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想到你 第1頁

新年新希望金萱

二0一二年萱的新年新希望有三個。

第一,寫作正常點。

第二,出書正常點。

第三,新書封面永遠都很漂釀,

前面兩個希望靠自己,最後面那個就要得罪出版社和Bell小姐了,感激不盡。(鞠躬)

二0一二年,萱一樣沒有任何寫作計劃,因為有道是「計劃趕不上變化」,所以盡力就好。

萱的作品一樣會以現代背景為主,至于古代背景嘛……

雖然因為去年看了很多仙俠武俠類小說,讓萱整個有點蠢蠢欲動,想多寫些古代小說,但是想像是美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有監于每回寫古代稿都想喊救命,萱決定還是想想就好。

然後,因為萱去年都沒在看羅曼史小說,希望今年能安分點的回到本行,認真的找些羅曼史小說來看,培養一下浪漫情懷。

以上就是萱二O一二年的希望,很簡單,實現可能性百分之百——如果萱認真點的話。(笑)

听說二O一二年是世界末日,很好笑,哈哈哈……

其實,不管是否真有世界末日,只要你認真的過每一天,即使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你也不會在意、不會懼怕的,因為沒有後悔。

最後就在這里,祝大家都不會後悔好了。這篇序寫得好短,因為快過年了,萱只想放假,只想偷懶,呵~那咱們下回再見嘍,希望很快就能再見。親一下。掰。

楔子

曾呈羿、傅經雲、紀滄廷、何海胤四個人的交情源于當兵時期,是軍中同袍兄弟。

但,他們可不是因興趣或個性相似才會走在一起,而是老被當時他們那個歷經女友兵變、整天咳聲嘆氣的瘋子班長找麻煩——只因為他們長得高大、英挺、帥氣,和拐走他女朋友的家伙同型——才會因同病相憐而成為莫逆之交。

在軍中時,瘋子班長老愛叫他們四人為「曾經滄海」,因為從他們四個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竟剛好可組成「曾經滄海」這四個字。

所以在軍中他們莫名其妙成了別人口中的「曾經滄海」四人組,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當然有難的機率較多。

雖然莫名其妙,但他們四個卻因此成了莫逆之交。即使在退伍後因各自人生規劃不同失聯好幾年,亦不影響他們四人深厚的友誼。

只是當多年後再度聚首,四個人無意間談起何時結婚這個話題時,竟一個個相對苦笑。因為他們作夢都沒想過「曾經滄海」這詞會像個詛咒般一一降臨在他們身上,四人無一幸免。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在過去失聯的那幾年里,他們竟都有過一段曾經滄海的愛戀,有個遺忘不了的戀人,並在分手之後不時暗忖,如果有緣……盼能再見。

第1章(1)

習慣真的是種很可怕的東西,但只要有耐心、有毅力,下定決心把它戒掉,其實也不是改變不了。

已經習慣了她的存在,那麼在她離去後,時間久了,他應該也會慢慢地習慣她的不存在才對。

他以為會這樣,但為什麼時間過得愈久,他愈是經常想起她呢?

他確定自己不愛她,不管是在結婚前或結婚後都一樣,只是相處久了,同住在一個屋檐下變成一家人久了,難免會產生一種名叫「親情」的東西。

然而親情不是愛情,所以當她說要離婚,說她知道他不愛她,說趁兩人都還年輕可以各自去找尋自己真正的幸福時,他無條件的點頭同意,簽下了那紙離婚協議書,並且和她一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過程平靜而祥和,沒有猶豫,更沒有爭執。

「還是朋友。」她微笑著說。

「還是朋友。」他也點頭同意。

只是,朋友不是偶爾會見見面、聊聊天嗎?為什麼他們從離婚、她搬出去之後都過一年了,卻連一次都沒見過面?

重點是——

「爸,有空幫我簽名嗎?」一個小男孩拿著聯絡簿出現在書房門口。

暗經雲的目光落在與自己有七成像、只有那雙烏黑亮麗的雙眸特別像他母親的兒子,伸手朝他招了招。

兒子立刻拿著聯絡簿走上前,翻到需要簽名的那一頁放到桌上給他簽。

他看了看上頭老師的評語,發現除了常見的稱贊外,導師還特別留了一段謝謝子昊媽媽的話。

暗子昊是兒子的名字,今年十歲,就讀黎瑞國小四年級,是四年三班的班長,也是班上永遠的第一名、老師眼中的模範生。

「這是什麼意思?」他指著那段話問兒子。

「媽媽到謝婉鈺家幫忙打掃,謝婉鈺的媽媽打電話跟老師說,老師要跟媽媽說謝謝,但媽媽的手機沒開,她就寫在聯絡簿上了。」老師雖然知道他的爸爸媽媽離婚了,媽媽也沒跟他住在一起,不過媽媽還是會看他的聯絡簿這件事,老師一定曉得,因為媽媽常會寫張紙條貼在聯絡簿上,讓他帶去學校給老師。

兒子簡單的解釋,但他卻有听沒有懂。

「謝婉鈺是誰?媽媽為什麼要去謝婉鈺家打掃?」他問道。

「謝婉鈺是我同學,她媽媽上個月出了車禍,家里很亂都沒人打掃,媽媽就去幫忙打掃了。」

「媽媽和謝婉鈺的媽媽很熟嗎?」

「不熟吧。」傅子昊思索了下搖頭道。「謝婉鈺是這學期才轉來的轉學生,她媽媽只有她轉學那天來過學校一次,之後我就沒看過了,媽媽應該也沒看過。」

「那她為什麼要去幫忙打掃?」

「媽媽說『助人為快樂之本』呀。」

暗經雲瞬間無言。助人為快樂之本……這的確是葉香茴會說的話。

回想起來,他和她的緣分——不知該不該說是孽緣——也是從她愛助人的本性而來的。

十年前,她才十八歲,一次好心救了雨天在路上滑倒導致骨盆骨折的母親,並將人送至醫院,那是他第一次見到她。

他當時二十一歲,照理說費洛蒙正旺,對差不多年齡層的異性多少都會有點關注或感覺,但是唯獨對她卻沒什麼感覺,只有感謝。

之後她常到醫院探望母親,母親出院後則到家里來探望,殷勤程度比他這個正牌兒子更像親生子女,最後爸媽干脆就將她收為干女兒。

這其實不關他的事,他和她沒啥交集,偶爾踫到了就點點頭、微微笑,再客氣的說上一句「好久不見」、「今天天氣真好」之類的廢話,如此而已。

無奈,問題就出在畢業,他當兵抽中金馬獎,在外島受苦受難受折磨,好不容易放假回來和朋友聚會High過頭,喝茫了被送回家後,竟就對恰巧來訪、見家里沒人便秉持著助人為快樂之本的精神,自告奮勇留下來照顧他的她酒後亂性,之後還讓外出回來的父母撞了個正著。

悲劇就是從那一天開始的。

那天他差點被他爸活活打死,整個假期報銷不說,之後放假也都不敢回家,寧願選擇留在部隊里。

也因為都沒回家,加上爸媽特意的隱瞞,他壓根就不知道自己那天的酒後亂性還留下了禍根——葉香茴竟然懷孕了,還在知情後的父母苦苦哀求下,休學把孩子生了下來!

他一退伍回家就當了爸爸,還被父母以要負責任的理由半強迫地結婚,娶了孩子的媽媽。

從此,他們傅家從上到下一家和樂融融,只除了他之外。

問他怨嗎?恨嗎?

老實說,當然。

但問題是,他要怨誰?恨誰?

葉香茴並沒有強迫他負責,一切都是兩家長輩們的決定,她也很無奈。難道要他去恨在整件事中最無辜的她嗎?還是要他去恨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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