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 第14頁

「我……你去死啦!」一個枕頭甩向近在眼前的燦笑俊臉。氣死她了!

哼,一切到此為止!她猛坐起身,本想走人的,卻因動作過劇,肚子上的傷口傳來一陣鑽心的痛——「哎喲!」

「活該!」他臉一沉,一把將她推回床上。

「嗚……」她扁嘴,「你很討厭啦!」

「謝謝您的夸獎。」他小心地翻開她的毛衣下擺,仔細檢查她月復部的紗布,「還好,沒有滲出血來。」

「要你管!」她嘟噥了一聲。

「你以為我想管呀?」若不是她是他內定的未來戀愛人選,他才不屑理會。

「那你放手啦!」哎,她不管怎麼男孩子氣,也是女孩子吧?

「我當然會放手。」他瞪了她一眼,將毛衣給她拉好,「我現在對你沒興趣。」

啊?這是一個十八歲的少年該講的話嗎?

「你羞不羞啊?!」什麼黃色思想嘛!

「有什麼好害羞的?」他奇怪地瞥了她一眼,「我們什麼也沒有做,不是嗎?」

我咧——她翻翻白眼。

「現在我認真地告訴你。」歐陽川伸手扳正她的臉,與他四目相對。

「什麼呀?」他這麼嚴肅做什麼?

「歐陽于蘭,我正式地請你做我歐陽川的女朋友——你笑什麼!

「哈哈!」肚子又在痛了!「請我?還正式?哈哈——開什麼玩笑?」有人這樣子追求女孩子的嗎?

「我是認真的!」少年通紅的臉上有一絲狼狽、一點害羞和一些惱火。

「啊,我也是認真的——撲哧!」她實在忍不住要笑的沖動。

「笑!笑死你!」有這麼可笑嗎?

「好,好。我不笑,我不笑。」天啊,她再也不能笑了,不然傷口就真的要裂開了。

「你答不答應?」他快氣瘋了。這是他平生第一回的真情告白哎!卻要毀在這丫頭不識相的笑聲中嗎?!

「答應什麼?」她還在竊竊偷笑。

「答應做我的女朋友!

「可我不是說過了嗎?上學期間我是不會談戀愛的。」她的家規甚嚴,她才不敢違背。

「誰要與你現在談戀愛?」他自然也是以學業為重的人,「我只要你先做我的女朋友,等畢業之後咱們再談戀愛。」未來的藍圖他早已規劃妥當。

「咦?」這樣會不會太奇怪了一點?

「你又怎麼了?」他好累,沒見過這麼不上道的白痴。

「咱們原本是爭個你死我活的冤家對頭哎!」怎麼突然間要結為「男女朋友」了?立場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折喲。

「什麼你死我活?」他白了她一眼,「對手又怎樣?冤家又怎樣?難道不準惺惺相惜呀?」

「可以,可以!」她很識時務地舉手投降。

「那你到底同不同意?」

「什麼?啊,同意,同意!」人在屋檐下,只能把頭低,「一百個同意!」

「真的?」她回答得太爽快,他反而不信了。

「假——啊,當然是真的!」

「為什麼?」他狐疑地瞄她。

「你自己說的呀!」她笑眯眯地回答,「你很帥、心地又好、又是你先追我的,而且畢業之前又不會浪費時間來和我談戀愛——我為什麼不同意?」嘻,原來她也有異性緣的嘛!除了那些只會與她稱兄道弟的臭男生,也有人追求她了耶!啊,好得意,好驕傲啊!

「你不是在騙我吧?」他認真地挑她的刺。

「騙你干嗎?」這人怎麼一點兒也不信她!「有你做男朋友,我多有面子呀!求之不得呢!」

嗚,只是一想到學校那些盼了千回百回的女同胞們,她實在有一點點抱歉外加頭痛。

「懶得理你!」他再一哼,起身往外走,「我可告訴你,從現在起,你是我的女朋友了。以後不準再找其他男生!」

「哇,也太快了吧?」妒夫嗎?才答應他,就開始要她三從四德了耶!

「太慢了好不好?」他現在就希望趕快畢業,好讓他可以正大光明地……吻她。憶起剛才電梯中那草率的吻,他的心跳如鼓。

「隨你啦!」她嘆了口氣,望了他的背影一眼,有些欲言又止。他看上了她哪里?而她,又為什麼會答應他?

原本理所當然的冤家,卻一下子要變成男女朋友?她,不知道該如何去適應。他們,其實更適合做冤家的。

第七章

正式「私定」了終身,但一切卻仍舊沿著原先的軌跡,慢慢地過著。

貪吃蘭依然打著為歐陽弟弟「尋找初戀情人」的幌子,正大光明地收受禮品糕點之類。但總算她還有一點點良心,收下禮品糕點的同時,不忘順手告誡痴心的小美女們一番︰歐陽弟弟已痛下決心——大學畢業之前不準備交女朋友了。

听清楚了,她明白地告訴她們了哦。所以,再有痴心不死的美眉主動上鉤、送她吃喝,怨不得她的喲!反正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嘛!

幾番抗議無效後,歐陽弟弟開始奉行「沉默是金」的原則,不屑再理會那些痴心的美女。

于是,日子便這麼一天天的過下去。轉眼,四個春秋已過。

***

細雨飄飄的落梅時節,修煉多年的孫大聖們終于逃月兌了學業的五指山,開開心心地月兌下了學生袍,正式踏上了現實社會的成人取經之路。

難哉?險哉?樂哉!

寫畢業論文、照畢業合影,進公司實習,頻繁應聘、賣力推銷自己。一番風雨之後,同窗好友們忍淚揮手、各奔前程去了。

「喂,你到底決定去哪家公司呀?」問話,一如四年前的「你要讀哪所大學?到底決定了沒?」

夜深靜無聲,終于熬完修煉、逃月兌五指山的歐陽于蘭正處于昏昏欲睡的狀態,卻依然有人不解風情,不肯放她去逍遙夢中游。

嗚,她不知道啦!畢業實習的那家公司對她很滿意,已正式地邀她加盟;她上人才超市小試牛刀,也已接到了數家公司的面試通知單;學校的教授甚至也要她留校。何去何從呢?她拿不定主意啦!

所以,不要再間她好不好嘛?

「不要給我裝睡。」大手三兩下就挖出埋在枕下的貪睡蘭,輕輕地拍打了一番,逼她清醒地面對現實。

「你私闖民宅!」她控訴地指著他,「沒有經過屋主的同意,你怎麼能正大光明地踏進我的地盤來!」

「我是你男朋友。」他瞪了她一眼,正大光明地坐在她床邊。歐陽姑娘的這間蝸居,這幾年他哪日不來此一游呀?現在才要告訴他「私闖民宅」,為時已晚了四年了。

四年,足夠讓青澀冷漠的少年長大成人,雖然他未經風雨歷練,但也已展露出青年的翩翩風采來。

反觀這株白痴的蘭花,卻沒有一點點的變化。四年,時間似乎並未在她身上輾過,並未留下年輪的轍印。二十三歲的成年女子,偏偏還好像十三歲的鄰家女孩一般,耍賴貪吃、愛玩成性。唉,長不大的小孩!

但偏偏這樣的小孩卻迷了他的眼,讓他的心動無法停息,讓她的痴戀一日深過一日。這一生,注定他要跟著她、逃不出她的魔掌了。

無可奈何,心甘情願。

男朋友?她還是如以往一般,皺了皺鼻子。

「好了,快點告訴我,你準備進哪家公司。」他非常堅持。

「我不知道。」她可憐地扁扁嘴,「嗚,這一次我承認比不過你了,我輸得好慘!」

現實社會,真的很現實。這年頭,不管你是否身懷絕技,只要是容貌出眾、性別為男的同胞,就是市場上受寵的天之驕子,而普普通通、又身為女兒身的可憐的紅顏們,就職的範圍則少了許多,限制也多了好幾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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