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七日晴 第32頁

「什麼話?」

「等我醒來……等我醒來後,一定告訴你……」

「好,我等妳。」他輕聲承諾。

微風吹動未完成的素描手稿,一頁頁隨風翻飛,定在其中一張凌亂的字跡上——

如果我還能再多活一天

我要勇敢告訴你——我愛你

將我最後的僅有的二十四小時的美麗獻給你

等待來生化為秋蟬為你吟唱一個夏季的纏綿

風乍停,窗外紛飛細雨止息。

二○○三年七月七日,天空,放晴了。

全書完

《補述》

在那之後,沒有人知道他們的行蹤,沈天晴是否仍活著,成了眾人心中解不開的謎。

整整半年,劉心隻尋著丈夫的足跡與訊息,始終沒有著落。

直到隔年初春,她收到一封遠方背來的消息,信中,只寫了短短幾行字︰

今生,我欠妳。

我與她,生死纏綿。

沒有稱謂,沒有署名,就像他們留下來的那幅畫以及手稿。愛情至此,很多事反而不需要說得太清楚了。

她循著信中郵戳的發信地,來到了屏東一處淳樸鄉居,只找到一座新墳,上頭,有他的名字,以及他摯愛了一輩子的那個女孩。

她不曉得,埋葬在里頭的,是他的身體,還是他絕望的心,死去的愛情?

這些都不重要了,因為她知道,這不只是一座墳,同時也代表了他的重生,這一生,他們都愛得太苦太累太煎熬,至少,他們不需要再去顧忌世俗與道德的譴責,他和她,永遠不會再分開了。

她終于看清,有些愛情是超越生命的,在參與了這樣一段愛情之後,她還有什麼好拘泥的呢?許多事她已釋懷,這份愛情從來就不屬于她,一路走來,她戰戰兢兢,握緊了,怕捏碎;握松了,怕失去。她也倦了,不屬于她的,就放掉吧,他們的解月兌,同時也是她的。

為他們點上三炷清香,同時,將沈天晴的手稿一張張地焚燒,凝視著火光一寸寸帶走他們的深情。

如果我還能再多活一天

我要勇敢告訴你——我愛你

將我最後的僅有的二十四小時的美麗獻給你

等待來生化為秋蟬為你吟唱一個夏季的纏綿

屬于他們的。全還給他們吧!她還他們,相愛的自由。

她相信,真正的愛情並不會隨著生命的終止而消失,它會在某個不知名的角落,再度抽芽,茁壯。

離去前,耳邊傳來蟬聲唧唧,像是溫柔淒美的情纏旋律,吟詠著不為人知的永恆愛情。

秋蟬,秋纏。

後記

意猶未盡之小小活動!結局誰來寫?樓雨晴

寫完了!

先吐上一口大氣,突然間腦袋空空不知該寫些什麼好!(其實是心知肚明,無論再寫什麼,都無法掩飾我的罪大惡極……)

又破紀錄了,從來沒寫過這麼恐怖的字數,破天荒幾乎擠爆版面,差那麼一點點又要寫成上、下兩集,我真的有非常努力、用力、賣力地在克制,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啊!我知道你們的眼楮和我的手一樣快抽筋了,乖,再忍耐一下下,我長話短說。

有鑒于《愛情的海洋》一書的教訓,我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未來起碼一年的時間里,有百分之一百零一的可能性,我會活在被追續集的夢魘中,于是乎,我的腳趾頭告訴我,為了一勞永逸,在稿子打上「全書完」之後,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添一筆「補述」,來個趕盡殺絕,不留活口……

真的,不要向我要續集,沒有,打死也沒有。

相信我,晴姑娘真的猜得到各位現在的心情,那種想殺了某位惡質作者卻無處發泄郁悶的感覺……

是,我泯天理,我昧良知,良心八百年前就沒了,連狗都沒得啃,你們認識我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我是那種會有婦人之仁的人嗎?

什麼?對我的安排有意見?什麼什麼?哀鴻遍野?什麼什麼什麼???叫那個樓某某出門小心一點???

好好好,別激動,乖,有事好好講,千萬別沖動,台灣法律還沒民主到殺人無罪……

別說我霸道,給你們一個上訴的機會,相信看完這本書,一定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想法,也許你們認為,瀚宇和天晴可以有其它不同的可能,也或許你們對這個故事的結局有更精彩獨到的詮釋,總之,不滿本書結局的請當沒看到,喜歡什麼樣的結局換你們來寫,那些不滿樓氏暴君很久,想推翻暴政的人就放馬過來吧!

本以為忙完聖誕節的贈書活動後,短期內不會再有活動,但是幾經思考,為了答謝讀者的熱情參與,更為了彌補簽運超差的小讀者們的遺憾,索性再追加個意猶未盡的小活動,也算是聖誕節活動落幕後的小小余韻,這回就真的是憑實力而不靠運氣了,Come,我等你們哦~~(仿葉心黎之水女敕嗲嗓)

這次的「結局誰來寫」活動,字數沒有嚴格限定,原則上以兩千字上下,不超過三千字為標準,至于是悲是喜,則由你們自行發揮,我想知道,你們筆下的瀚宇和天晴又會有什麼樣不同的命運。

來稿請寄至︰104台北市龍江路71巷15號1樓狗屋/果樹出版社

或E-mail至︰[email protected]

當然,請記得留下方便聯絡的資料(例如E-mail、電話及地址),並于來稿上注明是參加「七月七日晴——『結局誰來寫』活動」,活動收件時間到六月二十日為止,晴姑娘會由當中挑出我個人覺得最精彩的作品三名,送上晴姑娘親自挑選的神秘禮物及七月簽名新書一本,並將得獎作品公布在隨後的七月新書上。(呼,好爽!讓人評頭論足久了,這回終于輪到我看你們被評論了,哈哈,各自保重吧!)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