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封妍說著,彎身找她的高跟鞋。
沒辦法,她身高太矮,號稱一六0,因此對高跟鞋有一種莫名的狂熱,腳下這雙鞋跟將近十公分。
她下床的時候,咚,一支手機忽然掉到她腳邊,仍在不停震動著。
封妍正在想是要把手機直接塞進對方手里,還是打聲招呼,要對方出來拿,隔壁病床的簾幕已被拉開,半身赤果的男人朝她走來。
她驚訝地喊︰「韓老大?」這也太巧了吧?她還看到他的肩上好多針喔!苞刺蝟一樣。
喔,老大好高,比她高出一顆頭,站在他面前,她壓力好大。喔,老大有胸肌,似乎比她的還大……
完了,她不只人沒用,的個性還爛到爆了。
韓維森蹙起雙眉。會叫他老大的,通常只有眷村的孩子,這位小姐也是眷村出來的?但他一點印象也沒有。
封妍模模鼻子,把已經停止震動的手機遞給韓維森。
韓維森接過手機,瞄了一眼未接來電,熟悉的號碼讓他眼底閃過一抹陰霾。
「謝謝。」他把手機放進褲子口袋里。「請問小姐是……」
「老大。」她低下頭,其實是怕繼續看著他,自己就要流口水了。「我是封妍。」剛才就想跟他相認,但不好意思。這幾年,她變了太多,不想老大看見她的變化,才故意躲著,想不到躲來躲去,還是逃不過一個「緣」字。
韓維森瞪大眼。「小胖妹?」不可能吧?封妍比他小六歲。她還是嬰兒的時候,他還抱過她。
封妍出生時胖嘟嘟的,她一歲半才會走路,直到讀小學時都是像顆球似的,跟在他身邊腳後,但現在的封妍,她……她快成紙片人了……
「你都沒有吃飯嗎?」記憶中的小女生憔悴好多,他快認不出來了,不禁有些心疼,還有些生氣。「你是不是學人家減肥?這樣不好。」
封妍的眼眶一酸。老大就是老大,永遠都這麼關心他們,他把每個人都當成自己的好友,護衛著、教導著、訓斥著,所以大家才如此喜歡他。
「沒有啦,你看我剛剛在餐廳吃那麼多,沒有在減肥,只是畢業後開始工作,有點累,漸漸地就瘦了。」
韓維森沉默了下,嘆口氣。「我知道你從小就好強,但別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她模頭,傻笑。「我會每天告訴自己,命里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莫強求的。」
他笑了。至少,她那自幼就獨特又帶著傻氣的心思和想法仍然未變。
「對了,你剛才把漫畫忘在了餐廳里了,記得回去拿。」
「啊!」她翻找包包,真的忘記拿了。噯,不對……
「你找什麼?」
「我的車鑰匙不見了。」
「啊?」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她一如既往地糊涂。
他想起很多往事。「你小時候到我家做功課,也總是寫完作業,就把課本忘在我家了。」
「我……這個……」其實……她現在還是一樣,整天丟三落四。「我會改的。」
「嗯!」這句話他至少听過八千遍,恐怕還會繼續刷新記錄。「我陪你去看看吧!現在小偷很多,你以後小心點。」希望她的摩托車依然健在。
「不會啦!我雖然常常忘記東西,但從來沒有真的弄丟過。不過……老大,你要這樣出去嗎?」她是覺得春色無邊啦!就怕他不好意思。
韓維森怔了怔,唉,是被她傳染迷糊了嗎?
「你等我一下。」他請助理幫忙拔針,穿上衣服,再陪她去找車鑰匙。
一瞬間,她覺得有些可惜。他體格好,不看都覺得對不起自己,但下一秒,她又開始欣賞他的紫色上衣。很少男人能穿這麼鮮艷的顏色,偏偏紫色穿在他身上是說不出的魅力與驚艷。
兩人出了醫院,來到停車場,她的車就停在角落,一大串鑰匙正掛在車上晃蕩著。
「我就說不會不見吧!」封妍很有信心。
「你還得意了。」他下意識想敲她的頭,手指才踫到她頭頂,忽然又想起她不再是那個可愛的小妹妹,已經長成漂亮的女人了。
他收回手,有些尷尬和對時光逝去的惋惜。
她看不得這般的傷感,連忙和緩氣氛。
「老大,你哪里不舒服?怎麼來看醫生?」
「我落枕了。」所以才來針灸、推拿一下。「你呢……對了,剛才在餐廳,你怎麼不跟我相認?」
「不是,我听見服務生說我被你電暈了……我又沒化妝,後來,就不好意思講了……」她怕被他嫌棄啊。
「哈哈哈——」他大笑。
她看見他眼角因為笑意而透出一絲水光,完蛋,她一手捂住胸口。這回不只被電,還被電得外酥里女敕了。
突然,韓維森唇邊的笑意凍住。他伸手按住褲子的口袋,手機就放在里頭,它又開始震動了。
不知道是什麼人這樣急著找他,封妍想,還是別耽誤他比較好。
「老大,我回去拿藥。」不等他回話,她轉身跑了。
他像是松了口氣般,松開擰起的眉宇,對著她的背影說︰「我們過幾天要去唱歌,你也一起來。」
「好。」這應該是個眷村大聚會,她不會錯過的。「拜拜——」
他又對她拱手。最喜歡看他拱手的姿態,很斯文卻又大氣,有種義薄雲天的氣質。她很想模仿他做一遍,但姿態怎麼擺、怎麼奇怪。那種獨特的魅力是專屬于他的。
然後,她進了診所,他則更往停車場深處走去。
這時,他的手機還在震動。依然是剛才那個號碼,它不死心,非要他接不可。
他看著它,嘆了好長一口氣,還是接了。
「韓維森,你以為不接電話,我就會放棄嗎?你做夢!」
「婉婷,我剛剛在看醫生,有點不方便……」
洪婉婷是韓維森的妻子,兩人正在辦離婚。她出軌,但不是韓維森發現的,是韓母捉奸,最後才告知韓維森,讓他回來處理。
這件離婚鬧劇已經吵了一年多,無止盡的財產分配、孩子歸屬,幾乎磨光他的耐性。
他最近常想,為什麼當年想跟婉婷結婚?她除了錢,根本不愛其他東西。
但她曾經是他最心愛的女人、最重視的家人。
案親過世後,他特別渴望擁有一個家,于是他拼了命地工作。永遠是最早進公司、最晚離開的那一個。他付出一切,就是想讓家人過好日子,結果……他的付出成了最諷刺的笑話。
「你這個人永遠有一堆理由,我認識你十幾年,還會不懂嗎?韓維森,我不會上當了。」電話另一頭,洪婉婷說。
「那你想怎樣?」韓維森氣得一拳撾在牆壁上。「出軌的是你、被捉奸在床的也是你,在這場婚姻中,你才是背叛者!我願意付你贍養費,是因為一夜夫妻百日恩,可這不代表我能容許你獅子大開口!」
「你每個月給我三萬,當我是乞丐嗎?」
「對大部分人而言,一個月三萬已經很夠用了。」
「對我而言,不夠。」
「那你想要多少?」
「三千萬現金,一次付清。我不要每個月可憐巴巴地向你伸手,等你施舍,還有你在台北、台中、嘉義那三棟別墅,都要給我。另外,你答應開一家美容院給我,不能食言。」
韓維森氣過頭,反而想笑。
「這麼離譜的條件,你以為我會答應?」除非他撞壞腦袋了。
「如果你不答應,你就別想再見薇薇。」
「薇薇也是我女兒,你憑什麼不讓我見她?」
「就憑薇薇長這麼大,你沒參加過她一回家長會、沒喂她吃過一頓飯、沒陪她去過一間游樂園……韓維森,你以為孩子只要生出來,就會自己長大嗎?若非我將你的照片放在客廳,天天告訴薇薇那時爸爸,孩子連你是誰都認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