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仲達則在一旁笑岔了氣。天啊!每個人都知道這是個天大的謊言,藍芙菱絕對不可能會為他準備三餐的,她甚至連糖和鹽都分不清楚。
「好了,就這麼決定。」芙菱看看手表,塞了最後一口吐司,站起身來急道。
「大哥,等一下就麻煩你載芷嫣去學校交報告,二哥,你載我去體育館,我快來不及了。」
「你還要去?今天干脆請假在家睡覺好了,你已經兩天沒睡了。」芷嫣也站起身來。
「沒關系,我中午就可以回來了,而且今天要發薪水。」芙菱穿好外套,拉著還在吃東西的藍仲達就往門口走去。
「喂喂喂,我還沒吃完耶!」藍仲達努力吞下卡在嘴里的早餐大叫著。「為什麼我要負責載你?你的車呢?」
「被偷了,所以從現在開始你要負責載我去。」芙菱扯著他的袖子催促著,連月兌帶拉好不容易出了門後,才再悄悄開口對他說道。「是你要我留下來陪你玩電動所以你得負責去買新的卡帶回來,原來的我都玩膩了,沒啥挑戰性。」
原來是為了電動玩具才留下來的。
他為什麼會有這種奇怪的小妹?藍仲達在心里苦嘆著,如果照目前的情勢走下去,她真有可能會賴在家里一輩子。
看來,想辦法把她「銷」出去,是他這個做哥哥首要的重責大任。
第三章
有生以來,藍芙菱第一次深刻體會到什麼叫「人怕出名豬怕肥」。
早知如此,她寧願選擇肥死。
人的心理有時真的很奇怪。好象上電視報紙是一件很難、很了不起的事,其實要上報紙還不容易嗎?只要隨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證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還沒人會同你搶版面;至于跟所謂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興奮的事呢?說實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為她從小到大從沒迷過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個,充其量她也只喜歡過傅培梅,但當時她唯一的想法僅是——當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過目前她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沈徹絕絕對對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張著大嘴,重重打了個呵欠。
一夕成名的後果實在有點可怕。她來這里打工到現在,從沒有人曾特別注意過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團拉拉隊爭相網羅的對象。
她現在甚至連偷懶打盹的自由都沒了。
她抱著拖把坐在場邊,死撐著眼皮盯著場內例行的練習賽,決定能不動就不動,除非有重大事件發生,否則沒有人可以強迫她離開這張椅子。
錢大培學弟已在她耳邊講了快一個小時的話,可她卻一個字也沒听進去。
她實在太想睡覺了,腦筋根本無法運轉;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覺的關系,她幾乎可以听到她溫暖的床正在呼喚著她。
場內的球賽打得火熱,可那聲音卻像被抽離似的,越來越遠,越來越遠;慢慢地,她覺得眼皮漸漸沉重……這已是她的極限了……她好想睡……現在就算給她一百萬……也換不回地想睡覺的決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閃開!」踫!
隨著一聲吼叫而來的,是一聲巨響。
藍芙菱倏地被驚醒,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發現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個叫沈徹的討厭鬼就壓在她身上。
「走開啦!」她反射性想推開他,他實在很重。
「你的反應真的很遲鈍!」沈徹站起身,高大的體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陰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卻被她不懷好意地揮開。
她可以自己起來,才不需要幫忙哩!藍芙菱兩手撐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圖以最優美的姿勢站起來……天,怎麼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剛剛撞到了鐵椅子。
由于支撐力不足,她一又跌坐回地,哦,現在連都痛了。
「芙菱,你還好吧?」錢大培蹲下來想扶起她。
沈徹動作更快,在錢大培的手還未踫到芙菱之前,已兩手伸進她的腋下,一把將她整個人抱起。
此時所有球員都已暫停練球,紛紛朝他們走來。
「阿徹,別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徹同組的控球後衛李奕誠一臉曖昧地說道,全部的人頓時哄堂大笑。
罷才球明明已經被對方撥出界,但沈徹還是拚了命地沖上前想救回這個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他根本就是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這位高個子的工讀小妹臉上。只是他不小心沖過了頭,整個人反而撞翻了她。
藍芙菱用力推開全身是汗的沈徹,一臉怒容。她一方面是氣他在眾人面前讓她難堪,另一方面則是氣他打斷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異的姿勢一跛一跛地瘸到門邊,活像個蹩腳的老太婆。
她記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當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麼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麼凶星?從生日當天遇到沈徹開始就災禍連連,沒一件好事。
也許她應該請法師來為她做做法事才對。
「你好象傷得不輕,我送你回家好了。」錢大培跟在她身邊。「你先等一下,我去請個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開。
「喂,順便幫我跟教練說一聲,我也要請假。」沈徹對著錢大培喊道,瀟灑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徹!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誠警告著。「待會兒教練回來會氣瘋掉。」
「無所謂,反正我還沒和球隊正式簽約,他們隨時可以反悔。」沈徹擺一擺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將眾人的驚愕拋在身後,他在體育館門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烏龜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徹挺熱心道,她受傷了,他也有責任。
「謝了,不順路。」她拒絕得一針見血。都是他!重得要命,還壓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頭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別後悔。」他徑自轉身朝停車場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腳步回過頭來,才鄭重說道。「我—不—叫—狐—狸。」這個男人的耳朵大概有問題。
在他的挑眉注視下,她維持著最基本的尊嚴,扶著腰吃力地走到馬路邊。她好象真的受傷了,這下子她總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門,當然也可以不必再見到他了。
這也算是因禍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麼這麼早就下班了?」藍仲達將車停在路邊,正搖下車窗對她招手。「還不是因為……」
「沈徹?你也在啊?」藍仲達看著她身後,突然高聲叫道。
芙菱瞪著大眼,在兩人身上來回掃射,最後,才以最鎮定的語調問道︰「你們……認識?」
「阿徹移民去美國前,是我的小學同學,我們還常去公園玩躲避球。你小時候見過他的。」藍仲達賊笑著,自從小妹上新聞以後,他就對認識沈徹一事隱忍著沒說,如今終于如願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總算值回票價。
「原來你就是‘懶狐狸’,我早該想到的,可是……」沈徹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說道。「我記得你以前是個矮冬瓜。」
「和我們比起來,她的確是!」藍仲達朗聲大笑。
藍芙菱不予置評地打開車門,不想理會這兩位「相見恨晚」的男人,她才剛坐進車里,就見到沈徹也跟著一頭鑽進車內,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麼?」她想把他推出車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