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呆與賭徒 第22頁

因為人家已經不再愛妳了,再沒有必要花時間博取妳的諒解。

既然如此,他又為什麼要幫忙處理小柊的事呢?

早點把事情弄完,妳們早點回台灣,他才可以早點解月兌。

琬琬想完,更覺沮喪。

如果能夠不再見面多好,起碼她記得的,還會是那個溫柔愛笑、愛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過身。

「班尼!」

「真的是妳。」班尼穿著一身輕便的牛仔褲和襯衫,對她揮一下手。「我以為自己看錯了。我听說妳離開拉斯維加斯兩年多,怎麼突然回來了?是來旅行的嗎?」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個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懷才不過的怨懟相,眼前的班尼卻是神清氣朗,連氣質都差很多。

「你看起來過得很好。」她誠心誠意地道。

班尼聳了個肩。「還不就過日子嗎?來吧,我請妳喝杯咖啡。」

反正現在也不會有個老公出來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點頭。

「妳現在在做什麼?」兩人在百貨公司的中庭咖啡廣場坐下,班尼閑散地問。

「我在台灣一家飯店服務,幾個星期前陪一個朋友的小孩來美國動換肝手術,你呢?」

「老樣子,在米高梅飯店當領班。」班尼隨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連忙把咖啡放下來,以免燙傷了手。

「當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麼?」班尼啜了口咖啡問她。

「其實、其實當初你會被米高梅飯店解職……」琬琬遲疑片刻,不知道該不該說。

「是因為妳那個親親老公干的好事?」班尼繼續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開始就懷疑過了,後來也猜得八九不離十。依照汪迎鎧的個性,這完全就像他的手筆。」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說別人的事一樣。

「那你、你有沒有、你為什麼、你……你……」琬琬吃驚到都結巴了,甚至連自己要說什麼都不知道。

「反正這份工作一開始也是他弄來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換成我,八成也會這麼做!」班尼道。

「這份工作也是他弄來的?」

「怎麼,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門口讓他撞見我們兩個一起,我就有預感他大概不會讓我在妳身邊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板的個性是絕對不會受他的施壓,把我開除的。所以當米高梅餐飲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鐵定跟他有關。因禍得福嘛,沒有什麼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來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個丈夫也不是善類,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後來又是怎麼得回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鎧,告訴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來,就這樣。」班尼聳了聳肩。

「你還真爭氣。」她瞪了瞪圓圓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個機會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這樣的機會,我為什麼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是,他跑上門找汪迎鎧,開門見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領班職位要回來。」

「而你覺得我會願意幫你?」汪迎鎧坐在那個豪華大辦公桌後面,把玩著一支鋼筆,慵懶地盯著他。

「為什麼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個『原因』已經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趕跑的,我沒有必要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價。」

當時汪迎鎧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認,自己到最後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執地站在那里,絲毫不露懼色。他們那種天生的強者,對弱者毫無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懼色,一切就結束了。

而且,坦白講,班尼覺得這男人也滿肉腳的,竟然連琬琬那麼單純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話,他絕對不會犯這種錯。

思及此,班尼更挑釁地瞪回去。

汪迎鎧突然笑了起來。

「好吧,沖著你有這份勇氣,我就幫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來。至于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機會,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里會如魚得水。」他回嘴。

琬琬听班尼說完整個經過,陷入沉默。

「你們兩個當初吵翻了,不會是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興趣地問。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別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來。

「你笑什麼?」琬琬瞪他。

「沒什麼,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鎧是因為我而把老婆搞丟的,我就覺得非常榮幸。」他幸災樂禍地道。

「我們分開才不是因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贏,大家都償清了,至于你們兩個人接下來要怎麼搞,跟我一點關系也沒有,再會。」

班尼丟下一張十元紙鈔,瀟灑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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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沉默有禮的管家幫她把包包接過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間屋乎除了空氣流動的聲音,幾乎感覺不到任何氣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間,檢查鄭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結果,鄭姊不在房間里,卻看到一個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著?我想想看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妳睡著。」

汪迎鎧不知從哪里變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床邊,轉軸撥弦三兩聲。小柊躺在電動床上,蒼白的小臉浮著兩朵淺淺的紅暈。

「你要唱歌給我听。」

「好,今天下午接受點歌,請問小姐想听什麼?」他像個帥氣的校園王子,擺好架式。

琬琬連忙閃到門旁邊,以免被他們看見。

自從她們來美國之後,他的反應一直很冷淡,仿佛那天幫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時興起。平時如果她們主動打招呼,他會點點頭算回禮,如果她們沒說什麼,他也當沒看見,更不會主動去房間探望小柊。

她從來沒有想過汪迎鎧是那種會花時間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來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氣勃勃的豹子尋找下一個獵物,再不然也是個溫柔調笑的風流公子。小孩與他,就像蕾絲與鐵一樣的不搭軋。

沒想到今天下午,他會突然興致大發,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听校園民歌。」小女孩興奮得臉頰紅潤潤。

「校圖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還以為那是我們這種五、六年級的老芋仔才听的。」

「琬琬阿姨每次來看我的時候,都會教我唱校園民歌,她說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比周杰倫和蔡依林的歌都好听。」小女孩稚氣地道。

听起來果然像那個小書呆會說的話。汪迎鎧牽動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園民歌。」手指一撥吉他弦,琤琮琤琮——

「夕陽余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晚風伴暮色沉寂;輕舟翩翩晃孤影,兩岸山薄霧輕凝,牧笛正吹送歸曲。

我拄籬邊行,望這潺潺流潯,能否載我離愁東去。

鐘鼓寒山鳴,陣陣傳靜寂,如來可曾知我歸去?

夕陽余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牧笛正吹送歸曲。」

他的音質沉渾柔和,竟然真有幾分李建復的味道。

他唱了「歸去來兮」,唱了「龍的傳人」,還唱了黃大城的「漁唱」、「今山古道」,及施孝榮的「歸人沙城」、「中華之愛」。

琬琬抱著腿坐在小柊門外,靜靜听著那渾厚又柔和的歌聲。

她已經見過溫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計的他,嘲諷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個會哄孩子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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