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瑟不給踫 第2頁

沒想到分別三年多後,她會跨過半個地球,毫無預警的出現在他面前。

「真的不記得?」羅馬小餐館中的藍瑟誤解了他的沉默,「我以前頭發比較短,比較常穿褲子……」

「不是。」高毅定了定神,「我只是有點意外。」

「真的想起來了嗎?」

已經快速整理好心情的男人,看到一身淑女裝扮的她滿臉懷疑,突然興起捉弄她的念頭,「當然,英文系的藍瑟嘛,小我兩屆,以前上課只要天氣熱,妳就只穿夾腳拖鞋來學校。」

藍瑟一呆——沒錯,高毅想起她了。

自由自在的大學生活,穿什麼都行。哪像現在,因為公司門面問題,她出門得把自己弄得跟VIVI上的模特兒一樣才能進辦公室。

男人瞥向她穿著名牌高跟鞋的腳,「現在不穿夾腳拖了?」

雖然很變態,但老實說,他還挺懷念她那雙幾乎可以拍涼鞋廣告的漂亮腳丫子。

「私人的時間還是會穿啦……」

男人很快的抓到重點,「私人時間」,所以她現在是工作時間……

「坐吧。」高毅指指前面的空位,「告訴我,妳怎麼會出現在這里。」

「我替我老板來找你的。」

藍瑟在他面前坐了下來,喝了水,然後話說從頭。

她的老板不是別人,就是方大志,她是跟他一起來意大利的。

方大志是子承父業的總經理,她呢則是方大志的秘書兼外語翻譯,原因無他,因為方大志特別愛用自己人,同社團的學妹當然也是自己人,于是當他的秘書因為要求加薪不成走人後,她又剛好畢業,就這樣理所當然從學長學妹變成老板與員工。

這次到米蘭看秀,就是由她做行程安排跟隨行翻譯工作。

斑毅點點頭,「所以簡單的說,妳現在替他工作?」

「嗯。」

「他人呢?」

「他昨天喝太多了……因為跟他敬酒的人一直過來,不喝又有點沒禮貌,你也知道,意大利人超熱情,第一天見面就是兄弟,兄弟怎麼可以不喝兄弟的酒呢,加上展覽又很成功,他整個人太High所以……嗯……」

身為一個盡責的秘書,一定得替老板善後。

包括得把黑的說成白的,得把重色輕友抹成派對酒醉。

其實方大志昨天晚宴跟一個金發美女看對眼,後來就不見蹤影,根據過往的經驗,不到下午他是不會現身的。

而身為秘書,且剛好是知道他中午跟昔日同窗有約的秘書,當然得通知一下對方不克赴約這件事,順便幫老板編個過得去的理由。

然而,「通知」看似簡單,但是執行起來卻有困難。第一,她不知道高毅的電話,第二,她也不知道餐廳名稱。

所幸她知道餐廳在兩條大路的叉口,于是只好土法煉鋼,徒步一家一家找下來,終于在第三家讓她看到這個有點熟又不太熟的學長。

還是很帥……只不過不是她的菜。

她從以前就覺得高毅這個人有點難接近,倒也不是說他脾氣不好或是怎麼樣,大概因為是中義混血的關系,他的五官非常深,雖然臉孔比較偏向東方人長相,但一雙眼楮卻是藍色的。

那樣海水般的美麗藍色,漂亮得讓她不敢直視。

她記得他拿的是意大利護照,交換學生來台灣念一年書,中文好到她曾懷疑他從小就接受完整的中文教育。

兩人說過幾次話,見到面也會點頭,吃過幾次大堆頭聚餐——要說熟的話有點勉強,但要說不熟,他又三天兩頭塞給她蛋糕餅干——雖然都是愛慕者贈送,他不吃轉而嘉惠給她的。整個「臘腸社」就只有她一個女生,應該也是順手吧,她可不會自作多情到以為他對她有好感。

畢竟,高毅長相出色,又有一堆讓人遐想不已的謠傳——A說他是意大利某古老家族的繼承人,B說他是米蘭知名品牌創辦人的私生子,C說他其實是法國波爾多最大酒莊的少爺,D的情報則顯示,他在德國有十座城堡,E說他是黑手黨儲備的秘密武器。

最驚人的是,每個證人都信誓旦旦。

A曾經看到高毅的胸前刺著玫瑰與西洋劍的古老圖騰,B則表示高毅跟那位只在米蘭時尚周露面的大師簡直一個模子印出來的相似,C說曾經听到他用手機遙控家族酒莊生意,D說……

每次听到這些,藍瑟都會想,高毅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要繼承這麼多東西啊。

迸老家族,知名品牌,酒莊,城堡,這些就已經夠嚇人了,居然還要當黑手黨秘密武器。

還好他只念一年書,時間只夠傳這些謠言,如果他是兩年交換生,恐怕連非洲部落跟歐洲王位都要一並繼承了。

斑毅當然不知道她腦袋在胡亂轉這些,只覺得那曾經的暗戀心情在看到她的當下,突然又起了波動。

想再跟她聊聊。

很想很想。

于是,當她替方大志解釋完原因,他很自然的推過菜單,「先點餐吧。」

「好吧,我真的很餓,所以我不客氣了。」

藍瑟打開菜單,從前菜,色拉,一道道點起。

在等待上菜的時光,她的表情始終洋溢著一種明亮的幸福。

斑毅突然想起圖書館的那個午後,他听到關于藍瑟的形容——她的願望是吃吃喝喝,到處走走。

喝了口服務生送上的餐前酒,高毅很自然的問,「毛毛好嗎?」

藍瑟既驚訝又高興的看著他,「你居然還記得毛毛!」

「好歹她也在我腿上睡過好幾覺,怎麼會不記得。」

藍瑟被他的說法逗笑了,「我帶回家養了。」

毛毛是警衛養的狗生的,可生下來就跛腳,變成手足中的小可憐,總是自己在校園游蕩,後來不知道怎樣走到臘腸社的社辦,在這里受到喜愛,便常常窩在這,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他們養的狗。

方大志畢業後,臘腸社自然也解散,社辦鑰匙交回,藍瑟舍不得毛毛,于是問了警衛能不能把這只狗讓給她。

警衛原本就不想要這只跛腳狗,有人要簡直太好了,一口就答應,還附帶毛毛吃飯用的狗碗一個。

藍瑟沒想到高毅居然還記得毛毛……

看來他只是臉長得比較剛硬,心地應該滿柔軟的。

「對了,你還記得莊至為嗎?他要結婚了。」

「莊至為,我記得。」一個很斯文的男生,被初戀女友狠狠甩掉後,從此就不相信女生,「他終于從被前女友甩掉的傷痛走出來了嗎?」

「呃,其實他沒交過女朋友,也沒有前女友,他是同志,但怕爸媽不能接受,所以才那樣說,後來不知道怎麼樣還是被他爸媽看出端倪,爸媽畢竟是爸媽,驚訝過後還是希望兒子快樂,所以他跟他男朋友要舉辦婚禮,得到爸媽的祝福,他太高興了,還一一打電話要我們一定得到。」

斑毅很是意外,「原來是這樣……」

「你沒想到吧?」

斑毅點點頭。

「但其實我有想到耶……雖然這樣講起來有點後見……可以前我就覺得,就算是被天仙甩掉,也不至于傷痛這麼久,全校有幾百個女生,難道都沒有他的型嗎……不過,哎……你會不會覺得我在放馬後炮?」

「不會。」高毅笑笑,「不過妳怎麼會想到的?」

「因為……」藍瑟略帶別扭的說,「我有朋友就是這樣子的。」

那個人就是她名義上的男朋友,事實上的好姊妹,衛躍嘉。

喜歡男人的他,需要一個假女友掩護,好面對家族壓力;恐懼男人的她,需要一個假男友掩護,以便拒絕那些追求者,兩人一拍即合,成為最完美的搭檔——當然這種事情只有他知,她知,連他的姊姊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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