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久違了
徐肖男午後,走在暖洋洋的天母北路上,好久不曾享受如此和煦陽光的照射,心情一下開朗許多,時間過得好快,成立「新月」也已八個多月了.在這不到一年的時間里,我經歷了人生變化最遽別的一段日子.心情從低落回復到現在的充滿斗志。
不管外面的紅塵是非,我相信自己已走出那一段陰霾了,因為有大多友誼的手在支撐著我,我怎能令他們失望,而讓那些小人得志呢?
輕敵曉筠她家的門,那種心情是酸甜苦辣夾雜的,兩年沒看到她了,沒想到再見面,又具另一種身分、心境了,跟她相交也已六、七年了,我一直很感謝她,因為她是一位重然諾的朋友。
我曾經身處高位,四周圍繞了許多自以為是朋友的朋友;曾經肝膽相照,自以為是這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誰知都禁不起時間的考驗,在此刻,我終于深深體會到什麼才是值得深交的朋友。
兩年不見,曉筠比以前更加亮麗,午後的一席長談,大家更相知相惜了,為她寫這篇序,因為她也經歷了一些個人生上的重大轉折,雖然彼此的事端不同,但心情卻是一樣的,可喜的是,今天,我們都走出來了。
話語間曾談及她好久不曾出書了,意外的听到,曾經,她一度想放棄這伴隨她將近十年的人生目標兼職業--「寫作」,但因為年前收到一封讀者的來信,又重燃了她心底無窮的生機,那位讀者說她從國中就著曉筠的書,直至現今已念大二了,都不曾間斷過,讓曉筠一下子不舍得拋棄這跟隨她將近十年的朋友,因而決定再重新出發,伴隨「新月」一起成長,以期能再創事業的高峰,不為別的,只為那些愛護牠的讀者。
午後的陽光已西斜,揮手離開曉筠的家,心中只有一個願望,那就是一定要讓「新月」茁壯成長,這樣才不會辜負支持「新月」的作者,和日與繼增支持新月「作者」的讀者們。
《擄獲你的溫柔》是曉筠重新開始的第一本著作,希望喜歡她的讀者們,在久違了這麼一段日子里,能再度與她搭上心靈溝通的橋梁。
楔子
嚼著口香糖、耳朵上戴著耳機.听著熱門音樂,一件紅色的緊身毛衣、黑色貼身皮裙、馬靴,臉上掛了副深藍色的墨鏡,二十歲的沉幼婷是個十足叛逆、十足時髦的女孩,就像是東區街頭的活廣告般,漂亮、野性、削瘦、火辣辣的,在她俏麗、個性十足的臉龐上寫著灑月兌、滿不在乎,好象這世界對她而言沒什麼似的。
沉幼婷有三個和她年紀差上一截的兄姊,兩地母親也不諱言她是個「意外」,在基于年齡的差距、管教得力不從心上,使得沉幼婷從小就是個特殊分子,她聰明、機伶,但功課始終不是很好;她嘴甜、反應快,但就是做不到父母所要求、所期待的,三個兄姊不是博士就是碩士,個個事業有成,但她……雖然沈家已移民加拿大,但是沉幼婷仍堅持留在台灣念大學,即使已經考了兩年、即使兩年都名落孫山,她還是決定考下去,為的是擺月兌那令人喘不過氣、可以用「模範家庭」來形容的沉家!她自覺自己配不上那個家,她寧可自己一個人留在台灣過日子。
說一個人並不是很正確,沈幼婷父母特地找了一個忠厚、敦實的老佣人陪她,還有一些親戚、她自己的同學、朋友,基本上沉幼婷是一點也不會孤單、寂寞,尤其是她和她的表姊--戚美娜很合得來,二十一歲的美娜敢作敢當、敢愛敢恨、會玩、會鬧,簡直就是新新人類的代表。
苞著美娜表姊,沈幼婷一點也不會感到生活乏味、日子難捱!事實上她常常去跳舞、 車、交男朋友,在一定的尺度之內,她玩得瘋狂、玩得刺激,一點也不會去想明天、一點也不會去想未來,對她而言。她最想把握的是現在!
美娜表姊早早就離家在外獨立生活,租了個小套房,所以有事沒事的,沉幼婷就會來找表姊,兩個年紀相仿的女孩可以一扯就聊上大半天、大半夜的,但是今天的情形有異,沉幼婷走著、走著,突然感受到一種異樣、好似有一股血腥的氣味傳來……沉幼婷心想︰表姊的心套房大門是半掩著的?!這很不合情理!對于門戶的安全,表姊一向很注意、小心,因為她是獨自一個人在外面住,所以她最注重安全,可是這會……下意識的拿掉了掛在耳朵上的耳機,也順手把墨鏡架在頭頂上,她沒有出聲,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出去緊握門把,然後輕輕的將門一推,這一推,她立刻被自己面前所呈現的景象給嚇得不知如何是好。
她該尖叫,但地無法出聲!她該做點什麼?但是她的腦中這會是一片空白!
美娜表姊渾身赤果果的倒在一片血泊之中,她的雙眼死不瞑目的瞪得好大,一副不甘心、一副她並不想死的表情……
「美娜……」沉幼婷不知道自己發出了聲音、不知道自己正叫著她表姊的名字,她像被釘在地上一般動彈不得。
就在這時,一個身著黑色西裝、戴著墨鏡,手中拿著把沾血的水果刀的男人,緩緩的來到戚美娜尸體的前面;即使他臉上戴有墨鏡,但也難掩這名男子邪惡、暴戾、殘酷的氣息,他正瞪著沉幼婷……
「你……」沉幼婷的隨身听掉落在地,她頭頂上的墨鏡也不自覺的滑落,她不知道這男子的下一步是什麼,她真的不知道。
知道自己被發現了,這名持刀的男子朝沉幼婷一步步的走去……即使著的警匪片不多、即使社會新聞知道得少,沉幼婷也可以知道、可以想象自己現在是處于極端的危險之中,她知道如果她不快跑、不立刻逃命,那她的下場可能就和牠的表姊一樣……所以不容許自己有半秒鐘的考慮和猶豫,她全身的神經和血液都催促著她要轉身、要跑。
知道自己的皮包遺落、知道太陽眼鏡和隨身听也泡湯了,但是這一刻是命要緊,她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不過它現在已經發生了,兩地無法挽回這一切、無法阻止這個悲劇,眼前她必須保住自己的這一條命……她必須逃!必須沒命的逃……
第一章
楊健今年三十有二,他是最年輕、最強悍、最敢拚,而且也是令黑道聞之喪膽的刑事組組長;他不只是人高大、精壯,那張酷臉上的眼眸更是炯炯發亮,令人不敢逼視,好象所有的邪惡、壞事、歹徒都逃不過他銳利的目光!他有矯健的身手、剛正不阿的個性,一張臉五官分明,即使不能當白馬王子,也絕對是個熱血漢子。
這會楊健正犀利的瞪著眼前這名證人,當警方趕到現場時,凶手自然早已逃逸無蹤,而他們所擁有的線索只有這個年輕、臉色蒼白、一副憂愁模樣而且精神已經有些快要崩潰的女孩。
他並不想再給她壓力、並不想再增加她的折磨,但是該問的他還是得問,因為死者必須瞑目、正義必須得到伸張.所以即使這女孩目前所承受的是非常人能去面對的,不過他地無能為力,該做的還是得做。
「妳和死者是什麼關系?為什麼會去命案現場?」楊健盡可能「溫柔」的問,不想嚇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