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不是很在乎 第29頁

天啊!這真是可怕的誤會。

「我沒有抗議嗎?我嫉妒得快要死了。我沒有對你吼叫是因為我以為你不喜歡太暴烈的男人,所以我在你面前一直壓抑情緒,我表面上一直扮演著大方的男人,歡迎你去作比較,但在心里卻不斷地受到痛苦的煎熬。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要安排薛佛去接近範拓蕪?因此我用我的方法進行破壞,而美人計是可行的方法之一,所以,我等于也是成就範拓蕪和薛佛的幕後功臣。」可能是老天爺為了獎勵他造就了一樁良緣,所以又把唐又詩交到他的手上,算是好心有好報。

這樣的表白其實已經夠明白了,但唐又詩是個驕傲的大女人,怎可能這麼簡單就讓秦學平過關呢?他害她像傻瓜一樣蒙受退婚之苦。

「那你為什麼後來又告訴我愛上了薛佛?」她仍想找碴。

「我承認,薛佛有一種氣質深深吸引著我,但對她的那種愛,純粹是一種不帶有任何雜質的欣賞,我也曾經為那種情懷矛盾過,但是,我發現當我想著她的美好時,你的影像卻一直出現,你說我是愛她還是愛你?」這樣的剖析對唐又詩而言是挺受用的,等于面子里子都有了,有哪一個條件像他這麼好的男人,願意這麼包容她的任性和突發奇想?

「也許你兩個都愛吧!只是你先愛上的人是我。」這也是一種可能不是嗎?

「你還是不相信?」他開始著急了。

「我不是不信,相反地我選擇了相信;我干嗎自討苦吃,在未來的數十年里,一直不得安寧地想著你愛誰,除非我想少活幾年。」

在這一點上唐又詩是現實的,她雖不是智商一八○,但也是個聰明的女人。

***

落荒而逃的丹丹,躲到方凱下榻的凱悅飯店。

「哇——你住這種高級的地方啊,你是不是很有錢?」自從一進房間開始,丹丹就大呼小叫地驚嘆聲連連,沒氣質地以大字形躺在床上。

「如果要和範拓蕪比的話,不算很有錢,這要看你對它的定義,有多少錢算是有錢。」方凱為了計劃失敗心煩意亂。

「住得起這種飯店就是有錢!你說你從哪里來的?」她記得他告訴過她,但是那種地名,實在太難記了,昕以左耳听右耳出。

「渥太華。」

「那是哪里?很遠嗎?你能不能帶我去?」

「加拿大,你听過嗎?是很遠,而且我不能帶你去。」他不會笨到帶這個丫頭片子到異鄉讓自己活受罪,她活像個小太妹似的;誰願意請她吃飯,她就能跳上那個人的床。一點羞恥心也無,英文一竅不通之外,中文程度還不夠寫一封自傳,錯別字連篇,帶著這個麻煩精,他會瘋掉。

「你怎麼可以不帶我去?我陪你睡覺,你對我就有責任,我要跟著你,你到東邊我就到東邊;你往西邊我就往西邊,反正你是甩不掉我了。」好不容易巴上的金主她怎麼可能放掉呢?

「我沒有照顧人的能力,你少給我找麻煩。」

「我自己會照顧自己,你只要每個月給我十萬元做零用錢就夠了。」

十萬元?方凱以為他听錯了,他是上了賊船了,十八歲的女孩子大言不慚地向他索討十萬元一個月的零用錢,他一個月的薪水全奉上也不夠。

「我沒那麼多錢。」他一口回絕。

「你少騙人,我那天明明看到你的存折里還有二百多萬元。」

「你偷看我的存折?」他捉緊她的手腕,咆哮著。

「偷看又怎麼樣?我又沒偷領出來,一句話,十萬元一個月,不然我會告訴你的老板,你誘拐未成年少女。」她一副吃定他的樣子。

「我的老板在渥太華,你如何告訴他?」他把她看做弱智。

「對不起,偷看你的存折的同時,我也順便把你公司的電話抄了下來。」她可不像他以為的那麼愚笨。

「那又如何?你的英文破得可憐。」她根本是英文白痴。

「我可以花兩千塊請會說英文的人替我發言。」她甩開他的手,「你最好少動我,我可不是好欺侮的。」

她順了順衣服,大大方方地進了浴室洗澡。

趁她洗澡的空檔,方凱坐在床沿,頭埋在被褥里,他最近真是背透了,屋漏偏逢連夜雨。

鮑司有人以黑面傳播他挪用公款的消息,現在又栽在這個小太妹的手里。

他得想想辦法才好。

***

自從在海之朝露以歌示情之後,範拓蕪和薛佛兩人的感情更加恩愛不逾,甜膩的樣子比蜜還濃烈。

連單戀戀這個暫時的孤家寡人都忍不住羨慕。

「秦先生和唐又詩下個月舉行天主教婚禮,邀請你和範拓蕪一同觀禮。」

「真好,他們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薛佛記得秦學平是多麼狂熱地愛著唐又詩,雖是繞了一圈,還是找到了有情的彼此。

「對了,那個妖女離開後沒再來煩你了吧。」妖女指的是丹丹,這是戀戀替她取的別號,雖然年紀輕輕妖功不容小覷。

「沒了她的消息,連方凱也不再出現。」她也正擔心兩個瘋狂分子湊在一起,會引發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

「兩個偏執狂湊在一起好危險,那個方凱是一點便宜也沾不到。」戀戀也為方凱擔心,雖然他是個負心漢。

丙然——

正當李嫂坐在客廳看八點檔連續劇的當口,兩名警察按了門鈴,說明要找範拓蕪。

喝著花茶的薛佛和戀戀,由畫室奔了下來。

「我是範拓蕪的妻子,請問二位找我先生有什麼指教嗎?」薛佛第一個想到拓蕪不知得罪了誰,驚動了驚察。

「範太太,我們今天下午從北海岸發現的無名女尸身上找到一張簽有你丈夫名字的支票,支票面額是十萬元。希望範先生能夠協助調查。」

十萬元的支票、無名女尸?

天啊——該不會是丹丹吧。

「你們等我一下,我帶你們去找我先生。」

一行人認了尸,確定是丹丹,死亡日期大約是兩天前,北海岸不是第一現場。死者先遭人勒斃,而後棄尸在海岸線上,大衣暗袋里塞了一張範拓蕪給她的支票。

會是誰殺了丹丹?

拓蕪因有不在場證明先行回去,隨時候傳說明。

「像她那種個性的女孩子,遲早會踫到這種倒霉事的,不自愛嘛!」戀戀不是存心落井下石,而是有感而發。

在回程的朋馳上,三人都想著一個問題,而且心里都有一個共同的答案——方凱。

「會不會是方凱干的?」戀戀忍不住率先開口。

「我也一直在想這個可能性,按照情況來研判,兩人應該在一起一段時間,恐怕是發生了嚴重的爭執,方凱才失手殺了丹丹。」範拓蕪做了大膽的臆測。

「我們應該把這條線索告訴警察,讓方凱自己說明涉案程度的深淺。」戀戀立刻提出建議。

薛佛不發一言地坐在一旁,面色凝重。

範拓蕪回轉車身往方才來時的路駛去。

警方循線很快地逮捕了住在凱悅飯店的方凱,經飯店服務人員證實,死者在死亡日期之前確實一直住存飯店,而且就是和方凱同住一間房。

方凱在警方的反復偵訊下,俯首認罪。因為殺人的手法殘忍,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偶爾,薛佛抽空到獄中看看方凱。

事已至此,所有的恩怨情仇算是終了。

尾聲

又是春天。

三月的微風吹柳絮。

一個玉人兒在柳樹下作畫,畫中的主角是一對優游于湖面的白天鵝。

午後一場春雨方停,天邊掛著一道彩虹。

「媽咪!媽咪!你看我手上的小青蛙好可愛哦。」說話的是一個三歲半的小男孩,小手掌里捧著一只小小的綠色青蛙,獻寶似的拿給母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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