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點55分再相逢 第11頁

「祝我們天長地久。」

「小傻瓜。」

「我買了禮物送你哦。」

你接過我手中的盒子打開它,發現那只CATIER的戒指時,你一掃臉上的疲憊,說︰「你這是向我求婚嗎?」

「才不是咧!那是尾戒,可以防小人哦。」

「你在想什麼呀。」

「維維,問你一個問題,你為什麼會覺得俊鄺很特別?」

「俊鄺?」

「就是你面試的那個業務部新人呀!AMIGO說你覺得他很特別。」

「他呀……嗯,他身上有一股很特別的親和力,怎麼突然問?」

「也沒什麼啦!只是後來發現原來我們還是國中同學呢。」

「所以你買尾戒送我?」

「什麼關系?」

「暗示我要提防他呀!小心他把你從我身邊搶走。」

「才不可能咧!」

「不過我倒是覺得他長的還蠻帥的。」

「那家伙會帥?」

「嗯,以一個男人的角度來看,他的確蠻帥的而且跟我差不多高吧!」

「並沒有。」

然後關于那家伙的話題便草草結束,畢竟沒有人會習慣長途旅行的勞累的。所以你送我回公司後就先行回家休息了,而現在剛好是午餐時間,我去陽台想抽煙,沒想到AMIGO也在。

「董事長回來啦?」

「嗯,但是他今天不會回公司,你的小苞班呢?」

「他出去談CASE了,沒想到俊鄺不在,我連食欲都沒了。」

「你愛上他啦?」

「糟糕!我表現的很明顯嗎?」

「但他有女朋友了不是?」

「你知道?」

「听說的。」

「S0WHAT?這連已婚男人都愛過了……呀!對不起,我沒有別的意思。」

我當然知道AMIGO的弦外之音,她總是有意無意間會提醒我這個事實。但是我並不會怪她,關于我們的愛情,她恐怕也不好受,畢竟她只是太愛你了!尤其當她知道原來你不能接受她的感情並不是單純的因為你已婚的身份。「你記不記得幾年前有個作家發明單身公害這個名詞?」

「單身公害?」

「嗯,指的就是像我們這樣的女人吧!」

「我們是單身公害呀……。」

「是呀!像我們這樣不結婚的單身女子,往往是引發婚外情的罪魁禍首,我第一次听到的時候只覺得是那個作家有毛病,明明是自己想偷吃,還故意把焦點轉移到女人身上,但是現在又覺得,好像他說的也不無道理耶!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呀!」

「如果說……當初你結婚了,你還會和維上在一起嗎?」

「我那時候有男朋友,記得嗎?我不是因為寂寞或是貪圖維上什麼才跟他在一起的。」

「但是你沒有過想結婚的沖動嗎?」

「結婚的確是一種沖動呵!你呢?」

「我呀!坦白說我只是想要有人陪,回家的時候有個人坐在沙發上等我做飯也好過只有小狽搖著尾巴等我開狗罐頭,上班時臉色差,別人會以為是性生活不協調而不是很久沒有被男人需要!炳!想想還真是怪寂寞的耶!」

「被需要呀……。」

「你知道嗎?我二十歲的生日願望是告別處女,三十歲時希望告別單身,但現在我只想買電池的理由不是為了!尤是到了冬天,真的很希望身邊躺的是有體溫的男人而不是睡覺還會流口水的斗牛犬耶!」

「我倒是很想抱著你的老大睡覺耶!它簡直活像個不用插電的暖爐,一想到它全身都溫暖起來了。」

我忍不住又被AMIGO逗笑了,我總是覺得她不管遇到了什麼事情都還能保持開朗的笑容。

「所以?你會幫我嗎?真希望能在冬天結束前讓年輕結實的男人替我暖被耶!」

「你怎麼會喜歡他?我是說……雖然我們同年紀,但是你不覺得他有時候真的很幼稚嗎?」

「會嗎?我倒是覺得他的個性很可愛呀!這年頭老實的男人不多噦!而且俊鄺長的又高又帥的,我一直覺得他長的很像一個台灣偶像劇里的帥小子耶!叫言什麼來著的,很像韓國人的奇怪名字,但是人長的真是帥呀!有一次看到他不禁意的在電視上掉眼淚的時候,還被他狠狠的電到了咧!」

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居然在同一天內有兩個人告訴我那家伙長的很帥?不但如此,長的還像偶像劇里名字很奇怪的男主角!

「偶像劇?」

「干嘛用那種眼神看我呀!年過三十的女人也有收看偶像劇的權利好不好?不過不要說出去哦!別人卻以為我只看HBO和國家地理頻道。」

「……」

第六章

仔細回想,關于晴晴的許多往事突然涌上心頭,當然這些往事大多是要從狠角色說起。

當時狠角色這個名號的由來不是因為他曾經在課堂上公然甩老師耳光,而是他在放學後還找人一起把那個老師拖進停車場海扁一頓,那是狠角色被退學的原因。我記得他瀟灑的離開學校那天,那個老師還躺在醫院里吊點滴。

而晴晴和這樣的一個男生交往雖然不至于變成大姐頭,但是整個人明顯的叛逆不少,尤其從她幾度和我們導師交手便可看出端倪。

當時我們的導師私底下被膩稱為老巫婆,很多考上第一志願的學生都是出自于她的教鞭底下;但是無論是第一志願還是其他志願的學生,每個人想起她來無不咬牙切齒的一個恨字,我一直很替她慶幸還好她沒有教到狠角色,不然她一定會後悔被媽媽生下來,不過我想這大概也是她從來沒教過後段班的原因,否則依照老巫婆對待學生的模式來看,她肯定會比狠角色的導師還慘!

雖然老巫婆相當疼我,但是我還是得承認她真的很變態。

撇開她首創要我們早上六點鐘到學校早讀、晚上十一點才下課放人不說,她還發給班上一人一本聯絡簿,要我們在上面詳細紀錄每堂課發生的事情,例如挨了誰的鞭子、哪科考不及之類的,理由是要讓家長知道我們在學校里十七個鐘頭的作為。

那時候我們通常一早來就先寫好了十七個「沒事」;而我們一直相安無事的持續這個毫無意義的互動一年之久,直到有一次老巫婆收聯絡簿回去簽名時,突然在班上大發雷霆,原來是晴晴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上頭寫著,假設有事為X,沒事為Y,YYYY……。

雖然我個人覺得還滿幽默的,但是老巫婆簡直氣爆了!她將這個視為晴晴公然挑釁的一個象征,尤其當她耳聞晴晴和狠角色的戀情之後,她一直很想找個機會來教訓這個特權分子,所以她氣極敗壞的吼了約莫半堂課,而晴晴開始只是面無表情的站著听著,最後當老巫婆說到一句「被那個父不詳的流氓給帶壞了」的時候,晴晴當下掉頭走人。

當時我們全班是一陣頭皮發麻!下課時老巫婆殺氣騰騰的嚷著要記她曠課時,沒想到回到辦公室就接到了晴晴她媽媽打來代為請假的電話,雖然老巫婆痛恨特權分子,但是她對于特權的本源倒還是相信客氣的,所以那通單純是要請假的電話她們講了很久。

听說是當時老巫婆在電話里借機告訴她關于狠角色和晴晴的事,所以他們後來才會失去聯絡。

為什麼我會突然想起這些往事?因為今天我接到一通奇怪電話。它之所以奇怪的原因不是因為我沒听過那個名字,而是他要找的人是晴晴而不是我!他說他按照國中畢業紀念冊里的通訊錄卻怎麼也聯絡不上晴晴,後來他想起來我是班長的這件事情轉而聯絡我,至于我的手機號碼則是我一向熱心助人的母親大人告訴他的,我媽差點沒連祖宗八代都一並告訴人家了!這就是歐巴桑綜藝節目看多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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