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想被套牢 第4頁

沈雲從看一眼她身上穿的彩色幾何圖紋V領紗質洋裝,令人眼花撩亂的程度也不比孔雀遜色多少。

「看了眼楮好酸。」不客氣吐槽。

沈燦燦卻以為兄長認同她說的,「沒錯,每天看鄭可可花枝招展的俏模樣,打扮差些的女同學不只眼楮酸,心更酸。」

「包括王天香在內?」沈雲從順水推舟,想多了解一點天香的事。

「天香?」沈燦燦的嘴角揚起大大的笑容。「說來也奇怪,打從一入學鄭可可就好像與天香犯沖,喜歡故意挑釁,每穿一件新衣非炫耀給天香看不可,問題是天香總是一副‘你在干嘛’的無聊表情,絲毫不懂鄭可可的炫耀心態,反而讓鄭可可氣得要命。」

「這位國色天香真有意思!」

「哥,你有見到她嗎?」看他點頭,沈燦燦興奮得好像是自己相親成功。「她長得真漂亮對不對?不用刻意妝扮就輕易擊敗鄭可可那種人工美女。只可惜,天香簡直是個宅女,一點也不喜歡拋頭露面、爭奇斗艷,所以,我便打消把她介紹給大哥的念頭,你們太不相配了。」

「是我配不上她,還是她配不上我?」眼神犀利。

「當然是她配不上你,你是我英明睿智的大哥耶!」沈燦燦偷偷在心里畫十字、吐舌頭。「哥,你是爸的繼承人,少不了要交際應酬或坐著飛機四處拉生意,一個宅女根本無法配合你的腳步與生活步調,不配呀不配!」

沈雲從冷哼一聲。「算我禁不起你的激將法,非將天香追到手不可。」

沈燦燦跺一下腳。「人家說的是實話,才不是故意激將。」

「把天香的手機、Email、地址告訴我。」

「哥,你存心嚇跑女孩子嗎?」忍不住翻個白眼,數落道︰「今天如果有個不認識的青年才俊突然打手機約會我,或買束玫瑰花直接來我家敲門,我會當作登徒子想騷擾我,直接請他吃閉門羹。」

「你不是王天香。」沈雲從不為所動。「把你所知道的全告訴我!」

「爸,你看哥啦!」找長輩聲援。

「燦燦,你就告訴他吧!失戀,也是一種人生體驗。」沈雍為是磨刀兩面光,各贏得兒子、女兒的一記白眼。

沈雲從拿到王天香的手機號碼,立即發了一通簡訊給她。

「哥,這一個月有王定功當她的司機,所以你不用跑腿獻殷勤啦!天香的個性討厭浪費,她一定會物盡其用的使喚王定功一個月,少一天都不行。」

「嗯,這種個性我喜歡。」

「你當然喜歡,很像你嘛!」吐槽,再吐槽。

沈雍為笑看他們兄妹斗嘴,聰明的做壁上觀,剛好可以排除工作壓力。

有兒有女陪在身邊,是至高無上的幸福。他實在不懂為何有些男人可以拋下年幼的孩子,與外遇的女人雙宿雙飛,照顧情婦的小孩比照顧自己的孩子多得多,都不會感到愧疚、遺憾及很深的罪惡感嗎?

像這家夜店的女老板的情夫,王鼎杰。

將近十點,打扮得時髦嬌媚的鄭如詠,挽著王鼎杰的手臂到店里巡視,今天特例讓女兒鄭可可一道來,不知情的人會當他們是真正的一家人。

從王鼎杰現身的那一刻起,沈雍為原本溫和圓融的眼神瞬間變得犀利尖銳,像老鷹盯上獵物一般,毫不留情的瞪視著。

不善的眼神令人如芒在背,不只王鼎杰感受到了,鄭如詠的眼尾余光掃到沈雍為臉上,也不由得笑容僵住,足足過了一分鐘,才有勇氣過來打招呼。

「沈董,久違了!沒想到你願意光臨我們這家小店。」鄭如詠笑靨如花。

這個男人,沈雍為,知道她所有不堪的過去。

「鄭老板客氣了,如今你已是餐飲界有名的女強人,經營的夜店十分出色,沒來過的人還會被朋友取笑孤陋寡聞,于是帶兒女來朝聖一番。」

「沈董太客氣了。」呵呵嬌笑。

場面話說得好听,其實心里各自清楚,對方有多討厭見到自己,當然,除非因緣際會,自己也不想再見到對方。

不過,真是孽緣啊!沈雍為的目光分別落在王鼎杰與鄭如詠的臉上,不明白自己這一生為何要與這一對狗男女糾纏不清?

王鼎杰當然也曉得沈雍為是何許人也,面色不善,眼神如冰。

妻子的初戀情人!哪個男人會高興見到?

三位中年男女一樣的面無表情,內心則洶涌如海,說不出是什麼滋味。

「燦燦,」鄭可可故作嬌媚的聲音畫破寂靜,兩眼冒出愛心的盯在沈雲從身上。「這位就是你大哥,他真的好帥喔!」

「請別對我哥流口水,他已經有喜歡的人。」沈燦燦朝他神秘地眨眼。「我哥的眼光可高了,非國色天香還看不上眼呢!」

「王天香?!」鄭可可立刻現出羅剎面孔。

鄭如詠聞言,嘴角一陣顫抖,駐顏有術的容顏甚至有些抽搐的危險。

「不行,我不準姓沈的追求天香!」王鼎杰變臉道。

「你不準?你是誰呀?」沈雲從冷笑一聲,明知故問。

「我是天香的父親。」王鼎杰俊美的容顏與王天香有七分像。「天香是我的女兒,我不準你追求她!」

「太可笑了!」沈雍為的語氣嘲諷,卻又認真的說︰「一個男人拋妻棄女超過十年,卻在女兒交男朋友時站出來大聲反對,真是可笑、可惡又可悲!沒有盡到責任與義務,又憑什麼聲張權利呢?」

王鼎杰的臉色變得蒼白。

「什麼嘛,原來是這樣子喔!」沈燦燦像發現新大陸似的大聲道︰「原來是鄭可可的媽媽搶走了天香的爸爸,難怪鄭可可在學校里老是喜歡找天香的麻煩,處處刁難天香,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天香的媽媽搶走鄭可可的爸爸,結果是做錯事的人反而比較凶耶!可憐的天香,為何要忍氣吞聲任人欺負呢?」

「我才沒有……」鄭可可的聲勢突然轉弱,因為王鼎杰正瞪著她,連鄭如詠也神色大變的看著王鼎杰,王鼎杰甩開她的手臂,大步走出夜店。

「鼎杰、鼎杰……」鄭如詠害怕得連忙追出去。

鄭可可憤怒的瞪著沈燦燦,卻又很愛慕沈雲從,不知該哭該笑還是該尖叫?媽媽是第三者,是有婦之夫的外遇對象,能怪到她頭上嗎?她也想要一個正常的家庭,可以帶朋友回家炫耀的正常家庭,可是該死的,王鼎杰的老婆就是不肯離婚,硬是佔著茅坑不拉屎!

只要她的媽媽一天是王鼎杰的情婦而非妻子,她就不可能被豪門世家選為媳婦,不管她的媽媽多會賺錢,只有「淘金客」會想跟她結婚。

王天香,正是她的天敵。

第2章(1)

洗完澡出來,用干毛巾擦拭濕漉漉的長發,天香看著放在梳妝台上的手機,有好幾封未閱的簡訊,她隨便瀏覽了一下,全部刪除。

到底是誰發明了手機?有夠煩人的,不想听電話、不想聊天,卻要被迫接受簡訊留言,簡直是霸王硬上弓。

天香拿出吹風機開始吹頭發,回想自己從幾歲開始使用手機的?一開始是爸爸買給她的,她覺得不需要,一星期也難得開機一次,即使爸爸三天兩頭跑來求她也沒用。

知道她升上貴族女中後,爺爺親手將一支手機送給她,叮嚀她每天開機,跟爺爺道一聲「早安」或「午安」都好,她才不得不持續使用。

她並非特立獨行,刻意排斥手機什麼的,只是單純的覺得不需要而已。如果長輩堅持她非用不可,她也懶得為這種小事起爭執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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