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是尷尬一笑,接著又想,干嘛怕他啊?這麼沒品的男人,才該被教訓哩!
雖然有點理虧,我怯怯地囁嚅一會兒,但體內的邪惡因子,驅使我卯起勁打算跟他扛上了!
「我沒偷听啊!你的聲音很好听吧?听了還要收費?你是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你減肥成功,還學了中文?」我聲音輕怯地眨著眼,一臉無辜,像是看著帕華洛帝。
對于我的胡扯,他先是一愣,進而確定我說的全是打混之詞,他又冷冷道︰「非禮勿听你懂不懂?你侵犯了他人隱私權!」
我張大口︰「請問,民法、刑法違警罰法第幾條規定,公共場所听到他人隱私,算是侵犯他人隱私權?」我相信自己此刻真的看起來很無辜的讓眼前人想揍我!
我意識到,墨鏡下的眼楮起碼將我上下仔細打量過好幾遍,所以才沉默好一陣子。終于他放棄與我周旋,轉身繞過車頭去開車門,上了車。
他大概是認為,像他這樣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必跟我這邋遢又白痴的女人一般見識吧?
我也不知吃了什麼熊心豹子膽,一臉微笑地竟開口︰
「大哥大!你賺了那麼多不義之財……」說到這兒,我還敲敲他的愛車車窗,才繼續道︰「還會相信天下有‘道德’、‘禮義’這回事?你這種暴發戶,十之八九常逃稅、亂吐檳榔汁又不愛護動物,見到狗就踢……」因為社會新聞看多了,對于這種人,我承認我有偏見。
「你說什麼?」他搖下車窗。
「沒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邊駕馭座,我則站在右邊車門外,隔著一個位子,一道玻璃,他听得清我胡說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發動,他不再看我一眼,車子靜靜地飛快離去。
嗯!車是好車,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這個狂妄的瘋女人站在原地,抱著一堆食物,志得意滿地笑了出來。
炳哈哈……真是痛快啊!踐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該被狠狠耍弄,我還客氣了呢!可惜他什麼都沒听見。
阿!行俠仗義法,堪堪稍慰我無聊又煩悶的趕稿生活。
我哼著歌,決定做得更絕一點——把他當作下本書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憐沒人愛的那種!
我這種人啊,我媽常說,總有一天會出事的。
走在熙來攘往的紅磚道上,我的步伐與人們格格不入。
下午兩點,不是上下班時段,人行道上的行人並不算多,但是個個神色匆匆,頻頻焦急地左右鑽營,我這個有閑人種夾雜其中,就豐收了礙路的石頭。
「唉喲!」
「對不起!」
我閃躲著,像個被浪潮淹沒的可憐小舟。當個專職作者近兩年,我已經漸漸習慣于平和的步調,不再有以往沖鋒陷陣的精神,就連走中也慢條斯理起來。朋友們和我同行,也很少再為我急急穿過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顏!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隊,不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然而,我沖鋒陷陣的精神大概轉入寫作方向去了。有時寫些不合市場走向的題材,在電話中面對編輯時,還有些心虛。但是啊!表面上打個哈哈,陪個笑臉,私底下依舊我行我素。活該我寫這麼多本還是沒紅,這就是報應!
那又如何?稿費雖然不夠我發財,但我乖乖地按時交入還算收入穩定,反正我很刻苦耐勞,也餓不死我,由得我抱著所謂的「理想」與「幻夢」,寫些稍微變調的東西。
這回,兩上月一次的交稿時間已到,我抱著牛皮紙袋,習慣性地徒步走上一公里的路,把稿件送到出版社去。
我什麼都沒有,就是時間多,這是身為SOHO族的特權。每天窩在電腦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難得有外出的時候,不外就為了那幾件事︰
采購食物,頂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當成頂好、全家福之類的大型超市,一次采購量之多,便利商店應該發我VIP卡。
租租小說,就到街尾的XX書坊,不但有全國XX書坊連鎖店的排行榜可供參考,老板娘不罕個別統計她店里的租書排行。這是重要的市場參考指標。我不跟讀者面對面,是不想破壞自己的「市價」,但是為了探知市場,我每回出書都會送那租書店老板娘一本簽名書,好巴結她告訴我一些讀者的反應。
寫不出東西,或者需要些什麼參考資料,就是我上市立圖書館的時候。偶爾一閃贊揚市政府德政,也只有在這個享用免費資料的時候了。
所以嘍!難得外出,交稿的此刻,我索性一路走到出版社去,趁機活動一下生銹的筋骨,順便掃過一條又一條的街,觀看一下市面上的書狀況。
ΟΟ書店。
日前市場上的當紅作家□□,作品水準穩定,題材也不斷創新,不但舊書就佔了一排架,新書還從地上堆疊到我的膝蓋,以旋轉方式疊成一個很漂亮的圓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腳踹下去的沖動。但……我最後還是忍不住拿起一本,準備結賬,畢竟。我也愛看她的書,唉!
△△△,內容以露骨見長,由小說店老板娘那兒知道她正受讀者寵呢!預約她書的,一次可以排一整個禮拜。果真,我往櫃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擺事實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來銷售量真的不錯。我拿起那最後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于寫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會寫實路線,轉型還真成功,可惜部分讀者還是特別鐘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听兩女店員吱吱喳喳地討論著她。連店員也是她的讀者哩!羨慕。
走爆笑路線的◇◇◇,最近出了本低調的故事,看了讓人揪心,找麻煩了心偏偏又想看,還百看不厭……唉!是身為讀者的我犯賤呢,還是作者太高竿了?或者兩者兼具?這本……咦?沒了?賣完了?我驚慌地四處搜尋,真的一本也沒有。
連跑幾家,幾乎是同樣的情形——買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請老板娘代訂,不過,要被她抽頭一成就是了。
幾時,我也能有這樣一天?大概遙遙無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張望,想找尋作者名為「凌塵」的書,一番辛苦地搜索,終于在一個僻靜的角落里找到一本,正蒼涼寂寞地躺在那里,我憐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塵。唉!「凌塵」都「蒙塵」了,謝謝出版社沒炒我魷魚。
看看架上,再看看這個角落,我模模鼻子,低著頭,乖乖地走出書店,決定快點把手的稿交出去,好動手寫下個故事。寫不出東西時,就用這種方法來刺激自己,是否也算是自虐的一種?我真的是有點欠扁!
午後三點析陽光稍弱,我穿過書街,繞過一個小巷子,正要鑽進一家出租店時,小巷內那輛黑色轎車讓我差點跌了一跤。
那種烏漆抹黑又干淨的發亮的長型轎車,本來就引人注目,亮的讓人想在上頭留個鞋印子;但是讓我震驚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輛車牌與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號碼「1100」,我記憶猶新;再加上那個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幾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現過的那輛車!
那,車子的主人呢?我像個賊一般,連忙四下張望。還好還好,除了一個衣著隨便、正提著袋垃圾的男人,經過我的面前,沒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襯衫未扎,牛仔褲管還折了起來,腳上穿著拖鞋,一點也不像這輛車的主人,我暗暗松了口氣,打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