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女的天敵 第1頁

小米蟲的自言自語相思

自小米蟲歷經被書中男、女主角聯手欺負的事件過後,從那一天起,小米蟲臥薪嘗膽,倍加小心,講話更是超級注意,再也不敢多嘴亂說話,更別說是正大光明的數落各個角色的過失。

而這一回,小米蟲為求作業順利起見,不論是主角、配角還是某個無事蹲在路邊,不小心讓小米蟲撿到的路人甲,小米蟲對待他們的態度,一律是微笑、微笑再微笑,不但如此,小米蟲還極盡所能地開出各項優沃的條件。

許了各大小角色們搭乘豪華郵輪出國觀光的大好場景,讓每個角色們都有囂張的機會,把他們個個哄得是服服帖帖的,讓他們再也找不到罷工的理由,當然也不能找小米蟲的麻煩了。

不過呢?若當真以為小米蟲一點也不記仇,那就錯了!

米蟲一尾小小,心眼當然也是超級的小。不記仇?哈!怎可能,小米蟲只不過是記取餅去痛苦的教訓,改耍陰的而已。

陰謀手段最高級,叫作挑撥離間、借刀殺人、兵不刃血,記取教訓之後,小米蟲可是陰險得很。

先是快意地借刀大甩男配角巴掌,並教他下跪求饒,再讓男配角食物中毒,上吐下瀉三天三夜不止,接著壞破女配角的形象,把她塑造成一個刁蠻女,美美形象泡湯之余,還讓她吃上虧悶;最後則是設計男主角耍弄女主角,同時也讓女主角小小欺負一下男主角……

總而言之,所有角色們的惡運、衰運、霉運,全是米蟲一手陰險策劃而成的。

這就叫「欺負米蟲者,終有報」,古人說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而誰讓他們得罪了一尾心眼超小的小人米蟲咧?哇——哈哈哈……(作大魔王狀,囂張猖狂地仰天大笑。)

當然在這期間,小米蟲身為幕後陰謀者,也是很有職業道德的,除了充當一尾好蟲,四處煽風點火之外,更是不遺余力地鼓吹每一個曾經吃虧上當的角色們的報負心,讓他們個個燃起一把又一把的熊熊怒焰,然後小米蟲才一邊偷笑、一邊躲到牆角,快快樂樂地欣賞著他們自相殘殺。

就這樣,小米蟲借著他人之手,輕松愉快且毫不費力地惡整了每一個曾經得罪過小米蟲的角色,讓他們個個反目成仇、相互追殺互砍,卻沒有人發現,這一切全都是小米蟲一手造成的結果,還把小米蟲當成一尾善蟲看待。

所以說咩——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至於小人的代表人物,還用說,就是米蟲一尾啦!而得罪小人米蟲的下場,就是這樣,哇!炳哈哈……(又一次手擦腰,作大魔王狂笑狀。)

陰謀得逞的小米蟲,一邊猖狂大笑,一邊快樂的撒著花辦退場

第一章

巫蘇一直不懂。

身為現代超級紅娘,經營一家營業額超高、成功配對率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婚姻介紹所,她的紅娘事業是眾所皆知的成功。

她牽紅線的功績讓每對配對成功的客戶對她千恩萬謝,但面對事業上的得意,她卻只想躲起來哭。

在她手中,不少曠男怨女找到滿意的另一伴,迎向幸福快樂的未來,然而她唯一的失敗紀錄卻是她自己……

為什麼經營婚姻介紹所的她居然單身無伴?

為什麼她的暗戀結果永遠都只能是失戀?!

為什麼她所欣賞的男人永遠會愛上另一個人?!

眼看著,又一次莫名其妙地將她心目中的男主角,送到別的女人懷抱,巫蘇感到欲哭無淚。

誰來告訴她,身為超級紅娘的她,究竟什麼時候才能達成將自己嫁出去的心願?

要到什麼時候,老天爺才肯讓她找到知心的男朋友?她不想一輩子替人作嫁啊!巫蘇對空吶喊。

認真說來,巫蘇的「紅娘婚姻介紹所」起源於大學時期的聯誼活動。

巫蘇一直想要有個男朋友,她自認自己的長相不差,走在街上當有人搭訕,回頭率雖然沒有一百,但至少也破七十。

另外,她的性格可人,但從小就讀女校,巫蘇在上大學前一直沒有接觸異性的機會,當然也沒有男朋友。

好不容易考上大學,她開始報名參加各式的聯誼活動。

為能達成巫蘇多年的心願,無論是爬山、郊游、戲水還是泛舟……管他是文的還是武的,一切的活動她從不曾錯過。

但不知為什麼,巫蘇就是沒人要!

並不是她的眼光太高,找不到看得上眼的對象,相反的,她根本沒眼光……

啊!錯了,該說是她具有下以外貌取人的好品德,因為,在看人全憑感覺的巫蘇眼中,人只分男女,長相只論順不順眼。

包何況,不過是交交男朋友而已嘛,只要對方給她的感覺不差,試著交往看看又有何不可?

只是巫蘇一直不明白,為何這麼多次聯誼下來,周遭的同學、好友,皆已成雙成對,唯獨只有她,仍舊孤單一人沒人要。

她不信邪,再接再厲投入各種聯誼場合,甚至不惜曉課冒著才剛入學就被三退學的危機參加各式活動……結果卻依舊不變。

直到過了新生的「聯誼季」,當校園中充滿成雙成對的情侶時,各式活動也結束了,而她的身旁依舊沒有人相伴。

這怎可以,她還沒找到男朋友耶!周遭沒對象,聯誼也沒人承辦的狀況下,巫蘇只好自立自強,開始自行策劃各式活動。

為了在非「聯誼季」時能吸引更多的人參加,她理所當然地將活動辦得生動活潑、有聲有色。

不知不覺中,巫蘇「活動女王」、「最佳聯誼主辦人」、「現代丘比特」的名聲開始在各大專院校廣為流傳。

由她一手策劃的活動中不知成就了多少情侶,所以當巫蘇升上大二那一年,她又多了「超級紅娘」的稱號。

只是,不論她紅娘的名聲有多響亮,有一件事一直沒變——巫蘇還是孤家寡人一個,她依舊沒人要。

這件事一直是巫蘇心頭的痛。

人家不是說近水樓台先得月嗎?

每一次辦聯誼活動,她明明都已運用承辦人的特權,將她覺得順眼的男生安排在身邊了呀!但為何,每次聯誼結束後,她看上的人選總是追求別人……

在幾次經驗後,巫蘇有了經驗,有監於過去失敗的教訓,她甚至在一次聯誼中,卑鄙地將喜歡的對象和一堆男同學安排在一起,只為了讓自己成為小組中唯一的一點紅,讓對方只有她一個女生可以選。

這樣總不會出錯了吧!

但結果更扯,這一安排居然讓兩名男性看對了眼?!而她,依舊沒人要。

而奇怪的是,每一對經由她手中撮合的戀人競都是幸福又快樂的結局。

從沒有人中途分手或不了了之,而是用一張張紅色炸彈,炸翻每一個親朋好友,通知兩人即將攜手步入禮堂的訊息。

到了大學生涯的最後一年,幾乎巫蘇的每個同學、朋友、學長姊、學弟妹、他校校友,甚至是他們的親友都知道——

你要相親、結婚、找女朋友嗎?請參加「超級紅娘」巫蘇所辦的活動就對了!

至於巫蘇本人,她悲慘的滯銷紀錄一直延續到大學畢業。

當她踏出校園,成為社會新鮮人時,在四年大學生涯主辦聯誼活動的經驗裏,她已經累積了足夠人脈,而她也在眾人的鼓吹下,開設一家婚姻介紹所,開始了她的紅娘事業——為人作嫁。

某商業大樓的業主是名精明入骨的奸商,在同一棟大樓裏,由下至上層層分割成數個大小不一的單位各別分租,而「紅娘婚姻介紹所」則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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