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如果真有天生一對
那一定是我和你
因為只有我倆能夠彼此契合。
--天衣無縫
「你誽什麼?你再說一遍!」
安曼想,她此刻若看得見她自己的眼楮,它們準是瞪得大如她前門上的銅環。
「我是你的女兒,我要來和你一起住。」
站在門外的少女一派理直氣壯,理所當然。
安曼啼笑皆非。「我沒有女兒。」
「你現在有一個了。」
這女孩好不講理。
「小丫頭,我是單身丫。」
「嘖,時下單親父母俯抬皆是。」
口才倒不鍺。
「這一個,」安曼指指自己,「就不是,也永遠不會笨到去做單親母親。」
女孩鼓著腮幫子,挪一挪她肩上的帆布袋,它掛在她瘦而單薄的身上,看起來頗沉重。
「再說,你看我有那麼老嗎?」
女孩嘻嘻笑。「你駐顏有術嘛。」
安曼笑也不是,惱也不是。
「過獎了,但是別說我沒生過小孩,我的年紀也生不出你這麼大的女兒。」
「你幾歲?」
這件事加上這個問題,可笑加好笑。安曼于是笑了起來。
「我「才」二十九歲。」
「我只有十四,而你在我這個年紀懷孕生下我,剛剛好。」
「小表,你的算數肯定不及格。還有,相信我,小丫頭,我要是懷過孕,生過孩子,我絕不會忘記。」
「記得不表示會承認。」
安曼為之語塞和氣結。
「你真的只有十四歲?」
女孩雖然瘦,身材卻相當成熟,該成嶺的成嶺,該成峰的成峰,而年輕自有一種年輕的亮麗,她很漂亮,一雙眼楮尤其慧黠聰穎可見。
「唉,我有必要謊報我的年齡嗎?」
「也沒必要胡亂認生母吧?」
「你當初生下我時,年紀還輕,你不知所措,太害怕,因此把剛出生、還在襁褓中的我丟給我可憐的爸爸,你逃走了。」
苞真的一樣!
「哦,真的?你說說看,你那可憐的爸爸是誰?叫什麼名字?」
「噴,你看,你連他的名字都忘得一干二淨,又怎會記得我這沒媽的孤女?」
好刁鑽的小表!
「你既有個爸爸,算什麼孤女?我看你根本說不出來他是誰,因為壓根兒沒有這個人。」
「嘩,你以為我像孫悟空,從石頭里蹦出來的嗎?那你是什麼?石頭娘娘?」
「別扯上我,我和你沒關系。報上你可憐的爸爸的大名來。」
「不告訴你。」
安曼早料到她會如此回答。「我就知道。」
但她還沒完呢。
「不告訴你是有原因的。你拋棄了我多少年,老爸就含辛茹苦了多少年,現在該你盡盡為人母的責任和義務了,你不能再把我丟回去給他。」
她越說越像有那回事了。安曼真的是張口結舌,哭笑不得。
只听她又接下去說︰「況且,你當年無情的背棄他而去,令他痛不欲生,他恨你入骨,你知道他的名字,你也沒法去找他,他不會見你,也不要見你。」
安曼翻翻眼珠。「你若不是想像力超級豐富,就是個說謊專家。小小年紀不學好,怎麼得了?老老實實告訴我,你用這一招行走江湖騙吃混住有多久了?」
女孩張瞪起烏黑圓溜的眼楮。「太侮辱人了!你侮辱的不是我,你知不知道?你的卵子和老爸的精子相遇而孕育了我,我是小混混、騙子,你們倆成了什麼了?」
嘿,不僅刁鑽,且尖嘴利舌呢。
「听你說話,你是受過教育的……」
「那當然,我年紀雖小,可是飽讀詩書的,老爸家教十分嚴格。」
她一把蓬松長發用彩帶扎在頭頂,染得又是黃又是紅的鬈發倒垂下來,好似頂著一蓬彩色大麻花卷,身穿紅色貼身T恤,一件緊緊包著她渾圓臀部的水洗牛仔短褲,腳上的襪子好幾層,五顏六彩,運動鞋一只藍,一只白,鞋帶,邊紅黃,一邊橙黃,雙手十指只只涂著不同色的指甲油,巫婆的魔爪都比她的簡單好荷些。
「唔,」打量完,安曼點點頭,「你這副穿著打扮,是很符合令尊的嚴格家教。」
听了她的諷刺,女孩臉孔漲紅。嗯,還不算太無可救藥,至少曉得難為情。
「為了找你,我日夜奔走、跋涉千山萬水,沒得好吃好睡,髒衣服月兌了又穿,穿了又月兌,不得已才把最後僅剩比較干淨的衣服拼湊著穿。」她辯道。
被了,安曼決定。幫助一個迷途、無家可歸,或離家出走的孩子是一回事,被一個小滑頭騙是另一回事。
「看來你只好繼續你的萬里尋母,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她和她在這胡言亂語半天,已經夠荒謬了。
女孩機靈的在她關上門之前,一腳跨進門檻。
「哎呀,你夾斷我的腳啦!」
安曼扶著門,動也沒動,靜靜看著她。
「小表,我還沒關門呢。」
她毫無羞慚地回瞪她。「你當真不認我?」
太過分了,居然用起威脅的口吻來。
「听著,你最好乖乖回你父母身邊去,做個好女孩,以你的聰明智慧,又長得漂漂亮亮,千萬不要反被聰明誤。女孩子家一個人在外面亂闖,萬一發生事情,一失足成千古恨。
你既飽讀詩書,應該明白這個道理。」
「你用不著教訓我。虎毒尚且不食子,你見了親生女兒,認都不肯認,還訓人?」
安曼板起了臉,不再和顏悅色。
「我看你不像壞孩子,好意忠告,你愛听不听。你要嘛自動離開,否則我報警了。」
女孩默默看她半晌,把腳收了回去。安曼關上門,加上拴煉,不再理她。
回到起居室,安曼拿起被打斷前看了一半的劇本,但是她無法再專心一意。
這麼巧,在目前正在拍錄的這出戲,「她是我媽媽」中,安曼飾演一個不肯認親生母親的角色。和門外女孩的自編自導自演,正好相反,相映成趣。
小表不知走了沒有?
哎,管她呢。小丫頭八成是賭氣離家出走,一個嬌生慣養、任性的青春期少女,滿腦子古怪幻想。
為什麼找上她?
簡單。安曼擁有不少青少年影迷。一年前她在一出戲里扮演一個律師,專門協助沒有家或得不到家庭溫暖的青少年們,儼然是青少年心目中的羅賓漢,那些熱情的孩子常寫信、寄禮物給她,奉她為偶像,同她傾吐心事。每一封影迷的信,安曼都設法抽空親自回覆,從不假手經紀人或其他人,這里面不乏要認地做義姊的。
但把她認做生母,且一口咬定,這還是頭一遭。
而且找到她的私宅來了。神通廣大!一般影迷的信都是寄到電視公司,再轉到她手上。
安曼發現她又開了前門。小丫頭沒走,坐在門廊前的階梯上。她一點也不意外她還在。
「小表,你怎麼還沒走?」她說,口氣溫和。
女孩背對著她,沒作聲。
安曼走過去。
「你是不是住得很遠?身上沒錢了嗎?我借你好了。」
依然不吭聲。
「或者你告訴我你家的電話號碼,我打給你家人,請他們來接你,保證回去後不處罰你,如何?」
沒有反應。
「咦?剛剛還口若懸河,能言善道,一下子變成啞巴啦?」
還是沒反應。
「我們做朋友好不好?做姊妹也可以。我認你做妹妹好了。」
女孩肩膀一聳一聳的,鼻子吸著氣。
安曼到她前面蹲下來。
「哎呀,淚流滿面的,你哭什麼呀?」
真要命!
女孩抬起頭,淚眼汪汪看著安曼手上的冰茶。
「跟你說了半天話,口渴舌干的,你卻只顧自己,好自私。」
安曼好氣又好笑。
「為了口渴哭成這樣?真有出息。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