那天在街上的時候,我就看出來了。」陶曼莎是個精明而美艷的女人,虛長羅奇兩歲,六年前開始擔任羅奇的經紀人,直到今日。她自信而驕傲地知道,羅奇與她的合作關系,會一直持續下去,因為羅奇離不開她;六年前她就知道。
「你看出了什麼?曼莎,你太聰明,但是我並不喜歡過分聰明的女人,如你。」
「這句話你說了好幾年了。」她淡淡地說。
「你絕對是個好經紀人;但肯定不是個好情人。」他犀利地分析著陶曼莎。
「何謂好情人?好情人的定義為何?如馮羽桑?」她的眼神充滿不屑,不懂她為何能牽動羅奇的每一根神經,在她眼里,馮羽桑太過脆弱而不成熟,跟羅奇相差九歲,根本還是個小孩子。
「馮羽桑她不是個好情人。」他僵硬地批評。
陶曼莎了解地笑了一笑。羅奇的表情,像是在告訴每一個人,他在乎馮羽桑,非常。
「需要我再教你中文嗎?」她問。
羅奇站起身。「我想不用了,這四年來學的中文,足夠我用了。」
陶曼莎當然知道他要用在什麼地方。他學了四年中文,只為了馮羽桑,報復?討好?只有他自己知道,陶曼莎也只是知道一部分。盡避如此,在任何公開場合,他還是只講英文,包括這次來台灣。換句話說,他的中文只講給馮羽桑听。
在羅奇欲走回房間之際,陶曼莎又再次喚住他。「今天需要我嗎?」
「不必。」羅奇不帶任何感情地回絕,並關上房門,隔絕了陶曼莎。
陶曼莎望著那扇冰冷的門半晌,才移回視線,將杯中的液體一仰而盡。快五年了,她天天重復地問這一句話,天天得到羅奇一樣的回答,但她還是天天等、天天問。
五年前,他認識馮羽桑的第一天起,便不再和陶曼莎有任何公事以外的牽扯。她愛羅奇,很愛;但她也恨馮羽桑,很恨。
但是她冷靜地要求自己,給羅奇和馮羽桑一年的時間,如果這一年內,馮羽桑沒有征服羅奇,那麼,她將不顧一切地搶回羅奇,甚至采取非常手段。對馮羽桑,她已經很寬容了。
幾年都等了,她不在乎多等這三百六十五天。
她一定會等的。
***
第4章(2)
羅奇嚴厲的目光鎖定在把手搭在馮羽桑背上的「男人」。男人,至少他是這麼以為。
一大早,他就開車到馮羽桑住的房子附近,等在車內等了四個多小時,終于等到馮羽桑的出現,外加一個小女孩和一個大男人。看到狀似親昵的兩人時,他握緊了手中的方向盤,握得手指頭都泛白了仍不自覺。
這樣的景象,多像是一個和樂幸福的家庭,但是他一點也不能忍受。他不愛馮羽桑,他這次回來,完全是為了報復馮羽桑對他的欺騙和隱瞞;他對馮羽桑的愛,早在四年前就毀滅了。
一旦愛了,就愛到徹底;一旦恨了,就恨到毀滅。馮羽桑得為她的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馮羽桑全然沒有察覺到羅奇的存在,更別說是知道他正為了她而大發雷霆。自從羅奇出現後,她就不敢再獨自帶著芃芃出門了。因為她怕再見到羅奇,怕羅奇發現芃芃的身世,她清楚羅奇的個性,如果他知道芃芃是他的女兒,一定會強行介入她和芃芃的生活,挑起芃芃爸爸的責任。幼年的創傷給了她最大的警告,她不願芃芃在成長過程中,受到任何的傷害,她不要芃芃也變成第二個馮羽桑。
巴箴認識羅奇,但是羅奇幾乎已快忘了她,或許該說,羅奇眼里只有馮羽桑的存在,而忘了她巴箴。又因為她今天仍是一身中性打扮,還有一副超酷的墨鏡,更有她的招牌稻草頭,所以,才會被羅奇誤認為男人。
巴箴把車開走以後,羅奇才走出車門,倚靠在車邊,看著那棟屬于馮羽桑的房子,莫名的激動情緒填滿心頭。停在他車後面的寶藍色進口車里,走下一名女子,搶眼的五官、傲人的身材、冷艷的氣質,她是陶曼莎。
羅奇這時才有點了解一句中國話︰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你來這里做什麼?」他明顯的不悅。
陶曼莎故意忽略他的不悅,逕自站到他身旁。「你來做什麼,我就來做什麼。」
羅奇皺了皺兩道濃眉,不用言語地表示他不滿意她的回答。
陶曼莎輕松地笑了笑。「我沒有什麼意思,你五點多就出門,台灣你又不熟,我擔心你,所以跟過來。」
羅奇偏過臉。「不用了。」
「她人都走了,你還在這里?你打算等她回來嗎?」
「那是我的事。」羅奇不願多講。
「我當然管不著,不過Ricky,」陶曼莎提醒他。「你的演奏會下個星期一開始,你最好加緊練習,我怕你過分沉溺于馮羽桑,以致在演奏會時的表現,低于你以往的水準。」
羅奇非常不耐煩。「你多慮了。」
陶曼莎聳了聳肩。「只要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麼就好。」陶曼莎果真是個聰明的女人,不再多言,也不再多留。
羅奇坐回車內,又望了那棟房子一眼,便發動引擎離去——與陶曼莎不同的方向。
***
馮羽桑忐忑不安地在演奏會場前來回踱步。巴箴手上抱著芃芃,眼楮隨著馮羽桑的身影轉。「馮羽桑,你走夠了沒有呀?人家都已經開始進場了!」
巴箴好不容易說服她來听羅奇的演奏會,哪知她卻在門外走了幾十圈,就是不肯進去。
「你讓我再想想看嘛!」
「想個屁啊你!」巴箴的耐性用盡,便又開始「使粗」。「不管你了。芃芃,我們進去。」巴箴果然拋下馮羽桑,逕自往里面走去。
「喂,等我啦!」沒轍的馮羽桑,只好跟了進去。
一直到此時,馮羽桑才見識到羅奇‧羅勃茲的魅力。可容納兩萬人的會場,卻涌進了超過兩萬人;高高揚起的海報,曲終時的尖叫,在在令她不敢相信。而最吸引她目光的,是台上流瀉出的美妙樂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