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愛老公 第25頁

「嗨,大叔,告訴你一個很了不起的秘密哦。」

「什麼秘密啊,我的小雨傘?」

「呵呵呵,一個你怎麼都想不到的秘密。」

「快說給大叔听听啊,我很好奇呦。」

「我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耶。」

「小雨傘老了,開始說傻話啦,我們怎麼可能是同父異母的親兄妹呢,呵呵呵。」

于是,宋予閃沒有把謊話帶進棺材,誠實的她可以進天堂,而道德高標的大叔當然也會待在天堂里,和她一起唱歌樂逍遙。Theend。

對啊,就是以上這樣,反正她最強的就是說謊咩,假裝不知道大叔是大哥,又不是高難度的事情。

這樣的話,她繼續愛大叔、大叔繼續愛她,在被惡夢嚇醒的晚上,有大叔寬寬的胸口窩,她可以作著亂七八糟的言情夢,可以花大叔的錢,花得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可以隨時隨地看見他的笑臉,到最後的最後,還可以人前人後,很惡心的喊他老公……

閃閃又哭了,打開蓮蓬頭,溫熱的水將她濕透。

她知道,既然把海齊帶出來,就該負起養育責任,不能頹廢太久,可是她的心髒仍然急迫地擠壓著,清清楚楚的痛,提醒著,她愛他,不是隨便說說。

討厭,為什麼不要在愛上大叔之前,先給他做好身家調查,再評佔他的遺傳基因,適不適合讓她把愛情種在他身上;討厭,為什麼不要在知道他姓蕭之前,就直接把他排除在愛情名單外面?

她是笨蛋,而且這個笨,讓她笨到很可笑!

梳洗完,走出熱氣蒸騰的浴室,她才發現窗外下雨了,突然落下的雨浙瀝浙瀝地打在玻璃窗、打在她的心頭。

如果時間能倒著走,如果能回到那個狼狽的、被房東趕出門的下午,那麼,她就不要讓海齊撿回家,不要愛上很容易被人愛上的大叔。嗯,從頭來過最好了,那麼她就不會心痛、不會難過、不會撕心裂肺得想要跳樓。

抓起梳子,她下意識地梳著頭發,一下一下,想起先前大叔幫她梳過,動作很輕柔,當時她得寸進尺說︰「大叔,以後可不可以每天幫我梳頭發?」

他像突然被什麼卡住似的,放下梳子,臉部僵硬,冷冷說︰「不行。」

那時候,他以為她是十六歲的未成年少女。後來他曾經透露過,那段期間,為了阻止自己喜歡她,必須經常對自己耳提面命,提醒自己,小雨傘尚未長到可以談戀愛的法定年齡。

好好玩哦,那個時候,他喜歡她、她喜歡他,卻因為卡著一個謊言,誰都不能講出口。為了這個,她真的下過決心,決心不要再說謊。

現在,他們又卡住了。被血管里面流的東西卡住,搞得兩個人動彈不得,只能站在原地,傻傻的埋怨命運。

閃閃搗住臉。她需要出去淋淋雨,讓頭腦清醒!

然後,放下大叔,繼續以往的堅強獨立,反正,不會有人給宋予閃送雨傘,反正唯一會縱容她的大叔已經……已經不能專屬自己……

她該給花瓶傳一封恭喜簡訊的,告訴她,小雨傘已經從隊伍里面除名。

海齊一手把玩著鑰匙,一手插在口袋,用手指頭撥弄口袋里面的零錢。

他出房間時,被櫃台小姐喊住,請他轉告姊姊,應該先付三天的房錢。

他這個人被老爸訓練得誠實善良而且正直,于是月兌口說︰「錢都在我這邊,姊姊身上沒錢。」天知道,他有多痛恨說出姊姊這兩個字。

然後,櫃台小姐說︰「既然這樣,你就把房錢繳一繳,不必麻煩姊姊再跑一趟。」

他繳完錢,口袋里剩下四十五塊。

這幾天,不管是對他還是對閃閃而言,都難熬。

他喜歡閃閃,是想要把她娶回家的那種喜歡,可她偏偏是他的姊姊,更生猛的消息是,閃閃喜歡大哥,也是想把自己嫁給大哥的那種喜歡,而姊弟兩個一樣衰,因為上一代很作孽。

可能是因為他還小,也可能他是男生的關系,他對愛情沒有閃閃那麼嚴重的執著,所以盡避不爽,他還是想通了,反正不管能不能結婚,只要閃閃不把他踢出家門,他就可以一輩子和閃閃在一起,不當情人當姊弟……也是一種勉強可以接受的關系。

只是,他也很喜歡老爸……呃,不對,是大哥啊。

大哥對他很好,爸爸不敢救他的時候,都是大哥挺身而出。

他記得,有一次媽媽丟掉錢時,誣賴他手腳不干淨,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雜種」,知道自己是「野女人生下的垃圾」,因此錢丟掉肯定是他的罪過。

他挨打,身上布滿一道道紅痕,可他沒浪費力氣哭號,因為越哭只會越刺激媽媽,她越生氣、他就越慘,他只能死咬住下唇,直到唇舌間充斥著血腥味。

他沒怪在樓下客廳看電視的爸爸,因為爸爸比誰都清楚,他不出聲則已,一出聲,未來的幾天,媽媽會讓他們兩個更難過。

是大哥從學校回來,沖上二樓救他,他忘不了大哥眼中的憤怒,即使他的口吻仍然保持著冷靜平和。他對媽媽說︰「如果那件事讓你那麼憤怒,你該懲罰的是肇事者,而不是受害者。」

那個時候,他三歲、大哥十九歲,他不確定人能不能把三歲的事情記得那麼清楚,但那個眼神,他想,他會記一輩子。

一考上大學,大哥就帶他搬離開家,媽媽為了懲罰大哥,斷絕所有經濟支援。那個時候,大哥住在葉哥哥家,把他托給葉媽媽帶,和葉哥哥一邊打工賺錢、一邊念書,兩個人培養出革命情感,這也埋下他們合伙開公司的種子。

畢業後,大哥一面等待兵單,一面畫設計稿,他沒日沒夜的工作,拚命存錢,因為年紀輕輕的他有一個「兒子」要養。

之後,大哥當兵、他一樣被寄在葉家,再之後,葉哥哥因為過胖不必當兵,他們合作開了建設公司,小小的公司越做越大,後來有大財團看上他們的能力,投資大把金錢給他們,佔去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接下來的兩年,他們努力從大財團手中買回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真真正正成了大老板。

表面上,說得容易,但海齊親眼看著大哥和葉哥哥是怎麼勤奮工作的,他非常非常崇拜大哥,在之前,池的目標和大哥一樣,成為知名的建築師,要不是閃閃想當醫生娘,他不會更改人生方向。

答,第一顆雨水打在臉上,他仰頭,一個不小心,接到更多的雨水。

下雨了……雨越下越大,路面一下子就鍍上一層墨黑,然後劈哩咱啦的聲音爭先恐後傳進他的耳膜,才三分鐘不到,路上的行人就模糊了身影。

他站在7—ELEVEN店前,口袋里有四十五塊錢,買雨傘不夠、買雨衣差不多,當然,他也可以買半條吐司,填滿他和閃閃的肚子,但買完吐司沖回飯店,吐司大概也泡了足夠的水不能吃了。

四十五塊錢,有和沒有差不多。

海齊在超商前面來回踱步,雨水讓他焦慮,他擔心種在棉被里的閃閃,也擔心他們的明天該怎麼辦,他真希望自己能像當年的大哥,一手照顧閃閃的生活,可惜他太小,而閃閃太傷、心……

他低頭徘徊,不小心撞上一個和自己一樣在超南面前、進退兩難的女生,這場雨,為難了不少人。但……那個女生胸口掛著手機。

Yes—‧有救了。

他想也不想,把口袋的四十五塊錢通通掏給小女生,就拿了人家的手機,撥出一串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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