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成語?」
「潑婦罵街!」
「你——」陳小麼差點氣炸,她左右環視,不知在尋找什麼,最後她匆忙跑進廚房里。
黑基尚以為她羞愧而逃,嘴角帶著勝利的笑,彎腰撿起掉落一地的資料。
「啊!」他頭部突然遭受一擊。他迅速的回頭看,在來不及反應下,猛的又挨了一只見陳小麼手持掃把,架式十足的攻擊他。
「你發神經啊!」他怒氣沖沖的喊道。可惡!竟敢拿髒掃把往他頭上打。
「對啊!既然你說我是潑婦,那我就當個名副其實的潑婦。」說著她又舉起掃把,準備住他頭上打去。
「別鬧了。」他警告她。她露出微笑,眼神卻邪惡的說︰「我偏要。」
以她弱小的身手,加上他經年的訓練,黑基尚可以很輕松的制服她,但他選擇放棄。以他對她的認識,這小女人大概短時間內不會氣消,他決定等她冷靜之後,再來找她商量。
第五章
送走黑基尚這瘟神後,陳小麼趕緊關上門。
回過身後,她發現屋內散落一地的照片、紙張,那是黑基尚帶來的凋查報告,也是她特意遺忘的回憶。
她蹲撿拾,不期然的瞄見一張黑白照片,她以拇指和食指捏著看,神情恍惚的盯著照片中的人。
照片里的場景是一處操場,灰色的天空,沉重的籠罩在童年的她身上。照片里滿是成群結隊游樂的孩童,只有她獨坐在生銹的欄桿旁,沒有加入他們。
童年對她來說,從來不是快樂而幸福的回憶,相反的,它有如吃人猛獸似的跟著她成長的腳步,像是無法抹去的烙印,丑陋而難以忘懷。
是她過于早熟吧,從小就對于周遭的一切感到懷疑,沒有爸媽,只有院長,一大群同伴吃、睡、玩全在一起,沒有尊嚴。只有別人夸張表現的憐憫,但是種種的原因都不及一個重大的打擊——孤兒院。
什麼叫孤兒院?為什麼她住的地方叫孤兒院?孤兒顧名思義是孤獨的兒童,失去家人或是遭人拋棄的人。
她從小就一直住在這里,那不用說,她一定是遭父母拋棄,就像丟一只小狽、小貓似的。
在孤兒院里,是沒什麼隱私可言,什麼都得合群,只要有一點自我的表現,馬上得向院長室報到。
或許地天生孤僻吧,交不到什麼知心朋友,又沒有特別的表現,無法引起眾人的注意,只有特殊專長的人,才能得到大人的贊賞。
尤其當一些官夫人,穿戴華貴,滿手鑽石的來探視他們這些孤兒時,一遇到乖巧優秀的孩子,定會滿臉笑容,放下捐款。
敏感的她,總以為她們的笑容里,包含著優越和高人一等。
在一次的捐款活動中,她終于闖下了大禍。
她在眾目睽睽下不小心跌倒,扯下某位官夫人昂貴的絲質裙子,頓時鎂光燈閃爍個不停,為她惹下的禍拍下證據。
現場沒人責備她,她們只是笑笑的化解尷尬,連那位官夫人都原諒她了,只是再也沒看過她光臨孤兒院。
她在禁閉室里關了三天,從此被列入頑劣分子名單里,不得翻身。
後來又被栽喊偷竊院里的金錢,在忍受不了特殊對待後,她趁夜逃離孤兒院,試圖在陌生的社會,尋求更危險卻自由的生活。
這是她的選擇,她不怨任何人,只是生活比她想的更黑暗。
所幸她遇到一位流浪的老婦人吳婆,她教她如何乞討,如何以各種方式謀生,而不被別人欺負。
在那段期間,她看過各種行業的人,包括妓女、嫖客、黑道、流氓之類在社會邊緣游走的人。
每當夕陽西下,路旁店家的霓虹燈一盞盞的亮起,屬于黑暗的世界慢慢來臨。此時光明沉睡,宵小鼠輩四處竄起,夜晚是他們囂張的天下,他們盡情墮落,徹底放浪行骸,不尊于倫常的規範,如同禽獸。
她討生活的地方是一條幽暗的石板巷道,里面住的不外乎是打扮得花枝招展,艷麗俗華的妓女。她們憑著與生俱來的條件,在男人懷里打滾,送往迎來,賺取金錢以供生活。
有些是不得已,有些是心甘情願,這樣的生活,讓她很早就了解到,生命其實是很不堪的。
她的工作是跑腿,听從小姐們的吩咐,去叫喚食物、牽寵物溜達,或是照顧她們的小孩。
起初她也不習慣,漸漸的,骯髒齷齪的事物見多後,也不足為奇。
小時候她一副營養不良的模佯,讓她逃過被騷擾一劫,也或許老天保佑吧,她很安全的度過一年。直到吳婆死去,無人依靠,她又流落到街上,為了生存下去,她只好偷竊、白吃,偶爾遇到同類,還一起狼狽為奸,
她常睡在水溝旁,不管寒冷的冬天或是炎熱的夏夜,時常半夜被老鼠咬醒,有時傳來陣陣惡臭腐敗的昧道,都能嗆暈她。那時候她最大的希望是能躺在溫暖的被窩里。
有一天,她被清晨收垃圾的人吵醒後,肚子餓得咕嚕叫。在沒錢的情況下,她只好扒錢。
她相中一位正在公園寫生的年輕人,他身上有很干淨的氣息,身著白衣黑褲,很像吳婆說的白面書生,斯文有禮,戴著一副黑框眼鏡,他很專心的畫著,絲毫沒注意到有人正打著他身後大背包的主意。
不過當她躡手躡腳的接近他身後時,他倏然轉頭對她說︰「我沒帶錢,不過找可以請你吃一頓好的。」他笑得十分真誠,讓人毫無防備的相信他。
當時她看得無地自容,拔腿就想跑,卻被他一把拉住。
「你應該得到好的待遇︰」他露出潔白的牙齒說道。
是啊!她也希望能得到好一點的公平對待,老天已經苛刻于她的出身,她難道沒資格得到好一點的待遇嗎?
她低頭啜泣,從沒有人為她申冤,沒有人對她說句關心的話,沒有人問她吃飽沒,穿得暖不暖。
「要不要跟我回去?」他親切的詢問。
她記得她擦干眼淚後,回答他一句︰「要!」
他就是陳家的獨子——陳耀文,一位默默無名的畫家。
他不僅把她帶回家中,還說服她當陳家的女兒。
棒年夏天,陳家正式收她,並改名為陳小麼,至于她先前的名字,她早已不記得了。
陳小麼,她認為這名字就代表著她的重生。
陳家是積善人家,父慈母賢淑,當初她並不希罕他們的好意,反抗性的逃跑。他們全家人大街小巷的找她,最後在公園的角落看到奄奄一息的她。
她當時發燒近四十度,是陳母徹夜不眠的在旁邊照顧她。
是陳母讓她享受到從未有過的母愛,陳父教她做人做事的道理,而陳大哥是她的初戀。
可是她明白,大哥只當她是小妹妹一般疼愛,在她十歲那年,她突然擁有了一切,不用再四處流浪。她有言念,有漂亮的衣服穿,他們還訂她被陳家正式收養的那一天為生日。
可惜好景不常,爸爸因癌癥去世後,沒多久媽媽也尾隨他而去。她又開始害怕起孤獨的生活,那麼好的人都會死,那她呢?
仿佛看出她的憂郁,大哥很溫暖的抱住她,說他會陪在她身邊。
他再一次幫助她渡過心理的難關,給她承諾,直到他遇見善良可人的詩姐姐。
罷開始她十分排斥詩姐姐,百般耍詭計阻撓他們,但在看見落落寡歡的大哥時,她心軟了,更為自己的貪心感到羞恥。
她不能恩將仇報,大哥應該得到最好的,像她這種壞女孩,不配當大哥的女朋友,所以她痛心的撮合他們。
然後大哥結婚了,跟詩姐姐生下政又,又出車禍雙雙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