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換你心 第14頁

丁遜君很爽快地答︰「沒有。我只把跟慣了我的小秘書帶在一起,她比較知道我的習慣!」

丁遜君不喜歡拉大隊跳槽,韋氏企業待她不薄,人望高處而轉工,合情合理。牽瓜拉藤的,令韋氏措手不及,何必?

秘書職位畢竟比較私人,家平離開韋氏,連帶新主管都可以任用新的秘書,予人方便,自己也方便!

料不到一腳踏到益豐來,就令這人事部的方坤玲不高興。原來上任的業務推廣部主管秘書,叫周耀芬的,是個出名的小巴辣,神憎鬼厭,獨獨能把這姓方的婆娘巴結得妥妥貼貼!鮑司里頭的小職員,都把方坤玲視作周耀芬的干媽,認真臭味相投,物以類聚!

丁遜君御用張家平,弄得周耀芬變成無主孤魂。各部頭頭有哪個會愚蠢至自討苦吃?把這周耀芬收到門下去,偶有失閃,她就告到人事部去,豈非引狼入室!況且,此干母女二人的一張嘴,無理也不饒人,有半分把握在手的話,更尖酸刻薄。秘書一席最能洞悉直系上司乾坤,無人願意雙手奉獻此一寶座,終究落得個自取其辱!

結果,周耀芬只得被安排到總務部,處理一些文書工作,她與她的干娘,都氣炸了肺!

追源究始,認定了是丁遜君的罪過。

丁遜君不是不知道這重因果的。

然,哪一朝沒有秦檜?哪一個機構的人會盡是聖母瑪利亞?

丁遜君當然知道小人積怨的威力,她只深信實力取勝!兵來將擋。

真沒想到有人會小家子氣到不放過這麼不成理由的一次怪罪機會!

怎能不叫遜君氣憤?莫道法律不外人情!家平的勤奮,在部門內是出名的,她一天何只工作八小時,比起那種準時上班下班的姑娘們,年中她讓益豐佔的便宜還算少了?雞毛蒜皮的一件事,分明是借題發揮!

問題的癥結還在不看僧面看佛面上頭!

有膽自作主張,連一個相議的電話都不搖至業務推廣部來,分明地撕丁遜君的臉皮。

江湖上,有涵養的人,永遠被人對牢你的容量挑戰,小人們就是老看人家的風度翩翩不順眼!

這期間,張家平的情緒慢慢平伏下來,不住地抽咽。

「對不起!」家平吶吶地說。

「慢慢告訴我,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照說,是我不對的!」

丁遜君很快慰,門下的人到底知道好丑,分清事理。最恨那些不管三七二十一,總之把責任推卸的人!

人誰無過呢?遜君耐心地听。

「我午飯時沒有外出,管自讀那本亦舒的新小說,太入迷了,根本忘了已經二時多一點。驀地有人走來,把我手上的書搶過去,撕成兩截!我嚇得什麼似!」

「那人是方坤玲!」

張家平點點頭,臉色仍然惶恐。

「她著我跟她到人事部去,把我訓斥一頓,就塞給我這封解雇信!」

「家平,你那本書呢?」

「給她扔進廢紙箱去了!」

「把它拾回來!」

家平愕然。

「現在立即去,拾回來給我!」

家平習慣凡事應命而行,也不敢再追問,就乖乖地快步走出去。

不一會,把一本撕成兩半的叫《紫微願》的書帶回來。

丁遜君再鄭重地囑咐家平︰「你搖蚌電話到法律部去,求見湯律師,把這過程全部告訴他!最緊要把這本書交到湯律師手上去!」

家平仍有點驚惶失措。

「家平,照我的說話辦!湯律師會得照顧你。」

家平如言,獲得湯明軒的接見。

湯律師很耐心地听完了整個故事,問了一句話︰「這本書是你出錢買的嗎?」

家平點點頭。

「好。家平,既是私人物件,無人有權將它撕毀,侵犯私人財物是有罪的。你可以向勞工處申報,提出對方小姐的控訴。」

家平嚇一大跳,忙說︰「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只是丁小姐囑我把過程告訴你,請求你主持公道!」

「我不是在主持公道了嗎?」

「方小姐要解雇我,這不公平,但是,她撕掉我的書......」

「更不公平了。法律觀點上,侵犯別人私有財產是有罪的,不管那人是上司還是下屬。反而是你在辦公時間內看書,嚴格來說,人事部要執行規矩,也叫沒法子的事!」

湯明軒不好意思在小女孩面前直說,這已是人事斗爭的把戲!

「湯律師,我該怎樣辦了?」家平垂下頭去,忽然,又抬起頭來,很決斷,很有擔戴的樣子,說︰「無論如何,我不要連累丁小姐!」

真真孩子氣,入世未深。湯明軒笑︰「放心!你不會連累她的!」

湯明軒想,丁遜君聰明絕頂,方坤玲偏要在高手面前,耍這三腳貓的功夫,真是多余之至。

「家平,你且回去繼續工作,我替你向勞工處申報!」

「湯律師,別把事情鬧大了!」

「鬧不大的!你上司會得給你擺平!」

張家平回去覆命時,已經差不多是下班時分。

就為這麼一件小事,去掉整整一個下午。時間素來是捉襟見肘,還有這些閑事閑氣一大堆,不時發作,怎不叫丁遜君氣炸了肺。

第19節

這邊廂,湯明軒把方坤玲請到自己辦公室來。

這方坤玲年齡應該在四十五以上,身材干干瘦瘦,遠穿暗色旗袍,兩只臂膀,吊在袖子之外,甩甩蕩蕩。

湯明軒心想,要是有人告訴他,這方小姐是白粉婆娘,也斷不算是夸大之辭。

這姓方的平日只除了見幾個高級的男同事,或是那些未婚的年輕男士,會有點笑容之外,一張臉,繃得什麼似!兩條並不稀疏的眉毛,經常粘結在一起,見著了,會無端令人憂心戚戚。

方坤玲並不知道湯明軒的用意。她把鮮有的微笑,展露出來,極力溫文地向著湯律師打招呼。

湯明軒並不打算多花時間跟她客氣,直話直說,把張家平一案擺在方坤玲面前。

只見方的臉色煞白,相信如有地洞一個,她會火速鑽進去。

「湯律師,你身為公司的法律顧問,很應該保障我們的利益呢!我的意思是說,怎麼阻止張家平無事生非?」

「方小姐,保障職員在勞工以至法律條例內權益,是我份內的職責。然,對受保護與指導的員工,無分高下,一視同仁,張家平職位雖低,但她有證有據,撕毀別人財物,不能算是無事生非!」

「她最低限度是以牙還牙,因為我解雇了她!」

「解雇是否合理,是另一回事。張家平絕對有權控告你撕掉她的書!」

「才不過一點點價值的物品,用得著大驚小敝了……」

方坤玲話才出口,就立即收住了。

她總不是沒有經歷過世面的人,賊喊打賊,自暴其丑。張家平偷看閑書十分鐘,難道又真算是件大不了的事?

方坤玲實實在在地恨自己為什麼今天會如此魯莽!就是為了一連幾個晚上,都睡不安寧,人一輾轉反側,整夜就淒涼到好似世界末日,才剛剛累極入睡,鬧鐘就響起來,要上班!日子如此這般地捱下去,虛火上升出的禍!

似乎每個活著的人,都有情不得已的苦衷。因而別人沒有諒解的義務!

湯明軒當然不會同情她。

她有哪一方面可以吸引到這位男同事的諒解?講名位,她才不過是益豐集團內上百個經理的其中一個!講能力,不見得出類拔萃,威勢懾得住!講人緣,不提也罷!講樣貌呢?湯明軒心想,誰個男人喜歡無端端幫老姑婆一把!

最後講到靠山,若非她跟在董勁一身邊二十年,更無須買她的帳!

「方小姐,有些人總是要將小事弄大,無奈其何!天下間,一樣米養百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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