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高三的那一年,她柯昀濃,以為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真愛。
只是,暗戀即是幻滅的開始,當她的日記本里天天記錄著對大海的思念和愛慕之情時,大海和自己最好的社團朋友小莉,卻展開了驚天動地的戀情。
超冷的嚴冬時分,她暗戀大海的時間進入第一個月後,即宣告失戀。
當然,她個性單純,不擅于隱藏。元旦好友聚餐,面對對桌的大海,她的心意和思念是那麼地難以掩飾,花堯人在她眼中瞧見她對大海的愛慕。
「哈!不會吧?妳喜歡大海?!」
聚會後回家的路上,他放肆地嘲笑她的暗戀及失戀,並且老神在在地批評她暗戀大海是一件多麼可笑且白痴的行為。
「妳真的喜歡大海?」
「是又怎麼樣?」
「妳笨死了,難道看不出大海不是妳能喜歡的嗎?」
「我為什麼不能喜歡大海?!」
「笨蛋,因為妳是只小麻雀,所以大海不會看上妳!」
然後,柯昀濃做了一件從小到大自己最滿意、最痛快的一件事。她舉起手狠狠地、卯足了吃女乃的力量刮了花堯人一個大耳光!
「妳打我?!」
「沒錯!」
花少爺可能被打傻了,並沒有她預期的反擊。他只是看了她一眼,然後回家,她出手以後抱頭防衛自己的動作反而變得多余、好笑。
那一個耳光可能很痛,讓花堯人認清她的力量不容小覷。他不再把她家當成自家廚房來去自如,他不再晃啊晃地跑出來欺壓她、用惡毒的話調侃她,她的耳根子倒是清靜了好一陣子,雖然日記本里開始出現「他去哪了?」、「好久沒有他的消息?」這些無聊的字句……
直到一天,她接到他的電話。
「麻雀,妳出來一下,我在……」花堯人快速地念了一串地址,然後不管她是否同意,隨即將電話掛斷。
柯昀濃瞪著電話。難道這是她即將被謀殺棄尸的地點嗎?
她抱著滿肚子的疑慮和些許的恐懼,趕到花少爺所說的地址,等待她的卻是讓她傷心落淚的悲慘消息。
地址是一間婦產科診所,花堯人陪同同學──大海和女朋友小莉來診所驗孕,結果證實小莉懷孕了。
他們才十八歲,這是一件多麼驚天動地的事,花堯人馬上發揮他與生俱來的冷靜,清楚地向大海分析接下來的路該如何走。在小莉不願扼殺小生命,兩人又極度相愛的情況下,只好回家和雙方父母呈報此事,希望能取得長輩的接受和祝福。
小莉的爸媽氣得想當場打斷大海的雙腿。他們很難接受小莉美好的未來被大海的性沖動給毀了,小莉可是台北女子高中第一志願的資優生啊!在他們眼里,大海只是私立高中、不會讀書的那種蠢蛋。
大海的父母在花堯人的通知下,也趕到小莉家商談此事,他們是平凡老實的家庭,能做的只有拚命彎腰鞠躬為自己犯錯的兒子道歉。
小莉的父親不願因為女兒這件丑事壞了書香門第的名號,威脅小莉如果選擇寶寶和大海,則必須辦理休學,小莉同意了。在她的想法里,此時,再也沒有比和大海廝守更重要的事了。
那天,在高三上學期結束後,農歷年前,在大海家里,大海和小莉在男方家屬和同學的見證和祝福之下,完成了婚禮。
柯昀濃的淚水彷佛是泄洪的水庫,始終不曾停歇。所有人都以為身為伴娘的濃濃只是心疼好友,只有某個人看出她的傷心別有涵義。
他看著她一把眼淚、一把鼻涕丑死人的樣子,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拖到大海的新房。喜氣洋洋的新房,讓柯昀濃哭得更加傷心。
「是怎樣?妳一定要哭到讓別人看出妳喜歡大海嗎?!」花同學怒氣勃發。
「你管我!」
「我不管妳,還有誰夠資格管妳?!笨麻雀,妳最好把眼淚他媽的給我擦干淨,我一點都不希望我的伴娘是個拖著兩條鼻涕的骯髒鬼!」
「你管我,我是小莉的伴娘,不是你的伴娘,你嫌我的鼻涕髒就離我遠一點……哇!」
像是為了嚇跑花堯人這種沒有同情心的壞人,柯昀濃卯足勁用力哭。
「妳神經啊!笨麻雀,妳可以喜歡別的男人啊!這個世界又不是只有大海一個人。」
「你管我!我就是喜歡大海的溫柔體貼不行嗎?!」
「難不成除了大海,妳這輩子不打算再喜歡別的男人?」
「是又怎樣?嗚……我就是喜歡大海!」
「媽的,笨麻雀竟然為了大海要死守貞節靠,這是我听過最冷的笑話!」
花堯人怒視著柯昀濃哭得很丑很丑的樣子。「不要再哭了啦!」
她完全不接受任何威脅,哭得更大聲。
失戀已經夠淒慘了,又踫到一個變態男來湊熱鬧,任誰都會想痛哭流涕。「我就是要哭,要不然你想怎樣?!」
笨麻雀完全不了解男人最不爽女人用「要不然你想怎樣?」這類的話挑釁,他的「想怎樣」很快地付諸行動。他一把將小麻雀抓進懷里,低下頭硬是在少女細女敕白皙的脖子留下兩道清楚的齒痕,還很囂張地撂下狠話︰「失戀會痛嗎?如果有像被咬這麼痛的話妳再來哭!」
柯昀濃摀著脖子,簡直不敢相信,有人咬人咬到脖子上來了?!柄小被咬手背的傷心回憶一股腦兒地又涌上來。
「你怎麼可以咬我?你屬狗的嗎?這麼喜歡咬人!」
她癟著嘴哭成淚人兒,一副受盡委屈的模樣。倒是肇事者還是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我真想不通妳怎麼有這麼多眼淚可以流?」
「你管我!你怎麼可以咬人家的脖子?我是女生耶,你懂不懂得什麼叫止乎于禮?你學校國文課沒教這四個字的意思嗎?!」
她愈哭愈委屈,哽咽的哭聲、她身上香香的味道,加上一室紅通通的喜氣似乎也讓他昏了頭……
「好啦好啦,哭什麼哭啊!只是咬一下又沒對妳怎麼樣,頂多我負全責總可以了吧!」
她抽泣說著︰「很痛耶,什麼叫沒怎麼樣?你咬都咬了,能夠負什麼責?」
花堯人不喜歡別人小看他。「誰說我不能負責?好,我決定了,如果妳到二十八歲因為我咬妳這一口而讓妳嫁不出去,那我娶妳,接收妳這只沒人要的麻雀!」
鐵定是昏了頭,他才會說出這種「犧牲小我」的誓言。在十八歲青春少年的眼中,二十八歲的未婚女性已經是歐巴桑。
但顯然小麻雀很不領情。他記得自己又被那凶巴巴的女人賞了一個大巴掌後,那天接下來的事就演變成伴娘躲伴郎的戲碼,要不是這場婚禮顯得有些哀傷,大家一定會注意到伴娘不見了、伴郎氣急敗壞地找伴娘這種鳥事。
老天,她能不躲他嗎?一個瘋子打算讓她的下半輩子不得安寧,她能不躲他嗎?花堯人雖然是瘋言瘋語,但,她實在不想讓自己的未來因他而失去光明,她壓根兒不想再和他有任何交集!
她實行得很徹底。在熱得像火爐的盛夏,她考上了中部的公立大學,遠離台北市區。其實她最應該慶幸的是,花堯人是個成績不好又叛逆的小孩,所以後來被花爸爸打包送去美國,眼不見為淨。
一切是那麼美好、那麼順利,她重拾笑容,不再像只不成人形、活得膽戰心驚的小麻雀。
接著大學順利畢業,成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有一群好朋友,時而游山玩水,時而飲酒暢談,她日子過得很快活,滿意自己目前擁有的一切。
只不過,正當她快要忘掉這號人物和兒時所有的委屈和眼淚時,誰會想到花堯人再度出現了,而且重逢的地點竟是陽明山高級別墅的私人派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