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結 第17頁

「好久沒吃到爸煮的菜了,一個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沒關系,你的分我幫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妳有沒有良心啊,這樣刺激我!」他笑罵,打劫了她碗里一塊椒鹽排骨以茲報復。

「你土匪啊,還來!」她伸筷要去搶。

葉初晴看在眼里,心里頻頻嘆氣。這群英也夠厲害了,還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鬧鬧。

「好了、好了,你們都幾歲人了,吃飯還這樣玩,幼不幼稚啊!」

「听到沒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後要是也這樣跟女朋友搶東西吃,失戀就不要回來找我哭!」

「女朋友?」錯過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著貢丸瞪他。

「對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們學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嘖,你是嫌人家傷口不夠深哦?還要多踩兩下才爽。

第一次,葉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兒子。

夫妻倆同時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話,直覺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麼——」辦?

「是是是,言叔,我也會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飛快,笑容更燦爛了。「吃飯啊,不要光說話。」

看了看這廂刻意昭示的燦笑,再看看那廂無知無覺的傻小子,夫妻倆對望了一眼,同時逸出被打敗的無言嘆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過夜,許久不見的兩人窩在客房的通鋪上頭,一人抱著一條厚棉被裹著,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喂,怎麼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記得他對感情的態度,一向內斂低調,不會特別去思考這方面的事,否則國中時也不會讓校花暗戀到快內傷了還沒發現。

「妳不是說,我該交女朋友了嗎?」他聳聳肩,回了一句。這讓她回想起事件,兩人相視,忍不住大笑出聲。

「你這麼听我的話哦,真孝順。叫聲媽來听听。」忍不住虧了他兩句。

他搖搖頭,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嚇跑了,難怪妳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輸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別讓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麼多!」

他們各自倒頭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樣,有一句沒一句地純哈啦。

「喂,你很喜歡她嗎?」丁群英推了推他。

「當然。」不然干麼跟她交往?

「要不要說說看,你的她是怎樣的人?哪里吸引你?」

「她哦,個性吧!耙于直言,清楚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確定了就勇往直前,執著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個她『執著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許吧!有時候我覺得她和妳滿像的,喜歡上了,就不會別別扭扭地裝矜持,妳知道嗎?她直接在人來人往的樓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歡你!』我當場傻眼,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您老抬舉了,我可沒那麼有種。」她要是喜歡一個人,有辦法把「我喜歡你」大聲說出口嗎?不,她想,她會隱藏起來,不讓對方發現。也許是怕再一次被拒絕,也或許,她一向不擅于爭取,從以前到現在,面對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說的是性情,妳和她都是那種干脆俐落,不會拖泥帶水的個性。」

她淡哼,繞回原話題。「听起來還滿浪漫的啊,總比在走廊念情書,還被抓包,發現那不是我寫的好太多了。」

他悶笑。「是啊,任何情況,絕對都會比妳那個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個字,她的表白實在很經典。

像想到什麼,她側過身問他︰「喂,你們接過吻沒有?到幾壘?有沒有花前月下?親吻??還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視線剛好到他腰部。

「喂,妳在看哪里!」他下意識把棉被裹得更緊。「妳很色耶,老是想那種有的沒的。」

「問問會死啊!」她倒回原位,懶懶地嗤哼。「是你自己說她熱情奔放的啊,那我當然就會往那里想。」

「沒有啦。妳知道我的個性,就算她不介意,我也不打算那麼快。這種事還是一步步慢慢來,等感情夠穩定了再說。」

「純情的處男。」她下了結論。

他臉上泛起紅潮。「妳夠了哦!」

「好吧,你自己去慢慢來,那片『萱萱與水電工』還在我那里,哪天有需要再跟我說一聲,不夠的話我同事還有。」

「……」算了,他跟她無法溝通。

「妳一直說我,那妳自己呢?不要忘了,我們同年,我都交女朋友了,妳還在孤家寡人。」

「喲,炫耀了。」

「那是因為,我希望妳也能得到幸福啊!只要妳肯放開心胸跨出那一步,妳會發現,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人值得妳愛的。」

「好啦,我盡量啦,你真嗦。」她翻了個身,徑自睡去,不再搭理他。

又來了,每次談到這個話題,她就逃避。

言洛宇輕嘆,挪了下枕頭,合眼睡去。

許久、許久之後,房內靜得只剩兩人平穩規律的呼吸聲,確定他已入眠,丁群英緩緩坐起身,曲起雙腿,下巴抵靠在膝上,愣愣瞧著他的睡容。

許多過去的畫面閃過腦海。初識時,她的惡意刁難;被逼出家門時,他義氣的相伴;深夜里飆車、進警局、他蹲在門口陪她發泄完情緒;無數次凶他趕他,他還是堅持留在她身邊;幫她寫情書、計劃減肥求愛的過程,見證她的第一場初戀;當地失戀,還是他在身邊安慰鼓勵;她父喪,家變,是他始終在身邊支撐她熬過來;她升學,是他堅持,極力相勸……

好多、好多,她人生中,所有重要的時刻,都有他。

眼眶里有酸酸的感覺,她吸了吸鼻子,硬是把未成形的水霧逼回去。她伸出手,輕輕撫過他沉靜俊雅的面容——

「笨蛋,我幸不幸福無所謂,你快不快樂才是最重要的,你一定、一定要比我幸福,知道嗎?」她輕輕地、輕輕地,含淚笑罵。

寒假結束,米蟲兼死老百姓的糜爛日子也宣告終結,言洛宇認命地包袱款款回台北,繼續過他「離鄉背井」的生活,偶爾和親友通通信、講講電話。

有一次和丁群英講電話時,聊到他女友對她很好奇——

「你白痴哦,干麼在她面前提到我?」

「可是,我們感情那麼好,一定會提到的啊!」

「誰跟你感情好了,你不要亂講話!」她吼他。

言洛宇靜默了下,感覺到她這次是認真的,不是嘴巴上耍耍賤而已。「妳不高興我這麼說嗎?」

「廢話。沒有一個女人會高興自己的男友嘴里老是提到另一個女人的名字,你用點腦袋好不好?」

懂了她的意思,他笑出聲來。「妳想太多了,毓雯知道我們是好哥兒們,她沒有誤會,也不會吃醋,她還說很想認識妳呢!」

「她怎麼說你就怎麼信哦?」女人是最口是心非的動物,他到底懂不懂?!

「她沒必要騙我啊!」

「反正你以後少提到我就對了啦!」都交女朋友了,腦袋還那麼二百五!女人就算在意,她會親口跟你承認她小心眼嗎?這家伙實在「天真無邪」得氣死人!

又過了幾個禮拜,她在上課時,他又打了通電話過來,不想錯過他的任何一通電話,她當機立斷地偷偷由後門溜出去接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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