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命討好 第15頁

「為什麼應該在那時回家?」

「因為那樣我就會在家,事情就不會發生。」

「你去看了哪部片子?」

這次她抬起了頭,但眼神一片茫然。「不記得了。」她從牛仔褲口袋里掏出票根。「這一部。」

他記錄下片名和時間。「我也考慮過要去看那一部。好看嗎?」他用閑聊的語氣說。

「還好。我去看電影是為了讓他有機會接近我,如果他在監視的話。」

「什麼?」她的回答令他模不著頭腦。「誰?」

「不知道。送我煉墜的那個人。」

「哦,對。」他決定等一下再追究那個。「你到家時是幾點?」

「將近十點。法官的臥室亮著燈。他通常在十點左右就寢,但有時會先看夜間新聞。」

「他的臥室有沒有電視?」

「沒有。」她的嘴唇開始顫抖。「他說臥室是用來睡覺的。」

「所以他都在哪里看電視?」

「書房。我就是在那里發現他的。」

「讓我們倒回去一點。你到家後做了什麼?」他啜一口咖啡,她跟著啜了一口。

「開始檢查門窗是不是都鎖好了,我在就寢前都會那樣做。前門沒有上鎖,這一點有點奇怪。我可以听到電視的聲音,忍不住納悶為什麼他還在書房,樓上卻亮著燈?」

「你接下來做了什麼?」

「走到書房門口察看。他坐在躺椅上,睡著似地歪著頭。」

他等她主動說下去,不想在這時誘導她。

「我注意到房里有股氣味。」她低聲說。他知道她指的是什麼氣味。「我以為他可能是中風或心髒病發作而失禁。房里只亮著一盞燈,所以光線不是很好;但在我踏進房間時,角度改變,我看到……鮮血。還有他的頭部另一側。噴濺的腦……」她越說越小聲。

「我害怕他還在屋內,在樓上,所以那里亮著燈。我考慮上去……」她再次語不成聲。

「希望你沒有。」

「我沒有。但我很想上去抓他。」她低聲說。「結果我回到廚房拿手槍和手機,站在牆角打電話報警。」

「你的手槍現在在哪里?」

「第一輛警車到達時,我把它放進了皮包里。」

「可以讓我看看嗎?」

「皮包在島狀流理上。」

「麻煩你去拿來好嗎?」

她像僵尸一樣站起來走進廚房。他尾隨在後,旁觀她取出手槍。槍裝在槍套里,他檢查彈匣,發現它是滿的。「我總是在練完靶後重新裝彈。」她揉著額頭說。

她還沒有擦槍,槍里仍然殘留著火藥味。他知道彈道比對不會符合;她不會笨到犯那樣的錯誤。他不認為人是她殺的,但不能完全不考慮那個可能性。人們最常遭到最親近的人殺害,所以在能夠排除她的嫌疑之前,她絕對在他不長的嫌犯名單上。

她面無表情、眼神茫然地看著他,顯然用封閉自我來應付壓力。

「我們回去坐下。」他建議,她照做。「有沒有再收到郵寄來的禮物或接到怪電話?」

「沒有其他的禮物,也沒有怪電話。有一次我以為有人在跟蹤我,但他不是。」

「你確定嗎?」

「他轉彎開走了,而且他開的是白色積架。沒有人會開著白色積架跟蹤別人。」

「除非他只有那一輛車。」但開得起積架的人絕對有其他種類的第二輛車。積架實在太引人注目了。

所以說,她可能沒有遭到跟蹤。但那是她在入屋發現羅法官遇害時想到的第一件事。「你曾經提到羅法官收到過一些死亡恐嚇,知不知道它們是怎麼回事?」

「他的家人會知道細節。我只知道一些大概,但那都發生在我來替他工作之前。他的家人──天哪,我得打電話給他們。」

「我們會通知家屬。」他說,看到她大驚失色令他心有不忍地放柔了聲音。「你知不知道他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

「當然。」她再度按摩額頭。「他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她報出他們的姓名和電話,又開始瞪著桌布發呆。

「我馬上回來。」他說,從椅子里站起來。他想要親自察看命案現場的書房和其余的房間。

她在他快走到門口時間︰「他在樓上嗎?」

他停下來。「巡邏警員察看時屋里沒有別人。」他在途中就從無線電里得知那一點。

「他沒有從樓上的窗戶爬出去之類的?」

「沒有跡象顯示屋里有人。沒有敞開的窗戶或其他的異狀。」他只能透露那麼多。

「希望他不在樓上,」她自言自語。「希望我沒有讓他逃掉。我應該上去看看的。」

「不,你不該──」

「我應該殺了他的。」她直截了當地說。

第六章

翌日清晨六點,身心俱疲的莎蘭到伯明罕機場接蓓若一家人。她手捧咖啡在樓下的行李領取處等待。自從發現法官的尸體後,她不知喝下了多少咖啡。但非常肯定全靠咖啡因的支持,她才沒有倒下。

她沒有睡覺,即使想睡也沒有機會。除了寇子不停回來問她問題外,她還有許多事要做,因此忙得連一分鐘也不得閑。她雖然不必通知家屬,那個工作由警方負責,但必須打電話叫醒黎娜把噩耗告訴她,而不是讓她從晨間新聞里听到。接著家屬的電話蜂擁而至,她有好幾次都不得不同時講電話和手機。

她必須解決家屬的住宿問題。藍道和妻子艾咪的三個子女都已結婚生子。由于他們全部住在開車可達的杭斯維地區,所以只有藍道和艾咪會在這里住到葬禮結束。但葬禮前夕,他們的三個子女及其配偶和四個孫子女都會在此過夜。

榮恩和妻子茱莉住在摩比爾。他們的兩個孩子一個已婚一個單身。他們全部都要來住到葬禮結束。蓓若和迪維及他們的兩個孩子住在達拉斯,一家四口也都要來住到葬禮結束。那表示莎蘭必須在三更半夜為包括她自己在內的十一個人安排好住處,以便大清早就能住進去。等葬禮籌備妥當之後,她再來傷腦筋藍道的子女和孫子女要住在哪里。

她替他們所有人在溫斐飯店訂好了房間,因為溫斐有客房服務可以在非用餐時段提供他們餐點,而相連的拱廊購物中心可以讓青少年散心。她替自己在山溪客棧訂了一個房間。她吃驚地發現她被禁止待在法官家,甚至被禁止自行收拾行李。她把必需品列成清單交給寇子,由他派人去替她拿那些東西。

她的手槍和法官鎖在展示盒里的老式左輪手槍都被查扣。寇子說兩把槍都會在調查完畢後歸還,也就是警方必須鑒識它們是否為犯案的凶器。

她顯然被列為嫌犯。她可以自由進出屋子,她擁有手槍,寇子親眼見過她的槍法。雖然發票和票根都是她最佳的不在場證明,但最重要的是她沒有動機,所以她並不為自己擔心;在法官慘死的畫面不斷在腦海浮現時,她無法為自己擔心。

死後的他看來是那麼的衰弱,仿佛他在生前全靠精神使人不覺得歲月對他的殘酷。她非常慶幸發現他的不是別人,慶幸在陌生人接管他的尸體前,還有只屬于他們兩個的最後片刻。死人沒有尊嚴,但她知道他不會願意讓家人看到他失禁。他也不會願意讓她看到他失禁,但那是所有的可能性中最不令他難過的一個。

電扶梯開始吐出新近到站班機的乘客,蓓若及其家人就在第一批人群中。蓓若有苗條的身材和標致的臉蛋,金色短發里雜著迷人的銀絲。她雙眼紅腫,臉色蒼白,但還算堅強。她在電扶梯上就看到莎蘭,一下電扶梯就過去抱住她。淚水刺痛莎蘭的雙眼;她一整夜都迫切需要有人擁抱她,使她不至覺得那麼孤單。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