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人有點色 第26頁

空屋內唯一的光源來自她頭頂上那盞亮度不足的小燈泡。她眯著眼瞧著那盞寒酸的小燈,回想起她昏迷前的一切……

她記得自己到廚房去找薛佛,薛佛告訴她方歷和Johannn一起離去的事。

接著她的意識就陷入了一片空白、混沌的狀態。她只記得自己走出宅邸大門,淚水迷瀠了她的眼楮和心智,她只願能一直不想、不看……

她深吸一口氣,覺得悲傷回到了心,但是眼前她的處境堪慮,她記得的最後一件事是那雙咖啡色皮鞋和刺痛她雙眼的陽光。

就在她蹙眉沉思間,她背後那面破舊的木門傳來「咚」的一聲。她怔在原地,原先的那扉窗,等待有人推開她背後那面木門走進來——也許手上還會拿把槍指住她。極可能的,她是被綁架了。唯一幸運的是,她手腳沒被捆綁。

但是沒有,沒有人進來。她一直靜靜地在原地等候了三分鐘,木門依舊沒有被推動的跡象。

在那三分鐘內她不禁有些後悔自己的莽撞,明知道紐約是座不太安全的城市——特別是對單身女子而言。可她竟然還大著膽子在街上晃!最糟的是東西南北四方,哪個方向不挑,竟挑了向走——東區的北邊是全球聞名的哈林區——一個充滿暗巷和黑街的犯罪淵藪。

但能怪她嗎?今天下午她根本已經喪失了所有的理智,心中所剩唯有深沉的哀痛。

她忖度著該不該冒險去旋開那面門的鎖柄,考慮了三秒她決定最好別冒險一試。

她反向走到窗前,試著拉開那道殘破的玻璃窗。窗子在她使力拖拉下略松動,可見這道窗並沒有釘死。她心中一喜,更加小心的拉動那陳舊的玻璃框架,盡可能不發出聲音。

幾分鐘後,她已拉高窗子到足夠她身體的可以鑽出的空隙。燠熱的空氣自窗外飄進來,夾雜著植物根部腐爛的臭氣,但她感謝窗外這片雜蕪的園林。

就在靠近左邊不到兩公尺的距離有一棵粗壯的老樹,老樹的一截粗枝正撲過窗邊向上凸長,就緊挨著窗緣而生。

小仙伸手勾住老樹的粗枝,縴細的身體靈巧的攀出窗外,俐落的攀附在樹枝上,一個漂亮的回身,雙臂已經穩當的抱住粗壯的樹干。過程一氣呵成,了得至極。

她輕吁口氣,暗自慶幸自己爬樹的本事,誰又料得到這項本領竟然救了她一命?

她以最迅速自樹身上往下滑溜,感覺自己腳下踩著的是濕軟的泥土地。她暗暗祈禱這片園林的邊緣不會堵上一道高高的圍牆。

幸運的,這片園林似乎是一片自由的林地。她很快的穿過草地,第一次發現幸運之神眷顧她。她目前所在的位置應該離上東區不遠,因為中央公園的邊陲就在她觸目可及這處。

現在,只要她再找對方向,也許再過不久她就可以回家——方歷的家了……

情況不對勁,小仙已經出門整整一天,沒道理到現在還不回來。除非她故意在外逗留,惹他生氣。

但是小仙並不知道他回來了,況且她不是這麼幼稚的女孩。那麼,最大的可能就是——她也許出事了。

方歷緊蹙著眉間坐在沙發上,下一刻他已迅速起身,準備出門找人。

他在心底暗自祈禱,希望他的猜測不是真的。在紐約要出事真是太容易了,一個單身女子若在紐約失蹤,極可能像空氣一樣,從此在這世上消失了蹤影。

一抹恐懼竄入他的心髒——他該在得知她出門時立刻出去找她的。

他究竟著了什麼魔?竟然放任自己不顧她的安危,荒謬的拖延著外出找尋她的時機!

懊死了!

這麼做的結果只證明了他的愚蠢——他不肯面對自己對她的關心,全力以無所謂的態度來麻痹自己。

直到他愈來愈坐產不安,愈來愈主急如焚,他終于明白,他是個傻瓜。他關心小仙是明擺著的事實,就算他企圖忽略它、輕蔑它——事實就是事實。

現在,現實的狀況終于迫使他面對事實——他終究放不下她。

打定主意,他即刻朝大門踱去,意志堅定卻憂心忡沖。

「少爺。」

薛佛在他臨出門前一刻叫住他。

他匆匆回頭一瞥以目光詢問,雙腳已經跨出門外。

「少爺,您快回來,電話。」

薛佛的聲音仍然如往昔一樣平穩,但方歷已听出他正在強自鎮定,他臉上的氣色也失去平常一般紅潤,正在急切失血中——幾乎就在一剎那間已如同白紙一般蒼白。

方歷心髒猛然揪緊。他知道,小仙出事了。

他迅速往屋屋內奔進,拿起最近的一具話筒。

「是我,Alex.」

「Alex先生,十萬美金二十分鐘內送到。你單獨一個人來,不準攜帶武器。麥迪遜道一五一街空屋,耍花樣的話小姐就沒命。」

話筒傳來男人的聲音,操英語,帶南方口音,從聲音判斷不出年齡。

「讓她跟我說話,我要確定好沒事。」因為身陷險境的,是他的小仙。

電話那間傳來兩聲刺耳的干笑——

「十萬美金二十分鐘內送到,不準耍花樣,沒見到錢就沒命,嘟——」

電話斷了。

「該死!」

方歷用力摔下話筒。對方是狠角色。

「薛佛?」他咬牙從牙縫里擠出聲音。

「是,少爺?」薛佛就在他身側。

「記住地點,麥迪遜道一五一街空屋,如果一個鐘頭內我沒回來,你立刻通知拓少爺處理。」他邊交代邊奔上二樓書房。他不必等待薛佛回答,知道他必定記住了。

他進入書房,推開第二層書架右方的暗格,打開保險匣,上層藏了數把手槍。他挑出一把鐵灰色象牙柄的超小型手槍——如果他真笨到連一把槍都不帶,那才叫豬腦袋。

他將迷你手槍仔細藏在腰帶前的暗層中,之後再從保險匣中取出十萬美金,裝在一個牛皮紙袋內,最後合上暗格,快速下樓。

這不明來歷的家伙竟有膽動他的人!

懊死了,膽敢惹到他頭上!這群白痴肯定不知道惹上了方家,這番挑恤等于是向「菱」宣戰!

他三兩步下了樓,薛佛還杵在客廳里。

「少爺,有件事我必須先告訴你。」

「什麼事?」他問,腳步仍不停的走向門口,他必須爭取時間。

「中午小姐出門前曾問過我你的事。」

方歷身形一凝,停下腳步。

「她問了什麼?」

「她問我最近有沒有看到您的人。」

「你怎麼回答?」

薛佛泛白的臉孔微微一紅。「我老實告訴了她,我看到您今天早上跟Johanna小姐一起出門。」

方歷申吟一聲,搖頭苦笑。

「薛佛,答應我,學會說點善意的謊言。」

語未竟,人已消失在門口。

方歷在十分鐘內飛車趕到指定地點,他必須爭取時間,用來觀察空屋周圍的地形。

單槍匹馬的好處是易于掩飾行蹤,在敵暗我明的狀況下,他必須盡可能的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情勢。

麥迪遜道一五一街的確有一間看起來被棄置多年的空屋,空屋矗立在一片雜草、藤蔓從生的荒蕪庭院間,在稀微的路燈映照下簡直如同一棟鬼屋。

看到這屋子的狀況,他的心涼了一半,這種地方往往是游民、逃犯、中毒者的巢穴。這些人可以說是生活在社會的最下層,屬于最難以控制和預料的一群。

他但願那個打電話給他的男人和他的同黨——如果他有同黨的話——不是屬于這群蠢蛋、毒蟲之一。他但願那個人還有點大腦,知道手上的「貨」踫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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